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 申请与审批:在开始任何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填写并提交临时用电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 设备检查: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包括电源线、插头、插座、开关等,均需在使用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
3. 接地保护:确保临时用电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措施,防止电击事故。
4. 线路布置:电线应避免跨越通道,以防人员绊倒,同时应避免接触湿气或热源。
5. 电压与电流匹配:确保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流与供电系统相匹配,防止过载。
6. 使用漏电保护器:所有临时用电点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一旦发生漏电,能迅速切断电源。
7. 专人监护:作业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控,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8. 断电操作: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断开电源,并做好设备整理。
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施工现场、活动场所等临时用电环境的安全,防止电气火灾、电击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维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确保工程或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减少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意外风险,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体现。
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所有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布设。
2. 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破损、老化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
3. 遇到雨天或湿度较大的环境,应停止室外临时用电作业。
4. 不得在易燃易爆区域未经许可擅自接电。
5.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发热、异味、火花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
6. 工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等。
7. 对于儿童和非专业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接触临时用电设备。
8. 定期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需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务必引以为戒。
第1篇 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检修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花线搭接临时电源,必须采用橡皮电缆。
4、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5、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6、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7、检修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8、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9、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0、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1、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2篇 路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进行安装;接电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2、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3、施工场地的电缆要架空,离地面不小于2m,严禁拖地和压埋土中。
4、一切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牢固、平稳、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垂直距地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的垂直距地为0.6-1.5m。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8、配电箱均应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拉闸上锁。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清洁,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正确安装、接线、使用。对搁置已久的漏电保护器,安装前检查,合格后才能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后,操作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10、设备外壳必须按要求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电机设备要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材料、工具等必须购买正规厂家产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假冒产品。
第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
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10、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1、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2、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3、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4、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5、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6、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7、开关箱应背向基坑,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以上0.1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上,并在箱门内侧贴有控制降水井编号,水泵电源插头与插座编号应一致。
18、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
19、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tt—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
20、电焊机、钢筋埋弧对焊机使用时,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二次线与焊机连接应用线鼻子、二次线及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均应装设“安全节电器”,焊机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
21、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30m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22、降水工程中每台水泵应设带漏电开关的开关箱。
23、振捣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和电缆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一人理线,一人操作,电源线不得拖地,不得敷设在水中。
24、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
25、施工现场外接电源,必须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其中须注明允许安全用电额,办理用电交接手续,并安装电表计量。
第4篇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职员不得违章作业。
2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 排挤线路必须采用尽缘线排挤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 低压排挤线路排挤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 尽缘导线临时在地面展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 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 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用具。
9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 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 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 电器设备检验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 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尽缘良好,布置整洁。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5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1.1.1.2 2 主要内容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kv) <6 10~35 44 60~110
距离(m) 0.35 0.60 0.90 1.50
2.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2.3.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3.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2.3.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3.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3.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6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7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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