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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企业行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企业行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2. 在行车运行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确保工作现场秩序。

3. 操作前确认行车周围无其他设备或人员阻碍,避免意外发生。

4. 装卸货物时,确保捆绑牢固,防止滑落或翻倒。

5. 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突然停电等,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及时上报。

6. 定期进行行车操作技能复训,确保操作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7. 不得擅自调整行车设备的任何部件,如需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8. 保持行车设备清洁,定期润滑,及时处理小故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

9.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详细说明行车设备的状态和存在的问题。

10. 在行车操作规程的执行过程中,应持续监控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

以上规定旨在为行车操作提供明确指导,但实际情况中可能遇到各种复杂因素,操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同时始终保持谨慎和专业。企业也应定期评估规程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篇2

1. 行车工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禁止在疲劳、身体不适或饮酒后操作行车。

3. 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4. 在视线不清或通讯不畅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影响行车操作。

6. 遇到异常情况,切勿私自处理,应立即上报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以上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一位行车工的严格遵守,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工贸企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员工对安全的坚守和责任。

篇3

1. 行车工需持证上岗,熟悉行车性能和操作方法,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2. 禁止超载作业,严禁在无指挥信号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操作行车。

3. 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货物松动等,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4. 工作期间,行车工应集中注意力,禁止接打电话、聊天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5. 在维修或检查行车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正在维修”警示牌。

以上规程旨在为行车工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作业指导,但实际情况可能因设备差异、工作环境变化等因素有所不同,行车工应结合具体条件灵活应用,始终保持警惕,确保安全第一。

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行车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 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 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 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 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浇注前,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下降速度要缓慢,防止钢(铁),水震动飞溅灼伤。

9.运行时发生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圾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1.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钳。

12.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

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⑦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⑨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3.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4.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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