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钻,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使用电钻前,确认电源电压与设备匹配,避免电流过大导致设备烧毁。
3. 打眼时,保持身体平衡,避免用力过猛或突然改变方向,以免电钻失控。
4. 钻孔过程中如遇异常响声或阻力增大,应立即停止作业,检查原因后再继续。
5. 遵循“先浅后深”的原则,逐步加深钻孔,避免一次性钻入过深造成设备损坏。
6. 使用专用工具拆卸钻头,切勿用硬物敲击,以免损伤钻头或电钻本身。
7. 工作结束后,务必断开电源,以防他人误触引发事故。
8. 遵守企业安全规定,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电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本操作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在实际工作中,电钻打眼工需时刻保持警惕,遇到任何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2
1. 不得将电钻当作锤子使用,以免损坏工具或引发事故。
2. 工作时保持专注,避免分心,尤其是处理大型或重物时。
3. 钻孔过程中,如果遇到阻力过大,应立即停止,检查原因,避免损坏工具或工件。
4. 定期检查和维护电钻,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5. 存储电钻时,应断开电源,避免意外启动。
6. 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执行所有安全规程。
7. 遇到不确定情况,及时向主管或有经验的同事求助,切勿擅自行动。
8. 在狭窄或高空作业时,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带或增设支撑。
遵循这些规程,我们能够确保电钻打眼作业的安全和高效,保障每一位工人的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篇3
1. 设备准备与检查:
- 仔细检查电钻的电源线是否破损,确保接地良好,避免触电风险。
- 检查钻头是否安装牢固,磨损程度是否适宜当前工作需求。
- 开机试运行,确认电钻运转正常,无异常噪音或震动。
2. 工作环境安全评估:
- 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无杂物,防止滑倒或绊倒。
- 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远离电源插座和水源,避免引发事故。
- 确认支撑面稳固,避免钻孔过程中发生移动。
3. 定位与标记:
- 根据施工图纸准确确定钻孔位置,使用标尺或直尺确保垂直度和水平度。
- 使用记号笔或胶带进行标记,清晰可见,防止偏离。
4. 打眼操作步骤:
- 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安全眼镜、手套和耳塞。
- 将电钻稳定地压在标记点上,保持垂直,避免偏斜。
- 缓慢启动电钻,逐渐加大压力,保持匀速钻进,避免猛力冲击。
- 钻孔过程中,适时提起电钻释放热量,防止过热。
- 钻孔完成后,关闭电源,等待电钻完全停止转动后再取出钻头。
5. 完成后的清理与维护:
- 清理工作区域,将废料和尘土打扫干净。
- 检查电钻,清洁钻头,如有磨损严重需及时更换。
- 存放电钻时,应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
以上操作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不良后果。每位电钻打眼工应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提升工作质量。请牢记,安全第一,规范操作,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篇4
1. 不得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电钻,即使熟悉设备,也不能忽视安全规定。
2.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检查设备,必要时报告上级。
3. 学习并理解电钻的使用手册,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操作指南和应急处理措施。
4. 不要过度用力,以免电钻过载,影响设备寿命和人身安全。
5.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避免杂物干扰,防止绊倒或工具滑落。
6. 钻孔时,若遇到硬质材料,应减慢速度,避免钻头损坏或飞出。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一位电钻打眼工都应将这些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篇5
1. 操作前务必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保护眼睛和手部。
2. 遵守电气安全规定,避免触电事故。
3. 不要在未经许可的材料上使用电钻,防止损坏设备或产生安全隐患。
4. 打眼时保持稳定,避免用力过猛导致钻头断裂。
5. 存放电钻时,确保其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避免意外启动。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防止碎屑滑动造成滑倒事故。
7. 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检查设备,必要时寻求专业维修。
8. 对于复杂或大型项目,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操作,或在指导下进行。
9. 定期对电钻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10. 不要过度疲劳工作,以免影响操作精度和安全。
以上规程需电钻打眼工严格遵守,通过规范操作,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
篇6
1. 佩戴防护装备: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2. 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定或进行危险操作。
3. 防止触电:确认电源线路无破损,作业时保持手干燥。
4. 注意通风:钻孔时会产生粉尘,确保工作区域通风良好。
5. 应对突发情况:如遇设备异常或卡钻,立即停机处理,不得强行操作。
6. 团队协作:与同事保持沟通,确保作业安全有序。
7. 环境保护:合理处置钻孔产生的废弃物,遵守环保规定。
本规程旨在规范综采队电钻打眼工的操作行为,通过标准化作业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同时注重环境保护。每位电钻打眼工都应熟记并严格执行,以实现高效、安全、可持续的开采作业。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2条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 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第4条 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 在复合煤层的工作面,不准在夹矸中的打眼。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大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 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9、抵抗线小于0.5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8条 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9条 第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和处理
第10条 领取电钻 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化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 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1条 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交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2条 打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放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3条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到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了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4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5条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6 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要均习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拉动钻杆,排除煤粉。第17条
第17条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9条 薄煤层工作面必须停输送机进行打眼。
第20条 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档板。用笨溜子煤的工作面应先将溜槽装满煤,然后再打眼。
第21条 机组运转时,一般不许在机道打眼。若有防止牵引设施弹碰伤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业。
第22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3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科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着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 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5条 将电钻、 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运到检修地点。
第26条 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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