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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设备识别与准备:确认所需使用的仪器设备型号、功能及适用范围。

2. 操作前检查:确保设备电源、连接线、配件完好无损,进行初步的功能测试。

3. 设备启动与设置:依据设备手册调整参数,进行预热或初始化步骤。

4. 样品处理与放置:正确处理样品,将其安全地放入设备内。

5. 运行与监控:启动设备运行,实时监控设备状态和实验数据。

6. 结果记录与分析:收集数据,进行必要的计算和分析。

7. 设备关闭与清洁:按照程序关闭设备,清洁保养,归位存放。

目的和意义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流程,提高实验效率,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降低设备损坏风险,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保障使用者的安全。遵守规程能提升实验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为科学研究和生产活动提供坚实的基础。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和安全规定。

2. 使用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按照应急处理程序进行,避免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3.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无关物品干扰操作。

4. 对于易损部件和高精度设备,操作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

5. 实验结束后,务必断开电源,清理残留物,避免影响下次使用。

6.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7. 保存好操作记录,以便追溯和改进操作流程。

8. 注意个人防护,如佩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化学物质或辐射伤害。

9. 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操作流程。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不良后果。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设备特性和实验需求,灵活应用并不断优化操作步骤,确保仪器设备的高效、安全使用。

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准确,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

3 操作流程

控制岗位主要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制样及水分检测,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样、留样及单项指标的检验,余热电站制水及水质检测,具体的操作流程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和《化学水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 风险辨识

4.1使用、维护用电设备时可能发生触电等其他伤害;

4.2使用、维护转动设备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其他伤害;

4.3使用、维护加热设备时可能发生灼烫等其他伤害。

5 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5.1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2使用试验小磨等高噪声设备时必须戴耳塞。

6 安全要点及严禁事项

6.1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维护、联系外部检定,各班组长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校验的日常工作。

6.2铂、银、镍器皿使用后应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发生丢失除室内追查责任、赔偿外,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2.1铂器皿

6.2.1.1 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6.2.1.2 不得在铂器皿内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6.2.1.3 高温下不准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6.2.1.4 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

6.2.1.5 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融熔。

6.2.1.6 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 一般清洗时可用稀盐酸(1+5)溶液加热。

b 如器皿上粘有赃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融熔除去。

c 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6.2.1.7 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得用硬物在皿内刮取。由高温中取出的铂坩埚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6.2.1.8 已变形的铂坩埚或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进行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要均匀用力校正)。

6.2.2 银器皿

6.2.2.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750℃为宜。

6.2.2.2 刚从高温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6.2.2.3 应用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融熔,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6.2.2.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融熔。

6.2.2.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6.2.3 镍坩埚

6.2.3.1 镍坩埚只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融熔,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6.3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6.3.1 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6.3.2 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尽量远离热源。

6.3.3 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是否反向。

6.3.4 高温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6.3.5 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3.6 禁止融熔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融熔,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融熔物玷污。

6.3.7 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6.4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6.4.1 每月应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检查一次。当间隙超过3mm±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锅或叶片。

6.4.2 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6.4.3 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6.4.4 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6.4.5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擦拭干净。

6.4.6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5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6.5.1 每月应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开动后振实台来回移动位置。

6.5.2 做完试验后必须将设备擦拭干净。

6.5.3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6压力试验机

6.6.1 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一次,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6.6.2 压力机用油每年更换一次, 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6.6.3 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溢油等情况。

6.6.4 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 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6.6.5 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62.5±0.1mm,宽度不小于4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6.6 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罩子。

6.7 抗折试验机

6.7.1 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

6.7.2 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6.7.3 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6.7.4 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6.7.5 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6.8 标准筛

6.8.1 更换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过±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修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6.8.2 筛子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7 应急处置措施

7.1机械伤害: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2物体打击:按《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3触电: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4灼烫:按《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第2篇 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1、各设备,仪器操作人员严格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刻停机,查明原因,如原因不明的不要随意拆卸设备仪器。

3、所出现的故障,不得隐瞒不报,对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不能私自处理。

4、不得改动仪器设备的原有的设置参数。

5、使用完备后,打扫清理设备,要保证仪器的稳定性,安全性,切忌马虎大意!

6、不熟悉的设备仪器,无专业人员指导,不要擅自操作。

7、对有危险隐患的工作,不要一人作业,谨防意外。

第3篇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准确,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

3 操作流程

控制岗位主要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制样及水分检测,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样、留样及单项指标的检验,余热电站制水及水质检测,具体的操作流程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和《化学水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 风险辨识

4.1使用、维护用电设备时可能发生触电等其他伤害;

4.2使用、维护转动设备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其他伤害;

4.3使用、维护加热设备时可能发生灼烫等其他伤害。

5 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5.1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2使用试验小磨等高噪声设备时必须戴耳塞。

6 安全要点及严禁事项

6.1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维护、联系外部检定,各班组长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校验的日常工作。

6.2铂、银、镍器皿使用后应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发生丢失除室内追查责任、赔偿外,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2.1铂器皿

6.2.1.1 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6.2.1.2 不得在铂器皿内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6.2.1.3 高温下不准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6.2.1.4 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

6.2.1.5 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融熔。

6.2.1.6 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 一般清洗时可用稀盐酸(1+5)溶液加热。

b 如器皿上粘有赃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融熔除去。

c 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6.2.1.7 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得用硬物在皿内刮取。由高温中取出的铂坩埚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6.2.1.8 已变形的铂坩埚或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进行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要均匀用力校正)。

6.2.2 银器皿

6.2.2.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750℃为宜。

6.2.2.2 刚从高温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6.2.2.3 应用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融熔,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6.2.2.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融熔。

6.2.2.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6.2.3 镍坩埚

6.2.3.1 镍坩埚只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融熔,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6.3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6.3.1 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6.3.2 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尽量远离热源。

6.3.3 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是否反向。

6.3.4 高温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6.3.5 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3.6 禁止融熔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融熔,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融熔物玷污。

6.3.7 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6.4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6.4.1 每月应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检查一次。当间隙超过3mm±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锅或叶片。

6.4.2 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6.4.3 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6.4.4 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6.4.5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擦拭干净。

6.4.6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5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6.5.1 每月应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开动后振实台来回移动位置。

6.5.2 做完试验后必须将设备擦拭干净。

6.5.3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6压力试验机

6.6.1 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一次,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6.6.2 压力机用油每年更换一次, 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6.6.3 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溢油等情况。

6.6.4 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 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6.6.5 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62.5±0.1mm,宽度不小于4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6.6 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罩子。

6.7 抗折试验机

6.7.1 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

6.7.2 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6.7.3 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6.7.4 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6.7.5 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6.8 标准筛

6.8.1 更换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过±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修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6.8.2 筛子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7 应急处置措施

7.1机械伤害: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2物体打击:按《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3触电: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4灼烫:按《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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