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氧乙烷简介 环氧乙烷(ethylene oxide, eo)是一种无色、易挥发的有毒气体,广泛用于消毒和化学合成。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严格的规程以确保安全。
二、安全操作规程
1. 储存管理:
- 环氧乙烷应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
- 储罐应配备压力释放装置,并定期检查密封性能。
- 禁止与其他化学品混存,特别是强氧化剂和强酸。
2. 操作程序:
- 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包括呼吸器、防化服和手套。
- 在开启容器或管道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 使用过程中,保持工作区域通风良好,避免气体积聚。
3. 应急处理:
- 发现泄漏,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疏散无关人员。
-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堵漏,避免直接接触泄漏物。
- 如果发生火灾,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
4. 个人防护:
-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职业暴露影响。
- 接触过环氧乙烷后,及时清洁皮肤和衣物。
- 工作结束后,脱下防护装备并妥善处理。
5. 教育培训:
- 所有操作人员须接受环氧乙烷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核。
- 定期进行复训,确保知识更新和技能维持。
三、标准
1. 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标准。
2. 符合osha的环氧乙烷安全作业规定。
3. 实施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 环氧乙烷应如何储存?(答案: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储罐配备压力释放装置并定期检查密封性能,禁止与其他化学品混存。)
2. 发现环氧乙烷泄漏,应如何处理?(答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疏散无关人员,使用专用工具堵漏,避免直接接触,如果发生火灾,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
3. 操作人员需要接受哪些方面的培训?(答案:环氧乙烷安全操作培训,包括泄漏处理、个人防护和紧急应对等,还需定期复训。)
4. 环氧乙烷操作中应穿戴哪些个人防护装备?(答案:应穿戴呼吸器、防化服和手套。)
5. 哪些行为违反了环氧乙烷的安全操作规程?(答案:不穿戴防护装备直接操作,未进行气体检测就开启容器,将环氧乙烷与强氧化剂混存,使用水扑灭环氧乙烷火灾。)
第1篇 环氧乙烷贮罐的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罐内含氧量小0.5%,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容器存入的介质标定最大允许充装重量(0.79吨/m3)。
3、充装前必须先开液体二氧化碳换热器降温,将罐内温度控制在10℃-15℃,并随时调整。
4、将二氧化碳低温杜瓦罐的气相阀门与环氧乙烷贮罐的气相管连接好,缓慢打开连接阀门,通过低温杜瓦罐对贮罐加压,压力控制在0.35mpa-0.4mpa,打开环氧乙烷贮罐液体出料阀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充装。
5、充装时必须严格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重量。
6、贮罐在未运行操作时,即没有进行充装的压力不得超过0.5mpa,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第2篇 环氧乙烷灭菌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
1.检查上水箱水位是否置于三分之二以上。
2.检查电热或蒸气阀、循环阀、真空泵、加药阀、放空阀是否置于关的状态。
二、装箱
1.开总电源。
2.开气泵。(注:气泵压力设置为0.6mpa-0.8mpa,应在此后灭菌过程中始终维持在此范围内,切忌增大或减少这个压力。
3.开门。(检查门封条是否完好、清洁,并给门封条上机油。若发现门封条破损,应
禁止使用,并且更换门封。)
4.装箱。(灭菌物品及物品与灭菌器之间应保留一定距离。)
5.关门。
6.开门封充气阀。
三、 加热
1.开电热(或开节气阀)。
2.开循环泵。
3.当灭菌室温度达到灭菌温度时(40℃-50℃),关电热(或关蒸气阀)开关和循环
泵。
四、灭菌室抽真空
1.检查灭菌室温度是否确实达到灭菌温度。
2.开真空泵和真空阀。(注:真空泵和真空阀应同时开启。若真空泵声音不正常,应
立即关闭真空泵,检查真空泵进水通路是否通畅。)
3.监视压力表,当灭菌室压力达到预真空压力时(-0.015mpa-0.08mpa)关真空阀
和真空泵。
五、加药
1.确定加药量(0.8kg/m3)。
2.打开气体钢瓶阀。(注:阀门略微开启以防加药过快)
3.开加药阀。
4.当药量达到规定量时,立即关闭加药阀和钢瓶阀门。
六、保温(灭菌)
1.设定灭菌时间(6小时-8小时)。
2.开定时钟。
3.保温过程应随时监视温度表,包括水箱温度和灭菌室温度。
4.当灭菌室温度低于灭菌温度时,应开循环泵直到达到灭菌温度。
5.当水箱温度降到仅高于灭菌温度7度时,应开电热(或开蒸气阀),直到其高于灭
菌温度10度左右。
七、换气(清洗)
1.当灭菌完毕报警时,说明灭菌时间到。
2.开真空泵和真空阀。
3.监视压力表,当灭菌室压力达到真空时(-0.015mpa--0.08mpa),关真空阀或真
空泵。
4.开放空阀。
5.监视压力表,当压力为零时,开真空泵或真空阀。经15-30分钟后,关真空阀、
真空泵和放空阀。
八、出箱
1.检查灭菌室压力是否确实为零。
2.开真空泵。
3.真空泵工作数秒后将门封吸入阀开、关数次。(上述过程中应确认门封已真正吸入)
4.关真空泵和吸入阀。
5.开门。
6.出箱。
7.检查灭菌批示片颜色。
第3篇 环氧乙烷二氧化碳钢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钢瓶进罐区灌装前必须具有生产厂的出厂合格证,并经观察无明显缺陷方可进行灌装。新瓶或检修后未使用过的钢瓶必须抽真空。
2、抽真空时首先检查各部管道有无堵塞,真空表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现象,排除后再进行抽真空工作。凡抽真空的钢瓶,一律要把瓶阀拧紧,以免空气重新吸入钢瓶。如瓶阀漏气或未拧紧的要重新进行抽真空工作。 3、做好准备工作后、打开灌装间环氧乙烷进口阀门和灌装秤的环氧乙烷进口球阀,然后通过二氧化碳低温杜瓦罐供给气体二氧化碳加压液体环氧乙烷灌装。
4、将气瓶放在灌装秤上,接好灌装嘴后,启动开关进行灌装。
5、计算好液体环氧乙烷的灌装重量,当秤杆达到视准器中间位置时,环氧乙烷灌装达到要求,应立即关闭环氧乙烷贮罐的出料阀和二氧化碳低温杜瓦罐的加压阀门。
6、利用二氧化碳低温泵依据以上程序对钢瓶进行液体二氧化碳灌装。
7、进行瓶阀检漏。
8、灌装完毕,立即通知运行组关泵停机,并将瓶内的液体混合均匀。
9、灌装后,磅秤不得长期存放钢瓶,灌装秤内不准有积物。灌装后的重瓶按指定位置码放整齐。
9、灌装中经常检查压力表数值及排风机运转情况。
10、保持室内浓度报警器完好状态,出现警报立即停止灌装,切断进口阀门。
第4篇 环氧乙烷灭菌安全规程
一. 总则:
环氧乙烷是一种易燃易爆、有中等毒性的危险化学品,空气中浓度超过 3%,遇到明火可能引起爆炸。环氧乙烷灭菌器又是机电一体,具有较高自动化程度、承受一定压力的设备。因此,环氧乙烷灭菌器的使用和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规程。
二. 灭菌器的安装:
1. 场地:环氧乙烷灭菌器应放置在独立的车间,场地远离人群,现场30~50米
范围内不得有明火作业,以及其它产生明活的情况;
2. 隔离:环氧乙烷灭菌器安放的车间,必须有隔离措施,即环氧乙烷灭菌柜体、电气控制柜、机架、环氧乙烷钢瓶等,应分别安装在互相独立的房间,或按照本厂提供的安装图进行隔离;
3. 通风:环氧乙烷灭菌器安放的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通风条件差的要进行强制通风,严禁灭菌车间与户外密闭;(安装的通风设备应是防爆型的)
4. 照明: 环氧乙烷灭菌车间使用的照明及电气开关等,均应是防爆型的;
5. 排放: 灭菌完毕后,环氧乙烷残气需经设备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方可排出;
6. 消防:环氧乙烷灭菌车间及灭菌区域内,应有明显防火、禁烟标记;灭菌车间应是重点消防区域,要有足够的消防、灭火设备;
三. 灭菌器的操作:
1. 人员: 从事灭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厂方的培训,持有厂方颁发的上岗证, 方可上岗操作,任何无证操作都将视为违章,由此而产生的后果自负,同时,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灭菌车间;
2. 操作规程:灭菌器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使用) 说明书进行,严禁擅自变更操作程序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 操作人员守则: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感。灭菌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灭菌器在无人状态下工作,未经本厂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电气控制柜的线路和增减电气设备,不得擅自增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备;
四. 环氧乙烷的储存:
1. 环氧乙烷应储存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应有通风、防爆、消防设施;
2. 环氧乙烷钢瓶应储存在阴凉、远离热源处,环氧乙烷的储存温度应低于30度;
3. 环氧乙烷钢瓶应有固定支架。
五. 环氧乙烷灭菌器安全检查:
1. 设备完好:灭菌器的使用必须保持完好,特别是电气控制柜和箱体气密性的完好。设备使用过程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灭菌,并将箱体内的环氧乙烷抽空;
2. 泄漏检查:环氧乙烷灭菌时,应定期对灭菌柜进行测漏(可用含1%酚酞的硫代硫酸钠溶液浸湿的试纸,贴于可疑漏气处,如试纸变红,即证明有环氧乙烷漏出);
3. 故障排除:故障排除应由操作人员和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参考厂方提供的维护和保养手册(常见故障排除一览表) ,若故障不能 排除,应及时与厂方联系。
六. 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1. 着装:操作人员应服装整洁,带防护手套,不得穿带钉的鞋子;
2. 救护:操作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离开现场到通风处休息, 严重者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3. 健康保健: 从事环氧乙烷灭菌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第5篇 环氧乙烷钢瓶安全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环氧乙烷钢瓶标准操作程序。
职责:___部、____部、____部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适用范围:适用于环氧乙烷钢瓶的储存、运输、使用
内容:
1 环氧乙烷理化性质
分子式c2h4o,分子量44.05,沸点10.4℃,相对密度(水=1):0.8711,当温度低于12℃时,为无色透明液体,室温时为无色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1.52,其化学性质很活泼,有自然聚合作用,可溶于水和有机溶剂乙醇、乙醚等,高浓度时有刺激臭味,无论是聚合作用还是与其他化合物相互作用,都有极高的反应能力。
2 环氧乙烷包装
环氧乙烷的危险性类别为2.1类易燃易爆气体;采用专用钢瓶灌装;颜色:银灰色字色:大红色;字样:液化环氧乙烷。
3 运输要求
3.1 必须具有一定驾驶技术,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环氧乙烷运输工作。
3.2 运输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懂得环氧乙烷的性质,应急方法,能使用防护器材。
3.3 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上应具备防止日晒设施,防止钢瓶滚动撞击的垫木。
3.4 装车时环氧乙烷钢瓶一律横向放置,瓶头朝向一边,装车高度不超出车厢,旋紧瓶帽,妥善固定。
3.5 禁止用车运输其他货物,不能在车厢内搭乘人员,运环氧乙烷车辆通过城市时应按当地规定路线行驶,不许在人口密集和不安全的地方停车。
3.6 环氧乙烷运输,除严格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
4 储存条件
4.1环氧乙烷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储存,温度不超过30℃,不可与其他化学品堆放一起,严格隔离烟火,因其性质不稳定所以不能长期贮存,贮存期不能超过30天,否则液化环氧乙烷易发生聚合。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4.2钢瓶存放时,不得超过二层,瓶筒要保持一个半瓶长的距离。
4.3移动或搬运环氧乙烷钢瓶时,不许拖拽、滑走,落下时不得互相与他物撞击。
4.4环氧乙烷钢瓶贮存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通风良好,严禁存放火种和易燃易爆物,严禁日晒和雨淋。
4.5环氧乙烷钢瓶要与其他气瓶隔离存放。
5 对使用部门的要求
5.1应有专人对环氧乙烷钢瓶进行交接检查,外观有无缺陷,瓶体试压日期,瓶帽胶圈是否齐全。
5.2应有技术人员对环氧乙烷钢瓶的使用工作进行技术管理。
5.3搬运、使用中严禁碰撞、敲打、震荡,使用时必须牢靠放置在合格的磅秤上
5.4环氧乙烷钢瓶不能靠近火源,不许用开水、蒸汽直接加热瓶体。
5.5严禁任何物质倒入环氧乙烷钢瓶内。
5.6用环氧乙烷应在密闭的设备、容器中进行,如有泄漏或溅洒发生,必须立即(用水冲洗)处理。
5.7输送环氧乙烷的管线及阀门管件,严禁使用铜质材料。
6 使用环氧乙烷准备工作
6.1保证环氧乙烷钢瓶及相连的管道、设备、附属装置无泄漏,检查相关阀门是否开关自如。
6.2打开钢瓶液相阀,检查环氧乙烷是否聚合、变质。
6.3环氧乙烷钢瓶(卧式)的瓶头阀分液相阀和气相阀(置两个瓶阀垂直于地面时,下阀为液相阀,上阀为气相阀),若用氮气加压使用时,氮气与气相阀相连通,液相阀与物管连通。连接方法通常用高压软管,高压软管两端须配专用接头。
7 注意事项
7.1操作人员启闭瓶头阀时,应站在阀门连接管的侧面,缓缓启闭。
7.2液化环氧乙烷钢瓶的温度和压力保持在安全操作范围内,一般情况下温度不高于30℃,氮封压力不大于0.3mpa。
7.3装、卸瓶阀接头时,动作要轻,不可蛮干,注意保持瓶阀的清洁。
7.4使用环氧乙烷钢瓶的现场30米内严禁明火出现,也不准在30米范围敲打物料,以免发生火花。
7.5由于环氧乙烷易燃易爆,现场电气等必须符合“关于贮存液化石油气物料的规程”来选择装配防爆电器装置。
7.6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
8 危害性及处置措施
8.1环氧乙烷蒸汽毒性,由于环氧乙烷的沸点低,在常温下很快气化,环氧乙烷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统,伴随出现头痛甚至呕吐,最高作业允许浓度为50ppm。
8.2液化环氧乙烷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皮炎,溅入眼中会造成伤害。接触皮肤要用大量的肥皂水洗涤,溅入眼睛用清水洗至少15分钟。
8.3环氧乙烷易燃易爆。在空气中爆炸范围3-100%,避免环氧乙烷溢出的通常对策是用足够大量的水稀释,使环氧乙烷浓度低于4%。
8.4吸入环氧乙烷中毒时,应立即得到医治,首先使人离开污染区,到空气流通的地方进行深呼吸,呼吸困难时,输氧,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严重中毒应立即实施急救。
9 其它
环氧乙烷属危化品,危规号:21039,必须严格执行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发布《气瓶安全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
相关记录:
无
第6篇 环氧乙烷混合气熏蒸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一、为确保袋装tck疫麦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处理的安全,防止爆炸起火和气泄露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的《熏蒸消毒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环氧乙烷安全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安全要求。
二、本安全要求仅适用于袋装tck疫麦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处理。
三、承担袋装tck疫麦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处理的单位和粮食部门按本安全要求,共同做好熏蒸期间的安全工作,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和具体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熏蒸安全,明确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对熏蒸剂及其钢瓶的安全要求。
熏蒸单位必须购买经质检总局专家评审确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的熏蒸剂。熏蒸剂及其包装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熏蒸剂均匀稳定的3:7(w/w)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
2、熏蒸剂钢瓶具备中心管和醒目警戒标识;
3、熏蒸剂钢瓶阀门不要带有手轮;
五、对熏场所的安全要求。
码垛和熏蒸前,熏蒸单位必须会同粮食部门选择合适的熏蒸场所,要符合通风条件良好和易于集中安全监控的安全要求;熏蒸期间,
熏蒸单位必须在熏蒸堆垛周围方圆50米内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在安全警戒区要设置昼夜醒目的警戒标志和安全告示;安全警戒区内不得有居民、办公等场所,不得有公共机动车辆道线,安全警戒区不得位于高压电线下。
六、对有药瓶运输和存放的安全要求。
有药瓶批定场所存放保管,严防丢失带药钢瓶;有药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存放湿度不得超过50度。
七、对消防安全的要求。
粮食部门负责安排落实。熏蒸期间,作业现场必须备足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自来水装置;消防安排必须符合国家消防规范。
八、对熏蒸作业过程的安全要求:
1、熏蒸投药必须严格执行《袋装tck疫麦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处理技术要求》和《熏蒸消毒监督管理办法》,使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在垛内均匀分布。
2、熏蒸投药期间,警戒区内杜绝明火和静电火花,并采取以下相应安全措施:
(1)有药钢瓶托运和使用时,严防剧烈碰撞和敲打;熏蒸用铁制工具、扳手、钳子等要用绝缘材料包扎;
(2)有药钢瓶、磅秤、投药管和药剂分配器均要良好接地,接地电阻要小于0.5欧姆
(3)熏蒸作业人员严禁穿着钉鞋和化纤衣服;
(4)在警戒区内,机电设备和车辆一律停止作业,中断一切电源,杜绝打火机、火柴、烟头等火种。
3、熏蒸期间,熏蒸单位必须派人员对熏蒸垛位进行日夜监护,发现毒气泄漏要及时补救,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4、熏蒸投药和散气期间,现场工作人员应配戴防毒面具,同时熏蒸单位要定时测定作业现场的环氧乙烷环境浓度,当环氧乙烷环境浓度大于50ppm时,工作人员必须使用正压氧气发生器或氧气瓶(袋),当环境浓度为1—15ppm时,工作人员现场连续工作时间不要超过12小时。
5、密闭结束后,露天熏蒸的散气24小时,库内熏蒸的散气48小时后方可装卸作业;残余毒气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6、露天垛位不得在大风(5级以上)和雷电气候下熏蒸作业。
九、安全应急措施:
1、一旦皮肤接触液体环氧乙烷,应立即用水清洗,以防冻伤;
2、一旦出现头疼、恶心等症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出3、现呕吐等症状,必须立即就医治疗。
4、当熏蒸帐幕开裂,必须立即停止投药并迅速补漏;
5、作业现场一旦出现火情,要立即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一旦熏蒸垛位起火,要用水扑灭。
第7篇 环氧乙烷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罐内含氧量小0.5%,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容器存入的介质标定最大允许充装重量(0.79吨/m3)。
3、充装前必须先开液体二氧化碳换热器降温,将罐内温度控制在10℃-15℃,并随时调整。
4、将二氧化碳低温杜瓦罐的气相阀门与环氧乙烷贮罐的气相管连接好,缓慢打开连接阀门,通过低温杜瓦罐对贮罐加压,压力控制在0.35mpa-0.4mpa,打开环氧乙烷贮罐液体出料阀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充装。
5、充装时必须严格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重量。
6、贮罐在未运行操作时,即没有进行充装的压力不得超过0.5mpa,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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