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所有维修工作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执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在进行设备拆卸时,应按照正确的顺序,防止损坏部件或丢失小零件。
3. 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避免因工具不当导致的二次损伤。
4. 维修过程中,注意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引发的意外。
5. 遵守环保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和零件时要符合环保标准。
6. 维修完成后,务必进行功能测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再投入生产。
7. 对于复杂或高风险的维修任务,应制定专项维修方案,并有专人监督执行。
8. 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了解最新的维修技术和设备动态,提升维修水平。
以上就是井筒装备维修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目的和注意事项。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循,以确保设备的高效、安全运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篇2
1. 设备检查与诊断:在进行任何维修工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识别出潜在的问题。使用专业工具进行故障诊断,切勿凭借直觉或猜测进行操作。
2. 维修工具的选用与操作:正确选择适用的维修工具,遵循工具的使用说明,避免因误操作导致的工具损坏或人身伤害。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务必确保接地良好,防止电击。
3. 故障排除与修复:在处理故障时,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排查。若遇到复杂问题,应及时向有经验的同事或上级请教,不可擅自拆解重要部件。
4. 安全操作规定:始终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手套等。在设备未完全停机并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禁止进行任何维修作业。遵守现场的警告标识和安全规程。
5. 维修记录与报告:每次维修后,详细记录维修过程、更换的零部件及维修效果。定期整理这些记录,以便分析设备的使用趋势,提前预判可能的故障,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井筒装备维修工应不断提升自身技能,熟悉各种设备的工作原理,灵活运用规程,以确保设备高效、安全运行。要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及时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解决问题,提升整体维修效率。
篇3
1. 设备检查与预处理
- 在维修前,务必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故障部位,避免盲目拆解。
- 断开电源,悬挂警示牌,防止意外启动。
2. 维修工具与材料准备
- 确保选用合适的工具,并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性。
- 准备充足的维修材料,以防工作中途短缺。
3. 安全防护措施
-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 检查工作区域无潜在危险,如滑动或坠落风险。
4. 维修作业流程
- 按照既定步骤进行,不可随意更改顺序。
- 如需高空作业,确保安全绳索牢固可靠。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 掌握基本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应对。
- 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冒险操作。
6. 维修后设备测试与验收
- 修复后进行全面测试,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 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防止带病作业。
7. 工作现场清理与复原
- 清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 拆卸的部件应妥善存放,恢复设备原貌。
执行本规程时,员工需始终保持警惕,严格遵守规定,对于规程中未涵盖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每次维修作业的安全与高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改进和完善操作规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技术发展。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竖井井筒和暗立井井筒中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的工种。
上岗条件
第2条 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井筒维修作业。
第3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4条 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
第5条 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第6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 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2人。
第9条 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进行井筒维修、检修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多组人员平行作业,只能自上而下的顺序作业;因情况特殊,需在多层吊盘上同时作业时(如更换罐道),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
第10条 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设保护伞和栏杆。
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和安全帽,保险带应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能超过2米(秒。
4.检修用的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5.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设备不准运行。
6.作业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拴牢工具绳,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以防工具坠落。
7.作业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放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箕斗)顶部,以防坠落。
8.使用多层吊盘进行作业时,层间距应大于1.8米,每层底边应有大于100毫米的边缘并装有护栏,最上层应设保护伞。
第11条 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及井筒内各出口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严禁往井下丢弃杂物。
第12条 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3条 由作业负责人向参加井筒维修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及质量要求。由作业负责人和施工安全检查员一起向作业人员贯彻安全措施。
第14条 由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牢靠。
第15条 由作业负责人与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提升速度、作业内容、时间和信号等。
正常操作
第16条 检查井筒装备时,只允许从上往下检查(包括天轮平台和井架),并随时清理在罐道梁上的碎石、木块和其他杂物。
第17条 检查罐道和各部件间隙或清除间隙中污物时,应采用工具,不能直接用手,以防挤伤。
第18条 进行更换罐耳滑套等零部件及紧固罐道螺钉等作业时,应注意配合,工具应拴保险绳,传递零部件时要等对方拿稳后再松手。
第19条 在更换罐道、井筒电缆及风水管路等大型检修项目需分组分班作业时,应按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程序顺序作业,在交接班时必须做到:
1.核对工程进度。
2.临时悬挂紧固装置应可靠,并一一交代清楚。
3.对入、出井筒的工具、零配件一一点清交接。
4.交接的安全带必须由安监员逐条检查,方可再次入井使用。
5.工作时桥板、工具的保险绳应逐一检查,确认拴绑牢固可靠后方可再次入井使用。
第20条 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施工内容及进度图表时,要先停止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后,方可继续施工。
收尾工作
第21条 检修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配件等,及时通知并配合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提升系统空运行一个提升循环正常后,才能正式提升。
第22条 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检修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发现的问题。
第23条 大型检修项目结束后,应由专人负责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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