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意识与职责
1. 集控维护工应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 熟悉设备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运行原理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 执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个人防护
1. 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2. 在电气设备附近工作时,确保身体和工具无导电可能。
3. 定期检查并更换破损的个人防护用品。
三、操作规程
1. 操作设备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启动。
2. 遵守设备操作程序,不得擅自改变设定或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
3.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四、应急处理
1. 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初步援助。
2. 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执行既定的应急预案,迅速撤离现场并启动警报。
3. 参加定期的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五、团队协作
1. 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2. 协助新员工熟悉安全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3.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分享安全经验和教训。
1. 集控维护工需通过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评估并改进安全措施。
3. 设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1. 集控维护工在操作设备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答案: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启动)
2.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如何处理?(答案: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3. 个人防护装备的作用是什么?(答案:保护作业者的安全,防止因工作导致的伤害)
4. 在紧急情况下,集控维护工应如何行动?(答案:执行应急预案,迅速撤离并启动警报)
5. 集控维护工如何促进团队安全文化?(答案:分享安全经验,协助新员工熟悉安全规定,参与安全培训)
以上规程旨在保障集控维护工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
第1篇 集控维护工安全规程
1、严格执行《洗煤厂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条例。
2、较大的维修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设备超负荷、带病作业。
3、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的制度(不准用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枷锁,然后由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工作。
4、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接合面时,应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5、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没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6、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虎钳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7、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必须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8、行灯电源应采取双线圈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v。 在特殊潮湿地方及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2篇 集控维护工的安全规程
1、严格执行《洗煤厂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条例。
2、较大的维修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设备超负荷、带病作业。
3、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的制度(不准用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枷锁,然后由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工作。
4、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接合面时,应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5、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没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6、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虎钳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7、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必须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8、行灯电源应采取双线圈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v。 在特殊潮湿地方及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3篇 集控维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各种机修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5条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6条 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第7条 检修前应对检修使用的工具、仪器、仪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三、正常操作
(一)机修部分
第8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完好标准施工。
第9条 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对拆卸件相对位置作出标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10条 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进行处理,并涂上适当的润滑油脂。
第11条 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装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第12条 在拆装轴承等淬火机件时,应使用铜棒、铝棒或木棒垫着锤击,不得用大锤直接敲打。
第13条 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二)高空作业部分
第14条 严禁在临时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脚踏板上使用电动或风动工具。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工种、地点、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都应执行本操作规程。
第15条 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第16条 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系在工作点上方结实牢固的物体上,禁止拴在尖锐棱角的物体上。
第17条 在高空安装物件或其他作业,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时,人须站稳,用力得当,撬入深度适中,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撬棍滑脱而摔倒,引起高空坠落。
第18条 在雨天、潮湿、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冻环境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以防滑倒。
第19条 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稳定可靠,与地面夹角在65。—70。,双脚梯开档不宜过大,两脚需系拉绳,挂牢挂钩,以防滑倒伤人,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角滑动或梯身摇晃。
第20条 高空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装入袋内,条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时,应把工具栓在手腕上,以防落下伤人。不准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上下传递工具应用吊绳。
第21条 禁止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点下面停留和通过。
第22条 在厂房高空作业时,特别要主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如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因素,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第23条 暴到6级以上大风和下大雨时,禁止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4条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5条 有起重和运输工作时,应设专人负责,事先有措施,工作时有专人指挥,禁止乱指挥和擅自行动。
第26条 对有联络的电源和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送电时应详细检查,将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掉,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的条件的要加锁。
第27条 一切易蚀、裸露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加保护罩或遮栏,以防触电。母线和其他带电导体外露的配电装置,送电后必须挂牌标明“小心有电”字样。
第28条 设备运行时不准检修。对比较复杂的控制系统检修,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针对具体设备、系统所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29条 在停电后的高压设备上检修时,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30条 测量电缆、电容器及具有较大电容量的设备给绝缘电阻后,必须将被测部位及时进行放电。
第31条 在检修期间,与相邻带电体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者,必须加可靠的遮拦,禁止用金属尺测量带电体。
第32条 在电气维修时,禁止短接各灯保护装置。在特殊情况下短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应报告厂调度,厂调度室通知有关人员,事后必须及时尽快组织恢复。
第33条 电气线路需要改动,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新装端子必须加装字迹清晰的端子号,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34条 在做高压电气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地用绳拦起来,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还要设专人监护。
第35条 电器维修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至少2人以上,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工作。
第36条 一切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线,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应及时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第37条 工作临时中断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验电和检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第38条 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该《选煤厂安全规程》的规定,杆上工作人穿脚扣或踏板,并将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下方人员也应戴安全帽,设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第39条 装设地线必须验明设备确实无电后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时顺序与比相反,装拆地线均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棒。
第40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若要带动主工作机械进行试运转,必须由值班司机进行操作。
第41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收拾、清点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并清理现场后方按规定送电,确认一切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42条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打信号、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电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第43条 在移动、翻转抬运物件时,防止挤手压脚,多人一起进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匀一致。
第44条 使用扳用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使用手捶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第45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现场检修时,上下设备要小心,防止滑倒。
第46条 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47条 给检修车间内高、低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并进行验电、放电工作,需要挂接地线的,一定要及时挂接地线,工作完毕立即拆除。严禁采取就地按钮或拉紧停车关代替停送电制度。严禁打电话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48条 不准带电检修、迁移电气设备和电缆。
第49条 电工所用工器具,带绝缘防护的,绝缘要完好,否则禁止使用。
第50条 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各种电所按钮。
第51条 清理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不得用湿布擦试内部。
第4篇 集控维护工的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各种机修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5条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6条 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第7条 检修前应对检修使用的工具、仪器、仪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三、正常操作
(一)机修部分
第8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完好标准施工。
第9条 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对拆卸件相对位置作出标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10条 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进行处理,并涂上适当的润滑油脂。
第11条 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装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第12条 在拆装轴承等淬火机件时,应使用铜棒、铝棒或木棒垫着锤击,不得用大锤直接敲打。
第13条 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二)高空作业部分
第14条 严禁在临时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脚踏板上使用电动或风动工具。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工种、地点、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都应执行本操作规程。
第15条 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第16条 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系在工作点上方结实牢固的物体上,禁止拴在尖锐棱角的物体上。
第17条 在高空安装物件或其他作业,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时,人须站稳,用力得当,撬入深度适中,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撬棍滑脱而摔倒,引起高空坠落。
第18条 在雨天、潮湿、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冻环境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以防滑倒。
第19条 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稳定可靠,与地面夹角在65。—70。,双脚梯开档不宜过大,两脚需系拉绳,挂牢挂钩,以防滑倒伤人,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角滑动或梯身摇晃。
第20条 高空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装入袋内,条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时,应把工具栓在手腕上,以防落下伤人。不准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上下传递工具应用吊绳。
第21条 禁止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点下面停留和通过。
第22条 在厂房高空作业时,特别要主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如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因素,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第23条 暴到6级以上大风和下大雨时,禁止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4条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5条 有起重和运输工作时,应设专人负责,事先有措施,工作时有专人指挥,禁止乱指挥和擅自行动。
第26条 对有联络的电源和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送电时应详细检查,将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掉,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的条件的要加锁。
第27条 一切易蚀、裸露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加保护罩或遮栏,以防触电。母线和其他带电导体外露的配电装置,送电后必须挂牌标明“小心有电”字样。
第28条 设备运行时不准检修。对比较复杂的控制系统检修,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针对具体设备、系统所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29条 在停电后的高压设备上检修时,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30条 测量电缆、电容器及具有较大电容量的设备给绝缘电阻后,必须将被测部位及时进行放电。
第31条 在检修期间,与相邻带电体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者,必须加可靠的遮拦,禁止用金属尺测量带电体。
第32条 在电气维修时,禁止短接各灯保护装置。在特殊情况下短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应报告厂调度,厂调度室通知有关人员,事后必须及时尽快组织恢复。
第33条 电气线路需要改动,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新装端子必须加装字迹清晰的端子号,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34条 在做高压电气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地用绳拦起来,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还要设专人监护。
第35条 电器维修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至少2人以上,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工作。
第36条 一切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线,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应及时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第37条 工作临时中断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验电和检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第38条 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该《选煤厂安全规程》的规定,杆上工作人穿脚扣或踏板,并将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下方人员也应戴安全帽,设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第39条 装设地线必须验明设备确实无电后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时顺序与比相反,装拆地线均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棒。
第40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若要带动主工作机械进行试运转,必须由值班司机进行操作。
第41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收拾、清点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并清理现场后方按规定送电,确认一切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42条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打信号、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电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第43条 在移动、翻转抬运物件时,防止挤手压脚,多人一起进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匀一致。
第44条 使用扳用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使用手捶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第45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现场检修时,上下设备要小心,防止滑倒。
第46条 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47条 给检修车间内高、低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并进行验电、放电工作,需要挂接地线的,一定要及时挂接地线,工作完毕立即拆除。严禁采取就地按钮或拉紧停车关代替停送电制度。严禁打电话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48条 不准带电检修、迁移电气设备和电缆。
第49条 电工所用工器具,带绝缘防护的,绝缘要完好,否则禁止使用。
第50条 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各种电所按钮。
第51条 清理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不得用湿布擦试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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