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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措施。

2. 遵守劳动保护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如护目镜、手套等。

3. 发现异常情况,切勿自行处理,应立即上报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置。

4. 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装置功能正常。

5. 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行锅炉,以防突发状况无法及时应对。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油脂、灰尘等引发火灾。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需结合设备实际情况和现场环境,遵循相关法规标准,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全自动燃油蒸汽锅炉。

篇2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2. 操作时应穿戴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以防烫伤或其他伤害。

3. 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如工作压力、燃烧设置等,以免破坏设备平衡,导致安全事故。

4. 坚持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5.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交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连续运行的安全性。

6.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离开岗位,始终保持警惕,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通过遵循这些规程,我们能够确保小型燃油蒸汽锅炉的安全、高效运行,为企业创造稳定、安全的生产环境。

篇3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遵守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3.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维修。

4. 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参数,以免影响设备性能和安全性。

5. 做好日常维护记录,以便追踪设备状态和故障历史。

6. 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设备说明书,灵活应对。安全高于一切,每一位操作员都应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执行规程,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4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流程。

2. 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随时关注设备运行状态。

3. 保持工作区域清洁,避免油脂、粉尘积聚引发事故。

4. 遵守企业安全规定,佩戴必要防护装备。

5.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得擅自处理。

以上规程务必严格执行,以确保燃油蒸汽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企业的生产和运营保驾护航。

篇5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流程。

2. 操作过程中禁止擅自离开岗位,保持警觉,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3.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严禁带病运行。

4. 禁止超压、超温运行,防止爆炸风险。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油脂、燃料泄漏引发火灾。

6.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校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7. 操作结束后,务必切断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本规程旨在规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但实际情况可能因设备差异和环境变化而有所不同,操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谨慎和专业态度,确保安全生产。

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安装、检修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及照明设施;

3、将炉膛清扫干净;

4、敷设热电偶,具体要求:

(1)在炉膛2/3深度处;

(2)接点嵌在砖缝内10mm;

(3)在其上压一块耐火砖;

(4)可用直径0.5-1mm的镍铬镍硅热偶丝;

(5)自后墙引出,热偶丝应用瓷管套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关闭;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时,不得用烈火烘烤,以免炉墙失水太快而产生裂缝;

2、初期利用自然通风,控制各风门挡板,以利燃烧和烘干尾部炉墙,必要时起动风机强制通风;

3、烘炉时温度要缓慢升高,严禁急速变化、灭火或断火,火焰需分布均匀;

4、锅炉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线;

5、水位计由原来正常水位的1/3升到2/3时,各排污阀排污一次;

6、锅炉出口烟道的排烟温度在烘炉期内,不允许超过160℃,总的烘炉时间约为48—60小时;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班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对水位表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工作;8、冬季烘炉时,要采取防冻措施,要保持锅炉房内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辅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

2、确认热工仪表、声光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处于良好状态。

3、检查喷燃器、锅炉防爆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上、下锅炉筒联接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5、准备好煮炉的药品,现场清扫干净。

6、烘炉后,锅炉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若烘炉、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此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7、通知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用器具和药品。

8、拆除烘炉热电偶,安装好炉膛热电偶,封好炉膛人孔。

第二条煮炉用药量的确定

根据对锅炉污垢程度鉴定,可分下列三类锅炉:

第一类:新锅炉自出厂到安装完毕不超过一年,且只有较薄铁锈;

第二类:锅炉自出厂存放超过一年,且有较厚铁锈;

第三类:拆迁锅炉,除铁锈外,尚有水垢。

2、煮炉加药量按炉类的不同,其加药量见下表:

加药量(千克/吨水)

药物名称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氢氧化钠(naoh)233456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3、药品要求

(1)纯度为100%;

(2)准备药量为加药量的1.251.5倍;

(3)水垢铁锈特厚时,药量要增加50100%;

(4)用药量按锅炉最高水位计算(正常10t,最高水位按+100mm计,加0.521t);

(5)加药溶液应搅拌均匀,其浓度为20%,严禁固体药物直接入炉;

(6)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然后提高水位至水位线。

第三条煮炉

1、煮炉用合格的软化水,只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

2、煮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

3、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

4、关闭一只水位表备用,同时切除电极或双色水位表、水位报警器、水位自动调节器;

5、应保持高水位;

6、每隔3-4小时以及排污前后1小时各化验一次;

7、炉水碱度不得低于58毫克当量/升,低于此浓度应补充加药;

8、煮炉应作好记录。

9、完毕后一般应停炉检查情况。

第四条煮炉后:

1、将锅筒等处的人孔打开,进行锅炉内部(包括锅炉内部装置)的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卡死现象;

2、检查锅筒内壁的清洁程度,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残存的锈斑和油垢时,认为煮炉合格;

3、检查修复后,再进行一次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

(三)运行试验

第一条密封性试验

(1)、在工作压力下检验人孔、阀门和管道连接法兰的蒸汽密封性;

(2)、检查安全阀门始启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条冲洗蒸汽管道

1、压力不低于75%工作压力,且最低蒸汽压力不低于0.8mpa,并保持适当流量;

2、每次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直至靶板基本合格为止。

3、要注意观察锅筒水位变化,冲洗完毕水位又会急剧下降,要求特别注意水位变化。

第三条锅炉运行试验应在额定参数下,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四)点火

第一条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炉膛内炉墙、风口、受热面管子等情况正常;

2、确认燃烧室、烟道无烟气漏出,检查防爆门关闭要严密,动作灵活;

3、检查看火孔玻璃应完好,看火门、检查门、人孔门应关严;

4、检查上锅筒,省煤器安全阀应正常,排污管畅通无阻,所有防碍动作的杂物、灰尘和锈垢必须清除;

5、检查各压力表处于完好状态。

6、检查风机进口挡板、烟道出口挡板及调风器风门传动机构应完好,启闭是否灵活检查完毕后,风机进口挡板及调风器应置于关闭位置,烟道出口挡板应开启;

7、在切断电源情况下,检查点火装置线路绝缘及各接点应可靠;

8、检查熄火保护装置线路绝缘及接点应可靠,指示灯应完好;

9、检查燃油系统应完好,电磁阀开关灵敏有效,进雾化器各油阀、蒸汽阀应关闭;

10、检查锅炉各阀门及其他附件处于正确位置;

11、雾化器应清洁完好,喷孔无堵塞现象,与固定装置接合处紧固密封,锅炉冷态启动,雾化器可调换到机械雾化器完成点火升压工作。

12、检查炉水取样设备的完善性;

13、确认风机及电气设备,情况是否正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条点火前的准备

1、向锅炉注水,给水均要经除氧水质要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2、当锅筒内水位上升到接近低水位时,停止进水进行检查。如水位发生变化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锅筒注水结束即可点火。

第三条锅炉点火

1、启动风机,开启风机挡板1/3和开启调风器风门进行炉膛吹扫。

2、炉膛吹扫至烟囱不冒黑烟为止,然后关闭上只喷燃器风。

3、调整进风门,保持适当的运行压力。合上熄火保护装置电源,并确认指示灯指示应正确。

第四条点火器的使用

1、锅炉吹扫、风机运转挡板关闭后进行。点火先点燃下只喷燃器,上只喷燃器在投入运行时,由下只喷燃器引燃;

2、将开关由自动点火转为手动点火,合上电点火装置电键,并从炉后看火孔内观察是否有电火花产生,如有故障,应予消除;

3、在确认电火花能正常建立的条件下,开启点火气源截止阀,同时合上电火花电键,并从熄火保护装置及炉前看火孔观察着火情况,一旦点着,关闭点火电源;

4、若点火未着,则应立即切断气源及电火花电源,吹扫炉膛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炉膛未经吹扫,严禁重复点火。

5、如第二次点火也失败时,要重新通风,找出原因,并根据点火时喷油量的大小,决定是否打开人孔检查炉底,如有积油要清除后再点火。

第五条喷燃器的点火

1、在确认点火火焰或高能火花已建立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喷燃器点火。

2、供喷燃器使用的燃料油的粘度必须<4。e(机械雾化<3.5。e)。

3、冷炉点火采用机械雾化器,用轻柴油时应启动轻油泵,保持炉前进雾化器油压力1.57—1.96mpa左右。

4、喷燃器点燃后,要立即关闭点火器,并抽出130mm左右,以免烧坏,当调整进风阀门,使火焰稳定不冒黑烟,然后进行最佳燃烧工况调整。

5、若喷燃器点火未着,要立即切断进油阀,同时关闭点火装置,打开进风门对炉膛吹扫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

第六条点火后

1、锅炉自冷态起动升至额定汽压,要缓慢进行,一般为30分钟左右。

2、点火过程中,水位会稍涨高,若水位过高,可适量排出,以维持正常范围。

3、锅炉压力升到0.1mpa时冲洗水位计,冲冼过程中注意冲洗前后水位变化,脸勿正对水位计玻璃。

4、当锅炉压力升到0.15-0.2mpa时,要关闭锅筒空气阀。

5、如锅炉采用自身蒸汽加热重油,则汽压升到0.5mpa以上时,可将机械雾化器换成蒸汽雾化器继续进行升压。

6、升压过程中稍微开启省煤器出口回水阀循环冷却省煤器。

(五)锅炉运行的调整和控制

第一条为避免燃烧不良,燃烧器要尽量在50-100%负荷下运行。

第二条根据锅炉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进油压力,雾化蒸汽压力,使其保持在0.5mpa左右;同时调整风压。

第三条当汽压升至额定压力后,开启自动给水和水位自控显示警报器,要随时注意锅筒水位,不允许超出最高或最低水位线。

第四条锅筒水位计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受热面管子及省煤器应每班进行吹灰一次。

第五条经常巡回检查锅炉机组的情况是否正常。

第六条运行中的锅炉要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定期或连续排污,排污时要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六)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准备停炉:

1、手孔、人孔等处严重漏水,再紧螺丝无效时;

2、螺丝破裂而不能维持水位时;

3、风机轴承温度超过指标时;

4、风机挡板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

5、电机轴承损坏或电机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6、锅炉运行中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第二条停炉前3分钟切换用轻柴油清扫油枪和管线,不可用蒸汽清扫,迅速关闭喷燃器的进油阀,然后蒸汽通入油枪清扫0.5-1分钟。再关闭雾化蒸汽阀门。

第三条停用时,要关闭锅炉主汽阀停止供汽。

第四条注水至锅炉最高水位。

第五条拆卸雾化器并抽出炉外,风机则在半开度继续向炉内吹扫,直到炉内无火光,烟囱无烟冒出(约3~5分钟),关闭风机进风门。

第六条锅炉须紧急冷却抢修时,必须在停炉1小时后进行。

(七)紧急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泵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压力表、水位表或安全阀、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情况需停炉时。

第二条操作程序:

1、关闭油枪油阀和主油阀,停止向锅炉供燃料油;

2、关闭主给水阀、主蒸汽阀和连续排污阀;

3、对空排汽阀向外排汽,如发生爆管事故时,可以不开;

4、停止鼓、引风机,但锅炉有的受压元件已经损坏(如水冷壁管或对流管爆破)在炉膛内喷出大蒸汽水混合物时,不得停风机,应将风机挡板开至最大,以便尽快排出炉膛内的水蒸汽;

5、锅炉严重缺水事故停机时,严禁向锅炉给水;

6、在事故停炉时,除缺水、满水事故外,均应保持锅炉正常水位,停炉后还可向锅炉给水和排污,以降低锅炉压力。

7、事故停炉后,应立即报告,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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