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采煤打眼工作是煤炭开采的关键环节,其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如坍塌、爆炸、机械伤害等。通过规范操作,提高钻孔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与稳定。
篇2
制定采煤打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规范作业流程,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钻孔偏差,进而优化爆破效果,提升煤炭产量。严格的规程执行也有助于减少粉尘污染,改善井下作业环境。
篇3
采煤打眼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开采过程的安全、高效,减少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提高煤炭生产效率。通过规范操作流程,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矿山的稳定生产和环境保护。
篇4
采煤打眼工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提高煤炭开采效率,保证作业安全,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确保钻孔精度,有效利用炸药,避免过度爆破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严格的规程执行有助于提升工人的专业技能,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降低事故风险,为煤矿企业的稳定生产提供保障。
篇5
本规程旨在规范采煤打眼工的操作行为,确保作业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严格的安全生产规定,降低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粉尘污染。
篇6
采煤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打眼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减少设备损坏,维护煤矿生产秩序,确保煤炭资源的高效、安全开采。
篇7
采煤打眼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工人在开采过程中的打眼作业,降低安全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可持续生产。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减少设备损坏,降低维修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煤矿的整体运营水平。
采煤打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上岗条件
第1 条采煤打眼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安全规定
第2 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 条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 条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 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 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 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 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 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 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 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 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 抵抗线小于0.5m(岩石0.3m)米时。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 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卡住钻杆时。
2、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 电钻外壳超温(60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 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 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 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 条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 条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 条工作面倾角超过250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
0.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第11 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 条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 条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 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 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 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 条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 条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操作准备
第16 条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 条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 条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 条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 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正常操作
第21 条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 条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 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 条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收尾工作
第25 条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 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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