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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临时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1. 临时安全操作规程的定义 临时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为应对临时性任务或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安全作业指导,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2. 制定临时安全操作规程的依据 制定规程需参考现有的安全规章制度、行业标准、设备操作手册以及风险评估报告,确保规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3. 编制流程 (1)识别风险:分析临时任务可能带来的潜在危险。 (2)制定预防措施:针对风险制定具体的操作步骤和预防手段。 (3)审批与公示: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工作区域公示,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晓。

4. 执行与监督 (1)培训与演练:对员工进行规程培训,并进行模拟操作以检验其有效性。 (2)现场监督:在执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确保规程的执行不打折。 (3)记录与反馈:详细记录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收集反馈,以便持续改进。

5. 应急响应 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包括紧急联络方式、疏散路线和急救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

6. 规程修订 根据实际操作经验及反馈,定期或在必要时对规程进行修订,保持其时效性和实用性。

标准

1. 临时安全操作规程应清晰、简洁,易于理解,避免专业术语过于复杂。

2. 每项操作步骤应明确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

3. 应包含风险评估结果、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4. 规程的制定、执行、修订过程应符合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程序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在执行规程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评估风险并调整规程。

考试题及答案

1. 临时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应基于哪些资料?(多选) a. 现有安全规章制度 b. 行业标准 c. 设备操作手册 d. 风险评估报告 答案:abcd

2. 临时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过程中,哪一项不是必要的环节?(单选) a. 培训与演练 b. 现场监督 c. 记录与反馈 d. 定期修订 答案:d(定期修订应在规程执行后,而非执行过程中)

3. 如何处理在执行规程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 答案: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评估风险并调整规程,确保安全。

临时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2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

2.1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2.2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器设施的防护设施等。

2.3 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

2.4 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 关箱。

第2篇 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变台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2)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衡。

(3)立、撤电杆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明确联系信号和人员分工,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疏导交通。

(4)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衡。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电杆时,应设置半径为1.2倍杆长的作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立杆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

(7)蹬杆前应检查电杆埋设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蹬杆。

(8)杆上作业时,上下传递工具和材料应用小绳,严禁抛掷。小绳不得系在安全带上。

(9)杆上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栓在牢固的构件上。

(10)邻近其他带电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表1-5中的数据。

表1-5 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安全距离(m)

1

2.5

3

4

(11)邻近带电路线或带电设备放、紧线作业时,应将导线接地,并用小绳栓好,指定专人拽住。

(12)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无拉线、拉桩的电杆上紧线,必须设置临时拉线。紧大截面导线应设专人监视拉线、拉桩,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撤线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放线时应先用绳索将导线拴牢,剪断后徐徐下放。

(14)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立杆和蹬杆作业。

(15)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指挥。在拐弯处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弯角外侧。

(16)巡视架空线路时,应沿线线路上风侧行走。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17)用绝缘拉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高压负荷开关时,室内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还应穿绝缘靴。

(18)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

(19)雨天不得进行室外高压作业。

(20)变压器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停电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先合两边相,后合中间相。

(21)在变台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临时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第3篇 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2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

2.1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2.2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器设施的防护设施等。

2.3 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

2.4 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 关箱。

第4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5篇 支搭临时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2)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程序进行作业。

(3)支搭工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②安装屋架(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③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④在石棉瓦屋面上作业时,应铺设供作业用的木板,木板上应安装防滑条,严禁直接踩踏石棉瓦。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应远离危旧建筑物、沟槽(坑)。

(5)支搭围挡作业时,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所支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6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第7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8篇 工贸企业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 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380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 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单”。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5、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 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 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户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 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 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 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 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 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7) 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则不予安装;

(8) 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1、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平面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埋地或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护套管埋至深度应超过0.2米。用导线架空时,应按规范架设,无车辆通过地段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4m,车道处不得低于6m,相线必须按颜色排列。

2、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3、主线走向原则: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易燃物房,进入建筑物的主线原则上设在预留管线井内。

4、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设门上锁,专人保管。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匹配。

5、从总配电室引出的主干线至各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之间的保护接零线,不应少于2-3处以上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末级开关箱至机械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部位与保护接零线(黄、绿双色多股铜芯线)作可靠连接。

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通接地。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保护罩,电缆线和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7、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通电前,要做好保护接零措施,安装单独的电源开关,严禁1个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的设备。

8、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10、配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在开关箱内部和顶部同时钉装防火板。

11、现场防雷装置。现场脚手架、电梯、塔吊都将高于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击破坏。因而要求现场三种设备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其设备顶端焊接2米长φ20镀锌园钢作避雷器,用小于35毫米的钢芯作引下线与埋地件(角钢50×50×2500mm)连接,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按三相五线制配备,电工要随时检查用电情况。

13、使用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14、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引。

1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16、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第10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2 主要内容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2.3.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3.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2.3.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3.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3.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11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两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l2、l3为黄、绿、红,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和树木上等。

5、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卷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止用倒顺开关。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9、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的不大于12v。

10、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应急照明设备。

第12篇 临时线安全规程

1、凡厂区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电路(指电压在500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动力、安技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工组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限期,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可再作临时接线处理。

4、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安技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多不超过―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绳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户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设时需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绝缘胶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

第13篇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规范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安装和使用,特制订如下的管理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使用,由技术部门负责审批。

凡因生产、工作或工程需要架设的临时用电线路,电压在380v以下,使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均应由使用单位和架设部门填写“临时线路装置申请表”,设备动力部门根据其使用负荷及线路规格等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如设备调试需短时拉接临时线的也应口头报告设备动力部门批准后,方可拉接。用后应马上拆除。

二、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施工,必须符合有关用电临时线路和安装标准,并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安装。临时线应采用四芯或五芯的橡套软线,线路应布置整齐。

三、临时用电线路应满足基本的安全要求,其长度一般不宜超过10米,离地面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5米。有关设备应采取保护接零(接地)或其他安全措施。临时架空线长度不得超过500米。离地高度不应小于4-5米,与建筑物、树木或其他导线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天。使用完毕后由原架设部门负责拆除。如未经同意逾期不拆除的,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未经申请批准安装和安装不合格或到期的临时线路,主管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四、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用电规范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14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1.1.1.2 2 主要内容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kv) <6 10~35 44 60~110

距离(m) 0.35 0.60 0.90 1.50

2.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2.3.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3.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2.3.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3.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3.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15篇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 6-2oo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严格审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内容: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护是否符合jgj46-2oo5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抽查施工现场是否全部采用5芯电缆,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一

3)监督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系统接地做法是否合理,接地不少于3处做重复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按规范要求施工,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jgj46-2oo5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一般场所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 6 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处电气安装要求。

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 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 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9.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下列内容:

1)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线做可靠联接,不得搭接、缠绕或形成鸡爪线。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架构、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围栏、金属门均应做保护接零。与电气设备相联接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2)检查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以上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宜安装在现场配电室的配电柜内,各电动机械、工具及用电设施的开关箱内必须按规定动作值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或拆除时不得打开密封盖,以免影响性能。

3)配电系统除应符合jgj46-2005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做到:

①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与导线之间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在带电导线上搭、挂、压其他物品。

②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围护栏,并有防雨、防砸功能。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③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加锁、底部做半封闭,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箱体应外观整洁、内无杂物,周围不得有灌木及杂茅等。箱内电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可靠、并标明用途,且与箱内系统图一致。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与每台用电设备不超过3 m,并不得将机具电源线临时跨接在其他设施线路上。

④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晚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设专人负责维修。根据需要设置警卫照明、红色信号照明及事故照明,其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⑤电动装置、电动机械设备的电源进、出线端应做固定联接。使用橡套、塑套电缆的电源线、负荷线、控制线缆应进入接线盒内,并在盒内或盒外固定。根据特殊部位需要,分别采用耐酸、碱、油的电缆或增加防护设施。

4)各种配电箱使用时,应遵守以下停电、送电的顺序:总配电柜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断电时相反。

5)监督管理楼层施工用的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是否采用护套电缆线,电缆线路按规定进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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