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输前准备
1. 车辆检查:每次运输前,务必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磨损情况、燃油量及机油状况,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货物装载:根据货物类型、尺寸、重量,合理安排装载位置,确保货物稳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移动或倒塌。
3. 文件审核:核实所有相关运输文件,如装货单、保险单、许可证等,确保合规性。
二、运输途中管理
1.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持安全速度,避免疲劳驾驶,定期休息。
2. 实时监控:利用gps等技术手段,实时追踪车辆位置,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3. 天气与路况应对:关注天气预报,遇到恶劣天气或复杂路况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调整运输计划。
三、货物卸载与交接
1. 到达确认:抵达目的地后,与收货方进行货物数量、质量的确认,确保无误。
2. 安全卸货:按照操作规程卸货,防止货物损坏,确保人员安全。
3. 文件交接:完成货物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保留相关记录。
四、应急预案
1. 预防措施:定期培训驾驶员应急处理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应急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车辆故障、交通事故、货物丢失等情况,确保快速响应。
3. 后续处理: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 执行标准:本规程参照《道路运输条例》、《货物装载与固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确保操作合规。
2. 培训标准:所有参与运输的员工需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掌握规程内容。
3. 监控标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定期评估规程执行情况,针对问题进行改进。
4. 审核标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规程全面审查,结合行业动态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1. 问题:在运输前,需要对哪些方面进行车辆检查? 答案: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磨损情况、燃油量及机油状况。
2. 问题:货物装载时应注意什么? 答案:应根据货物类型、尺寸、重量合理装载,确保货物稳固,防止运输过程中移动或倒塌。
3. 问题:遇到恶劣天气,驾驶员应如何应对? 答案:驾驶员应关注天气预报,遇到恶劣天气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调整运输计划。
4. 问题:货物卸载后,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案:与收货方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安全卸货,完成文件交接并签字确认。
5. 问题: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应急预案应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响应机制和后续处理流程。
第1篇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技术规程
1. 工业企业铁路设计,应遵照《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tj12-74)进行,按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规章,设置线路标志和信号装置。
2. 铁路轨道与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建筑接近限界。表1是铁道与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间距。
项目
最小距离(mm)
距墙壁外边缘或建筑物凸出部分;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无出口时
3000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有出口时
6000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有出口,但中间栏有平行栅栏时
5000
一般货物站台边缘(高出轨面≤1100mm时)
1750
工厂大门边缘(有调车作业通过时)
3200
道路边缘
3750
表1 直线地段铁路中心线至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间距表
图1是建筑接近限量尺寸图,图2是机车车辆限界图。
图1 机车车辆接近建筑限界
a) 站内、区间及站内正线
……适用于各种建筑物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上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筑物
b) 车库
——适用于蒸汽及内燃机车牵引的线路上的建筑物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上的建筑物
_——根据接触网的高度决定
图2 机车车辆限界图
——列车标志接近限界
3. 出厂大型产品不得超出二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图3)。在特殊情况下,如使用特殊类型机车车辆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制定特种建筑限界,如需路网机车进入,还应征得有关铁路局同意。
图3 二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
4. 铁路装卸时,堆放货物与轨道两侧距离不得少于1.5m。铁路装卸设备和易燃液体贮罐的防火间距为20m,和可燃液体贮罐的间距为12m,总贮量小于1000m3的贮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贮罐,上述间距可减少25%。
5. 厂内铁路和设置防振仪器设备的建筑物的间距应综合考虑列车行驶速度、机车轴重、地形地质、防振建筑物的基础结构及防振仪器设备的敏感等级、隔振消振措施因素,一般可参照表2所列数据,必要时可根据实测计算确定。
防振设备和建筑物名称
至厂内铁路距离(m)
理化室和计量室
精密机床
一般机床
铸工车间造型工段
导民用房
100~150
80~100
15~30
30~50
50~80
表2 防振间距
6. 铁路中心线与架空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表3所列数据。轨顶至管线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得小于表4所列数据。
管线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m)
地上煤气管、天然气管、氧气管
电力电杆(穿越电力架空线路时)
3.8
5
表3 铁路与管线水平净距
注:铁路和电力架空线路平行,导线最大风偏时,导线至超限物限界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架空管线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一般管道
可燃气体管道
110kv以下电线
154~220kv电线
330kv电线
5.5
6
7.5
8.5
9.5
表4 铁路与管线垂直净距
7. 厂内正线、联络线在路堤地段坡脚线或护堤边线外、路堑地段坡顶线或天沟边线外、或平坦地段侧沟边线外1m内,严禁挖沟、蓄水、取土,并不得向铁路线上排弃废水和倒拉圾。
8. 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站场,在改、扩建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8m。在梯线、牵出线和货场边缘的装卸线等有调车人员上、下车的一侧,不得小于3.5m。
9. 厂内车站应设在平直的线路上,如受地形限制必须设在坡道上,其坡度不得大于1.5‰,现有车站改、扩建时,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2.5‰的坡道上。站线曲线半径不得小于400m,困难时不得小于300m。
10. 厂内铁路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如表5,最大纵向坡度如表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线的曲线半径不得小于500m。
线路
最小曲线半径
一般条件
困难条件
厂内正线
300
200
联 络 线
300
180
装 卸 线
500
300
其 它 线
200
180
表5 厂内铁路线路最小曲线半径(m)
线路名称
最大纵坡
一般条件
困难条件
厂内正线
和联络线
蒸汽机车
15
20
内燃与电力机车
20
25
装卸线
0
1.5
液体槽车、液体金属和熔渣罐车停放线
0
0
表6 厂内铁路线路最大纵向坡度‰
11. 汽车路与铁路交叉时,交叉角应接近90°,如受地形限制必须斜交时,其交角一般不小于45°,道口应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12. 下列条件之一的道口,应为有人看守道口:
(1) 平均每小时通过3次以上车列的繁忙铁路线路与通过机动车50辆以上或行人3000人次以上的干道平面交叉道口;
(2) 每昼夜行车5次以上的铁路线路与不能满足机动车驾驶员侧向视距要求的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3) 运送液体金属、熔渣和其他高温物料(热锭、热模等),以及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铁路与厂区主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4) 厂内主干道与两条以上通行普通车辆的铁路线路平面交叉的道口;
(5) 有通勤汽车通过的道口;
(6) 近五年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复发生事故的无人看守道口。
无人看守的道口,必须设置小心火车警标、鸣笛标和照明设施。一般应设置自动音响装置和色灯信号机。
13. 新建厂的铁路线路与道路交叉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立体交叉:
(1) 当地形条件允许设立体交叉,而采用平面交叉危及行车安全时;
(2) 少量交通的道路与繁忙运输的铁路线路交叉;
(3) 繁忙交通的道路与少量运输的铁路线路交叉;
(4) 当昼间12h双向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超过1400辆和昼间12h火车通过道口封闭时间超过1h,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5) 经常运送特种货物,确有特殊需要时。
现有工厂符合上述情况的道口,应逐步改造为主体交叉,不能设置立体交叉时,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并附设引导栏杆。
14. 道口位置应设在瞭望条件好的地点,机动车驾驶员距道口15m处能看到两侧各200m以外的火车;铁路正线运行
列车司机在400m以外,调车作业司机在200m以外能看到道口,围墙、临建、构筑物、绿化和堆积物等不得影响行车瞭望视线。
15. 道口应进行铺砌,铺砌最小宽度应与道路面相同。通行自行车较多的平交道口,其交角小于45°时,应加宽铺砌路在。
16. 厂内调车应有专人负责。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的限制速度不得超过表7规定。
序号
列车运行与调车作业
限制速度(km/h)
1
厂内正线运行
40
2
在空线上调车作业
牵引运行
30
推进运行
20
3
在栈桥、矿槽上作业
10
4
调动液体金属车
重车
10
空车
15
5
调动重铸锭及摆好的空模车
10
6
调动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
15
7
出入厂房、仓库、站修线和在高炉下作业
5
8
在轨道衡上(不包括电子轨道衡)推送车辆
3
9
接近被连挂的车辆
3
10
在尽头线路上取送车
3
表7
注:天气恶劣时,应降低速度。
17. 手推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2km/h,推车的人员应在铁路两侧推车,不准在车辆前拉缓头进行调车,不准为达到停车的目的,在前进方面轨道上对已推动的车辆进行阻挡。
18. 在同一条线路上,不允许同时推动几节已摘钩且间距小于8m的车辆。
19. 尽头线的末端,应设置车挡和车挡表示器。露天设土堆车挡,车间内设金属车挡。车挡后面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小于15m,车间内不小于6m,上述距离内,严禁修建构筑物或安装设备。
20. 调车人员上、下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选好车辆。脚蹬不在两侧、脚蹬不良和无把手的车辆不准上车;
(2) 选好地点。场地不平,有积水、结冰和障碍物处不准上下车;
(3) 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m,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m;
(4) 禁止迎面上车或反面上、下车;
(5) 跟班学习的调车人员应在列车停稳后上、下车。
21. 开启车门及车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启车门时,不准有人在车下逗留,多人操作时,应有统一指挥;
(2) 开启车门时,只能抓住门的扶手,并闪开车门板,以免车中货物落下伤人;
(3) 打开平板车的车板时,应先开中部的钩锁,然后再打开两边的;放车板时,应站在旁边,并发出信号,以免伤人。
第2篇 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各班组、车队、矿山运输的领导及负责装卸、搬运、作业的工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 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执照,驾驶装载机、挖掘机及推土机等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条 运输、装载等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第四条 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自卸汽车严禁运输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条 装卸、搬运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道路平坦、有足够的宽度,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第六条 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应低速行驶,急弯、陡坡、危险路段应限速行驶,养护路段应减速行驶。
第七条 石灰石装车时,车与车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间距不得小于3米。
第八条 车辆装载不得超高、超宽、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
第九条 80公斤以上500公斤以下的单件物品的搬运,应使用手推车或其它运输设备装运,500公斤以上单件货物需要绞车,起重机械,吊车等设备装卸搬运。
第十条 石灰石卸车点,要设有坚固的车护栏装置,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 驾驶室外脚趾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二条 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灯和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米,视距小于2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不得关闭前、后警示灯。
第十三条 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40米,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挂其它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第十四条 装车时,禁止检查、维修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手伸出驾驶室外。
第十五条 禁止采用溜车的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禁止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驾车时,不准使用手机,不准穿拖鞋,嬉戏打闹,严禁酒后驾车。
第3篇 煤泥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准备
1、检查刮板机减速器、电机等所有螺栓、螺钉是否紧固。
2、检查首尾轮与链环的啮合情况,链板螺丝是否紧固。调整拉紧装置,使链条松紧适宜。
3、检查铸石板有无破裂、损坏现象。
4、检查各注油点润滑是否良好,减速器油应按规定牌号添加润滑油,不得随便更换。
二、启动与运行
1、正常时应空载启动,待运行正常后再装运物料。
2、巡回检查电机、减速器声音、温度是否正常,电流表指示有无异常。
3、检查刮板机运转情况,有无飘链、卡链、刮帮及扭斜现象,出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4、刮板机运行中出现断链时,应立即停车更换,运行中严防刮板机倒转。
三、停车
1、正常时待物料卸完再停机。
2、做好停车后的设备检查、保养及清理工作。
第4篇 大件运输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设备前的勘察
(一)对设备运输前的勘察。当承运方承接设备运输任务后,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掌握设备的名称、装卸地点、运输距离、运输线路。
2、掌握动运输的重量、件数、高度、宽度及所装货物的重量分布情况。
3、掌握设备的包装情况,所装货物的重心位置,合理、准确地安排车辆装载。
4、负责运输工程项目的技术组织及工艺设计,协助安排各方准备工作。
5、签订运输合同、托运、承运明确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6协助车辆出车前的工具配备、人员安排、车辆修理。
7、督促运输人员、操作人员对运输起重工具、钢丝绳、卷扬机、斤顶的检查准备工作。
(二)对运输、装卸、操作场地的勘察
l、勘察装车、卸车场地车辆是否可以回转,选择好停车地点、装卸货物的位置、货物的装运方位。
2、了解场地情况是否影响安全操作,如地道、阴沟、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对影响通行的现场操作障碍应及时处理和排除。
3、勘察整个行驶路面、桥梁是否符合行驶、装载货物承受能力,必要时可以用钢板或对路面加固,以防万一。
(三)办理道路、桥梁通行注意事项
1、运输前必须出具介绍信和有关承运设备的有关数据,办理必要的道路、桥梁通行手续,待道路、桥梁通行证明办妥后方承运。
2、运输“三超’’货物必须办理三超通行手续,在得到公安部门允许后,按指定线路,时间,有公安、保安部门引路方准行驶。
3、有运输、业务人员对所运输线路及桥梁勘察制订运输方案,为运输操作人员提供行驶须知、注意事项及行驶速度、行驶通行手续交顶车驾驶员随车同行。
4、跨省运输时必须到所在市、县公安、交通部门联系,为运输提供方便及支持。
二、对运输车辆的检查
(一)必须严格按照车辆例保检查的规范实行例保检查,做到不干、不脏、不缺、不缺、不损、不漏的要求,做到车容整洁技术情况良好。
(二)加强对半挂托盘、蝴蝶块、中心轴、锁紧装置的检查,严格对全挂的拖钩、挂钩、固定肖、拖钩固定架的检查。
(三)对平板车的升降部分检查,同时进行空车、重车试验,试压,检查是否漏油,转向、升降是否灵活,是否有异响,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不允许带病上路。
(四)车辆灯光必须齐全,对运输三超物资设备要备有超高、超长、超宽的三红灯标志或红旗标志,白天用红旗标志,夜间用红灯标志,视宽标志,保险杠有三超牌,驾驶室内要有红旗及喊话器,实行安全指挥喊话。
三、运输设备中,汽车驾驶员、装卸起重运输人员、手控人员注意事项
(一)汽车驾驶员
1、执行运输任务的起点及终点,行驶线路、道路情况及驾驶注意事项。
2、定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检查和修理。
3、发现障碍物、通过桥梁、架高障碍、管道、线路时提前减速,适时停车察看,随车人员下车察看指挥,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
4、对装运的三超货物要控制车速,不允许急刹车,要根据所装的货物,道路情况营运,通过道路交叉路口、转弯、危险地段要督促跟车人员下车指挥,防止尾部及其它部位撞击障碍物和车辆而造成事故。
5、要经常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各部位的固定情况,发现钢丝绳断要及时更换,货物移位及时督促随车装卸人员调整货物位置,防止货物侧翻。
6、协助装卸人员做好装车、卸车工作,对装载有疑问的向装卸人员提出自己的看法,同随车负责人联系给予纠正,做到优质、安全、及时、文明。
(二)运输途中,跟车装卸、手控人员注意事项
1、积极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对行驶途中遇到的障碍物提前提醒驾驶员注意,提前停车及时排除,为安全行车提供方便。
2、经常检查货物装载固定情况,发现移位,固定钢丝绳、麻绳松动及时固定,有断损及时更换,容易滑动的钢管不允许放在货物下面,防止货物滑动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3、通过危险地段,如:转弯、桥梁、交叉路口、隧道、铁路路口、人口繁华地段应下车指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利用喊话器及红旗协助汽车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但不能影响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
5、协助汽车驾驶员做好车辆故障排除和车辆的修理工作,尽快恢复车辆投入正常运行。
6、手控人员根据道路运输中需要,积极配合汽车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手控、液压部分,及时排除故障,修复车辆。
四、对运输操作工具的检查和使用
(一)对钢丝绳的检查和使用
1、在起重吊装前严格钢丝绳的检查制度,检查钢丝绳是否断损、腐蚀、股乱及严重扭结,应及时停止使用。
2、使用钢丝绳前必须同货物装载的重量,所装货物的需要结合起来,严禁超负荷使用钢丝绳。
3、妥善保管好钢丝绳,经常检查钢丝绳,加强对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对不能使用的钢丝绳作报废处理。
4、钢丝绳与设备物件及建筑物的尖角直接接触时应垫软物或木块起吊。
(二)千斤顶的使用及检查
1、液压千斤顶
(1) 液压千斤顶必须实放在稳固的平整结实的基础上以受重压,不发生千斤顶下陷、歪斜,甚至卡住活塞。
(2)液压千斤顶的贮存器,须经常保持清洁,防止活塞顶油污锈蚀受到阻碍,伸出时速度要缓慢。
(3)活塞顶仲至通缩过程,随时要用棉纱擦净。
(4)防止长时间顶举或突然下降,必要时在顶升部分作临时垫衬,既能避免和减少密封圈损坏,又利于安全操作。
(5)在千斤顶顶物时,顶部要放一垫木,防止顶升时打滑而发生事故。
2、齿条千斤顶
(1)使用前,应先检查制动齿轮及制动装置可靠程度以确保安全使用。
(2)齿条及齿轮无裂纹或断齿,手柄及所有配件完整无损,连结可靠时方可使用。
(3)顶重时,须将千斤顶垂直放直,不允许超负荷,以确保使用安全。
(4)齿条要保持清洁,防止泥砂阻滞齿条和轮齿部分,增加阻力,减少使用寿命,并定期清洗除油。
(三)电动卷扬机使用及保养
(1)开车前,先用手搬动齿轮空转一圈,检查各部零件是否松动,制动闸是否完好。
(2)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烧坏电器装置,一般要用道木垫高,并设置雨棚或雨布遮盖。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卷扬机性能和指挥信号,工作时,机身周围严禁站人。
(4)起吊设备时,卷扬机筒上钢丝绳余留圈数不得少于3圈。
(5)卷扬机停车后要切断电源,控制器放到零的位置,用保险闸制动刹紧,这时跑绳应放松。
(6)严禁超负荷使用卷扬机。
(7)用多台电动卷扬机起吊设备时,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注意卷扬机的同步操作。
(8)注意减速器的检查,经常加注润滑油。
(9)注意对电路的检查、开关的检查、防止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接线必须有交流电工操作。
(四)对运输操作道木、工具的检查准备
(1)对运输操作准备适中的道木及随车使用的一切工具,开具清单,清点校对以后装车。
(2)检查运输操作中损坏的道木、工具应及时洗清,及时更换,防止操作中发生意外。
(3)严禁使用不符合操作规范的道木、卸夹、钢丝绳或其它工具。
五、设备的开箱、检查
(一)设备开箱
(1)开箱前检查设备名称、型号、箱号、防止开错箱。
(2)开箱前最好将设备运至安装地附近,减少开箱的搬运工作。
(3)开箱时应先将顶板上的尘土扫除干净,防止尘土散落在设备上。
(4)设备装箱时,为避免在运输中设备晃动,箱内有支固,开箱必须从顶板开始,在拆开顶板后必须查明情况后再采取适当措施,拆除其他箱板。
(5)开箱时要使用起钉器或撬木工具,如有铁皮,应先拆掉,不能用锤、斧乱打乱拆,特别是不能受震的设备,不准用大锤敲击箱体。
(6)拆箱时应注意环境,防止箱板倒下,碰伤周围设备人员,拆下箱板要妥善保管。
(7)设备上的包装防护物,应按施工工序拆除,不得过早或乱拆,拆下部件、零件最好放在木板上,或者有对方单位技术人员指导放在指定位置。
(二)设备检查
(1)开箱后,应由有关施工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三注意:a、设备有否损坏;b、零件部件、附件有否缺; c、办理移交手续,并作好记录。
(2)按照装箱清单检查零件、工具、附属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其它文件是否齐全。
(3)开箱后要对设备外表检查,发现设备缺损、损坏、锈蚀等情况及时提出,作好记录,及时同委托方联系。
第5篇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安全管理要求规程
一、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
(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三)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四)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
三、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二)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六)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四、民用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收货单位应当进行验收后在《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上签注,并在3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五、 禁止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
禁止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禁止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
第6篇 起重运输调试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试验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试车大纲规定认真,平稳操作。
2、动臂下严禁站人,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3、在大雨、雪视线不清及风力过大,无安全保证的情况下不准操作。
4、在路试前要对方向、刹车、灯光、喇叭、雨刮、传动轴、轮胎螺丝、上下车各总成件联结,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上路。
5、严禁无证驾驶,带病驾驶,酒后驾驶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在路试中要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管人员的指挥,服从管理。
7、路试途中要对车辆安全性能状况勤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8、调试工要持证上岗,调试工接车后,要对车上的遗留杂物和零部件清理干净,以免调试过程中掉下来砸到人。
9、调试前要对调试场地上下全面观察,地面是否平坦、坚固,有无障碍物及杂物,上空是否有电线,以免造成翻车、触电伤人。
10、调试场地要有明确标志,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调试场地。
11、在调试前,要先检查各部位是否安全可靠,管路是否有漏油处,操纵是否灵敏有效,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动车。
12、在调试前,要先对刹车、转向、缸、泵、阀、管路、刹车、进行检查保证无漏油和安全装置灵敏、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试验。
第7篇 运输车间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吊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严禁非吊车司机擅自开车和吊运。
2、吊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汽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驾驶室外一律不准站人,行车时必须将吊杆放平,吊钩挂牢,支架抬起,上好插销,方可行车。
3、起重吊运严禁酒后作业,工作时必须执行起重指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汽车吊升降人员。
4、必须对吊运、起重、传动、制动等部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前对起重机械、液压系统、电气装置,制动器、钢丝绳等吊索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准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5、起重机作业地面必须适当平坦,地面必须坚实。在不平场地工作时机架倾斜角不应起过3度。
6、吊车作业必须查看现场地面、空间、周围环境安全状况,并要有警械标志或设专人安全警戒。每天工作开始前,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汽车吊与周围建筑物、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吊物从房屋上越过。
8、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要保证安全距离。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9、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吊运工作必须统一指挥信号,指挥工必须持证操作。除发生紧急危险时,不得听从其他任何人发出的指挥信号。
10、严禁超负荷吊运和歪拉斜吊。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吊车作业区域内严禁人员行走、作业或停留。
12、吊运重物捆扎要牢固平稳,重心不得偏移,用两根吊绳时,受力要均匀,不得滑动。吊离地面30-50厘米时要进行观察证实牢固平稳、制动性能良好起动机平稳后再继续吊运。
13、在吊运中任何人不准上、下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要密切配合,相互监护,确保安全。
14、重物起吊和回转禁止同时操作,转动转台时,应将重物吊到一定高度停稳后再转动,速度要慢。如吊杆发生颤动,应立即停止转动。
15、吊运重物时,不得把悬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不得在起吊物件时吊车行驶或自行移动。
16、吊运重物时,禁止进行检修、调整、紧固螺栓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吊运工作,待处理后再作业。
17、两台吊车同时起吊同一重物,要有一定距离,起重吨位相同,并要有技术人员在场。
18、吊运处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防止操作不当引起事故。
19、如遇风力6级以上时,不准吊笨重和体积过大的物体。
20、夜间作业时照明要充分。
21、作业结束后,汽车吊应停到规定位置。短时间离开吊车时,必须取下钥匙随身携带。
22、必须执行起起重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2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度。
第8篇 铲车运输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穿好工作服,准备好有关工具。
2、与上一班值班司机办好交接班手续,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工作面安全情况及设备的运行情况,掌握好设备的现在性能,清点、接收发了设备附带的所有工具。
3、交接完成后,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对重点部位要仔细敲打、检查,查清设备是否存在螺丝松动,是否爆胎,是否有异常响声,特别要查明制动、升降是否正常运行、操作灵敏,查明电器、辅助件是否正常工作,查明各种车用油料是否满足本班作业需要。
4、确定设备正常后,方可进行试操作、试运行。
5、如设备隔班使用,必须试行10分钟后,方可驶入工作场地,严禁不试车直接进入工作场地。
6、各种车辆行驶前,必须观察道路是否有障碍物存在,道路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7、设备工作时,一旦发生异常响声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修。待修理达到正常运行后,应先试车后工作。
8、当班设备工作一段时间后,要停车检查设备温度、油料浊度及关键部位,严禁不停车检查设备。
9、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连环工作时,必须听清信号,必须看清运输车位置,运输车未停稳,严禁倒土、倒渣、倒矿。运输车未停稳,严禁发布装卸信号。
10、完成工作下班时,要检查车辆运行情况,清理并收捡好所有工具。
第9篇 起重运输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第10篇 胶带运输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开车前的准备
1、现场操作中首先要与集控室操作员联系,检查有关报警,特别是强制保护报警是否消除。
2、现场要检查皮带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效,是否有跑偏,擦边,拉线开关是否复位有效,接头是否开胶,溜槽是否堵塞,翻板位置是否正确。
3、检查皮带上、下周围是否有障碍物,是否有人工作,冬季还应检查各转动件有无冻结现象。
4、检查减速机油位是否在基准线以上,执行机构油位是否在上下限之间,否则应添加合格的润滑油。
5、检查皮带托辊有无脱槽、断裂或卡死情况,如有应及时处理。
6、检查皮带清扫器挡板、挡皮磨损和涨紧程度是否状态良好,计量皮带称重托辊架周围是否清洁,如有煤块卡住秤架,应及时清除,确保称重准确。
二、运转
1、发出开车信号正常情况下,皮带运输机应空车启动,不得强制超载带负荷起车,集控室起车时,必须待现场操作工允许后,方可启动。
2、检查皮带是否有跑偏、撕裂、过载和打滑现象,注意观察皮带的跑偏、失速、溢煤保护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各运转部件的温度不得超限,不得有杂音,各导向滚筒、托辊应运转正常,各轴承、减速箱和执行机构必须使用规定牌号的油和油脂,油位保持正常。
4、皮带下部落煤最高不得接触下托辊下缘。各重锤处积煤应及时清理,保证皮带拉紧有效。
5、严禁在皮带运转时用锹、扫帚等清理滚筒、托辊,严禁开车调整皮带清扫器、压辊和在皮带上取煤。
三、停车
1、正常情况下,皮带运输机需将运送物料全部拉空后方可停车。
2、冬季皮带运输机长期停机时,要安排定期运转。
3、停机后需检修时,必须按照停送电制度执行。
4、当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皮带事故时,可立即就地按紧急按扭或拉线停车,停车后及时汇报集控室及有关领导。
5、当未接到停车通知而需紧急停车时,如后续设备不能闭锁而继续供料时,应立即汇报集控室,当班主任处理。
6、做好停车后的设备检查和清扫、保养。
第11篇 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般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用平抓启动时,应五指并拢,握紧摇柄,从下面向上提动。身体要闪开摇柄转动的范围。
3.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4兆帕(重型汽车不低于0.6兆帕)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汽压低于上述压力时不得滑行滑动。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要低速慢行,不得挂、轧坏上空及两侧的电线、器材及设施等。汽车进入炼油厂防火区,排气管必须带有防火罩。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5,汽车涉水或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涉水过程中严禁熄火。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7.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环境情况,并用喇叭、信号以及手势使周围及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在场地狭窄、人多的地方或夜间倒车调头,应有人指挥。
8.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9.发动机温度过高需打开水箱盖时,要戴手套,防止蒸汽或水喷出烫伤。
10.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11.装大型构件或用挖掘机装土石方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防止物体突然落下伤人。
12.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应拔掉钥匙,锁好车门。
(二)戴重汽牢
1.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司机违章带人。载人货车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2.不得在中途搭客捎脚、超载搭货,或进行其它违章活动。
3.装载构件和其它货物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应超过4米,宽度两侧各不得超出车箱0.2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如装运异型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装载特、大、异型物件、高物件或超出车身物件时,必须装好绑牢,慢速行驶。发现货物装绑不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4.运输超限设备或构件时,除应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规定外,还必须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案,订出安全措羊。
5.装运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应有明显标记,遵守安全行车有关规定。
(三)自卸汽车
1.汽车发动后,应检试液压倾卸机构。
2.由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观察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和行人。卸完料后车斗应及时复还,不得边走边落。
4.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使汽车滑下或翻车。
5.检修倾卸装置对,应撑牢车箱。
6.自卸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四)油罐车
1.油罐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2.装卸油时,工作人员不得吸烟,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上下油罐,油罐车上严禁载人或其它物品。
3.油罐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4.油罐车的发动机不许打吊火。装卸油时不得打开机盖试调点火机件。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必须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五)石油液化气槽车
1.使用的槽车应是国家指定的生产厂制造,并办理运行许可证。车上要备有消防器材。
2.槽车行驶时应有押车人员,并禁止其它人员搭乘。司机和押车人员在车上禁止吸烟。槽车不许拖带挂车。行驶时应悬挂“危险”标志。
3.装卸时司机不得发动车辆。
4.车内温度达到40度,应采取遮阳或罐外水冷降温等安全猎施。
5.槽车途中若需要停车时,应在通风良好、10米内没有明火和建筑物、防止曝晒的地方。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远离车辆。不得在机关、厂矿、仓库和人员稠密地方停车。
6.槽车发生液化气大量泄漏时,应紧急止漏,并不得起动车辆。同时立即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切断一切火源,及时采取防火、灭火措施。
(六)平板拖车
1.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插接好,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2.装卸平板拖车时,要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方,拖车应制动,车轮要楔紧。松软地停车装卸应采取防陷防倾安全措施。车上重物位置要适当,使主梁、轮胎受力均匀。重物绑扎要牢固。
3.装运大型物件时,应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4.重车上下坡时,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5.过桥时,应在桥梁能承受车重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否则应采取桥梁加固或其它措施。不得冒险通过。
6.拖车上禁止带人。
(七)机动翻斗车
1.车上严禁带人,会车、转弯时应减度,注意来往行人。
2.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科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或设置挡墩,以防翻车。临近档墩时应减速,不得猛冲。
第12篇 推移运输机安全操作规程
推移前检查
(1)、检查推拉装置与连结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2)、检查运输机与煤壁间有无阻碍推移的矸石、物料等杂物,否则应预先进行清理。
(3)、检查推移段运输机溜槽是否有脱节现象。
推移操作流程
(1)、运输机推移顺序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禁止由两头向中间推移。
(2)、除上下机头可停机推移外,工作面运输机均要在运行中推移。
(3)、运输机推移地点距采煤机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推移弯曲段长度不得小于15米。
(4)、推移上、下机头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
(5)、工作面运输机推移后要达到:整机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机头、机身平直,电动机、减速机的水平度符合规定要求。
第13篇 乙炔气瓶运输安全规程
气瓶运输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
1. 气瓶搬运前,司机及押运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安全规程,运输车上应配有灭火器。
2. 运输车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3. 必须佩带好瓶帽胶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4. 乙炔瓶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车运输。
5. 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6. 乙炔瓶不能横放,运输乙炔的车辆不得在繁华的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
第14篇 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拦、挡车墙等,夜间装卸矿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
2、自卸汽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0.5米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
3、装车时,发动机不准熄火,关好驾驶室车门,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4、装车后,挖掘机司机或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汽车才能驶出装车地点。
5、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6、车辆在急弯、陡坡和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
7、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严禁超车,前后车应保持适当距离。
8、雾天和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米。
9、视距不足2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得熄灭车前后的警示灯。
10、冰雪和雨季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40米;禁止急转弯、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它车辆。
11、汽车在靠近边坡或危险路面行驶时,要谨慎通过。生产干线、坡道上禁止停车。
12、卸矿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13、汽车进入排卸场地要听从指挥,卸完后应及时落下翻斗,必须确认翻斗落好后方可动车。
14、自卸汽车在翻斗升起与下落时不准人员靠近,卸载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器放置空挡位置,防止行车时翻斗自动升起引起事故。
15、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16、要加强机动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灯正常,刹车灵敏可靠。
第15篇 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操作规程
(一)上岗前准备
1、着装整齐、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带齐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全。
3、接受运输任务,了解装卸货物的具体情况,如装货地点、货物名称、运输路线、到达目的地及时间等。
4、按例保作业要求,对车辆进行出车前的例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轮胎、灯光、转向、制动系统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如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现场管理员报告。
(二)车辆运行中
1、危险货物装载完毕,驾驶员应重新检查货物的装载情况,并关闭车门,加上锁以防丢失或被盗。
2、查看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运行。保持起步、行车、停车平稳。
3、禁止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群热闹地点停放车辆。
4、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及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改变运行路线,服从交管人员的检查督促。
5、要定时定点检查载运货物,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要做好防雨、防火、防盗、防腐、防颠、防撞等工作。保证货物完好无损运送到目的地。
6、运行途中如出现路阻坏车等情况,应及时与公司调度管理员联系,如发生交通事故则按《行车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7、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限制在60公里以内;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限制在80公里以内;恶劣天气,最高车速限制在30公里,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
8、行车过程中,司机必须扣好安全带,时刻留意运载物品状况。
9、行车过程中,司机不得与任何人闲淡,不准吸烟,不准进食。
10、车辆行驶中,严禁使用手提电话。
11、不得抢道、违规变线,或为争时间而与其他车辆追逐等不安全行为。
12、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当地交通部门和公司相关主管,保护好现场。不准隐瞒不报或私自逃离现场。
(三)回场后
1、每天下班前车辆经过安检收车后,一律关闭电源、升起玻璃,锁好车门,拉紧手刹。
2、车辆钥匙由公司统一保管。
二、押运员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输规定,做到不伤自己不伤别人。
2、主动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3、当班押运员在运输前应先熟悉了解所装卸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能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能熟练操作装卸作业。
4、密切观察司机行车状态,时刻提醒司机遵守交通规则。
5、积极参加本企业消防安全演练,熟练使用车辆上配备的消防器材,掌握车辆发生故障后的处理方法。
6、当班押运员应监督货物装卸的全过程,对装卸的工作粗暴蛮干,违反装卸货物操作规程的应立即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7、当班押运员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的检查及督促,确保安全行车。
8、当班押运员要定时、定点检查装卸的货物,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货物完好无损运到目的地。
9、配合司机使装卸作业和运输作业顺利进行。
三、装卸员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员必须掌握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征及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2、装卸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货物装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包装(封口)完好情况,发现破损或泄露,不得装车;
4、装卸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作业;
5、装卸作业时要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置;
6、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卸;
7、作业过程中严禁饮食,作业终了洗澡更衣;
8、车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途中不得任意停车;
9、严禁人货混载,严禁货物超重、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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