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筑炉工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筑炉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炉子的使用寿命,减少因施工不当导致的故障率,同时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降低生产风险。
篇2
筑炉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降低工作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失和工程延误。它强调预防为主,通过规范作业行为,培养工人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从而实现可持续的安全生产目标。
篇3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筑炉工旨在规范筑炉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预防施工事故,降低风险,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篇4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筑炉工旨在规范筑炉设备的安装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通过严格的步骤执行,可以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安全事故及工程延误。标准的安装流程能确保设备运行效率和寿命,为后续的生产活动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设施。
篇5
筑炉工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确保炉子建造的质量与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材料浪费。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因人为错误导致的返工和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规范化的作业也有助于延长炉子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篇6
筑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作业流程,降低作业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筑炉工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通过严格遵守规程,可以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形象,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筑炉工操作规程范文
1 一 般 规 定
1.1 筑炉使用的脚手架,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按施工图搭设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动。
1.2 施工区域内井、坑和孔洞等必须设牢固安全防护盖板。跨越沟或炉体洞口时,应搭设宽不小于80cm的过桥,桥的两侧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
1.3 采用垂直运输运送物料时,应装在小车或容器内,严禁上下投掷物料。
1.4 炉体内操作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金属容器内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5 施工区域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设备堆放场地应平整,并应有排水措施。
1.6 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内。小型工具可用绳索系在身上或脚手架等牢固地方。
1.7 高处作业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必须走专用梯道。
1.8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应上挂在牢固地方。
2 磨砖机、切砖机
2.1 使用磨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磨砖机应稳装在操作棚内;稳装时地面要坚实、平整,不得倾斜。
2).磨砖机必须由经过安全培训熟悉磨砖机性能,并懂得该机基本知识的人员操作。
3).磨砖机应装设吸尘设备;不允许粉尘散放在周围空气中。
4).使用前,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砖操作台升降是否灵活,操作轮盘、八字轮等有无松动,主轴是否弯曲,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动。起动时将补偿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动”指示位置,起动正常后再转向“运转”位置。
5).操作台上的磨砖小车运行必须灵活,小车轨距必须一致,符合规定。
6).磨砖砂轮要用夹板与螺丝牢固地固定在磨砖机的主轴上。夹板与砂轮之间必须垫以不小于3mm厚的鸡毛纸垫。砂轮必须安装防护罩;新安装的砂轮应空转5min,确认合格方可正式磨砖。
7).砂轮应为正圆,不得出现椭圆。砂轮两面的直径必须相等,严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轮磨砖。
8).磨砖机的机架和电机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电机应加罩。
9).往磨砖机上放砖时,必须将砖顶在小车的挡板上,预防磨砖时走动;小车上的挡板高度不得超过被磨砖的厚度。
10).磨砖砂轮的转动方向应顺时针,严禁反转;被磨的耐火砖的进行方向必须与砂轮的旋转方向逆行,严禁顺砂轮旋转方向进行。
11).磨砖升降操作平台,应随着耐火砖的被磨减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一下升起过高、受力过大、挤弯磨砖机的主轴或被磨砖连同磨砖小车突然滑脱伤人。
12).严禁使用受潮的砂轮。受潮的砂轮片,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
13).磨砖操作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拉闸断电,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检修或注油。
14).磨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过程中禁止其他人员站在操作平台的对面。
15).被磨的砖小于砂轮宽度时,必须随时将砖左右移动,以防砂轮磨偏。
2.2 使用切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切砖机的砂轮片,必须安装防护罩。切砖应用碳化硅的砂轮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时应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或潮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2).不得用力压挤调整踏板而使切砖砂轮片受负荷过大;压力大时,砂轮片易破碎。切砖开始时,踏板亦不能压的过重。
3).切砖时,被切除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10mm,切砖过程中,不得改变砖块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轮片。
4).切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
5).切砖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机械运转中维修部件。
3 炉体砌筑
3.1 一般炉体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往深坑或设备内吊运物料时,敞口上部应设操作平台,临边应设护身栏杆。向下送料的位置应固定。上下操作人员应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2).高处作业时,各种工具应放稳,严禁从上向下投掷工具和砖,所有料具必须从垂直运输井字架、龙门架传递。挂线的线坠(坠砖)必须绑扎牢固。
3).在架子上用刨锛打砖时,刨锛柄必须安装牢固,操作人员要面向墙把砖打在架子上。严禁将砖打落在架子外侧。
4).在金属罐上、烟道或炉膛内操作时,应通风良好,同时至少应两个人配合方可进行操作。
3.2 悬挂式炉顶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悬挂式炉顶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须将悬挂砖的钢梁、吊管、挂砖等按交底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挂砖前,应清除操作场地上部的杂物。
3).挂砖时,不得采用砖撑、塞管等办法调整管距。
4).拱挂砖时,应按需要供砖,不得堆积过多,供砖必须采用传递方法,严禁投扔。
5).砍凿异型砖的悬挂部位时,不得削弱砖心的坚固性,同时吊孔直径不应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径5mm。
3.3 拱旋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胎必须支设正确牢固,经检查合格方可砌筑。
2).砌筑拱顶前,拱脚梁与骨架立柱必须紧靠;砌筑可调节骨架的拱顶前,骨架和立柱必须调整固定,并检查合格。
3).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砌筑;拱脚砖后面有砌体时,应在该砌体砌筑完毕后,方可砌筑拱顶或拱。不得在拱脚砖的后面砌筑轻质砖。
4).砌筑没有混凝土的地下烟道的拱顶时,应在墙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拆除拱顶的拱胎时,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凹沟砌筑完毕,以及骨架拉杆的螺母最后拧紧之后进行。用普通粘土砖砌筑拱顶,须待砂浆强度达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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