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前准备
1. 检查吊篮设备:确认吊篮结构完整,无明显损伤,各部件功能正常,钢丝绳无磨损、断裂现象。
2. 安全装置:确保安全锁、限位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有效可靠。
3. 工具与材料:准备齐全,有序放置在吊篮内,避免作业时影响平衡。
4. 天气状况:检查天气预报,避免在大风、雷电、雨雪等恶劣天气中作业。
二、吊篮安装与拆卸
1. 安装:由专业人员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确保吊篮稳定牢固,与建筑物保持垂直。
2. 拆卸:作业完成后,应先断电,再逐步拆卸,防止突然下降。
3. 存储:拆卸后的吊篮应妥善存放,避免风吹日晒,保持其性能完好。
三、操作过程
1. 启动与运行:操作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启动前检查电源,运行时保持平稳。
2. 作业高度:不超过设备规定的最大工作高度,避免超载。
3. 通讯联络:建立有效的通讯机制,以便在高空作业中及时传递信息。
四、个人防护
1. 穿戴装备: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并正确系挂。
2. 防滑措施:穿着防滑鞋,必要时使用防滑垫。
3. 防护眼镜:进行切割、焊接等工作时,佩戴防护眼镜。
五、应急处理
1. 紧急停机:遇到异常情况,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2. 救援计划: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安全撤离。
1. 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的相关规定。
2. 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中关于吊篮作业的安全要求。
3. 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 吊篮使用、维护保养应参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手册。
1. 吊篮安装时,应确保什么装置有效可靠? 答案:安全锁、限位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
2. 作业人员在吊篮中进行切割、焊接工作时,应佩戴何种防护装备? 答案:防护眼镜。
3. 发现吊篮运行异常时,应如何操作? 答案: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4. 吊篮作业的最大高度限制依据是什么? 答案:设备规定的最大工作高度。
5. 个人防护装备中,防止高空坠落的必备物品是什么? 答案:安全帽、安全带,并正确系挂。
1.执行标准:gb5083 – 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行业标准:jg5027 – 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划》
上海市地方标准: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db31/95 – 1998
gb 5972 –86 纲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095 – 85 安全带
jg 5027 – 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t 5032 – 93 高处作业吊篮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吊篮
从建筑物上部,用钢丝绳通过悬挂机构,沿立面悬挂着的悬吊平台进行上下运行的一种作业设备。包括永久设置在建筑物上的吊篮和临时架设在建筑物上的吊篮。
2.2 额定载荷
悬吊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2.3 升降装置
能使悬吊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装置。
2.4 工作绳
单独悬挂,用于承载悬吊平台或吊板的绳索。
2.5 安全钢丝绳
当工作绳断裂时,能防止悬吊平台坠落的绳索。
2.6 安全锁
装在安全钢丝绳和悬吊平台之间,当悬吊平台运行时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倾斜达到安全锁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立即停止运行的装置。
3.基本要求
3.1 .生命绳的破坏负荷应大于23534.4n。当建筑物高度大于70 m时,生命绳的负荷应考虑它自身的重量,且承载后其安全系数应大于10。
3.2 安装吊篮、座式登高板的建筑物应符合gb j9的规定。
3.3 本市制造、安装、维修悬挂装置的单位,应经市劳动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可。
3.4 外省市在本市从事安装悬挂装置的单位,应持有所在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可证明,向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4.作业环境要求
4.1 环境温度—10℃~+40℃。
4.2 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90%。
4.2.1 作业人员工作处,风速小于10。8m/s(相当于阵风6级)。
4.2.2 无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
4.2.3 距离高压线大于10m。
5.安全要求
5.1 吊篮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由市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止岗作业。
5.2 作业人员要求
5.2.1 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2.2 作业时应佩带附本人照片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5.2.3 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钩应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生命绳上。
5.2.4 不允许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5.2.5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使用单位采取相应劳动保护措施。对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5.3 使用要求
5.3.1 每台悬挂设备应建立产品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5.3.2 悬挂作业区域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入内”牌。
5.3.3 吊篮不得作为电绨使用,且不允许在悬吊平台上擅自另设吊具。
5.3.4 不允许在悬吊平台里使用梯子、凳子、垫脚物等进行作业。
5.3.5 置于悬吊平台里的载荷应分布均匀,且不得超过额定载荷。
5.3.6 悬吊平台在运行时,作业人员不得施工操作,并应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
5.3.7 常设吊篮水平移位时,应先将其提升至屋面位置;非常设吊篮水平移位时,应先将其放置底面位置。
5.3.8 作业完毕后,常设吊篮应停放在屋面规定位置;非常设吊篮应停放在最底层位置,并固定。
5.3.9 不允许绳索连接后使用。
5.3.10 在悬吊平台里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做好绝缘保护,不得用钢丝绳作为电焊接地线。
5.3.11 安全锁手柄、自锁钩不得人为用物体撑起,使之失效。
5.3.12 电气控制箱应由一人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5.3.13 作业时,应妥善保管好施工工具,防止高空坠物。
5.3.14 紧急时措施:
a)作业时断电,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突然来电时发生意外;
b)作业时发生断绳,作业人员应及时安全撤离现场,并由专业人员处理。
5.3.15 受建筑物结构限制,不能使用吊篮作业时,应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经本企业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座式登高板或自制悬挂装置作业。
6.吊篮安全检查
6.1 新安装的、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吊篮,启用前按以下要求执行。
6.1.1 对下列零、部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a)限位装置、制动装置;
b)安全锁;
c)升降装置(含手动升降装置);
d)钢丝绳防松装置;
e)电气安全装置;
f)紧固件有否松动;
g)运动的零部件有否卡阴现象;
h)减速箱及传动装置有否足够的油量。
6.1.2 负载试验应按额定载荷的125%进行(载荷应均布)。
6.2 每天作业开始前应按时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和处理。
6.3 吊篮应经法定认可的检测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4 定期检查
6.4.1 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归档保存。
a)按本标准7.1的规定检查;
b)各零、部件的锈蚀情况;
c)提升机受载的零、部件变形、损伤,制动片的磨损润滑情况;
d)电缆线破损情况。
6.5 常设的吊篮每二年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归档保存。
a)解体各部件,检查其锈蚀及受载零、部件的磨损、变形、损伤情况;
b)电气装置、各元器件的可靠性。
6.6 非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按本标准6.5规定进行检查。
7.维修保养
7.1 作业时,吊篮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检修。
7.2 不允许在空中检修吊篮。特别情况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7.3 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悬吊平台、钢丝绳的清洁工作。
7.4 应按说明书规定牌号的润滑油对运动和磨擦零部件进行定期加油。
7.5 吊篮拆除后,应将各种绳索、电缆线盘整好,并妥善存放。
7.6 钢丝绳报废应按gb 5972中2.5规定执行。
第2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程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凡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 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 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 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 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 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 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 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
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
2.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 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 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 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
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m的防护拦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cm
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
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使用里脚手
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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