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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蒸汽锅炉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燃油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有哪些

燃油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一、设备准备

1. 检查燃油储备,确保足够运行周期。

2. 确认锅炉本体无明显损伤,各阀门、仪表正常。

3. 检查燃烧器及供油系统,确认油泵运转正常,油路无泄漏。

二、启动步骤

1. 打开锅炉补水阀,预热至适当水位。

2. 启动循环水泵,确保系统内水循环畅通。

3. 接通电源,开启燃烧器,预热燃油。

4. 调整燃烧器风门,保证空气与燃油比例适宜。

5. 待炉膛温度达到安全启动温度后,缓慢开启主蒸汽阀。

三、运行监控

1. 定时观察压力表、温度计,保持在设定范围内。

2. 注意蒸汽质量,防止带水或含盐量过高。

3. 检查燃油消耗,记录数据,以便分析效率。

四、故障处理

1. 若发现异常噪音或烟气颜色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2. 遇到压力过高,应迅速打开安全阀泄压。

3. 如系统缺水,应关闭主蒸汽阀,按程序补水。

五、停机操作

1. 逐步降低负荷,关闭燃烧器。

2. 待锅炉冷却至适宜温度,关闭补水阀和循环水泵。

3. 清理炉膛,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目的和意义

燃油蒸汽锅炉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减少故障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通过规范的操作,可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时符合环保法规,实现绿色生产。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流程。

2. 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随时关注设备运行状态。

3. 保持工作区域清洁,避免油脂、粉尘积聚引发事故。

4. 遵守企业安全规定,佩戴必要防护装备。

5.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得擅自处理。

以上规程务必严格执行,以确保燃油蒸汽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企业的生产和运营保驾护航。

燃油蒸汽锅炉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小型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启炉前:

1、要按操作规范的要求将各种阀门及电源开关置于正确位置。

2、检查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管路及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3、检查软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是否正常。

第三条锅炉运行中:

1、开关阀门要戴好防护手套。

2、要认真巡查油管、油箱、油泵、阀门有无漏油现象,发现漏油要及时处理。

3、要经常检查软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如水、油位到下限时,要及时补水、加油。

4、当系统压力升至0.05mpa时,方可开启主气阀及分气缸阀门供汽。主气阀要缓慢开启。

5、检查管路和阀门有无漏水、漏汽现象,如有漏水、漏汽及时处理。

6、水位计与锅炉连接的阀门,在锅炉运行中必须处于常开状态。

第四条供汽结束停炉时,要先关闭燃烧器电源和补水电源,然后关闭补水阀门。

第五条遇有下列情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1、看不清水位标志。

2、锅炉漏水。

3、锅炉补水设备失效。

4、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压力表损坏或失灵。

5、锅炉炉墙有裂缝或锅炉钢架烧红。

6、锅炉燃烧器故障。

第六条每班必须排污一次,排污后要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第七条经常检查防爆风机、防爆灯、阻火透气帽是否完好。

第八条油箱间、操作间的轴流风机要常开。

第九条根据水质化验结果及时加盐。

第十条锅炉房、油箱间和操作间内严禁烟火。

第2篇 全自动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准备

检查电、水、油是否到位,各阀门是否符合控制要求。

二、开机

1、在使用锅炉时,按下电源“启动”键控制系统带处于待命状态。

2、锅炉工作时由电接点压力开关和温度仪控制,当蒸汽温度小于设定值(1200c)且压力低于设定下限通常0.04mpa时,燃机点火工作,当压力上升到压力表上限(0.08mpa),燃烧机停止工作。

三、停机

在停机使用锅炉时按下电源“停止”键,控制系统进入停机状态,

四、保护功能

本电控制系统具有缺水、缺油、超温、超压等保护功能,当这些功能中出任何一种情况,锅炉都会进入保护状态(停机)。

五、保养维修

1、每天工作完毕,擦干净炉体,燃烧机,控制器,供水泵,循环泵上的尘埃,转动安全阀(重锤式),注重检查压力表温控仪是否正常,每月清洗油路(滤网);

2、每六日保养

(1)清洗水位探极上结垢物,给水泵轴承加油;

(2)清洗水位计(玻璃管);

(3)其它重要部件保养,由厂家专业维护人员(保修期内每年1~7月免费维护)。

六、故障排除

1、检查水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温控仪显示是否正常;

3、压力表触头是否复位;

4、燃烧机控制器复位按钮是否断开(故障灯)。

七、注意事项

1、严禁自行焊接及修补动锅本体,堵塞排气孔。

2、保修期内严禁自行拆燃烧机及电器箱重要部件。

以上操作要求具有一定电工知识工作人员进行,非工作人员切勿碰触控制箱及其它带电部分,以免触电。

第3篇 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安装、检修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及照明设施;

3、将炉膛清扫干净;

4、敷设热电偶,具体要求:

(1)在炉膛2/3深度处;

(2)接点嵌在砖缝内10mm;

(3)在其上压一块耐火砖;

(4)可用直径0.5-1mm的镍铬镍硅热偶丝;

(5)自后墙引出,热偶丝应用瓷管套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关闭;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时,不得用烈火烘烤,以免炉墙失水太快而产生裂缝;

2、初期利用自然通风,控制各风门挡板,以利燃烧和烘干尾部炉墙,必要时起动风机强制通风;

3、烘炉时温度要缓慢升高,严禁急速变化、灭火或断火,火焰需分布均匀;

4、锅炉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线;

5、水位计由原来正常水位的1/3升到2/3时,各排污阀排污一次;

6、锅炉出口烟道的排烟温度在烘炉期内,不允许超过160℃,总的烘炉时间约为48—60小时;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班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对水位表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工作;8、冬季烘炉时,要采取防冻措施,要保持锅炉房内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辅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

2、确认热工仪表、声光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处于良好状态。

3、检查喷燃器、锅炉防爆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上、下锅炉筒联接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5、准备好煮炉的药品,现场清扫干净。

6、烘炉后,锅炉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若烘炉、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此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7、通知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用器具和药品。

8、拆除烘炉热电偶,安装好炉膛热电偶,封好炉膛人孔。

第二条煮炉用药量的确定

根据对锅炉污垢程度鉴定,可分下列三类锅炉:

第一类:新锅炉自出厂到安装完毕不超过一年,且只有较薄铁锈;

第二类:锅炉自出厂存放超过一年,且有较厚铁锈;

第三类:拆迁锅炉,除铁锈外,尚有水垢。

2、煮炉加药量按炉类的不同,其加药量见下表:

加药量(千克/吨水)

药物名称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氢氧化钠(naoh)233456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3、药品要求

(1)纯度为100%;

(2)准备药量为加药量的1.251.5倍;

(3)水垢铁锈特厚时,药量要增加50100%;

(4)用药量按锅炉最高水位计算(正常10t,最高水位按+100mm计,加0.521t);

(5)加药溶液应搅拌均匀,其浓度为20%,严禁固体药物直接入炉;

(6)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然后提高水位至水位线。

第三条煮炉

1、煮炉用合格的软化水,只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

2、煮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

3、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

4、关闭一只水位表备用,同时切除电极或双色水位表、水位报警器、水位自动调节器;

5、应保持高水位;

6、每隔3-4小时以及排污前后1小时各化验一次;

7、炉水碱度不得低于58毫克当量/升,低于此浓度应补充加药;

8、煮炉应作好记录。

9、完毕后一般应停炉检查情况。

第四条煮炉后:

1、将锅筒等处的人孔打开,进行锅炉内部(包括锅炉内部装置)的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卡死现象;

2、检查锅筒内壁的清洁程度,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残存的锈斑和油垢时,认为煮炉合格;

3、检查修复后,再进行一次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

(三)运行试验

第一条密封性试验

(1)、在工作压力下检验人孔、阀门和管道连接法兰的蒸汽密封性;

(2)、检查安全阀门始启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条冲洗蒸汽管道

1、压力不低于75%工作压力,且最低蒸汽压力不低于0.8mpa,并保持适当流量;

2、每次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直至靶板基本合格为止。

3、要注意观察锅筒水位变化,冲洗完毕水位又会急剧下降,要求特别注意水位变化。

第三条锅炉运行试验应在额定参数下,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四)点火

第一条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炉膛内炉墙、风口、受热面管子等情况正常;

2、确认燃烧室、烟道无烟气漏出,检查防爆门关闭要严密,动作灵活;

3、检查看火孔玻璃应完好,看火门、检查门、人孔门应关严;

4、检查上锅筒,省煤器安全阀应正常,排污管畅通无阻,所有防碍动作的杂物、灰尘和锈垢必须清除;

5、检查各压力表处于完好状态。

6、检查风机进口挡板、烟道出口挡板及调风器风门传动机构应完好,启闭是否灵活检查完毕后,风机进口挡板及调风器应置于关闭位置,烟道出口挡板应开启;

7、在切断电源情况下,检查点火装置线路绝缘及各接点应可靠;

8、检查熄火保护装置线路绝缘及接点应可靠,指示灯应完好;

9、检查燃油系统应完好,电磁阀开关灵敏有效,进雾化器各油阀、蒸汽阀应关闭;

10、检查锅炉各阀门及其他附件处于正确位置;

11、雾化器应清洁完好,喷孔无堵塞现象,与固定装置接合处紧固密封,锅炉冷态启动,雾化器可调换到机械雾化器完成点火升压工作。

12、检查炉水取样设备的完善性;

13、确认风机及电气设备,情况是否正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条点火前的准备

1、向锅炉注水,给水均要经除氧水质要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2、当锅筒内水位上升到接近低水位时,停止进水进行检查。如水位发生变化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锅筒注水结束即可点火。

第三条锅炉点火

1、启动风机,开启风机挡板1/3和开启调风器风门进行炉膛吹扫。

2、炉膛吹扫至烟囱不冒黑烟为止,然后关闭上只喷燃器风。

3、调整进风门,保持适当的运行压力。合上熄火保护装置电源,并确认指示灯指示应正确。

第四条点火器的使用

1、锅炉吹扫、风机运转挡板关闭后进行。点火先点燃下只喷燃器,上只喷燃器在投入运行时,由下只喷燃器引燃;

2、将开关由自动点火转为手动点火,合上电点火装置电键,并从炉后看火孔内观察是否有电火花产生,如有故障,应予消除;

3、在确认电火花能正常建立的条件下,开启点火气源截止阀,同时合上电火花电键,并从熄火保护装置及炉前看火孔观察着火情况,一旦点着,关闭点火电源;

4、若点火未着,则应立即切断气源及电火花电源,吹扫炉膛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炉膛未经吹扫,严禁重复点火。

5、如第二次点火也失败时,要重新通风,找出原因,并根据点火时喷油量的大小,决定是否打开人孔检查炉底,如有积油要清除后再点火。

第五条喷燃器的点火

1、在确认点火火焰或高能火花已建立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喷燃器点火。

2、供喷燃器使用的燃料油的粘度必须<4。e(机械雾化<3.5。e)。

3、冷炉点火采用机械雾化器,用轻柴油时应启动轻油泵,保持炉前进雾化器油压力1.57—1.96mpa左右。

4、喷燃器点燃后,要立即关闭点火器,并抽出130mm左右,以免烧坏,当调整进风阀门,使火焰稳定不冒黑烟,然后进行最佳燃烧工况调整。

5、若喷燃器点火未着,要立即切断进油阀,同时关闭点火装置,打开进风门对炉膛吹扫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

第六条点火后

1、锅炉自冷态起动升至额定汽压,要缓慢进行,一般为30分钟左右。

2、点火过程中,水位会稍涨高,若水位过高,可适量排出,以维持正常范围。

3、锅炉压力升到0.1mpa时冲洗水位计,冲冼过程中注意冲洗前后水位变化,脸勿正对水位计玻璃。

4、当锅炉压力升到0.15-0.2mpa时,要关闭锅筒空气阀。

5、如锅炉采用自身蒸汽加热重油,则汽压升到0.5mpa以上时,可将机械雾化器换成蒸汽雾化器继续进行升压。

6、升压过程中稍微开启省煤器出口回水阀循环冷却省煤器。

(五)锅炉运行的调整和控制

第一条为避免燃烧不良,燃烧器要尽量在50-100%负荷下运行。

第二条根据锅炉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进油压力,雾化蒸汽压力,使其保持在0.5mpa左右;同时调整风压。

第三条当汽压升至额定压力后,开启自动给水和水位自控显示警报器,要随时注意锅筒水位,不允许超出最高或最低水位线。

第四条锅筒水位计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受热面管子及省煤器应每班进行吹灰一次。

第五条经常巡回检查锅炉机组的情况是否正常。

第六条运行中的锅炉要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定期或连续排污,排污时要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六)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准备停炉:

1、手孔、人孔等处严重漏水,再紧螺丝无效时;

2、螺丝破裂而不能维持水位时;

3、风机轴承温度超过指标时;

4、风机挡板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

5、电机轴承损坏或电机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6、锅炉运行中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第二条停炉前3分钟切换用轻柴油清扫油枪和管线,不可用蒸汽清扫,迅速关闭喷燃器的进油阀,然后蒸汽通入油枪清扫0.5-1分钟。再关闭雾化蒸汽阀门。

第三条停用时,要关闭锅炉主汽阀停止供汽。

第四条注水至锅炉最高水位。

第五条拆卸雾化器并抽出炉外,风机则在半开度继续向炉内吹扫,直到炉内无火光,烟囱无烟冒出(约3~5分钟),关闭风机进风门。

第六条锅炉须紧急冷却抢修时,必须在停炉1小时后进行。

(七)紧急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泵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压力表、水位表或安全阀、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情况需停炉时。

第二条操作程序:

1、关闭油枪油阀和主油阀,停止向锅炉供燃料油;

2、关闭主给水阀、主蒸汽阀和连续排污阀;

3、对空排汽阀向外排汽,如发生爆管事故时,可以不开;

4、停止鼓、引风机,但锅炉有的受压元件已经损坏(如水冷壁管或对流管爆破)在炉膛内喷出大蒸汽水混合物时,不得停风机,应将风机挡板开至最大,以便尽快排出炉膛内的水蒸汽;

5、锅炉严重缺水事故停机时,严禁向锅炉给水;

6、在事故停炉时,除缺水、满水事故外,均应保持锅炉正常水位,停炉后还可向锅炉给水和排污,以降低锅炉压力。

7、事故停炉后,应立即报告,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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