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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现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有哪些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是工程进度与质量的关键,其维护保养制度是确保设备高效运行的基础。这些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查:对设备进行周期性的全面检查,以发现潜在问题。

2. 日常保养:每日作业前后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和紧固等基础保养。

3. 故障维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4. 预防性维护:基于设备使用情况和制造商建议,进行预防性的维修工作。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一次维护保养的情况,以便跟踪设备状态。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

- 定期检查应包括对设备的主要部件如发动机、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无异常磨损或损坏。 - 日常保养需清洁设备表面,检查油液状态,紧固松动的螺栓,并按需润滑。 - 故障维修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得随意拆装,以防加重设备损坏。 - 预防性维护可能包括更换磨损部件、调整设备性能等,以保持设备最佳工作状态。 - 记录与报告需详细记载每次保养的时间、内容、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以便分析设备性能趋势。

规范

执行这些制度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 制定明确的保养计划,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并执行。 - 使用原厂或认可的配件和油液,保证设备性能。 - 培训操作人员,使他们了解设备的基本维护知识,能进行简单的日常保养。 - 设立专门的维护团队,负责监督和指导保养工作,确保规范进行。 - 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定期审查,评估设备的健康状况,适时调整维护策略。

重要性

严格执行机械维护保养制度,不仅能够延长设备寿命,降低故障率,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停工时间,从而保障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此外,良好的维护保养也有助于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因此,维护保养制度的实施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一环,不容忽视。

现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制度范文

第1篇 现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参见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三、大型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型机械设备零件松动,运行有异响,振动及漏油,漏水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检维修保养记录。

四、外租的机械设备由外租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并交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存档。

五、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维修厂进行,项目部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六、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指工作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

第2篇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 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 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 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 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 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6、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 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韦曲街办拆迁安置楼项目部

2023年5月4日

第3篇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挪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四、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六、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总则: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3.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6.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面积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灭火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办公、生活区域内按100平米配备10升干粉灭火器4只。消防水笼头、黄沙池各两个,铁锹六把、消防桶六个,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重点部位: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配一只干粉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食堂、变电室配备二只。车站结构内部根据模板堆放、电器使用部位具体配置。

第4篇 春节施工现场值班制度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春节施工现场值班的规章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安保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各班各岗执勤时间见“施工现场春节值班表”。

3. 值班人员在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4. 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值班班长联系。对纠纷事件,值班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5. 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联系。

二、 岗位职责

1. 值班领导岗位职责

1) 负责维护施工现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2) 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2. 值班班长岗位职责

1)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值班人员,并对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密切保持与值班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3) 对值班岗位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值班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a) 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b)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c)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d)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4)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5) 完成值班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3. 值班员岗位职责

1) 执行公司值班规章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2) 维持施工现场内外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3)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 值班员当班期间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5) 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积极扑救。应熟记施工现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值班班长进行处理。

6) 值班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三、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1. 火警事故

1) 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并注意兼顾自身安全,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然后通知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至火场,值班员仍然坚守岗位。

2) 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

3) 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应:

a) 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报告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

b) 同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值班人员组织救火。

c) 指挥施工单位员工向安全地区疏散。

d) 通知派出所协助交通、管制事宜。

e) 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受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2.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值班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寻衅滋事。

3) 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通知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者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3. 打劫被盗事件

1) 发现可疑人物,应与值班班长或与派出所联系并派一人监视。

2) 发现物资被盗,立即报警并及时与值班班长联系。

3) 保持被盗现场。

4.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四、勤务制度

1. 交接班制度

1)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 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3)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4) 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值班班长,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 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6)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2. 请示报告制度

1) 值班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值班班长或值班领导请示、报告。

2) 对值班领导和值班班长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3. 勤务登记制度

1)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 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第5篇 建设分公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使至符合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满足用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集团公司的整合体系程序文件等,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2、施工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集团公司整合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进行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每一分部分项施工作好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与控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对每道工序完成进行技术复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订各项专项方案,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督促观砌、翻样的日常工作,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做好对翻样图及料单等技术复核工作。

3、项目质量员要做好日常督促与检查,发现有不符要求处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把好工序质量关,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方法,确保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观砌翻样必须对本管辖的工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指导班组正确施工,对所辖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和工序交接检查,墙体砌筑前由观砌立好皮数杆,翻样必须及时正确完成翻样图和大样,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对不合格的分项及时督促与返修,观砌与翻样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错。

5、项目材料员必须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不合格材料及无质量保证的材料、产品杜绝采购与进场,材料入库后做好产品的分类堆放与标识工作,并及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

6、对钢材、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相关材料及试块、试件,项目部质量员必须会同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经复试(或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7、对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龙门桩;基坑开挖灰线、桩位;基础及楼层的弹线轴线标高、墙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墙体平面位置尺寸、门窗洞尺寸、标高、皮数杆;施工翻样图;构件安装轴线、标高、平面位置等,由项目施工员组织质量员、观砌、翻样等人员进行技术复核,相关观砌、翻样在技术复核前进行自查,经技术复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观砌、翻样必须督促班组自检,并参与各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报监理(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记录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在完成每一部位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后,由项目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查,会同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在完成每一分部工程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自查,并会同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对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由分包单位按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11、施工现场设立由班组质量员、项目部专职质量员、公司质量部门的三级质量检查控制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做到检查人员到位,责、权明确。

12、明确各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职责和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施工检验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第6篇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后,必需迅速逐级报告。

2、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忘,减少财产损失。

3、出现紧急情况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尽快通知总监理工程师。

4、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业主、承建商负责人并报公司,立即赴现场处理。

5、公司应按具体情况分类上报有关部门并赴现场协助处理。

6、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善后处理。

7、有关单位组织调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做好调查。

8、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原因,认真研究,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第7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度

1、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动力电干线架设(380/220伏),必须使用横担,线间距为0.3~0.4m,架空线路与地面的垂直高度一般不少于4米。

2、 动力线、照明线等电器线路架设,必须符合临时用电规定,不准乱拉乱接。

3、 各种电器设备,要安全良好绝缘和漏电保安器,按规定必须接零接地,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设施。

4、 临时停工停电,必须拉闸上锁,工地变压器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必须穿绝缘鞋,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防漏电。

5、 在电工检修线路时,必须断电挂牌,并派1名电功率工或其他跟班人员监护,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拆卸电器设备及线路。

6、 现场须移动的电器设备必须先切电源,不准拉带电源线路路动电器设备。

7、 不准用潮湿的手去触及开关、插座和灯座装置,不准在电线上悬挂一切物体,晾晒衣服。

8、 高处作业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设置时应使用橡皮线或电缆线,暂时停用的线路及时切断电源。

9、 配电箱必须铁皮制作,一闸一机,注明使用名称,严禁用铝、铜、铁丝代用保险丝,不准一闸多机。

第8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 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 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

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 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 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贡献突出的酌情加奖。

⑴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奖励1000-3000元。

⑵发现隐患和隐情,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500-1000元。

⑶年终评为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为安全先进小组(工地)的;评为安全先进个人的;按公司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同等奖励。

⑷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有明显成效,表现突出的,奖励200-1000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工地、项目经理部)处以罚款。

⑴施工现场无(缺)一图五牌,无安全标牌的罚200-500元。

⑵安全教育不落实,不进行安全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改进的,罚200-500元。

⑶无安全检查制度或安全检查不落实,现场无安全技术资料和专(兼)职安全员的,罚200-500元,安全资料每缺少一项罚100元。

⑷施工缺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不落实的,罚200-500元。

⑸施工中“四口”、“临边”防护、安全网、各类架子、井架等搭设和使用不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罚200-500元。

⑹现场临时用电不采用“三相五线制”及“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罚200-1000元,用铜丝代替熔断丝的每代替一根罚100元。

⑺机具、机械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不按安全要求使用的,罚100-300元。

⑻文明施工差,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落手清做得差,罚200-1000元。

⑼临时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浴室等生活设施卫生状况不整治的,罚款100-800元。

⑽发现重大隐患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得力,罚200-1000元。

⑾不接受安全管理,言行不一,弄虚作假的罚500-1000元。

⑿发生重伤、死亡或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罚款2000-10000元,隐不报,一经查实,加罚1000-5000元。

⒀凡黄牌警告一次,通报批评的项目,罚款5000-20000元。

⒁凡受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的所属分支机构、办事处,按项目部罚款数额的50%作出罚款处理。

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予以30-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并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⑴进场不戴安全帽、赤膊、穿拖鞋以及酒后作业的。

⑵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或从上往下抛掷物体的。

⑶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

⑷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的,不懂电气和机械擅自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的。

⑸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装置的。

⑹违章作业,造成隐患或致人伤害的。

⑺不服从管理,拒绝公司管理人员检查、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安全管理人员的,加重处罚。

4、分支机构、项目部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单,在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定,受奖单位和个人凭生产部开具的奖励通知,主管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直接领取。对单位的罚款,公司财务部、各办事处按罚款通知单与罚款数额从被工程款中代为扣取,存入生产部独立账户之内。对个人罚款,被罚人当场缴纳,缴纳不出的,由项目经理代缴。

第11篇 建筑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范本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好人好事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由施工管理保同向其作业保同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工艺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12篇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原国家电信总局《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结合上海电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员工及外协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线路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辅以红白带),晚间必须增加使用红灯等警示标志,以便行人和车辆注意。

二、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在下列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1)在道路拐弯角处;

(2)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

(3)跨越道路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

(4)挖掘的坑、洞、沟处;

(5)揭开盖的窨井处;

(6)架空电缆接续处;

(7)敷设人井、架空电缆和光缆处。

三、在铁路、桥梁及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作业,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以免引起误会而生意外,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车辆及其它物品不能代替安全警示标志。

五、在道路上进行占路施工必须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八章第五十条规定,在“道路上的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急需抢修时,抢修单位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两日内不能完工的和按施工本施工的,须申办或补办《道路施工许可证》”做到合法施工。

六、施工班组或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了望和其它现场安全事项。

七、占路施工前必须首先做好场地护栏警示标志,根据需要做好护栏工作,尽可能少占场地,确保道路畅通。

八、在人行道(包括行人任意走动的场所如集市等地施工)、应在四周设立护栏,不留间隙。

九、在快、慢车道上施工时,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来往车辆方向设立1—3个方向护栏。

十、施工现场如遇环境复杂、交通繁忙,应指派专人维护秩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留遗弃物品和液体,保障道路畅通、市容整洁。

十一、施工现场的护栏必须使用颜色鲜明、涂有反光漆的路架和红白带、夜间红灯须悬挂在醒目处。

十二、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夜间在交通繁忙路段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

十三、架空挂墙施工只能一人在梯上作业,还需要一名作业人员在现场监护。同时在以下场所必须同样做好护栏、醒目标志(以红白带为主),防止车辆或行人撞击梯子以及空中物体坠落伤及行人;

(1)人行道、车行道;

(2)行人任意走动的场所,如集市、商场等;

(3)新村、住宅区内人员和行走区域。

十四、 在占路施工时若本规定与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有矛盾时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十五、在施工中的其它安全如:器材搬运、挖沟、打洞立杆、登高和井下作业等均按《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中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13篇 a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有效运转,加强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实公司的项目开发周期要求,确保完成安全,优质,高效,快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管理部门

此制度归__公司__zz项目部管理。

三、管理规定:

第一章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严控资料原始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工程部联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若发现资料虚假、不正确,不完整将给予施工单位100元/次的罚款。

2、出现质量问题,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者罚款300元-2000元,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例如:混凝土出现大量孔洞、轴线位移严重、标高出现重大误差等,除按规定进行整改外,直接罚款10000元。对已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擅自处理者根据实际情况罚款2000元-5000元。

3、装饰装修及安装做法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对不按要求施工者,除无条件返修外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应保证其坡向正确。若施工单位大面积未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

6、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屋面、卫生间,结构层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闭水,确保结构层不渗漏后做防水,然后再次进行闭水试验。每次闭水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并有详细的记录,对未按要求施工的单位,除无条件返修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7、各楼号±0、000标高必须引致各楼号相邻固定位置,并经监理单位复核,并严格控制各楼层标高,对出现重大偏差的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8、基础施工必须注意轴线位移,轴线位移不得超过验收规范规定,对轴线偏差超标严重的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9、水电预埋时,500

第14篇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地点和生活区等,注意把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他区域的下风向,各区域之间防火间距为:

1、用火作业区距在建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2、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区距建筑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米。

3、易燃废品堆放处距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米。

二、工棚或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设施应搭建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范围并不要搭在变压架空线路下方,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

2、临时设施离配电房不应小于12米。

三、临时性宿舍等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幢集体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窗不小于1.2米,门必须向外开。

四、临时仓库的安全用电要求如下:

1、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间距至少应保持1米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2、仓库严禁使用钨钉,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3、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应张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五、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程。

六、施工现场火火罪构的配备。

1、工地要有足够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最好在施工时先做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防梢,以便在开工时即可使用。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种合适的灭火器。

3、灭火器挂设的位置要醒目,以便于取用,不能将灭火器放在潮湿的露天曝晒、雨淋,以防失效。

4、灭火器根据使用要求,予以编号。

七、各级重点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工人进入场后,首先应组织工人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并在工地安全管理小组基础上组建安全防火小组,安全防火小组在队长(工程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并由工地防火员(安全员),班组防火员(班组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批示。

2、组织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制度和安全防火检查制度等,安全防火有关制度及其他保证防火的安全措施。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责任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制度。

4、领导义务消防队,加强业务训练和管理教育,组织职工扑灭火灾。

5、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二)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若现场需要使用爆破用品需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批,持有爆破证件人员实施作业,爆破用品实行申请制度,逐项登记,余品入库,专人看管,与施工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入施工现场。

(三)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加强个人防护,接触有毒气体时戴防护口罩等。

3、定期测定空气中刺激性气体浓度,若超过最高容许浓度,应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消除毒物来源。

4、一旦发生气体泄漏事故,教育工人不要围观,听从专业人员的疏导,尽快撤离危险区域。

第15篇 施工现场反恐怖防范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行业治安保卫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按照“群防群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从严,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

第三条 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情况,作为参评“杭州市平安建筑施工企业”和“杭州市示范平安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 企业的主要领导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企业应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治安保卫法规,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各项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第六条 企业应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工作人员,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安全防护器材和设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保卫大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要层层落实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第七条 实行公司、项目部治安保卫二级管理,建立施工企业为主体,项目部为基础,相关部门协同,辖区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企业各项目部应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落实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本企业中违法违纪人员的情况,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矛盾,确保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 企业应经常开展对职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安全防范等方面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企业、项目部要加强与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联系,积极参加辖区街道(社区)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的综治工作。对发生的政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破坏事故和火警、火灾,要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的侦破工作,逐级对违法犯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值班管理。节假日要实行管理人员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施工现场昼夜巡逻工作,原则上每四小时巡视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门卫管理。门卫要认真检查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时要查验证件并进行登记,需写明来人单位、事由和联系人等事项,待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坚决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和施工现场的技防建设,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安装红外报警器、监控等设备,门卫室、值班值宿室应安装报警电话,时刻保证通讯畅通、有效。

第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人负责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好人员录用、人员登记、考勤、工资发放等工作,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确保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的目标。

第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及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内部排查,对重要目标、重要场所以及危化物品使用保管等环节进行梳理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企业应落实专人受理投诉,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协调解决因民工工资拖欠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16篇 某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第17篇 施工现场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改善暑期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生产、生活条件,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市民和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特规定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检查整治,确保施工现场各类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二、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四、着力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高温时段施工。

合理调配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气温在30度以上时,中午12点到下午2点半应停工;气温在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到下午3点应停工;气温在37度以上时,上午10点到下午4点应停工。气温达到37℃以上或降雨天气,停止一切露天作业。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五、适当减少宿舍内居住人数,要开窗透气,保持自然通风,通风不畅的宿舍应设置降温设备,保证室内温度适宜。宿舍要定期组织清扫和消毒,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宿舍纱门、纱窗要齐全,宿舍与在建工程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六、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保温水桶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要劝阻施

工人员喝生水,保温水桶应加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要做好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生熟食品要分开储存、加工,食品要加盖防蝇网罩;食堂要保持清洁,生活垃圾要装入容器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七、施工现场职工淋浴间要全天开放,设置足够的淋浴头,保证冷热水供应。

八、施工现场的医疗保健箱,应备足防中暑和防中毒的各类药品,保证职工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第18篇 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范例

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5、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6、夜班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7、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8、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

第19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第20篇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制度

1、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3、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4、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5、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7、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8、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9、施工临时用电严禁乱扯乱拉,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拖线。严禁使用没有插头的电线。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1、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12、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13、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14、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15、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16、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必须堆放有序。

17、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18、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9、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20、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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