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环氧乙烷作为一种高度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其贮罐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与人员生命安全。本规程的实施,旨在:
1. 提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引发的风险。
2. 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降低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概率。
3. 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快速有效地控制和减轻事故影响。
4.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企业合规运营。
篇2
本规程旨在规范贮罐的安全运行,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同时也确保环境不受污染。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程,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维护成本,保持企业的稳定运营。
篇3
1. 确保储罐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2. 维护储罐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3. 保证生产连续性,避免因储罐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4. 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5.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形象,增强员工及公众的信任度。
篇4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固定贮罐的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通过严格执行此规程,可以确保贮罐的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护成本,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范文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贮罐内含氧小于3%时,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容器和存入的介质标定充装重量计算。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量。
3、贮配站备有地衡或液化石油气密度计,根据充装时卸车重量来计入重量计入贮罐的充装量,通过测定罐内介质密度确定量最大允许充装容积和最高液面位置。
4、贮罐未进行运行操作时的压力不得超过.77mpa(12kg/cm2),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5、安全阀要经过校验,其最大定值为贮罐设计压力(一般1.568mpa)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下面的阀门应经常处于全开状态,并有明显的全开标志。
6、贮罐液面计应保持灵敏、玻璃板液面计应保持透明,刻度应清晰无损。贮罐压力表要经常检查、如有失灵,立即更换,压力表应每年校验一次。
7、贮罐温度计要经常检查,失灵或损坏应立即更换。温度计应有隔离套管,以便必要时拆卸。
8、贮罐所有阀门应开关灵活、严密不漏。
9、贮罐排污应经常进行,并视介质情况和气候条件,制定站内切实可行的排污方案,并经技术部门确认后,遵照执行。
10、贮罐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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