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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运安全技术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贮运安全技术规程

内容

一、贮存安全

1.1 储存区域划分:依据物质性质,将储存区域分为易燃易爆区、腐蚀品区、普通化学品区等,确保同类物品集中存放。

1.2 容器选择: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容器,如防爆、防腐蚀、防泄漏的专用储存罐或桶。

1.3 标签管理:所有储存物品必须有清晰、准确的标签,包含名称、危险等级、应急处理方法等信息。

1.4 储存条件:确保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避免光照、热源影响。

二、运输安全

2.1 装卸操作:使用专用工具,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引起事故。

2.2 运输车辆: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警示标志等。

2.3 装载布局:根据货物性质合理装载,避免相互影响或导致不稳定。

2.4 驾驶员培训:驾驶员需接受安全操作培训,了解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三、应急预案

3.1 制定预案:根据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制定详细应急预案。

3.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3 紧急联系:确保有明确的紧急联系人和电话,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响应。

四、安全管理

4.1 定期检查:对储存区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4.2 记录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记录,包括检查记录、培训记录、事故报告等。

4.3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标准

1. 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规。

2. 符合gb 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及gb 19457-2009《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等相关标准。

3. 实施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储存区域应如何划分?

答:应依据物质性质,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将储存区域划分为相应的专类区域。

2. 问:运输过程中如何确保货物安全?

答:应使用专用工具装卸,合理装载布局,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并配备安全设施。

3. 问: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包括针对可能风险的详细应对措施,定期进行演练,明确紧急联系人和电话。

4. 问:如何保证运输安全?

答:驾驶员需接受安全培训,车辆需定期维护,装载时要考虑货物性质,防止相互影响。

5. 问:安全管理中的定期检查涵盖哪些方面?

答:包括对储存区和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以及对安全记录和员工培训的监督。

贮运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易燃溶剂液贮运使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 易燃溶液系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甲苯、二甲苯和其它各种低溶点的溶液。

2、 运输、贮存(指车间贮存库),使用易燃溶液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程:

(1) 易燃溶液装车应平稳或拿稳,防止撞碰,跌落、倾倒、运输时,必须将桶盖盖好。 (2) 禁止易燃溶液与酸类物品同车装运。 (3) 装运时严禁吸烟,严禁通过靠近火源的地方。 使用要求: (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严禁吸烟、生火和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溶液送往指定的储存地点。 (2) 领用易燃溶液不得超过本班需用量,下班后必须将剩余溶液送到库房,不许存留在工房过夜。 (3) 盛装易燃溶液的桶槽必须是有色金属制成。必须严密不漏。 (4) 室内电缺设备必须是防爆式的,禁止拉临时线。 (5) 废弃溶液和有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送到指定地点的箱桶内,回收再生,不得随便抛洒和倒入地沟。 (6) 通风机管道的溶渣要经常清除。并送到指定地点烧段。 (7) 经过易燃溶液清洗后的工件,必须凉干后,才允许送到下道工序烘干。 (8) 易燃溶液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挪用。 下班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第2篇 低温液体贮运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液氧、液氮、液氩的特性及其危险

1.1液氧、液氮、液氩均为低温液化气体,当与人体皮肤、眼睛接触会引起冻伤(冷烧灼)。

1.2低温液体汽化为气体时,体积会迅速膨胀,在密闭容器内,因液化汽体使压力升高,易引起容器超压危险。

1.3液氧和气氧是一种强助燃剂。

1.3.1液氧与可燃物接近时,遇明火极易引起燃烧危险。

1.3.2液氧与可燃物接触时,因撞击易产生爆震危险;液氧与可燃物混合时,潜在爆炸危险。

1.3.3液氧蒸发成气氧时,能被衣服等织物吸附,遇火源易引起闪烁燃烧危险。

1.4氮气、氩气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不可燃的惰性气体,有很强的窒息性,会引起窒息危险。

2 、安全要求和措施

2.1设备安装场所

2.1.2安装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设有换气通风装置,并能安全排放液体、气体。

2.1.3安装容器的基础必须坚实牢固,并应防火耐热;安装液氧设备的基础必须无油脂及其它可燃物,严禁使用沥青地面。

2.1.4安装场所附近必须有充足的水源,场所必须有灭火器材,场所周围5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保持场地清洁干净。

2.1.5安装场所应有槽车或消防车出入通道,并有足够宽度,便于槽车或消防车通行。

2.1.6液氧的贮存、汽化、充装、使用场所易设围墙或栅栏;安全出口必须布置适当,一般需有分别布置在两侧的出入口,一旦发生危险时能使人员迅速撤离;气化器的场所允许设一个出入口。门窗必须向外开。

2.1.7液氧的贮存、汽化、充装、使用场所的周围5m内严禁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

2.1.8液氧的贮存、汽化、充装、使用场所的周围至少在5m内不准有通向低处场所(如地下室、坑穴、地井、沟渠)的开口;地沟入口处必须有挡液堰。

2.1.9液氧、液氮、液氩容器一般应安置在室外。

2.1.10液氧容器安置在室外,必须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及防雷击装置。防止静电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止雷击装置的最大冲击电阻30ω。

2.2槽车充灌

2.2.1槽车输送液体时,要经常监视压力表的读数,严禁超过压力规定值。当压力表读数有异常升高时,槽车应开到人稀、空旷处,打开放空阀,排气泄压。排放氧气时,排放波及区内严禁明火。

2.2.2液氧槽车必须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2.2.3槽车只有得到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充灌场所进行充灌;充灌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充灌操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低温液体外溢。充灌液氧时,5m内不得有明火。

2.3.4槽车在连接充灌输液管前,必须处于制动状态,防止移动;在斜坡处应设置防滑块。

2.2.5槽车充灌结束后应及时离开,如果充灌工作中断时间过长(过夜或假日中断),应解脱输液管连接。

2.2.6槽车在充灌装卸作业时,汽车发动机必须关闭。

2.3设备的安全使用

2.3.1容器和槽车容器的充满率不得大于0.95,严禁过量充装。

2.3.2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监察各种阀门、仪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以保证安全使用。

所用压力表必须是禁油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装置的材质应选用不锈钢、铜或铝,并必须脱脂去油。

2.3.3容器、汽化器及管路系统在使用前,应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除水分或潮湿气。

2.3.4低温液体汽化器的气体出口温度不低于-20℃。

2.3.5容器在初次充灌时,开始应缓慢充灌(阀门应缓慢打开),然后逐渐加快,以减少对容器的热冲击破坏和减少液体蒸发。

2.3.6当设备上的阀门和仪表、管道连接接头等处被冻结时,严禁用铁锤敲打或明火加热。宜用70-80℃干净无油的热空气、热氮气或温水进行融化解冻。

2.3.7设备须按铭牌上表明的介质专用;需改换允许的介质时,必须彻底清洗吹除,并经测试分析合格,符合适合充灌另一种介质,并改变相应色标。

2.3.8液氧容器和液氧槽车内的液氧应定期进行乙炔含量分析,至少每月分析一次,其乙炔含量不得超过0.1×10-6,否则应排放液氧。乙炔含量的测定方法按“比色法”化学分析或色谱进行测定。

2.3.9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独立上岗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2.3.10操作人员应熟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低温液体的特性及其危险性。

2.3.11操作人员应熟悉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工艺流程、设备上各种阀门、仪表及其作用和操作程序;在发生故障和意外事故时必须能独立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2.3.12容器和槽车上的其他故障排除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2.4设备检修

2.4.1容器和槽车容器以及压力表、液面指示计、安全装置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查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及《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2.4.2液氧容器上防雷、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2.4.3液氧槽车贮有液氧时,不得动火修理。

2.4.4容器与槽车容器的外壳上大面积结霜、结露或日蒸发量异常大时,应及时进行检修。设备大修理应在产品制造厂或专业修理单位进行。

2.4.5设备修理前,必须用无油干燥空气吹除置换,并使设备温度升至常温;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的规定。

2.4.6在设备检修前排放液体或气体时,应将排放物排放到通风良好的大气中或专用排放处,必须有专人监护;排放处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和警告牌,以保证排放安全。排放液氧时,排放波及区内严禁明火。

2.4.7设备上的阀门、仪表应由专业人员修理;用于氧的阀门、仪表修理后应严格脱脂去油,并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洗。

2.5安全防护

2.5.1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低温液体时,应戴上干净易脱的皮革、凡布或棉手套。若有产生液体喷射或飞溅可能,应戴上护目镜或面罩。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应穿上无钉皮靴,裤脚套在皮靴外面。

2.5.2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液氧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着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鞋。操作人员的服装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必要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15min。

2.5.3在进入通风不良有发生窒息危险场所处理液氮、液氩及其气体时必须分析大气含氧量,当含氧量低于18%时,操作员必须戴上自供式防护面具,并需在有专人监护下进行操作处理。空气中含氧检测方法可用“化学分析法”来测定。

2.5.4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的冻伤应迅速到医院治疗。

3、事故处理

3.1槽车容器管路系统有微小泄漏时,应及时检修处理;有严重泄漏时,必须将槽车开到人稀、空旷安全处,逐渐排放,并应严格监护;排放时,人、车应处在上风向。排放液氧时,必须关闭汽车发动机;液氧波及区内严禁明火。

3.2容器附近发生火灾,若环境温度有可能加速液体汽化时,可使用冷却水喷射到容器外壳上进行降温。

第3篇 易燃溶剂液贮运使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1、 易燃溶液系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甲苯、二甲苯和其它各种低溶点的溶液。

2、 运输、贮存(指车间贮存库),使用易燃溶液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程:

(1) 易燃溶液装车应平稳或拿稳,防止撞碰,跌落、倾倒、运输时,必须将桶盖盖好。

(2) 禁止易燃溶液与酸类物品同车装运。

(3) 装运时严禁吸烟,严禁通过靠近火源的地方。

使用要求:

(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严禁吸烟、生火和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溶液送往指定的储存地点。

(2) 领用易燃溶液不得超过本班需用量,下班后必须将剩余溶液送到库房,不许存留在工房过夜。

(3) 盛装易燃溶液的桶槽必须是有色金属制成。必须严密不漏。

(4) 室内电缺设备必须是防爆式的,禁止拉临时线。

(5) 废弃溶液和有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送到指定地点的箱桶内,回收再生,不得随便抛洒和倒入地沟。

(6) 通风机管道的溶渣要经常清除。并送到指定地点烧段。

(7) 经过易燃溶液清洗后的工件,必须凉干后,才允许送到下道工序烘干。

(8) 易燃溶液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挪用。

下班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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