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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工安全操作规程13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个人防护装备

1.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包括防尘口罩、护目镜、耳塞、安全鞋和防护手套。

2. 操作前确保头发放入安全帽内,不得披散在外。

二、设备检查

1. 检查锯片是否完好,无裂纹、磨损或松动现象。

2. 确认电源线无破损,插头插座接触良好。

3. 检查锯台稳固,无松动或损坏。

三、工作区域准备

1. 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无障碍物和易燃物品。

2. 设立应急灭火设备,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3. 保持工作台面干燥,防止滑倒。

四、操作流程

1. 启动锯机前,先空转检查运行是否正常。

2. 工件应固定牢固,避免在切割过程中移动。

3. 按照正确的切割角度和速度进行操作,切勿强行推进。

4. 切割完毕后,待锯片完全停止转动再关闭电源。

五、应急处理

1. 如遇设备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维修。

2. 若发生切割伤,立即用清洁布包扎并寻求医疗援助。

目的和意义

锯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工作场所事故风险,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稳定运营。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预防设备损坏,减少维修成本,同时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注意事项

1. 不得在疲劳、饮酒或服用药物后进行操作。

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锯机参数或拆卸部件。

3.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程。

4.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5.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交接设备状况和未完成的工作。

6. 遇到紧急情况,优先保护自身安全,然后按照应急预案行动。

以上规定旨在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每位锯工都需认识到遵守规程的重要性,将安全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

锯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木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进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不准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料人应密切配合。

8.锯片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2篇 木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摆锯是否紧固,并检查制动器、挡销及滚子是否良好。

2.检查紧固螺栓及护罩是否紧固,锯片反转缓速器工作是否正常,手把的楔子是否可靠。

3.用自动进料锯床工作时,必须先停车,用手检查锯片是否触及送料板和压紧滚子,而后开动设备工作。

4.检查锯片的护罩、星齿轮送料链板及压滚子是否良好,不得有歪曲,不得被树脂弄脏以及锯末所堵塞。

5.调整刀架行程(按木板宽度)并紧固。

6.当木板沿滚子工作面移动时,不得开始锯割。

7.有裂纹的锯片,禁止使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3篇 木圆盘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吃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度小于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

8、片尚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第4篇 圆盘截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使用必须检查电机、电缆是否完好,各连接部分和小车是否牢固可靠,胶轮的气是否充足。

2、在操作截锯的方向要有坚固的防护罩(或防护板),要有专人保管和操作。

3、作业前和工作后要清理现场,清除一切障碍物,地面要平整,被截木料要放平垫好,要有人扶稳木料方可切割。

4、操作时掌握截锯者,推力不准过猛,精力要集中,时刻注意切割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切割,进行处理。

5、当圆木直径小于10厘米,方木小于10_10厘米和长度小于2米,不准用截锯切割。

6、工作结束要拉下开关,拔下插头,盘好电缆,把截锯保护好,清扫好现场。

第5篇 木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恰当,各部螺钉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齿裂纹超过锯条宽1/6或连续两齿缺损、接头超过3个的锯条不准使用。

2.由大堆木材往地面放料时,垛的底部要用木块或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4.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方可开锯。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配合。

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6.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7.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米。锯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应使用工具。

8.锯割的圆木要仔细检查有无砂石,钉子或其它杂质。

9.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10.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将要锯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要用手推。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横跨,车未停稳禁止下料。

11.根据锯条的宽窄调整锯条的适当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则锯条容易裂口。

12.直径100毫米以下圆棒木料不准加工。

13.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14.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1/4。锯床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锯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脱。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6篇 电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熟悉所操作机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3、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清理作业现场,清除障碍物,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5、认真检查机器的各部件,确保安全可靠。

6、锯条、锯片经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装夹使用,装夹要牢固可靠,松紧合适。

7、开动机器,空载运行,一切无误后方可使用。

8、木材上严禁有钉子等金属物。

9、根据木材材质软硬、结巴情况适当增减速度,进锯要稳。

10、使用带锯时严禁开过头车,退车时要注意木材的刀枪刺及跑车桩子不能伤人。

11、回料时,要防止木料碰撞锯片,以免弹射伤人。

12、使用带锯时,打尺人员不准将桩子打出滑道,并注意检查打尺电机温度。

13、操作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所有操作人员精力集中,配合默契,推料不能过快过猛。

14、木料夹锯时,关掉电源,在锯口处夹如入木楔。

15、使用电刨,身体不准正对所刨木料,手不得随料过刨口,进料用力适当。

16、完工后,切断电源,将锯轮放下,卸下锯片,清理好作业现场。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断锯片、掉锯片伤人。

2、定期检查锯片有无超规定裂口,发现及时更换。

3、开车人员保持精力集中,规范操作。

第7篇 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带锯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带锯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 操作规程

3.1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适当,各部螺丝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1.2由大堆木料往地面放料时,垢底部要用木块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1.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林牙工具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3.1.4电钮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的配合。

3.1.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或音不正常,要立即停车检查。

3.1.6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凸凹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3.1.7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锯把长度不少于1公尺,锯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要使用工具。

3.1.8锯割圆木时要详细检查有砂石、钉子或其它硬性杂物。

3.1.9当链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得用手去拿锯条。

3.1.10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要切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得用手推。

3.1.11根据链条的宽窄调整合适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锯条则容易裂口。

3.1.12直径100毫米的圆木棒料不准加工。

3.1.13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3.1.14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四分之一,锯条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落。

4.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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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木磨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砂轮是否运转正常,有无裂纹、凹陷现象。

2.检查砂轮防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机接地是否牢固。

3.检查夹紧法兰盘和砂轮之间的衬垫,夹紧螺母是否松动。

4.检查开动,停止开关的操作手柄有无毛病。

5.操作时,必须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6.禁止卸去防护挡板,安全装置或将防护板敞开着工作。

7.砂轮和锯条要平稳的接触,以防砂轮受冲击,震动而破裂。

8.托板边缘和砂轮之间距离,应保持大于3毫米。靠砂轮那面的边缘不应有凹陷。

9.锯条接缝要平直,带锯接合面不得小于一个齿。对有裂纹或凹凸扭曲的锯条、锯片应予以妥善处理。

10.圆锯片裂纹长度超过25毫米时,禁止使用,25毫米以内须经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使用。

11.带锯条的锯齿尖宽度,不应超过锯宽度的1/4。

12.工作后,将锯片,锯条平稳放在指定地点。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9篇 砂轮切割机无齿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检查机床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2、清查工作场所,如易燃、易爆物离机床较近,有危险的,必须立即搬开后方能操作。

3、开车前应检查砂轮的安装是否稳固,砂轮是否有缺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让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

5、在砂轮下料机上严禁割镁合金。

6、更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砂轮的夹板要适当,一般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1/3。

第10篇 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要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2、 工作前要要对设备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要经过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3、 圆锯片如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需更换新锯片。

4、 在工作台上放置铝棒时,要小心轻放,铝棒锯断后,要等圆锯退回到原来位置再推送铝棒。

5、 开锯时先开冷却水,在启动电机。

6、 从开锯到停锯的过程中严禁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锯面。

7、 在检查、清扫圆锯床、清除铝屑和处理切头时,必须等圆锯停转后方可进行。

8、 锯铝棒时,圆锯机的操作按钮,只许一人控制,不准两人同时操作。

9、 经常检查吊棒的绳具,如发现松脱应及时紧固,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预防意外。

10、 吊运重物时,手要放在钩头和吊绳的外部,以免夹手。

11、 天车要平稳运行,不能使铝棒摆动,不允许有人在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通过。

12、 捆绑铝棒时,要掌握好平衡,防止滑脱。

13、 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并积极组织抢救。

第11篇 修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锯工必须熟知修锯设备和工具性能、结构及操作方法,并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戴好眼睛,扎紧袖口、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3、锉锯前,必须仔细检查修锯机械和砂轮机状态良好并做好油润,方可开机工作。

4、细致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锯条的横向裂纹超过四分之一,必须焊接处理。

5、磨研接头,在卷起时应用卡子卡牢后再磨,以防锯条放开打伤人。

6、拿锯条时,应用双手拿锯背,不得握锯齿。

7、使用立齿机研磨时,必须将锯条安装稳固四周放平,不得有偏坠或轻重不均情况,砂轮磨削之处,卡夹力大小、松紧应适中,不得过送或过紧。

8、校正砂轮与锯齿的角度,不准开机后进行,砂轮在磨削中,操作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砂轮磨销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侧面。

10、修锯用砂轮机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不得任意掀起和拆除。

11、新装砂轮时必须认真细致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严禁不合格的砂轮安装使用。

第12篇 带锯工安全操作基本规程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带锯机人员要求

1.带锯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设备结构和性能。

2.做到“三号”(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随时按照“巡回检查内容”检查设备。因事离开要停车,关闭电源、气源。

二、带锯机加工前准备

1.带锯机开车前,要按润滑规定加油,检查各部机件、润滑情况,电源开关、接地装置等是否良好,防护装置是否完整紧固。

2.检查锯条有无裂纹、缺齿现象,张力是否适当,如有缺陷立即修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木料加工前,应检查锯割线上有无铁钉、水泥、铁屑等杂物,应排除损伤锯条的异物后才能进行锯割。

4.换锯条时,须先关电源,锯条上好后应用手搬动从动轮,检查张力是否合适,从动轮与主动轮是否平行,并开空车2~3分钟,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三、带锯机加工操作规范

1.带锯机锯条的大小应根据加工件的厚度调节,加工件的上面与夹口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0~20mm,加工件的厚度不得超过夹口大极限的80%。

2.进料时应轻缓、平稳、吃锯均匀,严禁用力过猛,以防这段锯条。

3.操作中如锯条断裂,应立即关闭电源,然后刹车,带完全停车后方可调修。

四、带锯机加工结束要求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将木屑清除干净,并清扫机床,保持整洁,涂油防护。

五、带锯机行为规范

1.严禁在关闭电源后利用设备本身惯性旋转锯割材料,以防损坏锯条。

2.严禁使用钝口或破裂的锯条。

3.严禁运转中用手清除。操作中应注意清除锯条上的木屑,清除木屑时应停车。

4.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第13篇 木园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园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

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

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园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

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进刀量不宜过大。

变更锯片直径后,轻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不准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料人应密切配合。

8.锯片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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