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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地面安全规程

内容

一、地面安全规程概述 地面安全规程旨在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环境中免受伤害,涵盖预防事故、紧急响应、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设备操作、以及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这些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遵守,以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地面安全规程内容

1. 工作前检查:所有工作区域在开始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潜在危险。

2. 个人防护装备:员工应正确佩戴并使用指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3. 设备操作:操作设备前,必须接受培训并了解设备操作手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启动设备。

4. 紧急响应:熟悉并执行应急预案,包括火警、医疗急救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响应。

5. 物料堆放:物料应有序堆放,防止滑落或倒塌引发事故。

6. 通信联络:保持良好的通信畅通,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传递信息。

7. 清洁与整洁:定期清理工作区域,保持通道畅通,避免滑倒和绊倒风险。

三、地面安全规程标准

1. 国家及行业标准: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

2. 公司内部标准:制定并执行公司内部的安全操作程序和指导方针。

3. 定期评估: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确保规程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4. 培训与教育:提供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题:在开始作业前,员工应做什么? 答案:进行安全检查。

2. 问题: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案:正确佩戴并使用指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3. 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应如何行动? 答案:熟悉并执行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响应。

4. 问题:物料堆放的要求是什么? 答案:应有序堆放,防止滑落或倒塌引发事故。

5. 问题:为何要保持工作区域清洁与整洁? 答案:防止滑倒和绊倒风险,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地面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建筑工楼地面装饰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在楼层进行施工时,楼面上堆置的材料其重量不得超过楼面设计的荷重,并分散堆放。

2 严禁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不得留有隐患。

3 使用外加剂(如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等)时,不准赤手拿取。作业时应戴手套和口罩,并穿鞋盖,以防烧伤皮肤。

4 使用水磨石机应遵守本规程相关的规定。

5 清理地面和楼基层时,不得从窗口向外乱抛杂物。

6 搬运陶瓷、锦砖等易碎面砖时,宜用木板整联托住。

7 陶瓷砖板加垫或粉沫材料烘干地点,要有专人看管。

8 塑料板、拼花硬木等地面与楼面操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8.1 在施工地点和贮存塑料板材、胶粘剂的仓库内外,必须置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存放丙酮、松节油、汽油、胶粘剂等的数量,不得多于当天用量,用后必须盖严。

8.2 施工现场必须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用机械通风。使用氯丁橡胶胶粘剂和其它带毒性、刺激性的胶粘剂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毒口罩。刷胶人员还应在手上涂防腐蚀油膏。一般连续作业2h 后,应到室外休息0.5h 有心脏病、气管炎、皮肤过敏者禁止从事此项作业。

8.3 木材、刨花、沥青及其它胶粘剂均属易燃品,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吸烟,现场必须置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

第2篇 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地面液压支柱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熟悉有关检修质量标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

熟知文柱的结构、性能、原理、试验方法和要求,能独立工作。

会正确使用拆柱机、试验台等专用检修设备。

三、安全规定

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新到矿的支柱应按mt一《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中的“出厂试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支柱,下井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年的支柱应逐根试验,检查支柱性能是否有变化、性能不能保证或在贮藏、运输中损坏的支柱,不允许下井使用。

单体支柱不得露天检修、露天存放。

要定期校样试验、检修设备的各类仪表。

冬季检修车间应有取暖系统,车间最低温度不得·、 机电低于℃,以保证检修质量。

检修中所使用的起吊器具及绳索安全可靠。

工作介质的牌号应与支柱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牌号·致,不允许随意更换工作介质牌号。工作介质注入支柱前,

应经过目滤网过滤后方可使用。

压力试验机的各种保护措施,必须齐全可靠。在压力试验时,操作人员应在防护栏外侧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试验柱体。

检修场地应清洁卫生,各类待修支柱、检修合格支柱应分类码放整齐。检修后经试验各项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应垂直或倾斜存放。

检修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防护服及靴等。

四、操作准备

检修前,应首先检查所用工具、量具、材料和备件、各类仪表及拆柱机、试验台等仪器设备,应完好。

维修支柱应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支柱编号、

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试验情况、维修人等。

检查零部件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所修支柱技术要求。

支柱解体前,要首先将其外表煤泥、煤尘冲洗干净。

五、正常操作

操作拆柱机对支柱解体时,不得用铁锤或铜棒敲击液压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其变形而影响密封性能。

在活柱体中拆活塞时,要用专用工具拉出活塞,严禁使用手锤敲击。

检查缸体和活柱的锈蚀、拉伤和磨损、变形情况。

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 。

对变形的活柱或液压缸需用校直机、液压缸整形推力器进行修复。

使用限位钢丝的活柱,在拆卸手把体时,钢丝槽内要套人废旧的形圈,防止刮坏导向环和防尘圈。

所有零部件检测报废标准均按部颁标准执行更换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更换所有密封件。

活柱组装。

.将手把体装在活柱上。采用钢丝限位的活柱体,限位沟槽内套上废旧的o形圈,防止碰坏防尘圈。

.将y形圈装在活塞上,装上防挤圈,密封圈装在沟槽内,

防挤圈装在低压侧,将活塞装在活柱上。

整柱组装。

.活柱组装时,必须将活塞端由液压缸上装入连接钢丝:

.将复位弹簧挂在活柱内,使用专用工具卡住弹簧,装上底座,装入连接钢丝。

.将顶盖装在活柱上,打人圆柱销,并注意顶盖四爪的一条对称轴线与孔的轴线平行。

对检修的三用阀,要按规格型号调定开启压力,其值为额定工作压力的.一.倍,并对每个三用阀进行.

倍压力试验、开启压力试验及密封性能试验,其结果达到mt一标准要求后,方可安装使用。

将调试好的三用阀装在活柱的阀孔内,准备试压。

支柱的逐根试验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暂行技术条件》进行。

六、收尾工作

支柱检修后,应将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倾斜存放在气温不低于℃的干燥的室内。

文柱如果短期不用,应将支柱腔内乳化液放尽,

允许水平放置,但三用阀进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脏物进人。

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理检修场地。

第3篇 地面站除尘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地面站操作包括内容:

地面站主要包括输煤气管道、防回火器、焚烧炉、主除尘塔、引风机、旋风脱水器、加药器、搅拌机、离心供水泵、潜水泵、水池等。

二、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启动电压是否正常,一般为380v±10%;

2、检查各运转部位, 一查油位是否充足,二查线路是否良好,三查有无人检修或异物,四查各紧固螺丝有无松动;

3、检查主除尘塔上下四个检查门是否关闭,如某一个门开启必须查明为什么打开的,塔内是否有人操作,查不清开门的原因严禁关门开机;

4、检查各部位密封情况,包括风门、水管道、煤气管道及各门盖、法兰、阀门等;

5、开风机前必须先关闭风机进口调风阀;

6、检查防回火器内的水位是否到位,方法是打开溢流水阀,向外溢水为宜。不溢水时需要补充,每开机一次检查一次。

7、检查沉淀池中的水位,水池中的水位距离池上沿15公分左右,水位不可超过,否则开机时会溢出。水位过低应及时补充;

8、冬季开机前应首先检查水管道、水泵、水池、水箱是否冻结;

9、冬季每次开机前必须检查主塔内的过滤层是否冻结的已不通风,如果出现冻结现象,万万不可在过滤层不透风的情况下点燃焚烧炉进行烘烤。这样做容易引发爆炸事故。确已结冻时应将过滤层扒松约一平方米或用热水化解开约一平方米在开设备。(注两层过滤均需通风后方可开机)

10、焚烧点火前要先开启主塔最下端的检查门,点火后应立即关闭此门;

三、开停机程序

(一)开机程序

1、关闭主风机进风口调风阀;

2、开启主风机、同时开启供水泵;

3、关闭煤气管道上的尾截止阀开启煤气管道上的前端截止阀;

4、打开主除尘塔下端检修门和点火门;

5、点火;

6、调整火大小到适当位置;

7、关闭点火门、主塔下端门、开启主风机调风阀;

8、每间隔4小时开启一次搅拌机,每次开机后添加一次白灰;

9、每间隔2小时开启一次加药器,每次开机添加一次脱硫药剂;

(二)停机程序

1、停机时首先关闭煤气管道上的前端截止阀,然后观察焚烧炉内的火是否熄灭,确认灭火后关闭煤气尾截止阀;

2、停水泵供水;

3、停水停火后运行2——3分钟再停主风机;

4、冬季停机时应先停水泵,炉水与风机继续运行到排放口无蒸气时立即关闭炉火并停止风机,否则会烧坏主塔;

三、操作要领

1、主风机、启动电压不<380v,运行电流不>140a,电机温度不超过60℃,轴承温度不超过80℃。

运行中如发现振动、异味、噪声大等应及时查明原因。

2、主除尘塔:此设备无需人操作,但应每运行一周应检查一次塔内喷水管有无堵塞,过滤层是否有堵塞现象,另外就是要经常检查门有漏风现象。

3、旋风脱水器要每班排水一次。

4、焚烧炉

a、点火步骤:先关闭炉前煤气阀→开启煤气源阀门→开启风机→关闭风机进风口调风阀→打开主塔底层门→点燃火枪→ 燃着火的火枪伸入焚烧炉→缓慢开启炉前供气阀→引燃煤气→抽出点火机→关闭火枪阀门→调节火焰→关闭点火门→(炉顶或拦焦长时间停运时应打开此门盖)→关闭主塔底层门盖→开启主风机进风口调风阀→运行约30分钟待炉温升高即可对接收尘口。

b、点火时操作人要站在点火口的侧面,点火枪斜向伸入炉中操作工点火时站立位置不得有障碍物,人要尽量远离火口,点火过程中操作工的手、脸不准靠近点火门观察炉内。

c、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火情,发现自熄应查明原因并重新按程序点火。如发现排放口水蒸气过大应减少煤气供量,如排放的气体为黄色或重黑色应加大煤气供量,排放的烟气为淡灰色为正常。

d、焦炉加煤或拦焦时如正在对接着收尘,焚烧炉上的两个小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否则会严重影响效果。

e、千万注意每次点火必须保证先开风机后点火,否则有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f、每次停机停火必须先关掉煤气源阀门,待焚烧炉内火自熄后再关闭炉前阀门。

5、防回火器,除前边讲到的内容外,冬季应每次停机和停火后都有应将水排掉,否则筒体内的水结冰后无法再点火。在就是如果忘记排掉水并且已形成结冰现象,这时只能从上口向筒体内加热水化冰,严禁用火烤,以免发生危险。

6、供水泵,平时应勤观察、勤摸轴承温度、勤听有杂音。

冬季使用水泵,短时停机水泵应继运行着,防止水泵内结冰,长时间使用应将水泵内的水排掉。

7、加药器和搅拌机,用时开不用时停,但冬季使用短时停主机时可让其继续运行着,长期停用必须将筒体内的水排掉。

8、潜水泵冬季长时间不用时应从水池中提出来。

9、水管道冬季停机时应将管内的水排掉。

10、运行过程中岗位工要勤检查排水情况,如排水量减少,主塔会升温很快,严重时会烧坏主塔及内件,因此切不可大意,水量减少有可能大水池缺水,或水泵坏,还有可能是塔内喷水的也堵塞。

11、运行中勤观察废气排放口,如发现蒸气量很大应适当控小焚烧炉火焰;如不排水蒸气,可火焰也不小,说明供水量减少,应检查供水系统;如冒黑烟或黄烟说明炉火太小所致,这时可适当加大火焰。

12、脱硫剂要经常按量添加,否则会严重腐蚀除尘塔及内部件。

四、遇有下列问题严禁开机或紧急停机

1、煤气量小或无煤气供应时;

2、运行中突然断煤气或断水时;

3、冬季过滤层冻结已不通风时;

4、风机和供水泵出现振动或噪声大时。

五、安全事项

1、设备检修时启动装置应挂“有人维修、严禁合闸”等标牌;

2、煤气管道、防回火器、焚烧炉内喷火咀等,凡与煤气有关的部位,维修时必须先切断气源,然后排净余气方可动电气焊,严禁在供气状况下动用电气焊或火源。

3、焚烧炉内,主除尘塔内,如需进入内维修,需确认塔内有无漏进煤气,即使没发现有煤气也不允许单人进塔,必须设监护人方可进入。

4、主除尘塔的底层门和顶端门,既是人孔门又是防爆阀,因此该两门只能关闭不可锁紧。

5、攀登爬梯时严禁手中拿着任何东西攀爬。

6、维修旋转设备时严禁在运行中进行,维修电气时严禁带电操作。

7、非本岗位人员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操作本机。

第4篇 地面火炬安全操作规程

1、第一次点火时,首先应全面检查高压、低压、常明灯瓦斯系统的流程及酸性气流程,并将系统流程中各控制阀门置于关闭状态,然后检查调试常明灯点火器达到灵活好用,再检查各相关系统温度表、压力表、液位计、监控、阻火器是否灵敏齐全,周围环境是否达到点火操作条件等,检查无问题后,开始引燃烧气。

2、将高压、低压、常明灯瓦斯线入火炬控制阀分别逐项打开排空置换,当火炬入炉前阀门倒淋放空瓦斯检测浓度达到可燃时停止排空,严禁系统不置换氧含量高而直接送气点火,以免混合气遇到明火导致回火爆炸。

3、将常明灯线引入燃料气并检查压力在正常状态,常明灯点火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好防护面罩,避开火炬门口及通风部位,然后一人启动点火器,一人开启入炉常明灯阀门,点火成功后调整火焰至正常,如果点火一次不成功,应立即关闭入炉常明灯阀门,视火炬内情况进行蒸汽或自然通风置换,无问题后重新启动点火,严防因炉内瓦斯气积聚引起爆燃,开停车及生产过程中严禁常明灯灭火。

4、装置切料不正常时,低压瓦斯放空系统应根据系统压力及时打开副线,确保系统不憋压,火炬燃烧正常,并经常检查排放系统中两个冷凝液罐的液位,火炬前冷凝罐排液时严禁现场有明火作业,排放的液体必须立即回收处理,严禁罐内大量存液导致火炬内下火雨爆燃。

5、酸性气严禁对大气放空,现场倒淋需排放时必须二人以上作业,并选择在上风口排放,对所排酸液要进行回收处理,严禁现场乱排放,空气不流通排放酸液时要戴好防硫化氢面具进行作业,严防中毒和污染环境。

6、火炬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未经车间负责人、值班长同意,并未安排专人监护,严禁进入火炬内检查等作业,严防中毒或烧伤事故发生。

7、地面火炬、酸性气焚烧炉现场消防蒸汽必须做到灵活好用,液化气装车或车辆从焚烧炉附近通过时,操作人员必须要加强现场巡回检查,一旦发现装车或现场可燃气泄漏,应立即停炉并回报值班长,将酸性气改入催化烟囱底部焚烧后放空。

8、车间应定期清理阻火器及止回阀装置,防止堵塞憋压,导致事故发生。

9、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火炬周围情况,如温度、压力等,发现异常立即回报处理,火炬周围严禁外来人员靠近。

第5篇 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3.检修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5.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应准备好检修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以及数量充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品、备件。

7.试验介质应符合m t6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规定,乳化液按5 ∶95 重量比配制而成并进行过滤。

8.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9.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他杂物。

10.阀类的检修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11.解体时应合理选择工具,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12.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13.结构件的修复:

(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

(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

(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4.液压件的修复:

(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2)根据检修标准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3)组装时,必须把各部件内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面进行认真清洗,特别是铁屑、杂物等一定要清除干净。

(4)原则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15.整架组装时应按顺序组装,并检查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16.组装完毕对支架进行最后一次面漆的涂饰,要求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7.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1)对支架外观进行详细全而的检查。

(2)对支架进行动作试验。

(3)对支架进行性能试验。

18.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好。

19.根据标准对试验结果作出结论,写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现场。检修时排放的油、液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污物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第6篇 地面除尘站安全技术规程

(1)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安全帽扣好帽带。

(2)加强安全检查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时刻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一切人身、设备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要汇报,认真讨论,吸取教训,杜绝再次发生。

(4)车间内严禁烟火,检修需动火时,严格履行动火手续。

(5)严禁脱岗、窜岗及睡岗,严禁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

(6)非本车间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生产区。

(7)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带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9)严禁触动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件。各转动设备必须有安全罩。

(10)严禁各设备超负荷运转。

(11)停止的运转设备,必须关掉电源,且不得擅自送电。

(12)严禁在无压力表或其他仪表指示的情况下操作。

(13)严禁在设备,管道或暖气上放置易燃物或其他杂物或衣服。

(14)废棉布、棉纱、油污物严禁乱放,要放在指定位置。

(15)不得随意倒废油、废渣,应倒在指定位置。

(16)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岗位人员必须熟练使用。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17)各设备接地线要定期检查,确保接地良好。

(18)在使用各设各前,必须先检查,确保均正常后,方可启动。

(19)及时处理跑、冒、漏等现象,杜绝事故隐患。

(20)对新工人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且学习期间严禁单独操作。

(21)女工长发必须盘在帽子内,严禁外露。

(22)值班操作人员必须了解除尘系统产生事故的可能和原因,严防事故的发生。

(23)装煤作业时,不得有两台导烟四同时开启翻板阀进行导烟作业.

(24)煤气输出系统停电时,不得进行导烟除尘作业。

(25)除尘系统运行时,不得在负压段(风机前)进行焊接、开孔等维修作业。

(26)风机低速运转时,不得进行导烟除尘作业。

(27)泄爆阀不得随意取消或焊死。

(28)在进行装焊除尘作业时,桥管翻板必须处于关闭状态、上升管盖处于关闭状态。

第7篇 地面监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⒈瓦斯遥测仪、断电仪为矿用精密仪器,其安装,维护与调试维修必须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及日常管理维护,有一定的无线电修理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此项工作。

⒉仪器在搬运和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要摔碰,防止剧烈震动冲击,以及对机内一些连线的拉扯,避免损坏脆弱元件和造成开焊,特别是主机和探头搬运时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

⒊遥测仪与断电仪为矿用防爆型设备,其安装、运行与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⒋仪器的安装位置一般原则是主机放在离电话较近的新鲜风流中,探头挂在需要监测瓦斯的掘进头和工作面的回风流中,(具体安装位置按照安装施工单要求),探头和电缆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放炮崩坏。

⒌仪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及安装和拆卸时间由总工程师决定,维护人员执行。

⒍局扇电门应使用磁力开关,并使用风电闭锁装置,工作面的电源的截电门负荷侧应加磁力开关,以便控制断电仪的电子开关,控制磁力启动器的控制线圈,当瓦斯浓度超限时,电子开关动作磁力开关而切断电源。

⒎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⒏仪器做到定期维护,确保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⑴要经常清洗仪器上的煤尘,特别是探头吸收剂盒上的煤尘,防止煤尘堵死气孔,影响瓦斯进入探头气室内。

⑵要定期清洗和更换探头里的粉末冶金砂,隔爆网和炮沫塑料防尘垫,清扫气室中的污物,清洗可用酒精或汽油,清洗好的零件阴干后可留着再用。

⑶仪器经过半年运行后,可将井下部分拿到地面上进行全面的清扫,擦拭,烘干,维修后经重新试运行后再下井。

⒐仪器要定期调试,保证精度。

⑴仪器初装5天内,应每天查稳流、精度报警、断电值等。

⑵仪器正常工作后,要定期(每周一次)检查调整主机稳流源输出和调整差放零点,主机零点,检查和调整接收机和主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主机断电点,指示精度,使仪器能长期正常工作。

⒑催化元件更换。使用中载体催化元件的活性下降,当精度电位器调到头而主机指示仍低于实际的瓦斯含量而又无别的故障时,可更换新的催化元件,更换时要停电,把探头拿到地面进行调试。

⒒仪器的修理:

⑴备齐检修仪器的常用工具,所需要的仪器和工具有万用表、示波仪、真空管、毫伏表、数字频率计及电烙铁等小型工具。

⑵仪器出现故障不要盲目乱调、乱拆、乱卸,应在熟悉仪器的电路原理,线路结构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判断,逐渐缩小范围,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检查和修理,检查时要特别留心各插座是否接触不良,各连线是否有断线、虚焊、衰老和损坏。

⑶仪器的检查和修理等都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

⒓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而又不能及时修复时,必须通知通风瓦斯员矿上值班人员。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⒔建立健全各项记录,除矿上值班记录外,还要建立调试和维修记录,每次维修和调试都要进行登记。

第8篇 地面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垫层施工作业

①垫层所用原材料(粉化石灰、石灰、砂、炉渣、拌和料等材料)过筛和垫层铺设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风镜、手套、套袖等劳动保护用品,并站在上风头作业。

②现场电气装置和机具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62005)的有关规定,施工中应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机械使用安全。

③原材料及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扬尘、洒漏,必要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冲洗等措施。

④施工机械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使用三相五线制,严禁乱拉乱接。

⑤夯填垫层前,应先检查打夯机电源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地线、开关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打夯机应由2人操作,其中1人负责移动打夯机橡胶绝缘电线。

⑥打夯机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防止漏电伤人。2台打夯机在同一作业面夯实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5m,夯打时严禁夯打电线,以防触电。

7配备洒水车,对于土、石灰粉等洒水或覆盖,防止扬尘。

⑧现场噪声控制应符合有关职业健康标准。

防止机械漏油污染土地,落地混凝土应在初凝前及时清除。

0夜间施工时,要采用定向灯罩防止光污染。

(2)隔离层施工作业

当隔离层材料为沥青类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时,施工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专业性安全教育培训。

③采用沥青类材料时,应尽量采用成品。如必须在现场熬制沥青时,锅灶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m以外地点,并禁止在屋顶、简易工棚和电气线路下熬制。严禁用汽油和煤油点火,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用具。

④装运热沥青时,不得用锡焊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3。垂直吊运下方不得有人

⑤使用沥青胶结料和防水涂料施工时,室内应通风良好。

⑥涂刷处理剂和胶黏剂时,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并配备手套和鞋盖。

⑦防水涂料、处理剂不用时,应及时封盖,不得长期暴露。

⑧施工现场剩余的防水涂料、处理剂纤维布等,应及时处理,以防其污染。

(3)面层施工作业

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施工用电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电动工具的配线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的小型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

3木地板和竹地板面层施工时,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地面垃圾清理要随干随清,保持现场的整洁干净。不得乱堆、乱扔,应集中倒至指定地点。清理楼面时,禁止从窗口、留洞口和阳台等处直接向外抛扔垃圾、杂物。操作人员剔凿地面时要戴防护眼镜。

④夜间施工或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施工时,应采用36v的低压照明设备,地下室照明用电不得超过12v非机电人员不准乱支机电设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⑤室内推手推车拐弯时,要注意防止车把挤手。砂浆机清洗废水应设沉淀池,排到室外管网,拌制砂浆时所产生的污水必须经处理后才能排放。

⑥电动机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防止漏电伤人。

⑦定期对噪声进行测量,并注意测量时间。沙子使用时,应先用水喷洒,防止粉尘的产生,防止飞扬。

⑧基层和面层清理时,严禁使用丙酮等挥发、有毒的物质,应当采用环保型的清洁剂。

第9篇 葫芦吊地面操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电葫芦吊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和操纵。

2使用前要对吊车的提升限位、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吊运重物时,重物吊起后距地面200毫米处要停车试吊,待正常后在起吊运行。吊车空钓时要距地面2米以上。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起吊:

(1)超负荷,挂得不稳不牢。

(2)歪拉斜吊地下埋藏物和凝固物。

(3)看不准不知吊物重量。

(4)无人指挥乱操作。

(5)吊车在运行中禁止下列危险操作:

(6)禁止吊料在人头上越过。

(7)禁止人站在吊件上或吊运易燃易爆物品。

(8)吊重物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禁止吊重物进行检修或吊证控制器等。

(10)吊车控制开关不准碰撞和拖地,要保持安全可靠。

第10篇 地面炸药储存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火药要有专人负责,运输火药要有专人押运。

2、装卸和押运火药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准工作。

3、装卸火药必须轻拿轻放,严防冲击和剧烈震动;装雷管时,车箱底必须垫软垫。

4、运输火药的车辆,不准混装其它物品,有关人员不准乘坐、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多聚集的地方和车库内停留。

5、火药不准倒放和竖放,装车高度不准超过车辆或花车并用防雨防潮布覆盖,捆绑牢固。

6、同一地点装卸,同车辆运输严禁装载两种以上爆炸品。

7、火药运到井口后,要立即装车运往井下,从装入车内起到运往应到地点,时间不超过两个半小时(绞车事故或检修除外)。

8、往井下运送火药时,井口运搬人员必须事先通知有关绞车司机和井上下信号人员,保证火药车辆优先发行,不准在井口停留。

9、炸药在吊桶内的高度,不准高出吊桶,装雷管的吊桶加垫胶皮和麻袋,运行速度不超过1m/秒。

10、禁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运送火药,携带火药人员,亦不准在交接班上下井和在井筒上下。

1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1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m.

13、堆放炸药类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m,雷管不应大于1.6m。

14、爆破器材仓库做到防潮、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15、要做到库存产品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6、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17、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防护犬应经常检查。

第11篇 地面储装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凡地面储装系统员工必须经公司安环部、机电设备管理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二条 设备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班中喝酒。

第四条 严禁班中睡觉、玩耍,以及其他可能致伤他人的行为。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根据季节、环境、工种等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七条 员工应负责保持工作场所和设备清洁整齐。

第八条 每名员工都必须熟悉使用工作场所内或设备上的消防系统和灭火器。灭火器只供灭火,不得做它用。

第九条 若有险情发生时,每名员工都有参加紧急抢险的义务。

第二节 安全总则

第十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乘坐公司专用通勤车,乘车时严禁将手、头伸出车外,以防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活动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新参加工作和中途调换工种的员工,均须经过安全及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四条 受培训人员必须在专职人员的带领下工作,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之前不准独立作业。

第十五条 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场所出现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危险、危害因素;在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十六条 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实验时,必须制定出安全措施,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发生事故后,由公司或部门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第十八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应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九条 员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条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或防火防爆区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条 严禁擅自移动、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严禁利用胶带输送机作为运输工具,严禁载货交通工具载人。

第二十三条 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告知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二十四条 每名员工要按照规定参加消防培训,会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

第二十五条 进入危险场所作业,如:溜槽、设备内部等,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对上下游设备断电必须自带钥匙、系有效的安全绳带、设专人监护等)。

第二十六条 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或干与本员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十七条 严禁从高层建筑物上面往下扔东西,确因需要,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八条 露天进行吊装和高空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作业。雷雨天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遇冰雪时,应有防滑措施。

第二十九条 员工在其工作范围内应注意设备上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位,如尖角、高温部位等。

第三十条 未经允许严禁擅自处理设备故障,处理故障时严禁做无关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凡接触危险材料或物品的职工,必须熟知其在使用中的危险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

第三十二条 进入作业区的车辆、行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节 集控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十四条 操作人员必须保证室内清洁,清扫作业场所时,不得用水冲洗电器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

第三十五条 正常启动设备前,必须先通知现场所有操作人员,待得到确定回复后方可启动。

第三十六条 正常启动设备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启车信号,时间不得少于50秒。

第三十七条 操作各种开关、按钮时,不能用力过猛,停机后必须将其回到零位。

第三十八条 严禁擅自启动、停止系统设备,集中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得强行起车。

第三十九条 需要正常停机时,确认物料排空后方可停机。

第四十条 观察系统信号显示,发现险情立即停机,汇报当班班长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一条 严禁切断集控室各种设备的报警信号,确保信号正常。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时,要详细询问故障处理情况,待系统恢复正常,接到当班班长起机指令后,方可启机。

第四十三条 现场人员要求停机时,集控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停机后再询问停机原因,做好记录,并汇报调度室及当班班长。

第四十四条 定期检查通讯设备、消防设备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四十五条 集控员要注意保护计算机,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玩游戏、看电影等,重要数据须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

第四十六条 制定预防计算机病毒的相关措施,严禁插u盘或其他任何存储设备。

第四节 刮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开机前的检查

(一)检查电机、减速机、刮板机的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二)检查链环、刮杠、链轮是否变形破损。

(三)检查轨道和衬板是否有脱落和断裂现象。

(四)检查链条松紧是否适宜。

(五)检查溜槽是否畅通,平板闸门和卸料口小闸板是否平整严密,开闭灵活。

(六)检查平板闸门和卸料小闸门是否与灌仓要求一致。

(七)检查减速机油位是否正常,有无漏油现象。

(八)检查仓上除尘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九)检查各部照明是否齐全有效。

(十)检查缓冲仓的料位情况。

(十一)检查落料塔窗口有无堵死现象,少于2个窗口敞开时必须向班长汇报。

(十二)检查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四十八条 开机

(一)确认检查无误后,通知班长和集控员可以开机。

(二)运行后应认真检查链条、刮板运行是否平稳。

(三)链条松紧不合适时要及时调整。

(四)头轮、尾轮与链环应配合良好,无卡住或跳动现象。

(五)发现有严重飘链或脱落,刮杠断裂,螺丝脱落,链子脱节应立即停机处理。

(六)运行中发现链条跑偏、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必须停机处理,应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严禁在运行中清扫和处理刮板输送机。

(七)缓冲仓料位达到80%和储煤场落料塔敞开窗口少于1个时,至少10分钟观察1次。

第四十九条 停机

(一)正常停机:待物料拉空后方可停机。

(二)紧急停机:运行过程中,如出现紧急情况,可按下急停按钮,紧急停机,并向当班班长汇报。

(三)停机后,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记录。

(四)人工清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上级领导批准,组织清仓人员学习并经本人签字。

2.进仓清理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患有高血压、聋哑病、心脏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疾病和其它不适宜清仓的人员,不得进仓清理或从事仓上的监护工作。

3.进仓清理人员应穿戴安全鞋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固定在仓外可靠的固定物上。

4.进仓清理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一般不得少于2人;仓内有良好的照明和安全措施。

5.监护人员站立的位置能看见工作人员的动作,听清仓内人员的喊话。每10分钟进仓清理人员与仓外监护人员通讯联系一次。

6.如储煤仓壁有60-70°的陡坡积煤,进仓前先将陡坡积煤清除。

7.清理煤仓时,仓上输送机及仓下给煤机停止作业并断电。清仓过程中需要卸煤时,仓内清仓人员撤离作业地点或站在安全地点,待仓内撒煤卸净、仓下给煤机停止作业后,方可继续清仓。禁止爆破清仓和人工破拱。

8.清仓人员轮流分班工作;清仓完毕,清仓负责人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误后,关闭仓门。

第五节 破碎站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十一条 操作人员必须保证室内清洁,清扫作业场所时,不得用水冲洗电器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

第五十二条 开机前要点检破碎站所有设备,确定保养润滑到位,无故障或隐患时,待接到班长指令后方可开启设备。

第五十三条 开机前要检查储料箱、给料机、破碎机内有无物料、铁块、木块等杂物,检查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五十四条 开机前要通知破碎站巡检员,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开机。

第五十五条 开启破碎设备时必须按规定顺序操作:润滑油泵→排料皮带机→破碎机 →给料机,为了保持电网稳定,破碎机应尽量空载起动。

第五十六条 已起动的破碎机应先空转几分钟,如果无异响或振动等现象,方可开始给料。

第五十七条 根据胶带机运行情况以及煤质、煤块大小,调节好刮板机速度。

第五十八条 如有大块煤在进料口堆积外溢时,应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发现大块煤或金属物件进入破碎机时,必须停机处理。

第五十九条 需要清理破碎机内部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必须有2人以上在场,设专人监护。

第六十条 严禁在运转状态下打开破碎机侧门或调整齿辊间隙,严禁破碎机机体上站人,以防物料飞出砸伤。

第六十一条 需要进入储料箱,刮板机或破碎机内进行检修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六十二条 停机时应先停止给料,并将机中物料排净,然后关闭主电动机及润滑电动机。联机停车顺序是:给料机 →破碎机→排料皮带机→润滑油泵。

第六十三条 停机后检查电机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并利用停车时间对设备进行保养,按规定进行注油,做好润滑工作。

第六十四条 运行中若有危险情况发生,装车操作人员可以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按钮”,并向班长汇报。

第六十五条 操作员要注意保护计算机,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玩游戏、看电影等,重要数据须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

第六十六条 制定预防计算机病毒的相关措施,严禁插u盘或其他任何存储设备。

第六节 胶带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 启动前检查

(一)检查拉绳开关、跑偏开关、打滑开关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二)检查胶带有无明显的损伤。

(三)检查胶带输送机上有无杂物,如有立即清理。

(四)检查托辊和滚筒,并清理粘料。

(五)检查各润滑部位润滑是否良好。

(六)检查清扫器的状态。

(七)检查并处理受卸料口的粘料。

(八)检查头尾站结构件有无变形、开焊、断裂等现象。

(九)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十)检查各部照明是否齐全有效。

(十一)检查涨紧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压力指示是否正常。

(十二)检查导料槽处挡皮是否磨损、挡板是否开焊。

(十三)检查耦合器、联轴器、滚筒的防护网是否牢固。

(十四)检查沿线防雨罩是否开焊。

(十五)检查溜槽内耐磨板和耐磨条的磨损程度。

(十六)检查制动器拉杆、销子、弹簧是否齐全有效。

(十七)检查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十八条 启动及运行

(一)启机前,巡检人员对胶带机沿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向集控操作人员和班长汇报。

(二)系统启机:巡检人员确认安全后,按逆煤流方向报“__胶带机正常可以启动”(如有间断或漏报,需重新开始报)。

(三)检查电机、液力耦合器、制动器、减速机、联轴器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四)检查托辊、平辊、滚筒运行是否正常.

(五)检查胶带输送机运转是否正常。

(六)检查清扫器的清扫效果。

(七)就地控制运行:操作人员将配电箱内的转换开关打到就地位置。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做好呼唤应答,确认安全后,操作就地启动开关。

第六十九条 停机

(一)正常停机:待物料拉空后方可停机。

(二)紧急停机:运行过程中,如出现紧急情况,可拉拉绳开关或按下急停按钮,紧急停机,并向当班班长汇报。

(三)停机后,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记录。

(四)无论何种情况停机,胶带巡检工应用对讲机立即汇报“__胶带机停机”。

第七十条 冬季作业时,制动器闸瓦、旋转件如有结冰现象应及时清理。

第七十一条 严禁无关人员接近胶带输送机。

第七十二条 严禁随意修改或变更安全装置设定值。

第七十三条 严禁使用胶带输送机运输人和物件。

第七十四条 胶带输送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启动。

第七十五条 胶带输送机运行时,巡检工必须检查胶带是否与物料、钢结构等摩擦。

第七十六条 只能从栈桥或头尾站处穿越胶带输送机。

第七十七条 及时打开和关闭照明。

第七十八条 在胶带运行中,严禁触摸胶带和转动部件。

第七十九条 清理落料和粘料时,必须停机,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 当滚筒、平辊、托辊因轴承损坏磨擦发热时,严禁停机,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如用水、冰雪、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冷却后方可停机。

第八十一条 胶带输送机停机后,巡检工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八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向集控操作人员和班长汇报;故障排除后,向集控操作人员和班长汇报。

第八十三条 紧急停机后,在原因不明或故障未排除之前,不准启机。

第七节 缓冲仓操作规程

第八十四条 定期检查空气炮。

第八十五条 煤仓堵塞时,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的工具捅煤。捅煤时,应站在平台上进行;不准站在栏杆、电机或设备上操作。不准在仓口捅煤。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

第八十六条 人工清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组织清仓人员学习并经本人签字。

(二)进仓清理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患有高血压、聋哑病、心脏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疾病和其它不适宜清仓的人员,不得进仓清理或从事仓上的监护工作。

(三)进仓清理人员应穿戴安全鞋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固定在仓外可靠的固定物上。

(四)进仓清理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一般不得少于2人;仓内有良好的照明和安全措施。

(五)监护人员站立的位置能看见工作人员的动作,听清仓内人员的喊话。每10min进仓清理人员与仓外监护人员通讯联系一次。

(六)如储煤仓壁有60º-70°的陡坡积煤,进仓前先将陡坡积煤清除。

(七)清理煤仓时,仓上输送机及仓下给煤机停止作业并断电。清仓过程中需要卸煤时,仓内清仓人员撤离作业地点或站在安全地点,待仓内散煤卸净、仓下给煤机停止作业后,方可继续清仓。禁止爆破清仓和人工破拱。

(八)清仓人员轮流分班工作;清仓完毕,清仓负责人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误后,关闭仓门。

第八节 装车站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十七条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十八条 操作人员必须保证室内清洁,清扫作业场所时,不得用水冲洗电器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

第八十九条 开机前检查各油泵、油缸、油箱油位、油清洁度及液压连接部件是否严密牢固。

第九十条 开机前检查各给料机、各皮带运输机完好情况,检查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九十一条 装车前,移动装车溜槽,检查溜槽运动是否平滑。待机车到位后,方可将溜槽移到装车位置。

第九十二条 启动前必须做完班检项目,确认安全后,向当班班长汇报,准备启机。

第九十三条 开机时必须提前发出启机警报,当收到各岗位回应后,依次启动皮带输送机、给料机、液压泵站,同时观察各部设备运行情况。

第九十四条 装车时同机车司机协调,移动装车溜槽和车厢对位,并将溜槽降至装载位置,密切注视列车运行及装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纠正,直至装车完毕。

第九十五条 装车完毕后,停止给料机及皮带输送机,并把装车溜槽提起,放在储藏位置上,关闭保温闸板,关闭液压系统。

第九十六条 巡回检查设备各部,保证设备完好;清理轨道浮煤,保障线路畅通。

第九十七条 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通知巡检人员。

第九十八条 运行中若有危险情况发生,装车操作人员可以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按钮”,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九十九条 检修人员要进入装车站检修时必须提前通知当班班长和装车人员,待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检修,并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第一百条 检修人员在高粉尘的通道内作业时,不得使用明火(特殊情况必须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抽烟。

第一百零一条 严禁非电工安装或检修电气设备。

第一百零二条 检修后要检查所有电气开关、液力手柄,将其打到规定位置。

第一百零三条 装车站要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第一百零四条 操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计算机,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玩游戏、看电影等,重要数据须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

第一百零五条 制定预防计算机病毒的相关措施,严禁插u盘或其他任何存储设备。

第九节 移动配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六条 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移动配电站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第一百零七条 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及工作票制度等。

第一百零八条 巡视、维修配电室后,必须将门锁好。

第一百零九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一百一十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当班电工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进行抢救,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第一百一十三条 高压配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及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申请和工作票制度,必须至少有1人监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刀闸开关时必须站在开关的侧面,不得袒胸露臂,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等电压级的验电器和接地棒。

第一百一十五条 6kv高压设备停电要求:距离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7m的必须停电。

第一百一十六条 装卸低压带电设备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可靠接地。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设备出现跳闸时,首先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送电。

第一百一十九条 高压设备跳闸时,操作人员应对故障类型及原因详细记录。

第一百二十条 出现因供电而引起的事故,应立即进行断电,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一百二十一条 停电拉闸应按照负荷开关顺序操作。先负荷侧刀闸,后母线侧刀闸;合闸与此相反。

第十节 检修安全操做规程

第一百二十二条 检修班长与装运班长协调,确定停机时间。

第一百二十三条 检修班根据停机时间合理的安排检修工作。

第一百一十四条 检修班长派遣检修工作单,需确立每个工作现场的检修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必须把与工作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清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检修班根据检修需要,在设备停机前应将必要的检修设备移设到生产现场。

第一百一十六条 现场设备停机后,检修人员需和当班运行班长确认为正常停机。

第一百一十七条 现场检修负责人确认正常停机后,联络集控室告知检修项目及设备现场状态。

第一百一十八条 检修人员需将检修相关设备打到就地状态,并按下检修关联设备的急停按钮,挂“检修工作牌”,上检修锁。

第一百一十九条 如需检修转动部件或进入转动设备内部检修,应将相关设备隔离开关打到“检修位”,并切断电源。

第一百二十条 集控人员监测到“就地”、“急停”、“拉绳”信号后,必须告知现场检修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设备检修期间,巡检人员不得脱岗或串岗。

第一百二十二条 检修人员需配合集控人员将检修记录填写详实。

第一百二十三条 检修人员在超过基准面2m(含2m)的高处作业时,所用的梯子或平台应牢固、平稳,应佩带检验合格的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有可靠栏杆者除外)。不准穿易滑、硬底、带铁钉、铁掌的鞋。

第一百二十四条 检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摆放整齐,不得丢失。检查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的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修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第一百二十五条 检修人员不得徒手强行搬动超过70千克的物品。搬动时,应尽量让背部保持直立姿势,必须有专人指挥或监护,作业人员必须动作一致,协调配合,齐抬齐放,以免发生事故。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进行皮带硫化、粘接时,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配备3台以上的消防灭火器。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缓冲仓上口或溜槽孔洞上方检修时,必须用坚固板材将其覆盖,并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工作。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指定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如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必须另外指定负责人,并把有关注意事项交代清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非专职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三)手捏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四)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各种电气设备的按钮。

第一百三十条 6kv及以上电压的线路停送电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对部分停电检修、带电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双回路电源倒闸操作及非电工人员在电气场所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高压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填写停电记录。

(二)至少两人一起工作。

(三)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二条 使用吊具、吊环、吊钩等类吊装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吊具或损坏的设备。

第一百三十三条 吊装时,严禁任何人在吊起或悬挂的重物下工作或通行,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通过,如须通过时必须撤离人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 检修完毕,检修班长汇总设备检修状况,并告知运行班长及集控室,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现场设备。

第一百三十五条 设备动态检查或调试时执行 “呼唤应答”制度。在检修人员指挥下,现场巡检人员确认设备内无人和周围没有危险后做好呼唤应答,集控员启动电笛30秒后启动设备。

第一百三十六条 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需将现场遗留的杂物清理干净。

第十一节 保养安全操做规程

第一百三十七条 设备保养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劳保用品佩戴必须齐全。

第一百三十八条 设备保养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严禁在运转过程中保养设备。

第一百三十九条 保养设备前工作人员必须告知集控室、运行班长、巡检员要保养的设备。

第一百四十条 设备保养时必须断电并设专人监护,严禁监护人员随意走动,或做其他事情。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严禁设备操作人员在保养工作完成前开启设备。

第一百四十二条 保养工作完成后,收起保养工具,封闭设备注油口。

第一百四十三条 保养工作完成后,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将设备上的油渍擦拭干净。

第一百四十四条 保养工作完成后,须通知集控、运行班长及现场巡检,接通设备电源,并由集控确定设备状态。

第12篇 检修工地面安全操作规程

㈠ 上岗条件

1. 采掘机械检修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压基础知识及电气维修基础知识。

3. 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好标准》、《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4. 应熟练掌握所检修机械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及电气部分原理。

㈡ 全注意事项

1. 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时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 在地面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安全措施。

4. 采掘机械修理工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5. 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杜绝三违。

6. 特别的生产项目要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措施。

㈢ 检修准备

1. 根据修理内容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量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2. 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修理的杂物,尤其是修理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3. 对机械进行外部清洗,除出煤泥,煤尘等污物。

4. 检查机体外部零部件有无损坏、丢失。

㈣ 检修顺序

1.检查修理场所的安全状况。

2.试机并了解故障的现象,判断故障原因,确定修理部位。

3.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4.关闭冷却水路。

5.清理机体上浮煤、矸石及阻碍物。

6.修理故障部位。先电气,后机械,先外部,后内部,先简单,后复杂,先传动系统,后液压系统。

㈤ 检修过程

1. 用起重机起吊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定的机件,必须支承牢固,垫稳后再进行作业。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2. 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栓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3. 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他们的用途、相互位置关系,必要时做出标记。

4. 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5. 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叶片等要做出标记,防止安装时装错。

6. 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7.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不得损坏领部件。

8. 对按规定需要检测的部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详细记录。

9. 部件的检测:根据检修质量标准,对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分出可用零件、报废零件及可修复零件。

10. 零部件应根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压件的检修、测试最好在无尘车间进行。

11. 部件装配前,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须擦洗干净,涂上清洁的润滑油。润滑和液压等系统的清洁应用干净的棉布进行,不得使用棉纱。零部件装配后,各润滑处必须注入适量的润滑油。

12. 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3. 整体组装后应检查有无漏装、错装。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应做安全性能试验的必须先进行试验。

14. 要求加油、排气后对整机性能进行开机试验,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鉴定验收。

15. 鉴定验收完毕后,对各部位紧固件应重新紧固,并在机件表面涂防锈油漆,在油缸外面涂耐油油漆。

16. 采掘机械大修出厂前要喷油漆。

㈥ 收尾工作

1. 检修结束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2.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3. 将修理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4. 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修理场地。

5. 设备运转正常后,检修工作结束。

第13篇 地面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变电所的专职配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巡视及简单故障处理作业。

二、上岗条件

2、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具备必须的安全知识、事故紧急处理和触电急救能力。

4、 熟悉本所的供电系统,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的配出情况、容量和运行方式。

5、 必须掌握变电所内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和工作原理,并熟知操作方法。

6、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7、 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三、安全规定

8、 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有关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 在操作中如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10、 无论是高压还是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时,都必须遵循“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挂临时接地线等安全操作,并在有关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1、 操作高压开关时,均应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2、 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应确认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全部撤出,方可按规定程序停电。

13、 在进行任何一次断路器操作前,首先应查看仪表、显示屏是否正常,杜绝盲目操作。

14、 对各台高压开关操作前,要核对清开关编号、线路名称以及所带负荷,复诵无误后,依照操作票进行操作。

15、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其他人不得代替,如因故需变更停送电联系人时,应履行电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禁传话、喊话、用声光信号等误导性的方式进行停送电联系。

四、操作准备

16、 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询问上一班的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以及设备完好和故障处理情况。

(2)检查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等。

(3)查看操作票和有关记录。

(4)检查通讯设备,应保证畅通清晰。

(5)清点工具、设备、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等。

五、操作顺序

17、 系统停电,先低压后高压,先分路开关后总开关。

18、 高压停电,先断开断路器,再拉开隔离开关。

19、 送电顺序与上述停电顺序相反。

六、正常操作

20、 值班配电工负责对所内的电气设备进行监护、巡检、试验。

(1)变压器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

(2)高低压电缆应无发热、无异味。

(3)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无异响。

(4)仪表指示、继电保护指示正常。

(5)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

21、 值班配电工负责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工接到有“工作票”的作业人员的停电要求,审核无误后进行以下操作:

1 停高压开关时,填写“操作票”,核对好所操作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操作票内容逐项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必须在操作票上作好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悬挂警示牌。

2 停低压馈电开关时,在停电后实行闭锁,并悬挂警示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工作票指定的人员工作完毕要求送电,并签字确认后,进行以下操作:

1 高压开关送电,填写“操作票”,核实好所操作的开关后,按操作票内容逐项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必须在操作票上做好记录。

2 低压开关送电,取下“停电”标志牌后解除闭锁,进行送电。送电完毕后,做好记录。

七、特殊操作

22、 在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私自送电,必须向集控中心及相关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23、 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着火等危及安全的事故时,当班配电工有权未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消除事故,抢救人员,但事后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八、收尾工作

24、 值班工在交班前应清理干净室内卫生。

25、 值班工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清除本班内设备的运行情况、本班内未完成的操作和工作,特别是本班内因检修或其他原因而停电的开关、线路、涉及范围及停送电联系人。

26、 做好各项记录。

第14篇 地面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维修前准备好所用的工具、材料和配件,并随身携带停电作业牌和合格的验电笔。

三、按期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检查、检修。

四、停送电必须遵守自停、自检、自送电的原则,不得预约停送电或委托他人停送电,更不能借机作业。

五、作业前必须停下前一级供电开关及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加锁挂牌,并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误后放电,同时挂接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悬挂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顺序相反。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七、高低压开关柜检修时,开关柜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耐压合格的临时隔离板或套绝缘筒。

八、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对停电开关要分别悬挂停电作业牌,并设一个总的负责人,负责联络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恢复送电前,摘掉各自停电作业牌后,方可联系送电。

九、外线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和登高工具。蹬梯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扶梯,安全带要栓挂在牢固处。

十、两条线路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电缆重新接头时,要找好相序后,方可并联运行。施工完毕后,认真清扫现场,经矿调度同意后,送电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并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由于操作不当使本人或他人触电。

2、供电系统发生故障跳闸后,不能强行送电,严禁脱保运行。

3、停送电操作前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4、停电后加锁挂牌,施工前验电、放电,同时悬挂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不得借光作业。

第15篇 地面挂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地面(挂钩)作业人员,需经国家特种作业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证书后,准予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熟悉起吊工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如钢丝绳、链条、铁板钩、保险钩等)、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详见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等使用标准)。熟练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4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明确 。起吊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面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5起吊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6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7人员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8捆绑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物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9起吊过程中,禁止用脚蹬或站在工件上保持平衡,并禁止在吊着的工件底下工作。

10吊运重物、超长物件或不规则工件时,要校正重心,并必须考虑到吊装时的吊具与工件水平之间的倾斜角度。

11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12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

道上。

13作业结束,场地清理干净,将各种吊具摆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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