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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5篇)

更新时间:2024-09-06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采煤打眼工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提高煤炭开采效率,保证作业安全,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确保钻孔精度,有效利用炸药,避免过度爆破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严格的规程执行有助于提升工人的专业技能,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降低事故风险,为煤矿企业的稳定生产提供保障。

篇2

采煤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打眼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减少设备损坏,维护煤矿生产秩序,确保煤炭资源的高效、安全开采。

篇3

采煤打眼工作是煤炭开采的关键环节,其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如坍塌、爆炸、机械伤害等。通过规范操作,提高钻孔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与稳定。

篇4

采煤打眼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开采过程的安全、高效,减少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提高煤炭生产效率。通过规范操作流程,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矿山的稳定生产和环境保护。

篇5

本规程旨在规范采煤打眼工的操作行为,确保作业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严格的安全生产规定,降低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粉尘污染。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 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 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 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 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11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 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 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 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 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 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条 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 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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