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检修作业。
2. 检修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有严重缺陷,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上级进行评估处理。
3. 严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户外检修,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4. 保持良好的沟通,团队协作,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5. 对于复杂或高风险的检修任务,需有专人监护,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 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规程旨在为变配电所检修工作提供基本指导,但实际情况可能因设备类型、环境条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检修人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
篇2
1. 检修前务必断开电源,并通过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2.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替换或使用不合格工具。
3. 在高压区域工作时,必须遵守高压操作规程,保持安全距离。
4. 对于带电设备的检查,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5. 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户外检修工作,以防雷击。
6. 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运行参数,如有必要,需经专业人员审核后进行。
7. 遇到复杂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不可盲目处理,以免扩大故障范围。
8. 保持工作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避免影响设备运行。
9. 作业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因长时间接触电磁场或高温设备导致健康问题。
10. 每次检修结束后,务必复查设备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供电。
以上规程是确保变配电所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每一位检修工都应熟记于心,严格遵守,以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和人员的安全。
篇3
1. 检修前必须断开电源,并进行验电,确保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2. 地线连接务必牢固,警告牌应明确可见,防止他人误操作。
3. 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如需调整,应遵照技术手册并得到上级批准。
4. 在狭窄空间作业时,注意通风,防止窒息危险。
5. 对于复杂或高风险的维修任务,应有专人监护,确保安全。
6. 严禁带病工作,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休息。
7. 维修完成后,务必复查所有设备,确保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8. 记录每一次的检修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态和故障历史。
以上操作规程需每位变配电所检修工严格遵守,以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每一位工人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篇4
1. 检修前务必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不得裸手接触电气设备。
2. 确认电源已切断并挂好警示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恢复供电。
3. 操作工具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绝缘性能良好。
4. 不得在雷雨天气进行户外检修作业,以防雷击。
5. 遵循“先验电,后操作”的原则,任何时候都不可假设设备无电。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绊倒或引发其他安全事故。
7. 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 工作过程中如感到不适,应立即撤离现场,寻求医疗帮助。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变配电所检修工应时刻保持警惕,以专业素养和谨慎态度执行每一项任务。
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主要适用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也适用于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4条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药味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6条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
第7条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8条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9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0条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1条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项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13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4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5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按工作需要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17条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8条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安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9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0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21条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22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3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傧相得不宜过紧。
第24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5条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6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中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31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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