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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6篇)

更新时间:2024-09-06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1. 提高效率:规范操作能提高钻孔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2. 确保安全:遵守规程可以降低工伤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3. 保证质量:正确操作能保证钻孔质量,为后续开采工作奠定基础。

4.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维护保养能延长电钻使用寿命,节省设备投资。

篇2

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电钻打眼作业的安全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及工程质量问题。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工程的精确度和质量。

篇3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钻打眼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作业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通过遵循这些步骤,电钻打眼工能够更精准地完成任务,减少返工,同时降低潜在风险,保障生产进度和人员安全。

篇4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降低工作中的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意外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延误。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培养工人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篇5

电钻打眼作业的安全规程旨在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如眼部受伤、听力损伤、手部割伤等。遵守规程也有助于延长设备寿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

篇6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和工程质量下降。通过规范的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返工,同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l、电钻打眼工应由身体健康,并有一定井下工作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

2、电钻打眼工必须经过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基本知识的培训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下井前要准备好钻杆、钻头、镐、铲、钎等必要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

2、使用前对电钻和钻杆要详细检查:

(1)电钻外壳有无裂纹、破裂、螺丝、螺母或开关有无缺件松动情况。

(2)电缆接头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 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3)钻杆要直,钻头要锋利。要由有经验的工人磨钻头,磨钻头时不能正对砂轮,用力要均匀。可将钻头固定在短钻杆上磨。

(4)钻杆尾与电钻卡套配合是否正确。

3、井下携带电钻时,应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 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拉电钻。

4、检查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敏可靠。如失灵,应停止使用。

5、要爱护电钻、插销、钻杆、钻头、电缆等,不得随意扔放、散乱堆积,不得埋在煤和矸砂里,也不准堆放在溜子和轨道上。电缆横垮溜子和轨道时,应进行悬挂。

6、检查电钻开关是否灵敏好用,防爆插销是否完整,有无裂纹,接合是否严密,绝缘性能是否合乎要求。

7、合上电源,检查电钻旋转方向和电钻声音是否正常。

8、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充填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处理,不得冒险作业。

9、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要扎好工作服袖口、衣角、裤腿、毛巾不能露在脖颈外,不能穿破损的鞋子,要系好纽扣,以免被钻杆绞住。

三、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打眼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间距、炮眼深度、炮眼角度执行。如有特殊变化,应经现场班组长或值班队长同意,方可改变。

2、打眼时,按规定的眼距,先用手镐挖出开钻位置并定位。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按规定的方向摆好电钻,然后再开开关。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缓慢推进。每隔一定时间,要把钻杆往外拉一拉,往复抽动,以便排除煤粉。

3、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两臂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用脚蹬、背靠和强推硬压推进,以防折断钻杆及超负荷烧坏电钻。

4、在溜子工作面打眼时,要注意电缆线不能进入溜子中,如要横垮溜子打眼时,应停止溜子运行再打眼。

5、打眼时,如遇打钻处堆有煤砂、支柱、杂物等,必须将煤砂铲走,支柱、杂物挪走,不能影响打眼工作。

6、打眼时,每个炮眼深度、间距、角度要基本一致。可用炮棍插入前一眼中来指挥打第二个眼子的方向。

7、打眼时,严禁在残眼内继续打眼加深。

8、电钻工要作到“五不”打眼:

(1)打眼处未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打。

(2)控顶距、充填砂带及支护不合格时不打。

(3)工作地点不安全、瞎炮未处理不打。

(4)工作面停风不打。

(5)电钻温度过高、声音不正常不打。

9、打眼时如遇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从事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0、采煤巷道用电钻打眼掘进(筑路)时,要根据巷道的方向和坡度来确定炮眼的角度和方向,按规定布置够炮眼个数。严格按中、腰线方向布置炮眼。

11、打眼中,若发现电钻启动困难、声音不正常或有其它故障时,应停止打眼,慢慢退出钻杆,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以免烧坏电钻。

12、由于操作不当或遇较硬的岩石等原因,致使电钻发热时,应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待温度降低后再使用。

13、发觉电钻机体震动异常时,要立即停止打眼,检查钻杆和钻头的原因。如发现钻杆弯曲,掉钻头和钻头钝等,要及时修换。

14、工作地点如有淋水、滴水时,应将电钻遮好,以免电钻被淋湿带电。

15、打眼时要爱护电钻。如发现各部件损坏或电钻、插销、电缆等有漏电问题时,必须停止打眼工作,找电工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打眼。

16、打眼过程中对电钻要轻放。拖拉电缆时,如发现阻力增大,就不能硬拉,以免拉断损坏电缆。

17、打钻结束后,应将钻杆拔下来,平放在安全可靠地点,防止被砸坏。

18、工作结束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拔出防爆插销,盘好电缆。禁止带电拔插销。出班时把电源关好。

19、出班时应将电钻、工具交回库房或存放于安全可靠的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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