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施工电梯的基本操作
1. 操作前准备:
- 检查电梯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钢丝绳、滑轮、制动装置等。
- 确保电源电压稳定,接地良好。
- 检查限位开关、紧急停止按钮等功能是否正常。
2. 启动与运行:
- 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
- 按照指定程序启动电梯,缓慢提升,确保无异常后方可载物或载人。
- 运行过程中,密切关注电梯运行状态,严禁超载。
3. 停止与维护:
- 到达目的地后,平稳停靠,切断电源。
- 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二、安全规定
1. 人员管理:
- 操作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 未经许可,禁止非操作员擅自操作电梯。
2. 载荷控制:
- 严格遵守载荷限制,不得超载运行。
- 平衡装载,防止偏载导致电梯失衡。
3. 紧急情况处理:
- 遇到故障或异常,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报告维修人员。
- 在电梯未修复前,不得再次使用。
4. 环境因素:
- 避免在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下使用电梯。
- 工作现场应保持整洁,防止杂物影响电梯运行。
1. 符合gb/t 26125-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
2. 遵守jgj 88-2010《建筑施工升降设备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3. 操作员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1. 问题:在启动机械施工电梯前,需要检查哪些关键部件? 答案:钢丝绳、滑轮、制动装置等。
2. 问题:遇到电梯故障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报告维修人员,不得再次使用直至修复。
3. 问题:在什么情况下,不得使用机械施工电梯? 答案: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以及电梯未修复的情况下。
4. 问题:操作员在使用电梯时应遵守的最大载荷限制从何得知? 答案:从设备铭牌或使用说明书上获取,不得超载运行。
5. 问题:机械施工电梯操作员应具备何种资格? 答案: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经过专业培训。
第1篇 机械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电梯安装后,安全装置要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电梯必须由持证的专业司机操作。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电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其灵敏度可靠。
5、电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严格控制载运重量。
6、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7、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电梯、并将电梯降到底层。
8、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它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9、当电梯未切断总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完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门和电梯门。
第2篇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9、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10、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11、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3、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14、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5、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6、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7、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18、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19、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0、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1、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2、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3、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24、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5、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26、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7、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28、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30、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3篇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9、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10、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11、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3、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14、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5、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6、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7、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18、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19、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0、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1、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2、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3、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24、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5、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26、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7、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28、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30、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土方与桩工机械
1. 一 般 规 定
1.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
1.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爆发。
(3) 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表.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
见表
1.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2. 挖 掘 机
2.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2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2.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2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2.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2.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2.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2.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2.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2.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 推 土 机
3.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紧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3.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行走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m,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推铲垫稳。
3.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变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3.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3.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3.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m(东方红牌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严禁推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3. 10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3.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13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3.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挡,然后关闭发动机。
3. 15作业后必须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把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3.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4. 铲 运 机
4.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4.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第35.3.2条的规定。
4. 4机械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4.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4.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坡边缘不得少于1m,斜坡横向作业时,机身必须保持平稳。作业中不得倒退。
4. 8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到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发动机。
4. 10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铲土时应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驶助铲平稳。
4. 12铲运机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拖拽,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间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拐弯。
4. 14在公路上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不得带人或装载其他物料。
4. 15检修斗门或在铲斗下作业,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撑杆将斗身顶住,并制动住轮胎。
4. 16作业完毕后,应将铲运机开出沟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
4. 17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规定执行。
5. 平 地 机
5.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挡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正常方可启动作业。
5.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
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5.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挡。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挡,换挡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耗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5.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挡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5.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积水处。
5.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3.19规定。
6. 装 载 机
6.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6.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cm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6.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6. 4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6.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6. 6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6.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6.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6. 1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接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7. 钻 孔 机
7.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7.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7.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 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 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 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 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7.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7.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cm,并应固定。
7.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孔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7.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8. 桩 工 机 械
8. 1一般规定:
(1) 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 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 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 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① 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② 桩机卷扬机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③ 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见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 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 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桩机运输:
(1) 汽车装运桩机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超长装运。公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 桩机装运时必须绑扎牢固,垫、楔可靠,导杆必须摆放平直,不得压、扭变形。
(3) 运输中不得急转弯,应低速行动,通过桥梁、函洞、隧道时,不得超高、超载盲目强行。
(4) 夜间装运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8. 3桩机的安装与拆除:
(1) 拆装班组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拆装工艺、规程,拆装前班组长应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班组作业人员贯彻落实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安装。
(3) 安装前应检查主机、卷扬机、制动装置、钢丝绳、牵引绳、滑轮及各部轴销、螺栓、管路接头应完好可靠。导杆不得弯曲损伤。
(4) 起落机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拆装人员应互相配合,指挥旗语、哨音准确、清楚。严禁任何人在机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装底盘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桩机的平衡配重铁,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桩架稳定。
(6) 震动沉桩机安装桩管时,桩管的垂直方向吊装不得超过4m,两侧斜吊不得超过2m,并设溜绳。
8. 4桩架挪动:
(1) 打桩机架移位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畅通无阻。
(2) 挪移打桩机时,严禁将桩锤悬高。必须将锤头制动可靠方可走车。
(3) 机架挪移到桩位上,稳固以后,方可起锤,严禁随移位随起锤。
(4) 桩架就位后,应立即制动、固定。操作时桩架不得滑动。
(5) 挪移打桩机架应距轨道终端2m以内终止,不得超出范围。如受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桩机和震动沉桩机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桩机架不得倾斜。若遇地基沉陷较大时,必须加铺脚手板或铁板。
8. 5桩机施工
(1)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准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3)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拨动钢丝绳。
(5) 稳桩时,应用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锰,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6) 采用桩架吊桩时,桩与桩架之垂直方向距离不得大于5m(偏吊距离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桩施工场地,必须经常保持整洁。打桩工作台应有防滑措施。
(8) 桩架上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桩架上。
(9) 利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使用卷扬机的刹车制动。
(10) 吊桩时要缓慢吊起,桩的下部必须设溜(套)绳,掌握稳定方向,桩不得与桩机碰撞。
(11) 柴油机打桩时应掌握好油门,不得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起锤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机或蒸汽锤拔桩筒,在入土深度超过1m时,不得斜拉硬吊,应垂直拔出。若桩筒入土较深,应边震边拔。
(13) 柴油机或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应停止锤击,方可操作,不得锤击与拉桩同时进行。降落锤头时,不得猛然骤落。
(14) 在装拆桩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15) 检查或维修打桩机时,必须将锤放在地上并垫稳,严禁在桩锤悬吊时进行检查等作业。
(16) 作业后应按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第5篇 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1、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并取得有效证照后,方可持证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自己证照不符合的车辆、机械,不得将车辆、机械交给无本车、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酒后作业和违章作业。
3、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国家现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须的押运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油温、水温等是否灵敏可靠 ,如有异响、过热或其它故障的,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5、汽车涉水或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有专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应采取措施不得强行通过。
6、在施工现场行驶,时速应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下,并根据道路情况小心驾驶,安全行车。下坡时不得滑行并有低速档控制车速,禁止急刹车。
7、在坡道上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辆陷入坑沟内,用车索引时,应有专人指挥。
8 、气动的载重汽车,气压低于2.5公斤/平方厘米时,严禁起步;停放在破道上,
气压低于4公斤/平方厘米时,不得滑行起步。
9、装载物品时,左右宽度不得超出车厢20厘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前后长度不得超过车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装运异形物件,应设专用搁架。
10、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测顶臂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装料时,行驶到指定位置,拉紧手制动,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卸料时应先检查上空和四周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后可起斗,卸料后,车斗应及时还原,不得边走边落;往坑、槽内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11、油罐车停放时,严格接近明火,雷雨时不得停放在树下。夜间修理油罐车时,应使用安全行灯,电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
1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要同步,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3、起吊时,起重臂下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吊起物件时应先将物件吊离面貌一新10厘米,检查制动器灵敏度和可靠性以及物件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禁止悬吊重物行走。
14、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严禁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要低速轻放。禁止在被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时回转制动器刹住,指挥人员和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15、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直起吊接近满负荷或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6、作业完毕,起腿、回转臂杆应同时进行,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杆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17、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四周无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作业。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18、停车及在陡坡上因故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钢丝绳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应及时更换,打结的禁止使用
19、挖掘机在操作中进铲不宜过深,提升不得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米。
向车辆卸土应待车辆停稳后进行,严禁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回转半径有其它机械作业时,应停止操作。
20、在高的工作面挖掘土壤时,应将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土壤不能自然塌落的,要进行人工处理。
21、挖掘机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或车轮平行,回转机构应制动,铲斗离地1米左右,
上下坡的坡度不应超过20度。
22、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采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土拥土,铲刀严禁超出边坡的边缘。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30度,横坡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送完土应先换成倒挡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23、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两台机距离不得小于
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两台并排推土时,两机刀片间应保持20-30厘米间距。
24、压路机在新填筑的路基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进行,滚压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先清除。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件。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
其间距不得小于3米。
25、装载机满载运送时,应避免下坡前进,确实需要时,可倒退下坡,必须使铲斗保持在距地面40厘米左右的低位置,另外应避免倒退上坡。
26、平地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每小时20公里。清除积雪时必须安装防滑链,并探明路况,以防掉入深坑、沟、槽。
27、施工现场的发电到配电盘和一切用于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
28、空气压缩机的输气管要避免急弯。打开送气阀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压缩机出气口附近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应放置在通风地点,严禁日光爆晒和高温烘烤。
29、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等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音不正常,有漏气、漏油、漏电等异常现象,而且不能做调整的,应立即停机检修。
30、严禁用汽油、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它与空气通路的零件。空气压缩机工作完毕,应先降低气压。
第6篇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监控规程
一、机械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开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资质,作业人员挂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都必须对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安全装置不全的不得使用。对机械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操作培训的持证人员。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所有设备安装完毕,须经项目机械主管人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要有记录。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所使用的设备定期组织检查,机械管理人员经常性地进行巡查,发现机械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违章操作行为,立即纠正。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二、机械安全控制:
(1)塔吊
本工程有四台塔吊,为多台塔吊同现场使用,要编制预防相互撞击的专门方案,并报监理审核。
塔吊基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数据进行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单位必须资质,作业人员挂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设一组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禁止用螺纹钢筋做接地。塔吊供电系统无法实行三相五线制时,其专用电源初端应增设重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塔吊卷扬、变幅、限重装置以及吊钩保险都应测试检验,达到灵敏有效。
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如建筑物处于塔吊在运转半径内,必须设置限位地锚。如场外人行通道处于塔吊运转范围内时,必须在通道之上设置安全防护棚。临街或居民区的塔吊应有限制吊物超越现场区的规定和措施。
塔吊运转半径内,有影响安全的架空高压输电线时,必须采取专门措施予以遮护并警示。
不得强令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作业或超过限重冒险作业。
9)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鼓、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0)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1)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构件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12)指挥塔吊的信号工和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13)起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钻入或停留在吊物下方进行操作,一般要求采用长度在1m以上的钢筋钩,协助穿钢丝绳、拽起吊重物等;当辅助工具无法达到目的时,要事先检查其安全性,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14)超高使用塔吊必须安装附墙装置,非标准附着装置要有设计和技术部门的审批。必须确保附着建筑物结构部位的强度,降塔时应由高向低按顶降高度依次拆除附墙设施。
15)不论塔吊产权或租赁方式如何,都不得将塔吊拆装、维护、拆除工作委托给没有取得省市级安全认可证书的作业队承担。
(2)搅拌机械
搅拌机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操作工有安全操作条件。搅拌机使用前将其固定牢固、平稳、严禁用轮胎代替支撑。
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要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进入滚筒清凿,必须切断电源,外面设专人监护。
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停止作业时必须闸、箱上锁。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3)蛙式打夯机
蛙夯电源线必须选用橡套软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0m。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缆线应沿扶把穿软管敷设固定。操作开关必须选用单项开关。
蛙式打夯机设两个人操作,操作人员配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采用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及时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蛙夯大皮带轮及固定套不得轴向窜动。偏心块必须连接牢固。
松土打夯时不得强行牵拉。
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4)电焊机
电焊机摆放要平稳,不得靠近坑边或被土埋。
电焊机一次侧首端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5m,焊机机壳做可靠接零保护。
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必须使用铜材质鼻夹压紧,接线点有防护罩。焊机二次侧必须安装同长度焊把线和回路零线,长度不宜超过30m。
严禁利用建筑物钢筋、管道或脚手架等做焊机二次回路零线。
焊钳必须完好绝缘。焊机二次侧应装防触电装置。
(5)气焊用氧气瓶、乙炔瓶
气瓶储存需有专用储存室。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气焊操作人员应保证瓶距之间及与火源之间距离10m以上。氧气瓶不得暴晒、倒置、平稳、禁止沾油。
吊运气瓶到高处作业面应专门制作笼具。
现场使用压缩气瓶严禁曝晒或油渍污染。
应配备乙焊瓶防止回火装置,防震胶圈应完整无缺。
受冻带子严禁用火烤。
(6)砂轮切割机
砂轮切割机开关应装设点动开关装置。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禁止装设倒顺开关。
砂轮装置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固定的工件托架,传动皮带、传动轴头罩盖应齐全,安装牢固;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切料点应灵活完好。砂轮切割机切屑前方应设遮护,防止切屑灼烫伤人或引起火灾。
砂轮片严禁侧向磨削。轮片外径边缘残损或剩余直径小于250㎜应更换。砂轮切割机严禁做打磨用。
(7)卷扬机
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井字架必须使用配套的天轮和地轮,禁止使用开口滑轮、天轮加油处应设爬梯、平台,并铺板、绑牢,加护身栏,进出料门必须采用升降式防护门。井字架的高度应高于使用面6m,在距顶部4m处的滑动轨上必须安装超高限位装置,并保证在使用中灵敏有效。
安装后的卷扬机筒与导向轮应垂直对正,两者之间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20倍,此段平行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掩,钢丝绳不得与遮掩物或其他物发生接触摩擦。
制动闸与制止衬垫间隙应保持均匀,闸瓦开度不大于1㎜,闸带开度不大于1.5㎜。
卷扬机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工作完毕后应将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卷扬机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如采用卷扬机调直钢时,必须采取防止钢筋折断,钢筋及牵引索具反弹对人伤害的技术措施。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8)外用电梯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挂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同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外用电梯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联系。
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9)其他机械
机动翻斗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并不准带人,严禁非司机驾驶。方向转动、刹车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运载超宽、超长、超高物料。
空气压缩机输气管应避免急弯,出气口不得有人工作。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有专人定期校验,保持灵敏有效。储气罐严禁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好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电缆线不得有裸露之处,应放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振捣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软管不得有断裂现象。严禁用振捣棒撬拔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锤使用,砸硬物,并防止振捣棒头夹在钢筋内而受到损坏。
轮胎吊、履带吊在现场作业时必须由有《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必须由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机械加工设备的传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盖、板必须齐全有效。卡具必须安装牢固。操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备齐全,合理使用。不得超规定使用。
砼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紧固密封,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露。清洗管道时,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模板(其他木工)、钢筋、混凝土施工机械详见相关章节的内容。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
1. 卷 扬 机
1. 1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并应专人专机。
1. 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m左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俗称开口葫芦)。
1. 3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
1. 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
1. 5卷扬机安装完毕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1) 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按操作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 动载试验:即按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
(3) 超载试验: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110%~125%逐渐加荷进行。
1. 6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试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1. 7卷扬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司机)不得擅离岗位。
1. 8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 10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或加油。
1. 11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装置。
1. 12卷扬机不得超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2. 混凝土搅拌机
2. 1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2. 2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应卸下保存(长期使用),并应搭设防雨、防砸的保温工作棚。操作台应保持整洁,棚内设给水设施,棚外应设沉淀池,必须排水畅通,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2. 3每日必须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其检查内容:
(1) 每日上班前应检查机棚内环境和机械是否有障碍物。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轨道滑轮良好正常,机身平稳,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试车。经2~3min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无异常声响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观察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音响,应将搅拌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拉闸断电(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进行检查修理。
(3) 班后应将机械内外刷干净,并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后,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2. 4搅拌机不得超负荷使用。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严禁用工具伸入搅拌机内扒料。若遇中途停电时,必须将料卸出。
2. 5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必须按规定粒径的允许值供料,严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结需要捣松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2. 7机械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2. 8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机后,必须将水泵及贮水罐中的水放净。
2. 10运输搅拌机应办理通行证,按规定速度行驶,牵引时一般不得超过20kw/h。人力转移时,上下坡时应前转向、后制动,设专人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设备
3. 1混凝土输送泵车
(1) 混凝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底部应用垫木支架平稳。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
(2) 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① 搅拌机构工作正常,传动机构应动作准确。
② 输送管无裂纹、损坏、变形、输送管道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
③ 管道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④ 料斗筛网完好。
⑤ 液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⑥ 仪表、信号指示灯齐全完好,各种手动阀动作灵活、定位可靠。
(3) 作业中严禁接长输送管和软管。软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业中应严格按顺序打开臂架。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时严禁作业。
(5) 严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业中,操作者应注意观察施工作业区域和设备的工作状态。臂架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7) 作业中严禁扳动液压支腿控制阀,如发现车体倾斜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收回臂架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8) 泵送作业时,严禁跨越搅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内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10)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泵送时严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时,作业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员和设备。
3. 2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
(1) 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将机身安放平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电气设备和仪表正常,各部位开关按钮、手柄都在正确位置,机械部分各紧固点牢固、可靠,链条和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要求,传动部位运转正常。
(3) 混凝土输送泵管接头应密封严紧,管卡应连接牢固。垂直管前应不少于10m带逆止阀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5)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和设备。
(7) 作业后,将液压系统卸压,将全部控制开关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 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转向、制动、灯光、信号系统灵敏有效,搅拌运输车滚筒和溜槽无裂纹和严重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在正常范围内,底盘和副车架之间的u形螺栓连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现场情况。选择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
(3) 在社会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转弯半径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速不大于15km。进站时速不大于5km。
(4) 作业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滚筒和滚轮。
(5) 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6)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
3. 4混凝土喷射机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输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弯,管道连接处应坚固在密封,敷设的管道应有保护措施。
(2) 作业时,应先送压缩空气,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正确后,方可向喷射机内加料。
(3) 作业过程中,混凝土喷射机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
(4) 输送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停机。
4. 灰浆搅拌机
4. 1灰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司机)应遵守本规程36.2.1条规定执行。
4. 2灰浆搅拌机的安装应平稳牢固,行走轮应架悬,机座应垫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装应搭设防砸、防雨棚。
4. 3作业前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试运转。
4. 4操作时先起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进行搅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劲。沙子应过筛,投料严禁超量。
4. 5加料时使用工具应高于搅拌叶,严禁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筒内扒料。
4. 6搅拌筒内落入大的杂物时,必须停机后再检查,严禁运转中伸手去捡捞。
4. 7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发现卡住或异常时,应停机拉闸断电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拔去电源插头(销),并用水将灰浆搅拌机内外清洗干净(清洗时严禁电气设备进水)方可离开。
5. 机动翻斗车
5. 1现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5. 2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应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气温低时应加热水预热。
5.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不准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平面,严禁超载行驶。
5. 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5. 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检修或班后刷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6. 硅式打夯机
6. 1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6. 2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
必须加接线端子与之紧固。
6. 3必须使用四芯胶套电缆线。电缆线在通过操作开关线口之前应与夯机机身用卡子固定。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穿管固定敷设,夯机的电缆不得长于50m。
6. 4夯机的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6. 5每班前必须对夯机进行以下检查:
(1) 各部电气部件的绝缘及灵敏程度,零线是否完好。
(2) 偏心块连接是否牢固,大皮带轮及固定套是否有轴向窜动现象。
(3) 电缆线是否有扭结、破裂、折损等可能造成漏电的现象。
(4) 整体结构是否有开焊和严重变形现象。
6. 6每台夯机应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线。操作人员均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6. 7操作夯机者应先根据现场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行夯路线,操作时按行夯路线随夯机直线行走。严禁强行推进、后拉、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撒把不扶,任夯机自由行走。
6. 8随机整理电线者应随时将电缆整理通顺,盘圈送行,并应与夯机保持3~4m的余量,发现电缆线有扭结缠绕、破裂及漏电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6. 9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5m,纵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机不得打冻土、坚石、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的回填土。在边坡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夯机平稳,防止夯机翻倒坠夯。
6. 11经常保持机身整治。托盘内落入石块、杂物、积土较多或底部粘土过多,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清除,严禁在运转中清除。
6. 12搬运夯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往坑槽下运送时,应用绳索送,严禁推、扔夯机。
6. 13停止操作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源闸箱。
6. 14夯机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应遮盖防雨布,并将其底部垫高。
7. 水 泵
7.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泵座应稳固。水泵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7. 2运转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闸开机。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 3夜间作业时,工作区应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运转中严禁从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
7. 5提升或下降潜水泵时必须切断电源,使用绝缘材料,严禁提拉电缆。
7. 6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潜水泵工作水域30m内不得有人畜进入。
7. 7作业后,应将电源关闭,将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链
8. 1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如发现有锈蚀、裂纹、损伤、变形、扭曲、传动部分不灵活等,严禁使用。
8. 2使用的链葫芦,严禁超载,外壳上应有额定吨位标记。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时,先倒松链条,挂好起吊物体,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及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重作业。
8. 4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盘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拉动链条只许一人操作,严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时严禁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8. 5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的技术状况,防止制动失灵。
8. 6重物需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8. 7起重时如需在建筑物构件上拴挂倒链葫芦,必须经技术负责人负荷量计算,确认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8. 8倒链使用完毕后,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上好润滑油,并安装好送仓库妥善保管,防止链条锈蚀。
第8篇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交底规程
交底日期: 交底人: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一、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或埋地,过道路时要用钢管或其他过道保护措施,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不要被车辆碾压。
二、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进行临时用电接线。并且要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三、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在漏电开关的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
四、各类电动工具、机械要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源或拔出插头。
五、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木块等物。
六、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要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七、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用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八、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架设档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一米时,均应采取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项目经理:被交底人签名: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土石方机械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第2条 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第3条 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第4条 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第二节 挖 掘 机
第5条 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米。
第6条 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第7条 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第8条 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1米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度。
第9条 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第10条 联接电动挖掘机电源电缆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保险丝。
第三节 液压挖掘装载机
第11条 操纵手柄应平顺。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
第12条 行驶时,须将铲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杆完全伸出,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第四节 推 土 机
第13条 用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第14条 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第15条 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过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第16条 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0度。
第五节 铲 运 机
第17条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米。
第18条 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第19条 拖式铲运机上下坡不得超过25度,横坡不得超过6度。
第20条 多台拖式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多台自行式铲运机两机间距不得小于20米。
第21条 东方红拖拉机和铲斗间,必须加装保险钢丝绳。
第六节 平地机
第22条 自行式平地机,调头和转弯应减速。
第23条 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处,刮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胎外侧。
第七节 压路机
第24条 两台以上压路机碾压时,其间距应保持3米以上。
第25条 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
第八节 万能装卸机
第26条 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物件,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时不准开车。提升物件必须刹车后进行。
第27条 行驶时,铲斗和叉子上不得有人。
第九节 轨道翻斗车
第28条 人力推车,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下坡时不得小于20米。
第29条 因雾天和粉尘造成路轨视线不清时,应停止作业。
第10篇 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工程名称:住宅小区
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名称
交底日期 交底人
一、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或埋地,过道路时要用钢管或其他过道保护措施,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不要被车辆碾压。
二、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进行临时用电接线。并且要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三、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在漏电开关的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
四、各类电动工具、机械要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源或拔出插头。
五、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木块等物。
六、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要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七、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用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八、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架设档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一米时,均应采取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项目经理 被交底人签名
第11篇 机械施工用具安全操作规程
1各种机械施工设备及重要附件,应有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保持机械设备完好状态。严禁非专业操作人员动用各种机械。
2各种挖掘机
(1)挖沟、坑、洞前应了解地下各种设施,土质情况;松软土质地区,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机械陷入沟、坑、洞内造成事故。
(2)挖掘中应观察四周的电力线、电杆及各种建筑物。以防工作中碰伤人员和碰坏建筑物。
(3)挖掘中如发现地下任何管线及建筑物,应立即停止工作,采用人工挖掘,以免发生人身与设备事故。
(4)严禁利用挖掘机转运器材。
3推土机
(1)推土机在堆土前必须了解地下设施情况,防止推坏设备及伤人。
(2)工作中应设有专人指挥,特别在倒车时应了望后面的人员和地面上下障碍物。
(3)用推土机回埋土方时,不准把挖出的大堆硬土、石块、构件碎块以及冻土块推入沟内,以防砸坏通信管道和其他地下建筑物。
4各种吊车(起重机)
(1)起吊前必须检查各支点、吊点、三角架底脚连固点是否平稳、牢固、可靠。吊车停车位置要适当,土质松软地区应采取措施,防止下沉和倾斜。
(2)所吊器材重量,不许超过设备标定负荷。自制的机具使用前,应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其负荷能力。
(3)吊装器材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和行走。如要改变器材搁置方向,必须待器材接近地面和车厢时再行用人慢慢转动。
(4)严禁利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或直接吊起被泥土埋设重量大小不明的物件,如吊装不明重量物件时,应试吊可靠后再起吊。
(5)吊装有锐利、棱角、易滑物件时,必须加上保护绳索,一次吊装多件时应妥善处理后再行吊装。吊装物件应找好重心,垂直起吊,不许斜吊。
(6)严禁乘坐吊装物品之上,用人体找平衡。吊装物品挂起其他物件时,应停车落下取下挂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吊装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明确信号,精神集中,密切配合。
(8)管道工程、吊装大型管块和铺管时,沟上沟下工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吊车动向,随时离开起重臂下,吊装机具禁止急剧起降。
(9)在架空电力线附件进行起重工作时,起重机具和被吊物件与电力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
电压
1千伏以下
6-10千伏
35-110千伏
220千伏以上
距离(米)
1.5
2
4
6
5机械顶管
机械顶管作业注意事项:
(1)未经培训人员,禁止开启空压机及其它操纵部件。
(2)设备运转期间,操作手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3)顶管施工前,必须将顶管施工区域内的其他地下设备(如通信光(电)缆、电力电缆、上水管、下水道、煤气管等)的具体埋设位置调查清楚,以免发生人身和其他事故。
(4)在繁华地段、交通要道施工,必须摆放安全防护设施。
(5)夜间施工,须经路政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路政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6)施工中,严禁将导气管面向他人,不得无故放气。
(7)汽车拖挂顶管设备,每小时行驶不得超过35公里。
6定向钻
定向钻作业注意事项:
(1)定向钻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件人员,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器。
(2)在进行道路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交通安全警示服及安全帽。
(3)车辆在道路上停放作业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交通安全隔离桩。
(4)定向钻在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向有关部门详细了解作业区域内河道及地下管线,设施情况,严禁在情况不明时盲目施工。
(5)钻机进入作业区内,在钻机周围2米范围内要设立警戒线,防止央及围观人员。
(6)定向钻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机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作业。
(7)在较宽的河道上施工,定向钻导向人员应选派识水性人员担任,并做好防护措施。
(8)雨季期施工,必须注意天气预报。若在泻洪沟、河道内施工,必须在雷雨到来前将定向钻移置安全地带。
(9)当日不能回填的作业坑,四周必须有防护措施。
(10)设备在转运过程中,必须有周密的紧固措施,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得超速行驶。
(11)定向钻在装卸运输车时,周围3米内不得有闲散人员围观。操作手不得座在定向钻座位上操作。
(12)做好定向钻,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7各种机械施工用具共同遵守以下事项:
(1)司机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非机上人员不可乘座施工机械,劝阻不听时,司机有权停车。
(3)施工机械的制动设备要灵敏有效,夜间行车照明设备要符合规定要求。
(4)检修与清洁注油时,要停车。
第12篇 施工机械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臵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车间、厂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车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m。
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7、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度,并禁止在超过10度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8、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工作完毕后,必须 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铲车的铲脚和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第1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运输车辆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第2条 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第3条 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第4条 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第5条 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第6条 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第7条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第8条 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第二节 载 重 汽 车
第9条 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第10条 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第11条 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1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第12条 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第13条 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第三节 自 卸 汽 车
第14条 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第15条 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第16条 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第17条 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第18条 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第19条 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第四节 油 罐 车
第20条 油罐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第21条 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第22条 油罐漏油需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气,确认无油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第23条 油罐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第24条 夜间修理车的照明,要用安全行灯、电线应绝缘良好。
第五节 平 板 拖 车
第25条 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插接好。钢板支架、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第26条 装卸大型物件时,要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第27条 装卸车时要停放在坚实平坦、周围无障碍物的地方,拖车应制动,车轮应楔紧。
第28条 搭设跳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15度。
第29条 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第30条 用后绞盘装卸物件,车子必须制动住,并楔紧车轮。
第六节 机动翻斗车
第31条 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
第1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钢丝绳报废标准摘自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
2.5 报 废 标 准
2.5.1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因此,当与2.5.2~2.5.11款中的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时,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断丝数
外层绳 股承载 钢丝数 n | 钢丝绳结构 的典型例子 (gb1102—72) | 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必须报废 时与疲劳有关的可见断丝数 | ||||||||||
机构工作级别 | 机构工作级别 | |||||||||||
m1及m2 | m3,m4,m5, m6,m7,m8, | |||||||||||
交捻 | 顺捻 | 交捻 | 顺捻 | |||||||||
长度范围 | 长度范围 |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
≤50 | 6×7、7×7 | 2 | 4 | 1 | 2 | 4 | 8 | 2 | 4 | |||
51~75 | 6×12 | 3 | 6 | 2 | 3 | 6 | 12 | 3 | 6 | |||
76~100 | 18×7(12外股) | 4 | 8 | 2 | 4 | 8 | 15 | 4 | 8 | |||
101~120 | 6×19、7×19 6_(19)6w(19)34×7(17外股) | 5 | 10 | 2 | 5 | 10 | 19 | 5 | 10 | |||
121~140 | 6 | 11 | 3 | 6 | 11 | 22 | 6 | 11 | ||||
141~160 | 6×24、6_(24)、6w(24)8×19、8_(19)、8w(19) | 6 | 13 | 3 | 6 | 13 | 26 | 6 | 13 | |||
161~180 | 6×30 | 7 | 14 | 4 | 7 | 14 | 29 | 7 | 14 | |||
181~200 | 6_(31)、8t(25) | 8 | 16 | 4 | 8 | 16 | 32 | 8 | 16 | |||
201~220 | 6w(35)、6w(36)6_w(36) | 8 | 18 | 4 | 9 | 18 | 38 | 9 | 18 | |||
221~240 | 6×37 | 10 | 19 | 5 | 10 | 19 | 38 | 10 | 19 | |||
241~260 | 10 | 21 | 5 | 10 | 21 | 42 | 10 | 21 | ||||
261~280 | 11 | 22 | 6 | 11 | 22 | 45 | 11 | 22 | ||||
281~300 | 12 | 24 | 6 | 12 | 24 | 48 | 12 | 24 | ||||
>300 | 6×31 | 0.04n | 0.08n | 0.02n | 0.04n | 0.08n | 0.16n | 0.04n | 0.08n |
注:1.d--钢丝绳直径。
2.填充钢丝不能看做承载钢丝,因此要从检验数中扣除。多层股钢丝绳仅考虑可见的外层绳股。带钢芯的钢丝绳,其绳芯看做内部绳股而不予考虑。
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时,上表断丝数应相应减少一半。
2.5.2 绳端断丝
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2.5.3 断丝的局部聚集
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线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
2.5.4 断丝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主要原因,断丝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出现,但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况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仔细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况。判明这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未来报废的日期。
2.5.5 绳股断裂
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2.5.6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微小的损坏,特别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衡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况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2.5.7 弹性减小
在某些情况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显著减小,若继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伴随下述现象:
a. 绳径减小;
b. 钢丝绳捻距伸长;
c. 由于各部分相互压紧,钢丝之间和绳股之间缺少空隙;
d. 绳股凹处出现细微的褐色粉末;
e. 虽未发现断丝,但钢丝绳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比起单纯是由于钢丝磨损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这种情况会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故应立即报废。
2.5.8 外部及内部磨损
产生磨损的两种情况:
a. 内部磨损及压坑
这种情况是由于绳内各个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引起的,特别是当钢丝绳经受弯曲时更是如此。
b. 外部磨损
钢丝绳外层绳股的钢丝表面的磨损,是由于它在压力作用下与滑轮和卷筒的绳槽接触摩擦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吊载加速和减速运动时,钢丝绳与滑轮接触的部位特别明显,并表现为外部钢丝磨成平面状。
润滑不足,或不正确的润滑以及还存在灰尘和砂粒都会加剧磨损。
磨损使钢丝绳的断面积减小因而强度降低。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钢丝绳应报废。
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2.5.9 外部及内部腐蚀
腐蚀在海洋或工业污染的大气中特别容易发生。它不仅减少了钢丝绳的金属面积从而降低了破断强度,而且还将引起表面粗糙并从中开始发展裂纹以至加速疲劳。严重的腐蚀还会引起钢丝绳弹性的降低。
2.5.9.1 外部腐蚀
外部钢丝的腐蚀可用肉眼观察。当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时应报废。
2.5.9.2 内部腐蚀
内部腐蚀比经常伴随它出现的外部腐蚀较难发现。但下列现象可供识别:
a. 钢丝绳直径的变化。钢丝绳在绕过滑轮的弯曲部位直径通常变小。但对静止段的钢丝绳则常由于外层绳股出现锈积而引起钢丝绳直径的增加。
b. 钢丝绳外层绳股间的空隙减小,还经常伴随出现外层绳股之间断丝。
如果有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则应由主管人员对钢丝绳进行内部检验。若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则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2.5.10 变形
钢丝绳失去正常形状产生可见的畸形称为“变形”。这种变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变化,它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
钢丝绳的变形从外观上区分,主要可分下述几种:
2.5.10.1 波浪形(见图)
波浪形的变形是:钢丝绳的纵向轴线成螺旋线形状。这种变形不一定导致任何强度上的损失,但如变形严重即会产生跳动造成不规则的传动。时间长了会引起磨损及断丝。
出现波浪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若,则钢丝绳应报废。
式中d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1是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
2.5.10.2 笼状畸变
这种变形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当外层绳股发生脱节或者变得比内部绳股长的时候就会发生这种变形。笼状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2.5.10.3 绳股挤出
这种状况通常伴随笼状畸变一起产生。绳股被挤出说明钢丝绳不平衡。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2.5.10.4 钢丝挤出
此种变形是一部分钢丝或钢丝束在钢丝绳背着滑轮槽的一侧拱起形成环状。这种变形常因冲击载荷而引起。若此种变形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2.5.10.5 绳径局部增大
钢丝绳直径有可能发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当长的一段钢丝绳。绳径增大通常与绳芯畸变有关(如在特殊环境中,纤维芯因受潮而膨胀),其必然结果是外层绳股产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确。
绳径局部严重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
2.5.10.6 扭结
扭结是由于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转动的情况下被拉紧而造成的一种变形。其结果是出现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损,严重时钢丝绳将产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极小一部分钢丝绳强度。
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2.5.10.7 绳径局部减小
钢丝绳直径的局部减小常常与绳芯的断裂有关。应特别仔细检验靠绳端部位有无此种变形。
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
2.5.10.8 部分被压扁
钢丝绳部分被压扁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2.5.10.9 弯折
弯折是钢丝绳在外界影响下引起的角度变形。
这种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2.5.11 由于热或电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损坏
钢丝绳经受了特殊热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现可资识别的颜色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
第1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动力机械操作工
第一节 内 燃 机
第1条 内燃机房与燃油贮存地点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米。
第2条 摇车启动时,应五指并拢握紧摇柄,从下向上提动,禁止从上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有的拉绳启动时,不准将绳绕在手上。
第3条 温度过高而需要打开水箱盖时,防止蒸汽或水喷出烫伤。
第二节 发 电 机
第4条 发电机室应设置砂箱和四氯化碳灭火机等防火设备。
第5条 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第6条 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第三节 空气压缩机
第7条 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第8条 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第9条 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第10条 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第11条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它空气通路的零件。
第12条 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第四节 低压蒸汽锅炉
第13条 生火前,应检查各阀门水管、汽管、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表、排污阀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第14条 锅炉用水要经软化处理,并保持清洁,不准含有油脂。
第15条 水位表的玻璃管外应装置坚固的防护罩,外部应保持清洁。每班应冲洗一次,察看水位表里的水面是否能迅速上升或下降。如在运行时看见水位表内的水面呆滞不跳动,应立即查明原因,防止形成假水位。
第16条 锅炉上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节。当压力表到达许可工作压力80%以上时,应使安全阀排汽一次。严禁将阀杆缚住或嵌住。
第17条 锅炉升压后,应检查汽阀是否灵敏。并应经常注意水位,使其保持在水位表2/3的位置。
第18条 发现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 气压迅速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虽安全阀已开足,但气压仍在继续上升;
2. 水位表内已看不见水位或水位表内的水位下降很快,虽然加水仍继续下降;
3. 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及给水器其中有一件全部失灵者;
4. 炉胆或其他管道烧红变形,以及严重漏水漏气等。
第19条 紧急停炉时,首先应停止燃烧,关闭风门,打开炉门和放汽阀。如因缺水事故,严禁向炉内立即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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