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设备外观检查:观察设备的完整性,包括外壳、管道、电缆等是否有破损、腐蚀或异常磨损。
2. 运行状态监测:检查设备运行时的声音、振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动或过热现象。
3. 润滑与冷却系统:确认润滑剂的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冷却系统的水流、气流是否畅通。
4. 电气安全检查:检查电气连接是否紧固,绝缘是否良好,接地是否可靠。
5. 控制与保护装置:验证控制面板上的指示灯、开关、按钮功能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6. 记录与报告:记录设备运行参数,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跟踪处理结果。
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的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定期进行:根据设备类型和工作环境,设定合理的巡视周期,如每天、每周或每月。
2. 专业执行: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执行,确保他们了解设备的构造、性能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3. 详细记录:每次巡视后填写详细的检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检查人、设备状况及异常情况描述。
4. 标准化流程:制定统一的操作步骤和故障处理流程,保证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5. 预防为主:通过巡视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减少停机时间和维修成本。
6. 跟踪闭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形成检查、反馈、处理的闭环管理。
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的含义在于,通过系统性的设备检查,确保其持续稳定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或安全事故。它强调了定期、专业的检查方式,以及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旨在提升设备的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同时也保障了操作人员的安全。通过详细记录和问题跟踪,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设备状态,优化维护策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1.目的
规范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检查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
3.3运行管理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
4.内容
4.1各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4.2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由运行管理员负责,每天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3对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员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填写《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4.4分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的维修、保养由分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分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5对分包维修项目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记录并由管理签字认可。
4.6对分包方保养项目的检查按双方签定的协议进行,由分包方作好有关的保养
记录并由管理处签字认可。
4.7 管理处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月度报告复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经理审阅。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管理处主任认可后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
5.记录
5.1《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5.2《发电机房巡视记录》、《变配电房巡视记录》、《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由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设备事故记录表》
6.2《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6.3《发电机房巡视记录》
6.4《变配电房巡视记录》
6.5《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
6.6《配电房巡视记录》
6.7《水泵房巡视记录》
第2篇 园区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园区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检查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
3.3运行管理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
4.内容
4.1各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4.2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由运行管理员负责,每天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3对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员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填写《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4.4分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的维修、保养由分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分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5对分包维修项目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记录并由管理签字认可。
4.6对分包方保养项目的检查按双方签定的协议进行,由分包方作好有关的保养
记录并由管理处签字认可。
4.7 管理处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月度报告复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经理审阅。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管理处主任认可后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
5.记录
5.1《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5.2《发电机房巡视记录》、《变配电房巡视记录》、《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由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设备事故记录表》
6.2《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6.3《发电机房巡视记录》
6.4《变配电房巡视记录》
6.5《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
6.6《配电房巡视记录》
6.7《水泵房巡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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