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检查与维护
1. 定期进行设备全面检查,确保提升机的结构无损坏,各部件紧固可靠。
2. 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如有严重磨损或断丝,应立即更换。
3. 检查制动装置性能,保证其灵敏有效。
4. 定期润滑各运动部件,防止锈蚀和异常磨损。
二、操作规程
1. 操作员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2. 启动前,确认吊篮内无人,周围无障碍物。
3. 运行过程中,严禁超载,货物应均匀分布,避免偏载。
4. 停止使用后,将提升机降至地面,切断电源,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三、安全措施
1.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靠近。
2. 提升机工作区域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3. 操作员应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 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后再启动。
四、应急处理
1. 设备故障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维修。
2. 发生坠落事故,立即启动救援程序,保护现场,报告上级。
1. 符合gb/t 9462-1999《塔式起重机》等相关国家标准。
2. 遵循jgj 88-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3. 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手册和设备维护规定。
1. 提升机在运行前应确保什么?(答案:确保吊篮内无人,周围无障碍物)
2. 操作员在提升机工作区域应佩戴什么防护装备?(答案: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3. 发现提升机设备故障时,应如何处理?(答案: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维修)
4. 提升机停止使用后应如何保养?(答案:降至地面,切断电源,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5. 当遇到异常情况时,操作员应如何操作?(答案: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后再启动)
以上规程旨在保障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使用,所有操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1篇 物料提升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各类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新购及正在使用的安全操作。
2运行前的准备工作(每日检查)
2.1查阅上一班操作员的运行记录。
2.2查阅减速箱内润滑油情况(油质、粘度等,特别是试运行前)。
2.3检查电气控制箱的电源开关是否断开。
2.4检查运转部分、滑道提升机械部分的润滑情况和使用状况。
2.5检查主传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2.6检查各限位开关工作情况和是否有损坏。
2.7检查各层停层装置的平层情况。
2.8检查沿提升机垂直运动方向各层平台上有无突出物件。
2.9作好当班记录,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不正常情况严禁开车,同时积极寻找原因,排除故障,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重新开车。
3安全操作规程
3.1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及安装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心脏病或高血压。
3.2操纵机电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受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3.3接班后第一次开车,要检查安全装置、各限位开关等动作是否正常。
3.4必须均匀装载,防止偏重,严禁超载,按额定载重量吊运。
3.5随时注意信号,遇到非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3.6温度在0℃以下时,需要特别小心工作。
3.7电气控制台电源接通后,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操作人员在动车前要集中思想,以防发生以外。
3.8制动器或断绳保护装置失灵时,严禁动车。
3.9当风力达到七级以上时,严禁开车。
3.10按维修保养要求验收,合格试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2篇 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监控规程
1、现场使用的井架必须通过市建委科技委组织的技术鉴定,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必须齐全。
2、产品铭牌必须明确产品型号、规格、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高度、出厂编号、制造单位;产品铭牌必须悬挂于架体醒目处。
3、井架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技术方案并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的,该井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及相应计算资料须经发包单位技术复审。
5、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
(1)安装架体时,应将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或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
(2)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3)井架高度在20m(含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高度在20~30m时,缆风绳不少于2组(高架井架必须按要求设置附墙架,间距不大于9m);
(4)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5)缆风绳应选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
6、井架的安装应采取分段验收的方式进行:
(1)基础验收:
① 高架井架基础的要求,应符合设计和产品使用规定;
② 低架井架基础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小于80kpa
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不小于300mm
浇注后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及预埋件)安装连接验收;
(3)井架安装验收范围。包括:结构的连接、垂直度、附着装置或缆风绳;机构;安全装置;吊篮;层楼通道、防护门;电气控制系统等。井架初次安装后如需升节,则每次升节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
7、井架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与各阶段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后续安装、投入使用。
8、井架的基础及预埋件的验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基础的混凝土应有强度试验报告。
9、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的,安装单位除必须履行上述分段安装验收手续以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10、井架验收合格后,应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限载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第3篇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架体制作应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并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及推荐品牌,才能投入使用。
2.吊篮应设停靠装置,停靠装置应形成定型化,超高限位必须灵敏可靠,高架提升机应设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3.缆风绳、附着与建筑结构连接点必须按规范进行设置。
4.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应进行更换。严禁钢丝绳锈蚀、缺油及在地面、墙面、架体上等拖拉。
5.卸料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及平台脚手板搭设应严实牢固。
6.平台处应设防护门,并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进料口搭设的防护棚必须符合要求。
7.吊篮应设安全门,并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严禁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8.安装验收手续必须有关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要有量化验收内容。
9.架体安装拆除应有施工方案,基础应符合要求,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架体与吊篮间隙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10.架体外侧应挂立网防护,卷扬机地锚应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应整齐。
11.联络信号方式应合理、准确,禁止多层同时指挥。卷扬机操作棚的搭设应符合要求。避雷装置应符合要求。
12吊篮不用时应将其降到最低位置,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断电关门。
第4篇 建筑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m为高架。
第1.0.3条 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 制造提升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2.0.2条 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第2.0.3条 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第2.0.4条 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第2.0.5条 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
第三章 结构设计与制造
第一节 结构设计
第3.1.1条 提升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3.1.2条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使用地区的计算温度高于-20℃时,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3号钢;等于或低于-20℃时,应采取3号镇静钢或16锰、16锰桥钢。
注: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关于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
第3.1.3条 主要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计算方法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二)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立柱换算长细比不应大于120,单肢长细比不应大于构件两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λma_的0.7倍;
二、 一般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三、 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200;
四、 受弯构件中主梁的挠度(yl)不应大于l/700,其他受弯构件不应大于l/400(l为受弯构件计算长度)。
第3.1.4条 构件连接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第七章的规定。
第3.1.5条 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以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2个。
第3.1.6条 格构式构件的连缀件应采用缀条式。龙门架的立柱,应每隔4~6m设置横隔板,且每个标准节不得少于2个;横隔板可采用厚度6~10mm的钢板或截面不小于∟50×5的角钢制作,可不验算强度。
第3.1.7条 井架式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3.1.8条 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第3.1.9条 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
第3.1.10条 提升机吊篮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杆件连接板的厚度不得小于8mm。吊篮的结构架除按设计制作外,其底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档板或挡网。高架提升机应选用有防护顶板的吊笼,其顶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
第3.1.11条 提升机附设摇臂把杆时,立柱及基础需经校核计算,并应进行加固。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kg。采用角钢制作时,中间断面不小于240mm×240mm,角钢不小于∟30×4;采用无缝钢管时,钢管外径不小于121mm把杆支座应设置在单肢与缀件连接的节点处。
第二节 结构制造
第3.2.1条 提升机结构所用的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规定进行材质试验。
第3.2.2条 提升机架体的底节,宜采用无缝钢管制作。
第3.2.3条 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写加工工艺,并严格按工序检验。
第3.2.4条 构件的制作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由多节组装的架体,应保证其标准节具有互换性。
第3.2.5条 提升机结构的制作质量,应符合现代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 提升机构
第4.0.1条 卷扬机的选用或制造,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第4.0.2条 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第4.0.3条 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第4.0.4条 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第4.0.5条 卷扬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的规定。
第4.0.6条 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第4.0.7条 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4.0.8条 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第4.0.9条 提升钢丝绳的最大工作拉力应按下式确定:
s=p/(a·η) (4.0.9)
式中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p--提升荷载(n);
a--承载钢丝绳分支数;
η--滑轮组总效率。
第4.0.10条 提升钢线绳安全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n≥sp/s (4.0.10)
式中n--安全系数,一般取7~9;
sp--钢丝绳破断拉力(n);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第4.0.11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第4.0.12条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第4.0.13条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
第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第5.0.1条 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一、 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1.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 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二、 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栏杆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
三、 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四、 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五、 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六、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七、 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第5.0.2条 高架提升机除应满足第5.0.1条规定外,尚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二、 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三、 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四、 通讯装置。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连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第六章 电气
第6.0.1条 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第6.0.2条 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第6.0.3条 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第6.0.4条 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5条 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中第4.4.2条规定的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6条 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第6.0.7条 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第6.0.8条 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第6.0.9条 电动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机基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书。
第6.0.10条 提升机的电气设备的制作和组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控制屏(台)技术要求》、《低压配电屏技术要求》等的规定。
第七章 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第一节 基础
第7.1.1条 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基础应能可靠地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第7.1.2条 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二、 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三、 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第7.1.3条 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第二节 附墙架
第7.2.1条 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第7.2.2条 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第7.2.3条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第7.2.4条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当无设计规定时,可选用附录三中的图示做法。
第三节 缆风绳
第7.3.1条 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第7.3.2条 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第7.3.3条 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第7.3.4条 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在顶部。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
第7.3.5条 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第7.3.6条 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两角同时拉紧。
第7.3.7条 当缆风绳需改变位置时,必须先作好预定位置的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的位置;待与地锚拴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
第7.3.8条 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第四节 地锚
第7.4.1条 缆风绳的地锚,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定。
第7.4.2条 缆风绳的地锚,一般宜采用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用桩式地锚。
第7.4.3条 当地锚无设计规定时,其规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况选用:
一、 水平地锚。水平地锚可按表7.4.3选用。
水平地锚参数表 表7.4.3
注:本表系按下列条件确定:木材容许应力取11mpa;填土密度为1600kg/m3;土壤内摩擦角为45°
二、 桩式地锚。
1. 采用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档木。
2. 采用脚手钢管(φ48)或角钢(∟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的防滑措施。
第7.4.4条 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第八章 安装与拆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第8.1.2条 提升架体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第8.1.3条 安装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 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二、 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三、 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四、 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五、 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靠;
六、 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最小安全距离见表8.1.3。
与架空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m) 表8.1.3
第8.1.4条 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 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二、 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三、 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四、 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第8.1.5条 拆除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 查看提升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连接情况;
二、 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
三、 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情况;
四、 地梁和基础的连接情况。
第二节 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第8.2.1条 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8.2.2条 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第8.2.3条 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灯进行联锁。阴暗处应装照明。
第8.2.4条 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第8.2.5条 装设摇臂把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二、 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三、 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四、 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
五、 随工作面升高把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他作业应暂时停止。
第8.2.6条 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第8.2.7条 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第8.2.8条 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第8.2.9条 拆除作业室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第三节 卷扬机稳装
第8.3.1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第5.0.1条中防护棚的要求架设。
第8.3.2条 固定卷扬机的锚杆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第8.3.3条 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第8.3.4条 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第四节 低架龙门架的整体安装与拆除
第8.4.1条 架体的拼装应在平整的场地上进行,各节点螺栓应紧固,拼装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
第8.4.2条 拼装后架体应进行临时加固,除沿立柱纵向绑扎梢径不小于80mm的木杆外,两立柱之间尚应以横杆和剪刀撑进行横向加固,其方法可见附录三。
第8.4.3条 整体吊之前,应在架体顶部四角系牢缆风绳。
第8.4.4条 架体的吊点应采取设计制造吊点。用把杆起吊时,应在起吊(或放倒)架体的相反方向,用辅助缆风绳加以保护。起吊(放倒)要平稳,不得斜吊。
第8.4.5条 架体吊立就位时,应在栓牢缆风绳和固定架体底脚后,方可摘除吊钩。
第8.4.6条 拆除作业时应先挂好吊具,拉紧起吊绳,使架体呈起吊状态,再解除缆风绳和底脚螺栓。
第8.4.7条 龙门架整体安装和拆除工作属起重作业,必须由持证的起重工和有经验的指挥人员配合进行。
管理
提升机是近些年随建筑施工发展而逐渐完善的施工机械,因目前种类较多尚没定型,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又因此种设备与塔式起重机、载人电梯相比较,维修管理简单,尤其低架提升机往往只对卷扬机由设备部门管理,而对架体及其传动机构无人过问,形成只使用不维修,常常发生事故。因此,提出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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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15:17 wangliangwq <> | 二级
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物料提升机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并遵守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2) 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计算书要求,并牢固可靠。
(3) 使用前应对吊篮的安全门、钢丝绳、安全停靠、限位保险装置,联络信号进行检查,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4) 缆风绳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f9.3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缆风绳地锚必须牢固。
(5) 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墙杆应符合说明书或规范要求,连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6) 卷扬机钢丝绳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过路保护。
(7) 禁止任何人乘吊篮上下。不得超载,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
(8) 各施工层要设牢固可靠的卸料平台及安全门。
(9) 物料提升机发生故障或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 物料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验收内容应做到量化,参与验收人员签名。
(11) 作业司机应在班前作日常检查和作空载试运行。
(12) 物料提升机电器控制部分应有接零保护、欠压保护功能。
(13) 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断绳、停靠、超高限位装置,吊篮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
(14) 物料提升机基础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据周边情况,采取避雷措施。
(15) 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吊篮必须放在地面,不允许停在空中,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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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1.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井字架和卷扬机技术性能、机械性能、安全知识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2.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台、井架、卷扬机和开关箱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作用。
3.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卷扬制动、升高限位、停层、防断绳、联络信号等十二项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是否完好。井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传动位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缆风绳或架体与结构拉结是否牢固,并空载试运行,确认正常,才可操作。
4.井架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使用对讲机时,防止多层信号干扰,信号不清不得开机,防止误操作。但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机信号,应立即执行。
5.吊笼堆料应均匀,零星物料应用载器放载,严禁超载、超高、超长,严禁载人上落。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架底。
6.操作时精神集中,不得离开岗位。在开机中,要密切注意平台口、通道口等处是否有装运工人员将头手伸入井架架体内或爬架或穿过吊笼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笼内未离开前,不准开机。
7.遇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作业。
8.发生故障或停电,必须采用按动卷扬机刹车吸铁慢速地将吊笼放因地面。
9.卷扬机放尽钢丝绳时必须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笼收卷钢丝绳应保持排列整齐。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10.井架上的平撑拉结、斜撑、缆风绳、各种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和标志等严禁随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内侧斜撑,应经工长批准。也不准连续拆除三个标准节内侧的斜撑。
11.井架三向外侧的安全网防护,必须随井架升高及时满挂。井架必须高于顶层作业层平台口6m—8m,确保吊笼升高的余位。
12.高速组合井架必须层层与建筑结构边梁附着,在无附着装置情况下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13.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4.井架在运转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15.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16.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17.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第6篇 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收集和整理技术资料,建立健全施工升降档案;
(2)建立施工升降机使用管理制度;
(3)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施工升降机的性能,熟悉使用说明书;
(4)使用前,做好检查工作,确保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电气设备正常;
(5)操作工程中,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吊笼的运行通道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险情立即停车排除。
第7篇 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井架(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
方可投使用。
2)、井架出入口与建筑物连接的平台必须架牢靠,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两侧应架设防护栏杆和挂安全网,护栏距平台面度以1.2m左右为宜,中间要加设横杆不少二度,护栏杆的垂直距离应小于40cm。井架与建筑的距离超过30cm时,应在平桥(台)挂兜底安全平网。
3)、井架在楼层的出入口上方要架设防护挡板或挂安全平网防护。并在出入口处设层间活动安全闸门和在显眼处挂有安全操作规定牌子和警示标志。
4)、提升机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
5)、提升机必须保证上、下通讯连络,并有明显上、下连络的信号。
6)、作业人员严禁乘吊篮升降。
7)、提升机必须具有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的工作荷载。
8)、必须具有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9)、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
10)、上料口必须搭设防护棚或(板)。
11)、必须有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底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正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12)、严禁任何人不允许在井内伸头张望及各种活动。
13)、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源(拉闸)、锁好电箱。
第8篇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物料提升机卷扬机部分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并遵守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2)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计算书要求,并牢固可靠。
(3)使用前应对吊篮的安全门、钢丝绳、安全停靠、限位保险装置,联络信号进行检查,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4)缆风绳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f9.3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缆风绳地锚必须牢固。
(5)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墙杆应符合说明书或规范要求,连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6)卷扬机钢丝绳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过路保护。
(7)禁止任何人乘吊篮上下。不得超载,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
(8)各施工层要设牢固可靠的卸料平台及安全门。
(9)物料提升机发生故障或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物料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验收内容应做到量化,参与验收人员签名。
(11)作业司机应在班前作日常检查和作空载试运行。
(12)物料提升机电器控制部分应有接零保护、欠压保护功能。
(13)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断绳、停靠、超高限位装置,吊篮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
(14)物料提升机基础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据周边情况,采取避雷措施。
(15)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吊篮必须放在地面,不允许停在空中,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9篇 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机械性能,考核合格后,持企业内部小机证上岗。
二、卷扬机必须单独设置电气控制箱。
三、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制动器灵敏,松紧适度,联轴节螺栓紧固,弹性皮圈完好无磨损、缺少,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卷筒上绳筒保险完好不得缺档松动;皮带、开式齿轮伟动部位防护齐全有效。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以动力作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同操纵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
五、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钢丝绳平面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人称开口葫芦)。
六、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纵杆动作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以防急刹车时碰伤手脚或影响操作造成大事故。
七、卷扬机不得起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体。吊盘内严禁上下人,提升架天轮下4m处设超高限位器,防止吊盘冲顶位倒提升架。
八、制动衬垫,应防止受潮和沾染没污。如遇打滑失灵应立即停车,进行修理工调整。
九、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十、作业中,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并至少保留三圈以上。如发现钢丝绳重叠斜绕,应停机重新排列;但应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的情况有无移位、走动,找出原因后再重新调整。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推、踩钢丝绳,以防伤人。
十一、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中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休息时将吊物放至于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点动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十二、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三、卷扬机在转动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十四、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十五、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第10篇 工贸企业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物料提升机卷扬机部分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并遵守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2.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计算书要求,并牢固可靠。
3.使用前应对吊篮的安全门、钢丝绳、安全停靠、限位保险装置,联络信号进行检查,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4.缆风绳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9.3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缆风绳地锚必须牢固。
5.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墙杆应符合说明书或规范要求,连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6.卷扬机钢丝绳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过路保护。
7.禁止任何人乘吊篮上下。不得超载,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
8.各施工层要设牢固可靠的卸料平台及安全门。
9.物料提升机发生故障或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物料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验收内容应做到量化,参与验收人员须签名。
11.作业司机应在班前作日常检查和作空载试运行。
12.物料提升机电器控制部分应有接零保护、欠压保护功能。
13.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断绳、停靠、超高限位装置,吊篮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
14.物料提升机基础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据周边情况,采取避雷措施。
15.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吊篮必须放在地面,不允许停在空中,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11篇 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规程
建筑施工现场垂直输送物料的提升机,构造简单,安装、使用和拆除方便,是投资少、见效快的设备,常用于中小型建筑工地。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物料提升机的数量随之增加,但对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管理却相对滞后,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加强安全管理势在必行,从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安装和使用等方面排查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一、物料提升机制造管理
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提升机设计、制造的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现行的物料提升机多种多样,安全装置参差不齐,安全性能指标各异,在设计和制造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多数产品是施工企业自制、小型生产厂家制造,部分产品由乡镇企业制作,生产厂缺少基本生产技术、设备,工装落后,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内控质量标准,无法保证其产品质量。物料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2、物料提升机架体金属结构稳定性差。物料提升机的制造,没有经过正规的设计计算,在用料、截面尺寸、形状等方面均不符合gbj17《钢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整机结构的刚度和强度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架体多数不是由标准节连接组成,而是由单根杆件现场逐件组装而成。杆件间的联接使用普通螺栓,不能形成稳定结构,在负荷力作用下易造成扭曲变形,甚至倾翻。架体金属结构稳定性设计和实验,确认金属结构无开焊和无变形方可投入生产。
3、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下极限限位器,超载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装置等。
二、物料提升机安装管理
目前,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安装人员参差不齐,没有专业安装队伍安装,大多数由施工现场的架子工安装。由于这些人员不是专业安装,没有经过安装培训,不懂标准和规范要求,同时也缺少必要的安装经验和熟练程度,在安装过程中存在隐患。安装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施工。安装前应检查物料提升机产品合格证,确认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物料提升机构完整良好;电气设备齐全可靠;基础位置和做法符合要求;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正确,埋设牢靠;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未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附墙装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附墙后立柱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米。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9米时,应及时加设一道附墙装置,并应随安装高度增加加设附墙装置,而在实际安装过程中经常是安装完后再加附墙装置,出现在安装过程中架体倒塌事故。附墙装置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附墙架严禁连接在脚手架上。
2、物料提升机吊装管理不当。卷扬机稳装的位置按照要求应该满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的要求,同时卷扬机还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由于施工现场比较狭窄,很多施工现场卷扬机与物料提升机安装距离达不到这一要求,经常由于距离太近而出现钢丝绳缠绕错叠和脱离卷筒现象。另外这也不利于司机操作,司机在卷扬机处操作会出现吊篮挡住视线,对吊篮的停靠位置掌握不准。
3、物料提升机进料口防护棚搭设不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以防止物体打击事故,防护棚使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防护棚搭设要求是低架前后3米,高架5米左右,宽度稍大于架体宽度,防护棚两侧还应挂立网防护,防止人员从侧面进入。
4、卸料平台搭设稳固与否直接影响到操作工人的安全,这也是井架高空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严格要求来说,卸料平台应该做成独立式平台,即该平台的搭设只能是单独从地面立杆搭起或采用与建筑物拉结的形式,不能与脚手架连在一起,以免影响脚手架的稳固。
5、物料提升机未安装超高限位器。超高限位器是为防止意外情况下电源不能断开吊篮仍继续上升,造成卷扬机仍继续运行拉断钢丝绳或拉翻物料提升机。
6、物料提升机四门安装不全。物料提升机四门包括进料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和吊篮前门、后门,现在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大多数只有吊篮前门,而缺少其他三门。为了使用安全,施工现场应保证四门齐全且正常使用。
7、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使用单位应对每台物料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备查,其内容应包括: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况。
三、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机使用环节的管理十分重要,正确使用和操作物料提升机,司机要经培训合格,现场安全监督要到位。由于建筑工人安全意识较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未进行现场隐患整改,极易造成事故。
1、物料提升机司机未培训合格。物料提升机司机普遍未经过培训合格,无上岗证,非专业司机现象普遍。司机不固定,经常更换,也给物料提升机的管理带来很大隐患。由于不了解物料提升机的使用情况,再加上不能及时维修保养,设备会经常出现缺陷影响使用,甚至造成事故发生。
2、随意拆除或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比如安全停靠装置,超高限位器,安全防护栏门等,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发生事故时的第一道防护线,当发生误操作或违章作业时可以及时发生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拆除。现在施工现场对安全停靠装置的使用还不了解,安全停靠装置是井架运行至各楼层位置装卸物料时,将吊笼牢固地固定在立柱上,防止吊笼上下摆动及侧向摆动,影响操作人员作业。
3、物料在吊笼内应均匀放置,不得超出吊笼外,当物料在吊笼中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排除运行障碍,并制定防坠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和人员攀越吊笼上下。
4、由于物料提升机司机在地面操作,不象施工升降机那样司机在吊笼内操作,因此司机对物料提升机吊笼内操作人员的操作不能准确掌握,经常出现停靠不准或人未出来,吊笼已运行现场,存在很大隐患。
5、物料提升机安装后检查。查看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物料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6、物料提升机使用前检查: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m~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确认物料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
7、物料提升机定期检查。正常工作状态下的物料提升机,作业周期超过一年的;闲置时间超过半年重新恢复作业的;经过改进和大修后的;重新安装后,使用前的;遭受自然灾害(如暴风、大雨雪等)可能使结构和物料提升机构以及安全防护装置遭受损害的。每月检查内容: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物料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物料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二是施工单位在设备购置时,应审核物料提升机的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审核物料提升机产品标牌,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三是加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资质管理,由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队伍安装;四是严格进行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五是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第12篇 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机械性能,考核合格后,持企业内部小机证上岗。
二、卷扬机必须单独设置电气控制箱。
三、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制动器灵敏,松紧适度,联轴节螺栓紧固,弹性皮圈完好无磨损、缺少,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卷筒上绳筒保险完好不得缺档松动;皮带、开式齿轮伟动部位防护齐全有效。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以动力作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同操纵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
五、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钢丝绳平面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人称开口葫芦)。
六、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纵杆动作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以防急刹车时碰伤手脚或影响操作造成大事故。
七、卷扬机不得起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体。吊盘内严禁上下人,提升架天轮下4m处设超高限位器,防止吊盘冲顶位倒提升架。
八、制动衬垫,应防止受潮和沾染没污。如遇打滑失灵应立即停车,进行修理工调整。
九、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十、作业中,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并至少保留三圈以上。如发现钢丝绳重叠斜绕,应停机重新排列;但应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的情况有无移位、走动,找出原因后再重新调整。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推、踩钢丝绳,以防伤人。
十一、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中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休息时将吊物放至于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点动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十二、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三、卷扬机在转动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十四、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十五、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第13篇 物料提升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物料提升机司机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在确认提升机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一)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二)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检查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三)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四)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五)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六)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信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三、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四、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五、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信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六、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发现安全装置、通信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八、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九、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十、装设摇臂扒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扒杆不得同时使用。
十一、物料提升机运行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十二、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时,应停止作业。
十三、作业后,将吊篮放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做好保养工作,锁好闸箱。
教育人(签名): 班组长(签名):
教育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教育人(签名):
第14篇 (卷扬机)物料提升机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一、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机械性能,考核合格后,持企业内部小机证上岗。
二、卷扬机必须单独设置电气控制箱。
三、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制动器灵敏,松紧适度,联轴节螺栓紧固,弹性皮圈完好无磨损、缺少,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卷筒上绳筒保险完好不得缺档松动;皮带、开式齿轮伟动部位防护齐全有效。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以动力作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同操纵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
五、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钢丝绳平面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人称开口葫芦)。
六、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纵杆动作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以防急刹车时碰伤手脚或影响操作造成大事故。
七、卷扬机不得起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体。吊盘内严禁上下人,提升架天轮下4m处设超高限位器,防止吊盘冲顶位倒提升架。
八、制动衬垫,应防止受潮和沾染没污。如遇打滑失灵应立即停车,进行修理工调整。
九、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十、作业中,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并至少保留三圈以上。如发现钢丝绳重叠斜绕,应停机重新排列;但应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的情况有无移位、走动,找出原因后再重新调整。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推、踩钢丝绳,以防伤人。
十一、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中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休息时将吊物放至于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点动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十二、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三、卷扬机在转动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十四、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十五、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第15篇 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m为高架。
第1.0.3条 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 制造提升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2.0.2条 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第2.0.3条 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第2.0.4条 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第2.0.5条 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
第三章 结构设计与制造
第一节 结构设计
第3.1.1条 提升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3.1.2条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使用地区的计算温度高于-20℃时,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3号钢;等于或低于-20℃时,应采取3号镇静钢或16锰、16锰桥钢。
注: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关于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
第3.1.3条 主要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计算方法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二)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立柱换算长细比不应大于120,单肢长细比不应大于构件两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λma_的0.7倍;
二、 一般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三、 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200;
四、 受弯构件中主梁的挠度(yl)不应大于l/700,其他受弯构件不应大于l/400(l为受弯构件计算长度)。
第3.1.4条 构件连接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第七章的规定。
第3.1.5条 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以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2个。
第3.1.6条 格构式构件的连缀件应采用缀条式。龙门架的立柱,应每隔4~6m设置横隔板,且每个标准节不得少于2个;横隔板可采用厚度6~10mm的钢板或截面不小于∟50×5的角钢制作,可不验算强度。
第3.1.7条 井架式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3.1.8条 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第3.1.9条 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
第3.1.10条 提升机吊篮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杆件连接板的厚度不得小于8mm。吊篮的结构架除按设计制作外,其底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档板或挡网。高架提升机应选用有防护顶板的吊笼,其顶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
第3.1.11条 提升机附设摇臂把杆时,立柱及基础需经校核计算,并应进行加固。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kg。采用角钢制作时,中间断面不小于240mm×240mm,角钢不小于∟30×4;采用无缝钢管时,钢管外径不小于121mm把杆支座应设置在单肢与缀件连接的节点处。
第二节 结构制造
第3.2.1条 提升机结构所用的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规定进行材质试验。
第3.2.2条 提升机架体的底节,宜采用无缝钢管制作。
第3.2.3条 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写加工工艺,并严格按工序检验。
第3.2.4条 构件的制作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由多节组装的架体,应保证其标准节具有互换性。
第3.2.5条 提升机结构的制作质量,应符合现代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 提升机构
第4.0.1条 卷扬机的选用或制造,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第4.0.2条 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第4.0.3条 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第4.0.4条 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第4.0.5条 卷扬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的规定。
第4.0.6条 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第4.0.7条 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4.0.8条 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第4.0.9条 提升钢丝绳的最大工作拉力应按下式确定:
s=p/(a·η) (4.0.9)
式中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p--提升荷载(n);
a--承载钢丝绳分支数;
η--滑轮组总效率。
第4.0.10条 提升钢线绳安全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n≥sp/s (4.0.10)
式中n--安全系数,一般取7~9;
sp--钢丝绳破断拉力(n);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第4.0.11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第4.0.12条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第4.0.13条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
第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第5.0.1条 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一、 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1.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 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二、 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栏杆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
三、 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四、 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五、 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六、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七、 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第5.0.2条 高架提升机除应满足第5.0.1条规定外,尚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二、 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三、 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四、 通讯装置。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连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第六章 电气
第6.0.1条 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第6.0.2条 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第6.0.3条 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第6.0.4条 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5条 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中第4.4.2条规定的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6条 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第6.0.7条 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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