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检查
1. 确保吊车处于稳定位置,地面坚实无滑移风险。
2. 检查吊车各部位,包括钢丝绳、吊钩、刹车系统、液压系统等是否完好无损。
3. 检查操作系统是否正常,包括仪表盘、指示灯、操纵杆等。
4. 确认周围环境无阻碍物和人员。
二、操作过程中
1. 吊装物品时,应保持稳定,避免猛烈晃动。
2. 起吊前确认重量不超过额定载荷,合理分配负载。
3. 操作时视线清晰,保持与指挥员的通讯畅通。
4. 吊装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三、作业后保养
1. 停止工作后,将吊车停放于指定位置,断开电源。
2. 对设备进行常规清洁,及时补充润滑油。
3.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处理。
篇2
吊车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
1. 检查吊车设备:确保吊车各部件完好,无明显磨损或损坏,特别是刹车系统、钢丝绳、吊钩和旋转机构。
2. 环境评估:检查作业区域,确认无障碍物,地面稳固,无潜在危险因素。
3. 工具准备:携带必要的辅助工具,如信号旗、哨子、安全帽和防护服。
二、操作过程
1. 启动与预热:按照制造商指示启动吊车,进行适当的预热和功能测试。
2. 载荷估算:准确估算货物重量,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点,不得超过吊车的额定载荷。
3. 起吊操作:平稳起吊,避免快速或突然的动作,确保货物稳定。
4. 移动与定位:缓慢、精确地移动货物,遵守信号员的指令,确保安全距离。
5. 下放货物:控制下降速度,确保货物平稳落地,防止损坏或伤人。
三、作业中监控
1. 定期检查:在作业过程中,持续关注吊车的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
2. 安全距离:保持与周围人员、设备的安全距离,防止意外发生。
3. 信号交流:与指挥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信号清晰,避免误解。
四、收工与保养
1. 停止操作:完成任务后,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做好清洁工作。
2. 设备检查: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及时记录并报告任何需要修理的问题。
3. 文档记录: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当天的操作情况和设备状况。
篇3
吊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在作业前,必须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机械、电气设备、钢丝绳、吊钩及制动装置等处于良好状态。
2. 作业规划:制定详细的操作计划,明确起吊物的重量、形状、重心位置,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点,预估作业路线。
3. 安全防护: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鞋等,并确保作业区域无闲杂人员。
4. 操作程序:遵循正确的启动、运行、停止和紧急制动步骤,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5. 负载控制:始终保持对负载的稳定控制,避免超载或不平衡起吊。
6. 现场监控:在吊装过程中,密切观察吊车和负载的动态,防止意外发生。
7. 通信协调:与指挥人员保持清晰有效的沟通,确保指令准确无误。
篇4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作业前,吊车工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吊钩、钢丝绳、刹车系统、旋转机构、行走装置等关键部位。
2. 工作区域安全:确保工作区域内无闲杂人员,设置警示标志,避免意外发生。
3. 负载评估:准确估算负载重量,不得超过吊车额定承载能力。
4. 操作程序:遵循正确的起吊、移动和放置货物的步骤,避免快速或突然的动作。
5. 应急准备: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突发情况能迅速采取措施。
篇5
电动单梁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单梁吊车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物料搬运设备,其安全操作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操作前检查: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电气线路、制动系统、钢丝绳、吊钩、限位装置等,确保无异常。
2. 启动与行驶:启动前确认周围无障碍物,缓慢平稳地启动,保持匀速行驶。
3. 货物起吊:严格按照负载能力起吊,不得超载,确保吊具牢固,货物平衡。
4. 操作过程中:保持专注,避免急停急起,遵守“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他人、设备)。
5. 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 停机与保养:作业完毕后,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断开电源,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吊车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范文
1、吊车工须经过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吊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超过2米。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穿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吊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在“0”位置,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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