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业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 确保按照公司规定和流程执行工作任务。
2.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和成果,及时反馈问题和挑战。
4. 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适应岗位需求变化。
二、操作流程
1. 接收任务:明确任务目标和期限,理解任务背景和优先级。
2. 制定计划:细化任务步骤,设定关键节点,分配资源。
3. 执行任务:按照计划进行,记录工作过程,保持沟通畅通。
4. 检查结果:完成任务后,自我检查,确保质量达标。
5. 反馈与改进:提交工作成果,接受反馈,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优化。
三、安全规定
1. 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熟知紧急疏散路线。
2. 在操作设备前,确保了解其操作方法和安全预防措施。
3.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必要时佩戴安全帽、护目镜等。
4.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不得私自处理。
本岗位职业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和安全。通过明确职责、规定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能有效降低错误发生率,提升团队协同效果,促进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遵循这些规程,员工不仅能提升个人专业素养,还能为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 每位员工应定期复习操作规程,确保对最新规定有所了解。
2.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不确定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或同事求助,切勿擅自决定。
3. 工作中需保持专注,避免因分心导致的安全事故。
4. 尊重和保护公司机密,不泄露敏感信息。
5. 注意个人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以应对岗位挑战。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清晰的工作指南,但具体操作可能因任务特性和环境变化而有所不同。员工需灵活运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以实现最佳工作效果。
第1篇 气焊工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2、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气焊工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齐全配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和上岗饮酒。
4、严格按照电焊工技术规程进行操作。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按时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卫生体检。
5、工作前或停止工作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乙炔瓶的回火装置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必须修复后再使用 。
6、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压,试压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不准用火试验漏气。
7、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瓶的回火装置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隔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应低于5米,并采取隔离措施。
9、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可放置在一块,应间隔5米以上或筑墙隔离不低于3米。
10、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套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割炬的火焰照明。
11、氧气瓶、乙炔瓶在搬运和使用时应避免碰撞和震动,在搬运时需拧上瓶帽。
12、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有两个防震橡皮圈,竖直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落地发生事故。
1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严禁卧放使用。
14、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的小车搬动,如需乙炔瓶与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烧材料隔板隔开。
15、在相关车间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与车间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必须认真履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生产确认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和签字认可。
16、严格执行与本岗位操作有关的其它安全规定、标准和要求。
第2篇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范本
一、 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适用于兴文县利群招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二、 名词解释
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3、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公司综合办公室、职卫办主任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
3、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进风流中休息15-20分钟。
4、 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装煤点、转载点等位置必须打开防尘系统洒水喷雾。
5、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
6、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
7、工作完毕后,班组长将一天工作职业健康情况填入交接本上。
第3篇 破碎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了解破碎机的工作原理、性能、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2、开车前要认真检查破碎机、主体部件、运转部件、润滑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无误,机内确定无杂物,各紧固件无松动,方可开车。
3、上岗前必须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紧衣紧袖,戴好防尘口罩和安全帽。
4、处理设备堵料时,必须停车,设专人监护。
5、作业时,使用铁钎、铁棒、撬棍时注意用力不要过猛,以免摔伤。
6、处理物料使用的工具锹、大锤要检查工具头是否安装牢靠,着力点要找好,并站稳才能发力。
7、清理卫生、处理地面杂物要停车进行。
8、进入机体检修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票,清理周围杂物,设专人监护。
9、了解收尘器设备的规格、原理、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知识,定期对风机、板喂机、皮带机润滑点上油与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的可靠性,保证收尘设备正常运行。
10、地下皮带间要保持足够的照明,巡检时注意防止机械绞伤。
11、及时处理破碎机、板喂机、皮带机跑料冒料,降低粉尘危害。
12、引导翻斗车进料时,注意斗车掉料,及时散开身体。
13、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通风良好。
第4篇 拦焦车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拦焦车行驶方向轨道上如有障碍物不得开车。
(2)出完炉装上煤后,发现有跑烟冒火现象要及时处理。但严禁用水灭火。
(3)出炉时,严禁机、焦侧同时开门修理。
(4)对好导焦栅后,必须检查卡头是否卡好。
(5)对好导焦栅和启门机发出可以信号后不许再移动导焦栅。
(6)禁止使用无信号的拦焦车或行车中不发信号。
(7)任何人不准从拦焦机往炉顶钻或从炉顶下拦焦车,特殊情况必须经司机允许。
(8)工作中禁止打盹睡觉,更不准靠在炉柱上休息。
(9)行车时,不准将头伸向炉门一侧以防碰伤。
(10)禁止从焦侧走台到熄焦车上乘凉。
(11)当带有红焦的熄焦车通过时,应进拦焦车内或者炉端台,防止将人烧伤。
(12)在大雾或由熄焦车引起的浓雾汽中行车时一定要缓起鸣笛以防伤人,人在炉台行走时,一定要靠炉柱一边行走。
(13)机械在运转时,禁止加油清扫。
(14)导焦栅未到前限,安全钩未锁闭,严禁给推焦信号。
(15)炉门上好后,横铁上必须挂好安全钩,严禁横铁把安全钩卡在里面。
(16)使用除尘时,严禁翻板未关而行车
(17)导焦栅内的红焦必须及时清除,
(18)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不得加油清扫。
(19)开关配电总闸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
(20)试车前要确认无人检查,检修或加油时,方可试车。
(21)严禁非本岗位司机进行操作。
(22)非本车司机严禁开车,严禁司机将车交由他人操作。
(23)摘门前,应确认好炉号,防止摘错门。
(24)发现设备声音、温度、电流异常,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禁止设备带故障作业。
(25)设备检修时,应在岗位进行安全监护。
(26)及时清除设备积垢、油污,交接班时,切断总电源。
(27)司机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拦焦车,确认车不存在故障,轨道良好,信号好用。
(28)倒换炉门时,必须将炉门准确放到炉门修理架,并确认安全。
(29)检查、检修或清扫设备时必须挂检修牌,检修牌未摘除,禁止动车。
(30)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31)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32)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第5篇 皮带巡检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1、皮带巡检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
2、皮带巡检工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所有设备的工艺、性能及运转维护要领,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必须经常检查皮带输送机的绳索开关、跑偏开关、机头机尾防护罩及其他安全装置,确保使用时安全有效。
5、严禁皮带巡检工在皮带输送机附近休息或堆放杂物,必须保持设备、地面、环境卫生清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6、禁止在皮带运转的情况下清扫托辊、皮带距地面高度过小时严禁进入皮带下清理卫生,生产需要必须清扫时,必须经批准后停机处理。
7、巡检运转皮带时,严禁身体各部位接触运转部件。
8、巡检爬坡皮带时,要注意防滑,确保巡检作业安全。
9、皮带输送机运转部位绞进杂物,必须停机用工具处理,禁止用手直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料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
第6篇 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1) 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量。
2) 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3) 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 ,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
4)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 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6) 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
7) 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8) 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9) 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2) 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3) 现场处理: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第7篇 煤气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对生产现场的煤气设备设施要经常性的进行点检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煤气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和煤气泄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煤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煤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生产现场和操作室内必须保持通风良好,轴流风机必须有备用电源。时刻监视现场的煤气浓度是否有骤然的波动,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5)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6)应经常性的对现场进行煤气浓度的监测
(7)进入煤气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取样进行一氧化碳、氧气含量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进塔(器)或动火前30分钟。作业中应根据情况经常进行测定。
(8)当空气中co浓度小于24ppm时可连续工作;24~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40~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80~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大于160ppm时,禁止入内工作。当作业人员进入容器内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防止煤气中毒、窒息。
(9)进入煤气区域,严禁吸烟和动火,禁止穿戴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物进入现场。
(10)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救护者在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后,将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采取现场急救措施。
(11)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直接送往附近医务室急救。
(12)中毒较重者,如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赶到现场急救。
(13)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急救。
(14)中毒者可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就近医院抢救,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护人员护送。
(15)当发生多人煤气中毒事故时,应先将中毒者全部抢救出危险区域,再分轻重进行急救。
第8篇 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 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适用于赵家梁煤矿。
二、 名词解释
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3、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赵家梁煤矿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
3、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进风流中休息15-20分钟。
4、 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装煤点、转载点等位置必须打开防尘系统洒水喷雾。
5、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
6、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
第9篇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粉尘(煤尘)
2 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煤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煤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粉尘(煤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 | 呼尘pc-twa(mg/m3) |
1 | 0.7 |
0.7 | 0.3 |
0.5 | 0.2 |
5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1 噪声
2 术语
2.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
2.2 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3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4 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5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4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5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5.6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5.7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5.8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9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5.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第10篇 毒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病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毒物主要种类:氰化氢、二氧化硫、煤油、硫酸、盐酸、磷酸等。
二、危害程度:可引起人体的急性中毒。
三、主要涉及岗位:制浆工、大炉、除尘、净化、转化、浸洗、给灰、球磨、洗板、破碎、给矿、加碱、浸出工等。
四、操作规程
1、上岗前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方可入职
2、入岗前必须佩戴好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3、确保生产设备的密闭性良好,排风、排毒、报警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当如排毒、报警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排毒、报警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排毒、报警设施的正常运转。
4、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5、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7、熟悉逃生路线,当发现人员中毒时立即向值班干部报告,熟悉应急救援。
第11篇 打磨作业岗位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要掌握本岗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知识,经过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和通风、除尘设备,并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3、男工不得留长发,女工上班必须将头发向上盘起并佩戴工作帽;
4、作业前,要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及时更换。作业时,佩戴好防尘口罩、护耳器、手套等,否则不能作业,应先启动除尘装置,后启动主机;
5、严格按照所使用的打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作业结束后,应先关闭主机、后关闭除尘装置。结束后要清扫场地,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不得到处乱扔乱放。
第12篇 皮带司机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第13篇 综采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综采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 最高允许浓度/(mg/m3) | |
总粉尘 | 呼吸性粉尘 | |
<10 10~<50 50~<80 ≥80 | 10 2 2 2 | 3.5 1 0.5 0.3 |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 .采煤时,必须打开回风巷防尘喷雾,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4.采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5 .停止采煤作业后,立即回风巷防尘喷雾。
6 .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第14篇 某热电公司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粉尘、煤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粉尘(煤尘)
2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煤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煤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粉尘(煤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 | 呼尘pc-twa(mg/m3) |
1 | 0.7 |
0.7 | 0.3 |
0.5 | 0.2 |
5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上一页12345下一页(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高温
2术语
2.1高温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摄氏度时的作业。
wbgt: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摄氏度。
2.2 接触时间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与8h的比率。
2.3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3危害程度:高温致使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3.1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
3.2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3.3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3.4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3.5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
3.6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
4作业现场接触高温限值标准
表1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接触时间率 | 体力劳动强度 | |||
一 | 二 | 三 | 四 | |
100% | 30 | 28 | 26 | 25 |
75% | 31 | 29 | 28 | 26 |
50% | 32 | 30 | 29 | 28 |
25% | 33 | 32 | 31 | 30 |
工作地点温度(℃) | 轻度劳动 | 中等劳动 | 重度劳动 |
30~32 | 80 | 70 | 60 |
>32~34 | 70 | 60 | 50 |
>34~36 | 60 | 50 | 40 |
>36~38 | 50 | 40 | 30 |
>38~40 | 40 | 30 | 20 |
>40~42 | 30 | 20 | 10 |
>42~44 | 20 | 10 | 10 |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3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
5.4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5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装置。
5.6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7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5.8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5.9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安装空调或风扇。
5.10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
5.11当热源较多而采用天窗排气时,应将热源集中在排气天窗下侧,并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噪声
2术语
2.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
2.2 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3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4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5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4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5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5.6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5.7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5.8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9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5.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一氧化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一氧化碳
2 术语
2.1一氧化碳(co):无色无臭有毒性的气体,分子式co,分子量28,是有机物氧化或燃烧的中间产物
2.2煤气设施: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介质(如蒸汽、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2.3隔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露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3 危害程度:
3.1一氧化碳的特性:是无色、无气味的气体。co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力要比o2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强20倍,而且co与血红蛋白结合以后分离的速度极慢。
3.2一氧化碳中毒的实质与危害:人体吸入co后,大量的血红蛋白与co结合就失去了与o2结合的机会,使身体各组织缺乏o2的供应,而发生的呼吸障碍,这就是煤气中毒。中毒后病人出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会有强烈虚脱感、呼吸及脉搏加速、意识模糊,身体无法自主移动,全身无力;脸色潮红、意识丧失、呼吸停止或痉孪,严重者导致心跳停止而致死忘。
4有害物质工业卫生允许值:
名称 | 工业卫生允许值(mg/m3) |
co | 30 |
5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岗位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3应经常性的对现场进行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
5.4特殊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取样进行一氧化碳、氧气含量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进塔(器)或动火前30分钟。作业中应根据情况经常进行测定。
5.5当空气中co浓度小于24ppm时可连续工作;24~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40~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80~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大于160ppm时,禁止入内工作。当作业人员进入容器内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防止煤气中毒、窒息。
5.6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救护者在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后,将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采取现场急救措施。
5.7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直接送往附近医务室急救。
5.8毒较重者,如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赶到现场急救。
5. 9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急救。
5.10中毒者可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就近医院抢救,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护人员护送。
5.11当发生多人煤气中毒事故时,应先将中毒者全部抢救出危险区域,再分轻重进行急救。
上一页12345下一页(焊接)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焊接
2.术语
2.1焊接:是通过加热、加压,或两者并用,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两工件产生原子间结合的加工工艺和联接方式。焊接应用广泛,既可用于金属,也可用于非金属。
2.2电焊烟尘: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高温蒸气。烟尘颗粒小,极易吸入肺中。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电焊工尘肺,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
2.3氮氧化物:有剌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后,会进入肺中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剌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2.4氟化气:无色的腐蚀性气体,毒性剧烈。可由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炎,同时能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
2.5电弧光辐射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红斑症。眼部长期接触红外线照射,会造成红外线白内障。
3.焊接作业安全规范
3.1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规范
3.1.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进行短时间吹除,以防止瓶嘴堵塞。严禁使
用未装减压器的气瓶。
3.1.2氧、乙炔瓶嘴部和开瓶的扳手上不得有油污。
3.1.3氧、乙炔瓶应距明火 10m以上,氧、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 5m以上。
3.1.4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他热源。
3.1.5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
3.1.6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3.1.7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3.1.8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1.9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气瓶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
3.2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技术由于手工电弧焊利用的能源是电,同时电弧在燃烧过程中产生高温和弧光,药皮在高温下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和尘埃。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触电、弧光和电热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侵蚀、火灾与爆炸等不安全因素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要求:
3.2.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
3.2.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
3.2.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工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3.2.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
3.2.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
3.2.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
3.2.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
3.2.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
3.2.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3.2.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第15篇 木工刨光类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操作时须穿适当的衣服,不准戴手套,不准留长发,女工把长头发盘入工作帽内,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近工作机器。
2、操作人员佩戴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耳塞(罩)。
3、检查设备上所有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罩,并正确使用。
4、进行切削时要启动中央吸尘系统的吸气门,检查是否有足够的吸力,以防止木屑堵塞,再开动刨机;停机前,先停刨机,间隔30秒后再关闭吸气门。
5、操作人员在续料时应站在机台侧面(闪开续料口)不允许正对机台。
6、时刻观察进料是否通畅,如有卡料现象应分析原因后及时处理;
7、筛选材料,虎斑、虫眼、死节、开裂、色差、朽木等不良材料不能进行加工;
8、生产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故障排除后方可生产;
9、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机台和环境卫生。
10、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不应在工作场所喝水、进食、休息。
1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99位用户关注
84位用户关注
12位用户关注
80位用户关注
66位用户关注
83位用户关注
15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4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