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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目的和意义(3篇)

更新时间:2024-10-12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目的和意义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目的和意义

篇1

本规程旨在规范外线电工在进行户外电力设施作业时的行为,确保作业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通过严格遵守规程,可以降低作业风险,保障电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安全。

篇2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工在户外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检修过程,保证作业安全、高效,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同时也保护电工的生命安全,提升工作效率。

篇3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保障电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同时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错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和停机时间。此外,严格的规程还能提升电工队伍的专业素质,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

第13条 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第14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后再开始工作。

第15条 线路施工与运输

1.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它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它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6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掌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

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夯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以外。

第17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入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

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

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

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1.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12.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8条 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验电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条 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

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6.带电作业的有关操作规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l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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