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栏目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日常检查:包括储罐外观的完整性,如腐蚀、裂纹、变形等。

2. 压力监控:确保储罐内的压力在设计范围内,防止超压导致的安全风险。

3. 液位监测:定期检查储罐液位,防止溢出或空罐。

4. 泄漏检测:实施泄漏检测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泄漏问题。

5. 安全设备检查:如呼吸阀、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应定期维护和校验。

6.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

7. 清洁维护:定期清理储罐内部,防止积垢影响储罐性能。

8. 操作人员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储罐操作流程及安全规定。

目的和意义

1. 确保储罐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2. 维护储罐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3. 保证生产连续性,避免因储罐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4. 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5.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形象,增强员工及公众的信任度。

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设备设置。

2. 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3. 进行储罐清洁时,需切断电源和物料来源,遵守相关安全程序。

4. 在储罐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接近。

5. 定期进行安全评估,识别并消除新的潜在风险。

6. 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安全帽、防毒面具等。

7. 不得超负荷使用储罐,确保其在设计参数内运行。

8. 存储物质应与储罐材料兼容,避免化学反应引发事故。

9. 储罐区域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火灾或滑倒事故。

10. 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如强风、暴雨,应加强监控,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储罐。

以上规程旨在指导储罐安全运行,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条件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各环节务必严谨执行,确保储罐安全运行,保障企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环氧乙烷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罐内含氧量小0.5%,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容器存入的介质标定最大允许充装重量(0.79吨/m3)。

3、充装前必须先开液体二氧化碳换热器降温,将罐内温度控制在10℃-15℃,并随时调整。

4、将二氧化碳低温杜瓦罐的气相阀门与环氧乙烷贮罐的气相管连接好,缓慢打开连接阀门,通过低温杜瓦罐对贮罐加压,压力控制在0.35mpa-0.4mpa,打开环氧乙烷贮罐液体出料阀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充装。

5、充装时必须严格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重量。

6、贮罐在未运行操作时,即没有进行充装的压力不得超过0.5mpa,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第2篇 固定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运行前准备

1、固定贮罐第一次罐装或检修后第一次使用时,必须抽真空。真空度应达到650毫米汞柱,或罐内含氧量小于3%。

2、贮罐应按实际容积和存入介质(本站为丙烷、丁烷和丙烯等丁烯混合物,其重量充装系数按丙烷计)核定最大充装重量,并在贮罐上标出最高液位线。

运行

t、按工艺流程操作。

2、贮罐在进行装卸作业时,其最高压力应小于l.2mpa;

工作温度不超过40℃,否则应喷淋水冷却。

3、按时填写贮罐运行记录,字迹清晰工整。

检验

1、贮藏应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3-6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2、安全阀应每年检验一次。安全阀下的阀门应经常处于

全开状态并有明显的全开标志。

3、贮罐液面计应保持准灵敏。液面计外玻璃应透明,刻

度清晰无损。否则应整修或更换。

4、贮罐压力表,温度表应每半年检验一次。运行中要经常检查,发现失灵或损坏立即更换。

5、贮罐上的所有阀门应开关灵活,严密不漏。

排污

1、贮罐排污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排污

次数。

2、贮罐排污由运行工拟定排污方案报站领导,安全技术

员会签后实施。

3、贮罐排污至少应有两人同行。1人操作,l人监护。一次排污量不超过6升。排出的污物应妥善处理。

维护保养

1、执行“管道、阀门、液位计维修保养规程”。

2、执行“贮罐检验维修规程”。

7罐区所有设备的接地应正确、牢固、可靠。其中对避雷

和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在每年春、秋两季之初分别测试一次。

a、避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b、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l00欧姆。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罐区进行危险作业(包括检修、安装设备、管线、阀门放气、动火等)时,必须按危险作业规定,提出作业计划,做好安全防护准备,报主管安全部门签字批准后,由站领导、安全、技术人员现场组织实施。

2、贮罐、钢瓶应标定最大充装重量,ysp-15钢瓶最大充装量为14.9公斤,严禁超量灌装,对已超装的贮罐、钢瓶

不能长期存放,应立即处理。

3、贮罐温度应在+40℃的范围内,压力不超过1.2mpa。当气温或贮罐温度达到40℃,罐内介质压力超过l.2mpa时应喷淋水降温、降压。

4、液化气钢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罐、卧放、倒立和滚

动。空重瓶应分开摆放整齐。

5、钢瓶存放处应有遮阳装置,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

当气温达到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瓶库应留有20%的通道

面积。

6、雷雨天禁止在贮罐上作业。

其他

1、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a、罐区每罐应配备二个8公斤手推式干粉灭火机。

b、卸车应配置二个8公斤手推式干粉火机。

c、贮瓶库、充气间、机泵房每50平方米配备一个8公斤手推式粉灭火机。

d、消防水池蓄水量应满足6小时消防用火。

2、罐区安全检查

a、门卫(值班)人员白天二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夜间每小时巡检一次。发现跑、冒、滴漏等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b、安全、技术人员每天定时检查1-2次,发现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c、站领导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研究解决。

3、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冻保温和防暑降温以及防雷、防静电工作,确保各类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3篇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贮罐内含氧小于3%时,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容器和存入的介质标定充装重量计算。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量。

3、贮配站备有地衡或液化石油气密度计,根据充装时卸车重量来计入重量计入贮罐的充装量,通过测定罐内介质密度确定量最大允许充装容积和最高液面位置。

4、贮罐未进行运行操作时的压力不得超过.77mpa(12kg/cm2),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5、安全阀要经过校验,其最大定值为贮罐设计压力(一般1.568mpa)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下面的阀门应经常处于全开状态,并有明显的全开标志。

6、贮罐液面计应保持灵敏、玻璃板液面计应保持透明,刻度应清晰无损。贮罐压力表要经常检查、如有失灵,立即更换,压力表应每年校验一次。

7、贮罐温度计要经常检查,失灵或损坏应立即更换。温度计应有隔离套管,以便必要时拆卸。

8、贮罐所有阀门应开关灵活、严密不漏。

9、贮罐排污应经常进行,并视介质情况和气候条件,制定站内切实可行的排污方案,并经技术部门确认后,遵照执行。

10、贮罐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认真处理。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