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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一、前言 装卸作业是物流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涉及到货物的搬运、堆叠、装车与卸车等多个环节。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作业效率,本规程详细规定了装卸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

二、基本安全规定

1. 所有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 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护目镜等。

3. 在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以防引发火灾。

4. 不得超负荷搬运,严格按照设备的最大承载量进行操作。

5. 在操作叉车、吊车等机械设备时,需遵守设备操作手册的规定。

三、装卸操作步骤

1. 作业前检查:确认货物无破损,设备运行正常,场地无障碍物。

2. 装载货物:根据货物的形状、重量和稳定性,合理摆放,防止货物倒塌。

3. 操作设备: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转,确保货物平稳移动。

4. 卸货:按照“先装后卸”的原则,轻拿轻放,防止货物损坏。

5. 清理现场: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杂物,恢复工作区域整洁。

四、应急处理

1.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并采取措施排除。

2. 如遇货物坠落,应迅速撤离现场,避免伤害。

3. 若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并报警。

五、维护与保养

1.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2. 对磨损的工具和设备及时更换,防止因设备问题引发事故。

六、安全文化

1. 建立良好的安全氛围,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

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标准

1. 装卸作业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2. 作业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应符合行业标准,如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 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参照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指南,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装卸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需要做什么?

答:需要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2. 问:在操作叉车时,应如何确保安全?

答:应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转,确保货物平稳移动,同时不得超过设备的最大承载量。

3. 问:如果在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如何处理?

答: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并采取措施排除。

4. 问:装卸作业结束后,应该怎么做?

答:应及时清理杂物,恢复工作区域整洁,确保下一次作业的安全环境。

5. 问:如何预防装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

答:在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确保设备完好,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防止短路引发火灾。

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②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③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⑤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⑥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⑧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各类化学晶搬运装卸安全注意事项

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滚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戴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②易燃液体 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③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人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晃。

④遇水燃烧物质 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周围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绝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类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⑤氧化剂 在装运时除了注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⑥毒害品及腐蚀物品 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装卸剧毒物品时要先通风、再作业,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押运;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装卸现场应备有清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架空堆放;坛装腐蚀品运输时,应套木架或铁架。

第2篇 轨道车运行和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一、轨道车检查和运行

1.进入电气化铁路区段前,必须检查确认各部件(包括车顶附加空调机等)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2.轨道车在可以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前后踏板处,应涂有“接触网有电,禁止攀登”明显的警告标语,并保持清晰、醒目。

3.随车起重吊车必须安装升高限位器,每次使用前,必须在非电气化区段进行升高限位检查,保证其动作范围不超过机车车辆上部限界,防止错误操作侵入接触网带电部分2m以内。

4.当在电气化铁路上运行或停留时,在吊车桁架上及吊车作业棚内不得有人停留。

5.在电气化铁路区段,严禁轨道车乘务人员攀登到车顶上进行轨道车检修、保养作业,禁止使用胶皮软管水流冲刷车辆。

二、轨道车装卸作业

1.装卸轨料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避开接触网立柱和供电、电务设备5m以外,防止碰撞损坏供电、电务设备。

2.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车底板上,严禁站在路料堆上,人员机具不得侵入距接触网任何带电设备2m范围之内。

3.装卸钢轨、岔心、轨枕等较长的料具时,必须保证平移装卸,防止一头翘起,不得高抬、翻转,严禁竖立。

4.装卸作业过程中和作业后,轨道车随车吊吊臂不归位严禁行走。

5.不得在接触网下采用任何长杆状物品测量货物装载高度。

6.k车卸石砟时,清道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控,防止在清理石砟过程中损坏回流线、扼流变压器引线等设备。

第3篇 槽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槽车驾驶员必须有二年以上安全行驶资历,熟知液化石油气常识、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能熟练地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处理紧急事故,并经考试合格,呈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驾驶。

第二条 车辆检验:

1、槽车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

2、槽车要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灭火器材等是否安全可靠,对槽车底盘及车辆行走部位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3、新槽车运行一年后和行驶五年以后,应进行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全面检验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进行。

第三条 储罐检验:

1、对罐体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着色检查,不得有裂缝和夹层,对有怀疑的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检查,达到gb928-67ⅱ级为合格。发现问题必须按gb741-80标准进行返修补焊,补焊后经探伤合格并进行局部热处理。

2、全部检验检修合格后要进行水压及气密试验,无问题后进行置换,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3、开罐检验前必须把罐内残液回收,余压放散到指定地点,流速不得超过0.05m/s。水冲洗后含氧量在20%以上方可进罐。

第四条行驶前要检查确认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齐全灵敏可靠,检查车辆转向、刹车等是否灵敏有效。

第五条 行驶中:

1、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准非工作人员搭车,不准在闹市区和住宅区停留。

2、严禁高速行驶,行车途中要经常检查压力、温度、液位、阀门及车况,尤其是夏季,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措施。

3、进出站车速不得超过5km/h。槽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前后轮打眼以防滑下平台,造成事故。

第六条 作业前:

1、检查确认槽车、贮罐和各附件无跑、冒、滴、漏;各部阀门、接口、软管无损坏和漏气。

2、槽车和装卸台的静电接地线网必须接牢。

3、槽车和装卸台的气、液相接通时,检查密封圈、垫有无损坏,法兰连接螺栓要紧固。

第七条作业中:

1、首先,稍打开槽车气、液相阀门,把软管内的空气从放散处排出后关闭。

2、打开气相阀门,启动压缩机,当槽车压力大于储罐压力0.2mpa以上时,再打开液相阀门, 注意流速不得大于0.05m/s。

3、装卸时,驾驶员和运行工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装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装卸。

3、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规定85%,卸后余压不得小于0.05mpa,严禁使罐内出现负压。

4、卸完使槽车压力不大于0.5mpa。

5、如果装车则程序与上相反,但要时刻注意观察液位的变化,防止超装。

6、储罐压力达1.2mpa以上时,要采取降温降压措施(在郊区进行)。

7、新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槽车,充装前必须抽真空达82.5kpa以上,并立即充液化石油气压力达0.05mpa以上,并且含氧量小于4%。

第八条作业后:

1、排掉软管中的余压、余液,再卸接头。

2、运行人员与司机或押运人员共同签字,并详细记录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3、松开接地线,周围无液化石油气气味和其它一切正常后方可开车离开装卸台。

第九条 雷雨天、附近有明火、管道等设备大量漏气、压力异常等情况下,禁止作业。

第十条 如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惊慌,要冷静地采取措施,一般不要启动车辆,要断绝交通,切断火源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第十一条 设立行车记录、装罐记录、检验记录、维修记录,按月上报有关部门存档。

第4篇 大件运输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设备前的勘察

(一)对设备运输前的勘察。当承运方承接设备运输任务后,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掌握设备的名称、装卸地点、运输距离、运输线路。

2、掌握动运输的重量、件数、高度、宽度及所装货物的重量分布情况。

3、掌握设备的包装情况,所装货物的重心位置,合理、准确地安排车辆装载。

4、负责运输工程项目的技术组织及工艺设计,协助安排各方准备工作。

5、签订运输合同、托运、承运明确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6协助车辆出车前的工具配备、人员安排、车辆修理。

7、督促运输人员、操作人员对运输起重工具、钢丝绳、卷扬机、斤顶的检查准备工作。

(二)对运输、装卸、操作场地的勘察

l、勘察装车、卸车场地车辆是否可以回转,选择好停车地点、装卸货物的位置、货物的装运方位。

2、了解场地情况是否影响安全操作,如地道、阴沟、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对影响通行的现场操作障碍应及时处理和排除。

3、勘察整个行驶路面、桥梁是否符合行驶、装载货物承受能力,必要时可以用钢板或对路面加固,以防万一。

(三)办理道路、桥梁通行注意事项

1、运输前必须出具介绍信和有关承运设备的有关数据,办理必要的道路、桥梁通行手续,待道路、桥梁通行证明办妥后方承运。

2、运输“三超’’货物必须办理三超通行手续,在得到公安部门允许后,按指定线路,时间,有公安、保安部门引路方准行驶。

3、有运输、业务人员对所运输线路及桥梁勘察制订运输方案,为运输操作人员提供行驶须知、注意事项及行驶速度、行驶通行手续交顶车驾驶员随车同行。

4、跨省运输时必须到所在市、县公安、交通部门联系,为运输提供方便及支持。

二、对运输车辆的检查

(一)必须严格按照车辆例保检查的规范实行例保检查,做到不干、不脏、不缺、不缺、不损、不漏的要求,做到车容整洁技术情况良好。

(二)加强对半挂托盘、蝴蝶块、中心轴、锁紧装置的检查,严格对全挂的拖钩、挂钩、固定肖、拖钩固定架的检查。

(三)对平板车的升降部分检查,同时进行空车、重车试验,试压,检查是否漏油,转向、升降是否灵活,是否有异响,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不允许带病上路。

(四)车辆灯光必须齐全,对运输三超物资设备要备有超高、超长、超宽的三红灯标志或红旗标志,白天用红旗标志,夜间用红灯标志,视宽标志,保险杠有三超牌,驾驶室内要有红旗及喊话器,实行安全指挥喊话。

三、运输设备中,汽车驾驶员、装卸起重运输人员、手控人员注意事项

(一)汽车驾驶员

1、执行运输任务的起点及终点,行驶线路、道路情况及驾驶注意事项。

2、定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检查和修理。

3、发现障碍物、通过桥梁、架高障碍、管道、线路时提前减速,适时停车察看,随车人员下车察看指挥,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

4、对装运的三超货物要控制车速,不允许急刹车,要根据所装的货物,道路情况营运,通过道路交叉路口、转弯、危险地段要督促跟车人员下车指挥,防止尾部及其它部位撞击障碍物和车辆而造成事故。

5、要经常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各部位的固定情况,发现钢丝绳断要及时更换,货物移位及时督促随车装卸人员调整货物位置,防止货物侧翻。

6、协助装卸人员做好装车、卸车工作,对装载有疑问的向装卸人员提出自己的看法,同随车负责人联系给予纠正,做到优质、安全、及时、文明。

(二)运输途中,跟车装卸、手控人员注意事项

1、积极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对行驶途中遇到的障碍物提前提醒驾驶员注意,提前停车及时排除,为安全行车提供方便。

2、经常检查货物装载固定情况,发现移位,固定钢丝绳、麻绳松动及时固定,有断损及时更换,容易滑动的钢管不允许放在货物下面,防止货物滑动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3、通过危险地段,如:转弯、桥梁、交叉路口、隧道、铁路路口、人口繁华地段应下车指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利用喊话器及红旗协助汽车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但不能影响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

5、协助汽车驾驶员做好车辆故障排除和车辆的修理工作,尽快恢复车辆投入正常运行。

6、手控人员根据道路运输中需要,积极配合汽车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手控、液压部分,及时排除故障,修复车辆。

四、对运输操作工具的检查和使用

(一)对钢丝绳的检查和使用

1、在起重吊装前严格钢丝绳的检查制度,检查钢丝绳是否断损、腐蚀、股乱及严重扭结,应及时停止使用。

2、使用钢丝绳前必须同货物装载的重量,所装货物的需要结合起来,严禁超负荷使用钢丝绳。

3、妥善保管好钢丝绳,经常检查钢丝绳,加强对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对不能使用的钢丝绳作报废处理。

4、钢丝绳与设备物件及建筑物的尖角直接接触时应垫软物或木块起吊。

(二)千斤顶的使用及检查

1、液压千斤顶

(1) 液压千斤顶必须实放在稳固的平整结实的基础上以受重压,不发生千斤顶下陷、歪斜,甚至卡住活塞。

(2)液压千斤顶的贮存器,须经常保持清洁,防止活塞顶油污锈蚀受到阻碍,伸出时速度要缓慢。

(3)活塞顶仲至通缩过程,随时要用棉纱擦净。

(4)防止长时间顶举或突然下降,必要时在顶升部分作临时垫衬,既能避免和减少密封圈损坏,又利于安全操作。

(5)在千斤顶顶物时,顶部要放一垫木,防止顶升时打滑而发生事故。

2、齿条千斤顶

(1)使用前,应先检查制动齿轮及制动装置可靠程度以确保安全使用。

(2)齿条及齿轮无裂纹或断齿,手柄及所有配件完整无损,连结可靠时方可使用。

(3)顶重时,须将千斤顶垂直放直,不允许超负荷,以确保使用安全。

(4)齿条要保持清洁,防止泥砂阻滞齿条和轮齿部分,增加阻力,减少使用寿命,并定期清洗除油。

(三)电动卷扬机使用及保养

(1)开车前,先用手搬动齿轮空转一圈,检查各部零件是否松动,制动闸是否完好。

(2)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烧坏电器装置,一般要用道木垫高,并设置雨棚或雨布遮盖。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卷扬机性能和指挥信号,工作时,机身周围严禁站人。

(4)起吊设备时,卷扬机筒上钢丝绳余留圈数不得少于3圈。

(5)卷扬机停车后要切断电源,控制器放到零的位置,用保险闸制动刹紧,这时跑绳应放松。

(6)严禁超负荷使用卷扬机。

(7)用多台电动卷扬机起吊设备时,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注意卷扬机的同步操作。

(8)注意减速器的检查,经常加注润滑油。

(9)注意对电路的检查、开关的检查、防止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接线必须有交流电工操作。

(四)对运输操作道木、工具的检查准备

(1)对运输操作准备适中的道木及随车使用的一切工具,开具清单,清点校对以后装车。

(2)检查运输操作中损坏的道木、工具应及时洗清,及时更换,防止操作中发生意外。

(3)严禁使用不符合操作规范的道木、卸夹、钢丝绳或其它工具。

五、设备的开箱、检查

(一)设备开箱

(1)开箱前检查设备名称、型号、箱号、防止开错箱。

(2)开箱前最好将设备运至安装地附近,减少开箱的搬运工作。

(3)开箱时应先将顶板上的尘土扫除干净,防止尘土散落在设备上。

(4)设备装箱时,为避免在运输中设备晃动,箱内有支固,开箱必须从顶板开始,在拆开顶板后必须查明情况后再采取适当措施,拆除其他箱板。

(5)开箱时要使用起钉器或撬木工具,如有铁皮,应先拆掉,不能用锤、斧乱打乱拆,特别是不能受震的设备,不准用大锤敲击箱体。

(6)拆箱时应注意环境,防止箱板倒下,碰伤周围设备人员,拆下箱板要妥善保管。

(7)设备上的包装防护物,应按施工工序拆除,不得过早或乱拆,拆下部件、零件最好放在木板上,或者有对方单位技术人员指导放在指定位置。

(二)设备检查

(1)开箱后,应由有关施工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三注意:a、设备有否损坏;b、零件部件、附件有否缺; c、办理移交手续,并作好记录。

(2)按照装箱清单检查零件、工具、附属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其它文件是否齐全。

(3)开箱后要对设备外表检查,发现设备缺损、损坏、锈蚀等情况及时提出,作好记录,及时同委托方联系。

第5篇 码头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在作业岗位严禁脱换服装。

2、使用不易起静电及火花的工具、照明及通讯工具。

3、使用铁质工具要注意轻拿轻放,不准敲砸、撞击。

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控制输油流速。

5、装卸设备要满足化工品的防火、防爆要求。

6、禁止在雷雨天进行装卸作业。

7、装卸船作业时,任何车辆不得从作业的防火区域通过。

8、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巡查规定,防止设备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9、现场从业人员在作业中,要集中精神,认真操作,不得麻痹大意。禁止打闹和进入作业无关的场所。

10、装卸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小型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技术状态良好。

11、进入码头装卸区必须空手触摸静电消除器。

12、化工船靠离码头或在码头作业时,不准烟囱冒火。

13、化工船停靠在码头时,要保持适航性,发生火灾,立即离舶。

14、船舶装卸过程中必须接好静电平衡线。

15、登船作业时,要检查登船梯子是否安全可靠。

16、作业中要站稳扶牢,注意防滑、防坠落。开关阀门时要注意站稳扶牢、防滑、防扭伤。

17、夜间作业要注意保证照明,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

18、装卸设备的安全装置要求齐全有效。

19、人员严禁在管线上行走,穿越管线要走管线间道。

20、夏季作业要注意防中暑。

21、有毒化工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眼镜,滤料失效的要及时更换。根据化工品的理化性质,穿好防护服装。

22、作业时要站在上风方向。

23、扫线过程中,要注意控制阀门,防止流速过高。

24、作业前要检查所使用的胶管有无损坏和老化,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将软管内存化工料处理干净,关紧有关阀门。

25、卸船过程中,作业人员要制止周围海域捕捞船靠近作业现场。

第6篇 液化石油气站槽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槽车驾驶员必须有二年以上安全行驶资历,熟知液化石油气常识、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能熟练地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处理紧急事故,并经考试合格,呈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驾驶。

第二条 车辆检验:

1、槽车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

2、槽车要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灭火器材等是否安全可靠,对槽车底盘及车辆行走部位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3、新槽车运行一年后和行驶五年以后,应进行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全面检验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进行。

第三条 储罐检验:

1、对罐体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着色检查,不得有裂缝和夹层,对有怀疑的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检查,达到gb928-67ⅱ级为合格。发现问题必须按gb741-80标准进行返修补焊,补焊后经探伤合格并进行局部热处理。

2、全部检验检修合格后要进行水压及气密试验,无问题后进行置换,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3、开罐检验前必须把罐内残液回收,余压放散到指定地点,流速不得超过0.05m/s。水冲洗后含氧量在20%以上方可进罐。

第四条 行驶前要检查确认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齐全灵敏可靠,检查车辆转向、刹车等是否灵敏有效。

第五条 行驶中:

1、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准非工作人员搭车,不准在闹市区和住宅区停留。

2、严禁高速行驶,行车途中要经常检查压力、温度、液位、阀门及车况,尤其是夏季,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措施。

3、进出站车速不得超过5km/h。槽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前后轮打眼以防滑下平台,造成事故。

第六条 作业前:

1、检查确认槽车、贮罐和各附件无跑、冒、滴、漏;各部阀门、接口、软管无损坏和漏气。

2、槽车和装卸台的静电接地线网必须接牢。

3、槽车和装卸台的气、液相接通时,检查密封圈、垫有无损坏,法兰连接螺栓要紧固。

第七条 作业中:

1、首先,稍打开槽车气、液相阀门,把软管内的空气从放散处排出后关闭。

2、打开气相阀门,启动压缩机,当槽车压力大于储罐压力0.2mpa以上时,再打开液相阀门, 注意流速不得大于0.05m/s。

3、装卸时,驾驶员和运行工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装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装卸。

3、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规定85%,卸后余压不得小于0.05mpa,严禁使罐内出现负压。

4、卸完使槽车压力不大于0.5mpa。

5、如果装车则程序与上相反,但要时刻注意观察液位的变化,防止超装。

6、储罐压力达1.2mpa以上时,要采取降温降压措施(在郊区进行)。

7、新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槽车,充装前必须抽真空达82.5kpa以上,并立即充液化石油气压力达0.05mpa以上,并且含氧量小于4%。

第八条 作业后:

1、排掉软管中的余压、余液,再卸接头。

2、运行人员与司机或押运人员共同签字,并详细记录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3、松开接地线,周围无液化石油气气味和其它一切正常后方可开车离开装卸台。

第九条 雷雨天、附近有明火、管道等设备大量漏气、压力异常等情况下,禁止作业。

第十条 如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惊慌,要冷静地采取措施,一般不要启动车辆,要断绝交通,切断火源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第十一条 设立行车记录、装罐记录、检验记录、维修记录,按月上报有关部门存档。

第7篇 装卸作业基本安全规程范本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杂货装卸作业的基本操作要求,旨在规范装卸作业的行为,适用于锦州港从事装卸作业的所有人员。

二、内容

1.新入港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允许上岗作业;新工人上岗作业前六个月,必须在有两年装卸作业经验以上的工人带领下作业。

2.遵守港口各项管理制度,入港前必须办理好各种进港手续。

3.港内严禁违规吸烟(指定吸烟室除外),严禁酒后上岗。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由港埠公司调度室统一派工,严禁私自参与作业。

4.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参加班前安全会议,了解装卸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精力,不许带病或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参加作业。

6.港区内行走要注意交通安全,主动避让机动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铁路道口和交叉路口,如遇障碍物要绕行,不要以攀援、跨越、钻行的方法强行通过。

7.要保持作业环境安全和通道的畅通,作业中遇到困难要及时消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的照明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8.作业中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打逗,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在作业区域内睡觉,侯工休息时不可擅自离开侯工区域。

9.作业时要以机械、吊具、工属具的最低负荷为基准,严禁超负荷作业。吊钩运行时,其运行轨迹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或通过。

10.作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作业岗位操作,不准私自更换岗位,随意串岗或离岗。

11.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受损货物,如实将情况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由当事人所在装卸队将事故经过以书面形式报港埠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8篇 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同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职员和机具操纵职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职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②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并由经过操纵练习的专职职员操纵,以防事故发生。

③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纵前,必须严格执行操纵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预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纵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纵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装卸搬运时,应实事求是,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纵。

⑤操纵职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着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留意,在操纵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纵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⑥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⑧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职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各类化学晶搬运装卸安全留意事项

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转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留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着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②易燃液体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轻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留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透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玄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转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③易燃固体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轻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职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摆。

④遇水燃烧物质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四周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留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尽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职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种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⑤氧化剂在装运时除了留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⑥毒害品及腐蚀物品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进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职员必须穿着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装卸剧毒物品时要先透风、再作业,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透风设施;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押运;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装卸现场应备有净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排挤堆放;坛装腐蚀品运输时,应套木架或铁架。

第9篇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作业要求、工艺、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劳动防护、人员要求、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事故应急。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汽车槽车运输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的充装、卸载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db37/t 997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

指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具有挥发性的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

3.2  易燃液体

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3.3  毒害品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毒性物质的毒性分为急性口服毒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吸入毒性。分别用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衡量。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10mg/l的液体。

3.4  腐蚀品

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含与完好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全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a的物质。

3.5  可燃气体

指闪点不高于45℃的易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3.6  有毒气体

指按gb 5044列为具有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4  基本要求

4.1  装卸单位应建立健全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装卸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岗位责任;应制定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装卸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卸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卸登记等安全规章制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4.2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4.3  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4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4.5  雷雨天气应暂停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

4.6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车辆维修等现场作业。

4.7  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前应先采取通风等措施,确保装卸作业场所有毒因素浓度符合gbz 2.1。

4.8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9  装卸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装卸记录。

4.10  装卸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  装卸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2  装卸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  作业要求

5.1  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5.2  进入装卸作业区域前,装卸单位应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参照附录a的内容填写相关作业记录。

5.2.1 相关资质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a)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 槽车罐体使用证;

c) 准运证;

d) 驾驶员证及从业资格证;

e) 押运员运输操作证;

f) 机动车辆行驶证;

g)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h) 槽车罐体定期检验的有效证明等。

5.2.2 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槽车应符合gb 18564.1的规定、其标志应符合gb 13392。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a) 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

b)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c) 槽车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罐体泄漏等现象;

d) 槽车罐体超过定期检验期限;

e) 警示灯具、标志不全或损坏;

f) 盛装易燃液体的槽车无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g) 残留液体品名、种类不详或无法确定的;

h) 未配备2个以上与运载介质相适应的灭火火器或有效灭火装置;

i) 相关资质不全、过期、废止;

j) 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

5.3  装卸作业人员应对照货单,核对所装卸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确认将要充装/卸载的槽车罐体中的液体是否与货单一致、并确认出料储罐/进料储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鹤管等,连接各部分接口并使其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装卸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4.1 装卸易燃液体时,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液体宜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鹤管伸入容器底部,鹤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得大于200mm;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鹤管口后,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b要求执行。

第10篇 罐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槽罐车罐装作业由仓库人员对运输部门制定的车辆在皮重过磅后,驾驶员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停车,并关闭汽车发动机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快;驾驶员检查槽罐车 各类管道情况正常、放料阀门关闭后,准备灌装车作业。

二、 由仓库书面通知车间负责人准备罐装作业;在相互询证确认要罐装的物料品名、规格、数量、去向,确认车辆皮重正常后,车间按照要求安排作业人员对停放准确的车辆进行罐装作业。

三、 罐装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有熟练的操作经验、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操作必须两人进行,先对槽罐车进行罐装前的检查,经查看确认罐内物料的液位、数量,槽罐车各类管道、进料、放料阀门情况正常;检查机、泵转动灵活,罐装系统管道、阀门情况正常,防腐料管无裂痕,真空系统开启且运行良好后方可罐装。

四、 罐装作业现场严禁烟火,更不得有明火;作业人员穿戴必要的防护面具,现场必须有备用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具(防毒面具、黄沙、铁锨或铁铲等)。

五、 新车或检修后首次罐装的槽罐车,要求装料前必须检查处理,确认无其他介质后才可以进行

六、 在正常罐装作业时,仓库人员、作业人员、车间负责人、运输部门负责人、驾驶员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罐装过程中驾驶员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七、 槽罐车真空管与料管相对位置要固定并且错开,真空管口在料管的上面,一定要离开一段距离,防止冲料或倒吸料液,造成事故。

八、 在罐装过程中要一人在开关旁,随时准备关泵,一人在车上经常检查罐内物料数量、液位、严格掌握进料时间,严禁超装,严禁外溢;装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允许的最大装料重量;关泵后必须复查液位,放尽管内积液,确认无误后撤掉各类管道,确保密封好盖板。

九、 罐装完毕由罐装负责人通知驾驶员作业完毕,否则车辆严禁实驶离装料地点;同时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槽罐车与罐装系统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检查各切断阀门关闭正确,才准启动车体离开罐装现场;已经罐装好的车辆或空车严禁滞留在罐车现场。

十、 液氯罐车进入卸车台后,把液氯罐车的连接体与卸液氯的连接体连接好,然后驾驶员与卸罐人员,同时检查,确认连接无误,由卸罐人员从司机手中收回钥匙,方可打开液氯罐车上的阀门,待卸车完毕,卸罐人员和罐车司机检查切断阀门关闭是否正确,如正确,才能拆掉连接件,卸罐人员把钥匙交给罐车司机,司机应启动罐车离开卸罐台。

十一、 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禁止后停止罐装作业:

1、遇到雷、雨天或现场有明火时;

2、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3、储罐内,槽罐内或车辆本身情况异常时;

4、罐装的机、泵、管道运行异常时;

十二、罐装过程由车间负责人做好原始记录,以后备查;

十三、罐装车辆的过磅必须由仓库人员、车间负责人、驾驶员一起进行,确认数据正确后一起签字认可;车辆手续办好后停车到指定地点待命,并注意停车地点的安全和环保。

第11篇 火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火车装卸作业的安全操作内容、方法及标准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___(集团)有限公司各装卸公司。

(二) 内容、方法及标准要求

1开关车门

1.1 车未停稳、脱钩,禁止人员上车、打车门或进行其它作业。

1.2 打车门前,要认真检查车门销子、挂钩等是否牢固。

1.3 打车门时,要用打门锤或铁撬,禁止用石块或其它块状物。

1.4 车上装有块状物或小袋物,打车门时要闪在门子侧面,打开车门销子后,先把车门活动几次,确认无滚落物后再开启车门。

1.5 拉车门时要用拉门绳,拉门绳要在门爪上缠绕牢固后再拉,车上、车下人员要配合好。

1.6 拉开的车门(小门),要用两个卡子分开卡牢,不能用卡子的要用车门挂钩或其它办法固定牢。

1.7 开、关车门时,车上人员应站在开关的车门两侧不少于0.15米的地方;车下人员应闪开。

1.8 放车门子前,要先招呼“闪开人”,确认人员闪开后,挨个依次放门,严禁两侧车门对着放。

1.9 棚车开、关车门,要认真检查车门滚轮与轨道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关。开关时,人要站在车门两侧,严禁正面站人,以防车门掉下伤人。如有滑道失灵或其他故障,要检查分析原因,严禁硬砸硬别。

1.10 棚车开、关车窗,要一手提车窗,一手拿木棍,当触开销子,车窗稍有下落时,应迅速将手撤回。

1.11关闭各种车门,手要闪开门口沿。

2火车装卸

2.1 作业前,要检查车厢底有无漏洞,是否装过危险品等,有危险因素要采取措施消除,并报告现场调度员。

2.2 上下车厢要走车梯,要抓牢踏稳。盖篷布的车,尤其要注意上下安全。禁止爬车跳车,禁止跨越相邻车厢,禁止在车帮上站、坐、行走。

2.3 使用的工具等,车上车下要传递,不准向车上车下乱扔。

2.4 装卸车作业过程中车厢周围不准有人停留。

2.5 装车时,应设专人指挥;吊钩上车前,人员应事先闪开钩行路线,停钩后再上前扶勾。

2.6 装货出车厢时,货物要摆放整齐;使用手钩时要挂牢;拉篷布时要抓紧,用力要均匀,脚要站稳踏实,防止坠车。

2.7 使用抓斗、斗式装载机等装散货火车时,车厢内不准有人。指挥人员必须确认车厢内无人,方可指挥装车,严禁站、坐在车帮上指挥。

2.8 火车装卸长大五金,车厢内不准有人。并且要注意做到:

2.8.1 装卸车前要打开中门。

2.8.2超过6米长(不包括6米)的要拴稳绳牵拉装车。

2.8.3货勾落入车厢放稳后,方可进车厢摘钩。

2.8.4摘钩人员离开车厢后,方可指挥起重机缓慢抽吊捆索。

2.8.5装车时,指挥手不准站在火车帮上或梯子上指挥。

2.9 火车卸生铁或其它块状物时应注意:

2.9.1 作业人员应穿好防护皮鞋。

2.9.2 从车内向车下卸生铁时,要注意车上、车下人员的活动情况,防止伤人。

2.9.3卸车过程中车下人员应闪在两旁,应及时清除散落的生铁,挂钩时应招呼车上人员停止卸车。

2.10 棚车装卸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软线灯应使用安全电压,要放至安全地点,防止碰撞引起触电。

2.11 作业结束,要清理轨道两侧1.5米内的杂物。

3推拥火车

3.1 人力推拥火车

3.1.1推车前,应事先通知现场指导人员,并检查、清除轨道槽及周围障碍物,确定专人指挥,注意前后车辆及人员安全。

3.1.2 车底下、碰钩上、车前头禁止有人推拉车。

3.1.3 使用铁撬撬动车轮时,掌撬人要把铁撬放在身体侧面,禁止骑着或顶在肚子上,当车轮启动后,在前轮掌撬的人应马上走出车底。

3.1.4 停车时,要事先减速,减速时,可使用刹车盘或用人留,禁止使用任何东西掩车轮。

3.1.5 已拖开空档的两个车厢,禁止同时推车。推车前,要通知前面车厢内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不得撞击前车。

3.2机械推、拉火车

3.2.1 用机械推、拉火车厢只准许使用牵引力10吨以上的叉车和装载机。

3.2.2 推、拉车要由调度室安排,通知机械队值班队长、安全员到场监督;通知信号员清道;推(拉)时,由现场指导员负责组织实施。

3.2.3 推、拉前装卸工班负责清理道轨两侧1.5米内的障碍物,并派人在车上操纵手制动刹车盘。

3.2.4 推、拉车作业中,现场指导员、安全员要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后,由现场指导员指挥进行。

3.2.5用于推、拉车作业的机械,时速不准超5公里/小时,推、拉车时,必须正面顺道轨推、拉,严禁用车体拨动车厢,严禁冲撞和猛推硬拉。

3.2.6 推、拉车厢作业,重车一次不准超4节,空车一次不准超10节。

3.2.7 使用牵拉车应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应符合牵拉载荷要求。

4.1.公路汽车收油作业规程

4.1.1准备工作

1.运输员预先接到公司业务汽车油品来源的通知后,报告油库值班领导及通知各岗位相关人员做好提前准备工作。

2.运输员根据接受油料任务书向油库主管领导报告,并按主管领导的指示通知化验、计量、收油及消防部门有关人员进入作卸油前期工作:

3.汽车入库先到发油台经<<车辆安全检查>>合格后,引导进入计量平台.

4.罐车静置3分钟后,通知计量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计量, 化验员按规定对来油采样进行入 库化验.

5.运输保管负责填写<<汽车卸油作业看板>>看板命令,待结果准确出来后,计量员,化验员,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油库值班员核实、油品数量、质量符合卸车条件后,签发《汽车卸油作业看板》。

7.运输保管通知罐车司机进入接卸现场,并引导汽车进入指定的地点。

4.1.2卸油作业

1.现场油库值班员根据《汽车卸油作业看板》,组织作业人员布置任务、明确分工,并按照确定汽车收油流程,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保管员检查收油罐油高,做好登记;开通所有关阀门。

3.消防人员布置消防器材并检查消防器材数量是否足够,性能是否良好。

4.卸油操作人员接好静电接地夹,并接好罐车引油管线,并预知司机做好相应的配合接卸工作。

5.电工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按规定送电,并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6.司泵人员开通油泵有关相应油品通道阀门,并打开油泵排出阀少许,让罐车油品及管道内的气体通过油泵。

7.各部位上述工作进行完毕后,向现场油库值班员报告,油库现场值班员确认无误后下达正式汽车卸油命令卸油。

4.1.3 卸油作业运行注意事项

1.在卸油运行中,司泵员注意观察管线进出口,油品转输泵进出仪表,泵机的电流是否稳定运行。

2.卸油员注意观察连接管线,罐车油位面下降和管路工作情况。

3.保管员注意观察油罐液位动态。

4.消防人员布置好手动,推车干粉灭火器,灭火毯,做好应急准备,坚守现场。

4.1.4 卸油收尾

1.当将近卸完时,要将输油泵的工作压力调当合适,以控制输油管路流速不过快,防止超过一分钟油泵空转。待停泵后,拆卸接油管线,排干净油罐车内残油.回放到油桶里面.

2.卸油结束后,将近罐车口盖好、上紧螺杆,静电线放到相应位置并固定牢靠。

3.收回消防、通讯器材;

4.运输、保管员与油车司机接卸油品完后,共同签字确认。

5.运输员检查合格后要及时将油罐车引导出库。

6.6.作好各种作业记录,若收油连续作业时要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交接班记录》。

4.1.5 安全及环保要求

1.上班必须统一着装,收油作业时应释放人体静电。

2.自汽车卸油平台进行收油作业,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运行过程,防止跑油,漏油事故发生。

3.对油罐车进行收油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并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即穿好工作服、手套等)。

4.所有与油品相关作业过程均要求使用防爆工具和专用工具。

5.禁止使用化纤物品进行设备和场地清洁作业。

6.用脏了的抹布或手套应及时放入回收桶里回收,保持场地干净、清洁和整齐。

7.禁止无操作资格人员进行各环节作业或临时顶班。

8.所有作业过程均要求班前不得饮酒。

第12篇 装卸作业基本安全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杂货装卸作业的基本操作要求,旨在规范装卸作业的行为,适用于锦州港从事装卸作业的所有人员。

二、内容

1.新入港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允许上岗作业;新工人上岗作业前六个月,必须在有两年装卸作业经验以上的工人带领下作业。

2.遵守港口各项管理制度,入港前必须办理好各种进港手续。

3.港内严禁违规吸烟(指定吸烟室除外),严禁酒后上岗。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由港埠公司调度室统一派工,严禁私自参与作业。

4.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参加班前安全会议,了解装卸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精力,不许带病或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参加作业。

6.港区内行走要注意交通安全,主动避让机动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铁路道口和交叉路口,如遇障碍物要绕行,不要以攀援、跨越、钻行的方法强行通过。

7.要保持作业环境安全和通道的畅通,作业中遇到困难要及时消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的照明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8.作业中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打逗,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在作业区域内睡觉,侯工休息时不可擅自离开侯工区域。

9.作业时要以机械、吊具、工属具的最低负荷为基准,严禁超负荷作业。吊钩运行时,其运行轨迹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或通过。

10.作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作业岗位操作,不准私自更换岗位,随意串岗或离岗。

11.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受损货物,如实将情况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由当事人所在装卸队将事故经过以书面形式报港埠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13篇 汽车槽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槽车的装卸作业

1、车装卸前的作业准备

a、好罐体静电地线;

b、好其他安全准备工作。

2、装车

a、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槽车,充装前应做抽真空或充氮置换处理真空度不低于650毫米汞柱或罐内氧量不大于3%,否则不能充装。

b、必须严格计量,严禁超装。汽车槽车的充装重量为槽车容积乘上单位容积充装量(0.42 t/m3),充装完毕,押运员必须复检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须立即处理,不得超装行驶。

c、装车作业时,槽车押运员应随时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管路等处有无跑冒滴漏等不安全现象,观察液位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装车,妥善处理。

3、卸车<用压缩机卸车>。

a、将槽车上的气、液相管分别接到卸车台的气液相软管接头上。打开放气阀,放出连拉管中的空气,然后关闭放气阀。

b、打开气、液相软管上的阀门,操作槽车手摇油泵供油。打开槽车气、液相管上的紧急切断阀(手摇油泵上压力表指数应达到3mpa)使油压达到并保持3 mpa。

c、打开槽车气、液相管上的球阀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进行卸车运行。

d、当槽车罐内液化气卸完后,通知运行工关闭压缩机。

e、关闭液相系统管路阀门。进行气相卸车运行操作,直到槽车罐内压力小于0.2 mpa,但不低于0.05mpa时停止气相运行。

f、泵油路泄压阀,使槽车上的紧急切断阀关闭。然后关闭气相系统上的阀门。

g、打开槽车末端上的放气阀,放出连接管处的液化气后,拆下软管检查现场并通风5-10分钟,关闭阀门箱。

4、槽车装卸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a、槽车装卸过程中,操作员,(运行工)押运员应坚守岗位,随时观察槽车和贮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变化情况,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发现异常,妥善处理。

b、槽车装卸均应填写装卸记录,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装卸介质、装卸日期和实际装载重量。此外,装卸车操作工、复验员和押运员均应签名备查。

c、出现下属情况之一时,槽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并做妥善处理。

(1)暴雨雷击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检测出液化气气体泄漏;

(4)液压异常;

(5)发现其他不安全因素。

槽车的行驶

1.槽车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槽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遵守“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并掌握下述安全技术知识:

a、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特性;

b、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c、车的技术性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处理事故的方法;

d、能熟练应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2.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徐州市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槽车行驶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a、坚持车辆三制检度;

b、有金属链接地;

c、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d、车上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其它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当罐内液温达到40℃,应采取降温措施。

《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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