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前后操作规程
一、气瓶准备
1. 检查气瓶外观:确保无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明显缺陷。
2. 核对气瓶信息:确认气瓶类型、容积、检验日期等符合规定要求。
3. 安全装置检查:确保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设施完好。
二、充装前操作
4. 清洗气瓶:清除残留气体及杂质,确保清洁干燥。
5. 开启瓶阀:缓慢打开瓶阀,检查是否正常开启,无泄漏现象。
6. 连接充装设备:正确连接充装软管,确保密封可靠。
三、充装过程
7. 充装控制:依据气体性质和标准,调整充装速度和压力。
8. 监测充装量:实时监控充装量,防止超装。
9. 检查温度变化:注意环境温度变化,避免因温升过快导致超压。
四、充装后操作
10. 关闭瓶阀:充装完成后,及时关闭瓶阀,断开充装软管。
11. 测量余压:检查瓶内余压,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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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记标识:清晰标注充装气体种类、日期和重量。
五、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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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妥善存放:将充装好的气瓶放置在指定区域,避免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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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遇到异常情况能迅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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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记录备案:详细记录充装过程,以便追溯。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气瓶充装作业,确保气体充装的安全、准确,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满足行业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需求。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充装过程中严禁离开岗位,密切关注充装状态。
3. 禁止在有火源、热源的环境中进行充装作业。
4. 发现气瓶异常应立即停止充装,报告并处理。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事故。
6. 充装结束后,气瓶应及时封闭并妥善保管,防止未授权人员接触。
以上操作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每位员工都应牢记安全第一,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篇 cng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充装人员对进站车辆开盖检查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检查。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持未确认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检验期限的;
4、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5、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6、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示经置换或抽具空处理的。
二、对充装前不合格的气瓶进行登记粘贴上标识,做好记录不予加气。
三、对充装前检查合格的严格按充装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充装后,按《气瓶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车用cng气瓶再对气瓶及管路进行检查。确认不安全的,如有管路、充气阀漏气的立即关气瓶阀并责令司将车推离加气站。
五、充装后安全检查以后,确认安全的关好引擎盖和后备箱放行。
一、充装人员必须经市监督局以上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充装人员必须有权知道所充装的压缩天然气总含水量是否低于10ppm或8mg/m3,以及硫化氢含量是否低于15mg/m3,否则拒绝充装或向公司领导汇报。
三、充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对cng气瓶逐一进行充装前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充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检查条例》的规定和“七不准”的规定。
五、充装人员在为cng气瓶进行充装以后,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车用cng气瓶进行严格检查。
六、充装人员对充装后的气瓶进行安全检查以后,确认达标后粘贴上标识,做好记录方可放行。
第2篇 氧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气瓶充装前检查
气瓶充装前应逐只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
2: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3: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
4:制造钢印中充装气体的名称不是氧气的,或化学分子式不是o2的;
5: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制造钢印不一致的;
6: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颜色标记不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的规定,外表面颜色不是淡(酞)兰色的,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8:使用超过30年的;
9:超过检验期限的;
10: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11: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12: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
13:经过改装的;
14:瓶阀的出口螺纹不是右旋的;
15: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16: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
17:新气瓶或定期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未经抽真空或置换处理合格的。
经检查合格的气瓶应标识,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标识后,放到不可充瓶区。
二:气瓶充装后检查
气瓶充装后应逐只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如下:
1:瓶内压力(充装量)及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3:气瓶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4:瓶体的温度是否有异常升高的迹象;
5:气瓶的瓶帽、防震圈、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是否完整。
三:填写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表。
四:注意事项
1:气瓶颜色或其它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充装氧气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气瓶的来源,追究原因,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抽真空。之后如发现瓶阀出口处有污迹或油迹,应卸下瓶阀,进行内部检查或脱脂。确认瓶内无异物,按规定再进行置换,除去瓶内的空气及水分,经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气。
3:发现瓶内积水时,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轻轻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积水后方可充装。
4: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
_______ 气体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5日
第3篇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检查工作:
充装前的气瓶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无“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气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以及有报废标记的气瓶;
2、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记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气瓶;
3、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气瓶;
4、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
5、气瓶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它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气瓶;
6、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7、气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气瓶;
8、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9、气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
10、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气瓶:
①气瓶钢印标志为非本单位的气瓶;
②气瓶钢印标志与气瓶标识不一致的气瓶;
③气瓶钢印位置有打磨痕迹的气瓶;
④在气瓶上有重复或多个钢印的气瓶;
⑤没有打上本单位钢印的气瓶。
二、经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放到不可充瓶区。
三、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应符合下表规定:
气瓶型号充装重量及
允许偏差瓶体、瓶阀及与瓶体的连接气瓶有否
鼓包变形瓶体的温度
ysp-5049±1.0kg不漏无正常
ysp-1514.5±0.5kg不漏无正常
ysp-109.5±0.3kg不漏无正常
ysp-54.8±0.2kg不漏无正常
ysp-21.9±0.1kg不漏无正常
四、填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表。
五、注意事项
1、复检秤必须在校验周期内使用,先校准“0”位,然后逐瓶进行复称检查。
2、复称不合格气瓶的处理:超重的送往残液处理岗位倒回超出部分,欠装的由充装岗位补足,并且及时调校失准的充装秤。
3、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
第4篇 氧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检查操作
1、对客户送来的气瓶,由专门负责气瓶检查人员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逐只进行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②气瓶编号;③水压试验压力;④公称工作压力;⑤实际重量;⑥实际容积;⑦设计壁厚;⑧制造年月和单位代码;⑨监督检验标记;⑩气瓶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11产品标准号。
3、钢瓶颜色与充装介质是否一致,外观有无异常,附件是否符合要求。
4、使用专用打压表检查瓶内有无剩余压力,余压不得低于0.05mpa,如余压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抽真空处理,对瓶内有积水的气瓶应作倒水处理,对有油污的气瓶应作清洗处理。
5、对超过检验期的气瓶须经检验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使用,凡超过30年的气瓶一律作报废处理,处理办法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72条规定执行。
6、检查气瓶有无改装,对新钢瓶的检查应按工艺要求置换或抽真空处理。
7、检查员对所检气瓶应逐只记录并签名备查。
8、对检查合格的气瓶应分区存放,设置标识,以防混装使用,对不合格气瓶应设置明显标记,待处理合格后投入充装。
二、充装后检查操作
1、凡充装后的气瓶由负责气瓶检查人员逐只进行检查,检查气瓶是否与充装气体介质相符,防止错装、混装。
2、检查充装量(质量、重量)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检查压力应使用专用打压表检查,对液化气体应逐只气瓶复称,称重衡器应定期检校,凡操作前应自校准无误,以防止超压超量充装。
3、对泄漏检查,用肥皂水检查瓶阀及瓶口连接处密封是否良好,瓶阀是否关严,安全螺母是否漏气。
4、检查瓶体温度有无异常变化,瓶体有无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5、经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气瓶和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记,凡检查不合符规定的气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合格方可使用。
6、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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