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检查
1. 每日作业前,务必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关键部件无损坏。
2. 确认起重机的操作手柄、指示器和警示装置功能正常。
3. 检查燃油、液压油和润滑油的充足程度,防止运行中断。
二、作业准备
4. 明确工作任务,了解负载的重量、形状和重心位置。
5. 根据工作场地情况,合理规划起吊路线,避免障碍物。
6. 设置警戒区域,确保无关人员远离作业区域。
三、操作过程
7. 起吊前,先进行空载试运行,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8. 载荷起吊时,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起。
9. 作业中,始终保持视线清晰,注意周围环境变化。
四、应急处理
10.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
11. 如遇突发故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及时报告。
五、收工保养
1
2. 完成作业后,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
1
3. 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简单维护,记录当天使用情况。
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设备损坏风险,提高作业效率,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维护工地秩序,提升企业形象。
1. 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不得超负荷作业,遵守最大允许载荷的规定。
3. 严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起重机作业。
4. 遵守信号指挥,确保沟通畅通。
5.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不明情况,应暂停作业,查明原因后再继续。
此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员工的严格遵守和持续改进,以确保我们的工作环境安全、高效。每个人都有责任提醒他人遵守规程,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氛围。
第1篇 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打倒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3.27在工作结束时,要负责在日志上填写全日作业状况。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风警报或者在工作班结束时,均要松开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机吊臂能信风转动,对于下回转俯仰变幅压杆臂架的塔式起重机,则应将吊臂落下。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驾驶员应负责向接班驾驶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2篇 船用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船用起重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条作业前:
1、进行空负荷运转,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
2、将吊杆硬软改绳卡在适当位置上,中改绳要收紧。
第四条作业中:
1、严禁超负荷作业,吊平舱机械要用专用工具,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不准擅自长落吊杆(双吊杆)。
3、吊钩迎面及运行线下有人不准动车。
4、船体内、外倾不准超过3°。
5、移动高架前要将皮带机上煤炭放净,停机后方可移动
6、装船作业准备时要先挂好接煤兜后再回转高架皮带机,要检查电门箱控制线有无破损,发现损坏要立即通知电工处理,不经处理不准作业。
7、绞船时,先把高架皮带机移出后,再把电门箱及接煤兜移到安全可靠地点。
8、必须随时检查溜筒绳,发现破损及时报告。
9、阴雨天要将电门箱移至避雨处,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
第五条作业后:
1、要先回转出高架皮带机,后摘接煤兜。
2、高架皮带机移出时,要防止碰撞并落平。及时切断电源,并将电门箱的电缆线盘好放到指定地点,大风天要将高架皮带机落到地面。
第3篇 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履带式起重机作业。
2主要内容
2.1发动启动机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方可启动。
2.1.1工作前必须进行试运转,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1.2作业时,驾驶员与指挥员应密切配合,正确操作,按时完成任务,发现指挥错误,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
2.1.3起重机行驶路面须坚实平整,工作时均应垫道木,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许朝坡的下方作回转运作,且应避免在未经加固处理的管沟地面上行驶或作业,离沟坡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2严禁在未采取可靠措施的情况下超载起吊,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拖桩、拖锤、拔桩除外,但须在桩架的正前方操作,距离不得超过4~10m)。
2.3起吊物件应拉回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或插桩)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2.4桩机行走,臂杆应在履带的正前方,桩架离开地面约50cm;回转时,臂杆、吊钩的制动须刹住。
2.5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起重臂在未停稳时,严禁交换档位,以防滑杆。
2.6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与架空电线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6.1起重机行走转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2.6.2起重机上平板拖车时,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禁止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刹车,下节臂杆应量放低,并刹住各制动器。
2.6.3安装导架时,须架设防止倾倒的缆绳。
2.7拔管速度应尽量放慢,提升桩锤时,指挥、驾驶和控制弹簧支架的人员必须互相密切配合,以防撞坏支架或因提升过头发生严重事故。
2.8导架须支承在平整的方木上,待臂杆起落钢丝绳适当放松后方允许开始锤击,起锤须在钢丝绳丝失重后开始,以防将锤击能量传给桩机。
2.9插桩(管)时,手脚严禁伸入桩帽行程和桩(管)与龙门之间,必须用卡(夹)具就位校正。
2.10桩身的附着物必须事先清除干净,起吊人员不准在桩身移动的范围内通过和停留。
第4篇 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及皮带松紧程度。
2、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必须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3、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min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
4、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现场只许有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5、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经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数据:
﹙1)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为1.5m。
(2)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为3m。
(3)输电线路电压≥60kv,[0.01(v-50)+3]m.
7、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托盘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弯和突然制动。
8、吊重行走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方,起吊量轮胎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履带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他任何物体碰撞。
9、任何物件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10、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1、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联合工作时,起吊重量轮胎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带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重量的80%。
12、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3、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4、从卷筒上放上钢丝绳时,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尽。
15、起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随意起吊。
16、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17、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18、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9、工作完毕后,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0、履带式起重机长途转移工作场地(1km以上)时,必须用平板车拖运;短途转移(1km以内)时,臂杆应降到20-30°,并将吊钩收起。
第5篇 轮胎式龙门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检查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取出轮胎下的木楔,放在存放架上。
2、切断起动加热电源和外接电源。
3、起动发动机,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确认正常。
4、进行空车试验,确认升降、行走装置运转正常有效。
5、确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作业。
第三条作业中:
1、按顺序操作各手柄和开关按钮起动设备,吊箱时,吊具在集装箱上就位后,先将吊具转锁开关关闭(见指示灯显示)后,再动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确认转锁挂牢后,再逐渐加速起升;放箱时,操作程序相同,转锁动作相反,灯光显示不同。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严禁骤起骤停。
3、小车行走要稳,起吊高度要足,避免碰撞;大车行走要鸣警报,注意了望前方通道。
4、严禁吊起集装箱在人员或牵引车驾驶室上方移动或停留。
5、起重机跨距范围内不准行人和非作业车辆停留,否则不准作业。
6、驾驶室外机车上不准站人。
7、风速≥20m/s时,不准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作业要由主管经理批准并制定防风措施。
8、作业中出现故障或断电时,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回零位,司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三条作业后:
1、将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各控制系统。
2、机车应停在规定位置,轮胎前后下好木楔。
第四条上下机注意事项:
1、精神要集中,抓牢扶手,逐级上下。
2、所带物品,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3、作业中,严禁一切人员上下起重机,如确需上下起重机,必须通知司机,待司机停止作业,将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第6篇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汽车式起重机作业。
2主要内容
2.1起重机在工作之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块垫实,并使机械保持平衡;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2.2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2.3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落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并稍微拉紧,同时也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损坏机械。
2.4起重机吊起物件做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2.5起重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车时,吊起物件不得越过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越过驾驶室时,则汽车或拖车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6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7吊车在场内移位时,吊车操作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吊车移位。
2.8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事故。
2.9起重作业要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2.10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每周起吊前检查一次,捆扎起重物的索具、夹具、每次作业前须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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