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在任何情况下,安全始终是第一位。不可冒险作业,遇到不确定情况应立即停止并寻求专业指导。
2. 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验电器确认无电流后方可进行操作。
3. 遵守高处作业规定,使用安全带,防止坠落。
4. 遇到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风等,应暂停外线作业。
5. 不得私自改变电路布局或接线方式,所有改动必须遵循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
6. 使用电动工具时,确保其接地良好,防止触电。
7. 在挖掘作业中,应使用探测设备查找地下电缆,避免损坏。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工具、材料乱放引发的意外。
9. 工作完成后,务必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0. 培训与资质:外线电工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确保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外线电工的严格遵守,通过专业、谨慎的态度,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性。请每位电工将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每一次的操作都符合规范,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篇2
1. 必须遵守电力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2. 严禁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带电设备。
3.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防止坠落事故。
4. 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寻求支援。
5.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潮湿环境中。
6. 对于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请教上级或专业技术人员,切勿凭经验盲目操作。
7. 在特殊环境(如狭窄空间、高温区域)作业时,需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本规程旨在指导外线电工进行规范化操作,但具体作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
篇3
1.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严禁抛掷工具和材料。
2. 遇到雷雨天气,应立即停止户外作业,以防触电。
3. 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备的原始接线方式,确保电气系统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4.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接触皮肤的化学品和有害物质。
6. 在进行高压操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遵守高压操作规程。
7. 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团队协作顺畅,避免因误解或沟通不畅引发的安全隐患。
以上规定旨在为外线电工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导,但实际工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应对,确保每一次操作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
第13条 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第14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后再开始工作。
第15条 线路施工与运输
1.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它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它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6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掌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
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夯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以外。
第17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入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
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
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
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1.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12.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8条 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验电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条 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
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6.带电作业的有关操作规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l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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