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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电池操作规程

有哪些

电池操作规程

一、电池的分类与选择

1. 根据应用需求,选择适合的电池类型,如干电池、充电电池、锂电池或铅酸电池。

2. 确认电池规格,包括电压、容量、尺寸等,确保与设备兼容。

二、电池的安装与拆卸

1. 按照设备手册指示正确安装电池,注意正负极方向。

2. 拆卸电池时,先断开负极,再断开正极,避免短路。

三、电池的充电与维护

1. 使用专用充电器对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遵循制造商的充电指南。

2. 定期检查电池外观,防止漏液、膨胀等异常情况。

四、电池的储存

1. 储存电池于干燥、阴凉处,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2. 长期未使用的电池应定期进行充电,防止过度放电。

五、电池的废弃处理

1. 不得随意丢弃废旧电池,应送至指定回收点或按照当地法规处理。

2. 对于有害电池,如锂电池,需特别小心,避免破损导致环境污染。

目的和意义

电池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同时也关注用户安全和环境保护。正确操作能防止电池过热、短路等安全隐患,避免对个人健康和周围环境造成损害。此外,良好的电池管理还能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注意事项

1. 避免将电池接触到水或潮湿环境,防止内部化学反应导致漏电或爆炸。

2. 在操作过程中,避免使用金属物品接触电池端子,防止形成通路引发短路。

3. 不要在电池电量耗尽后立即充电,应待电池冷却后再进行。

4. 遵守电池制造商的使用和保养建议,不要过度充电或过度放电,以免影响电池性能。

5. 教育儿童正确使用和处理电池,防止吞咽或误触。

6. 在处理破损或泄漏的电池时,应穿戴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化学物质。

电池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使用者的理解和配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电池的安全使用,保护我们的设备、人员安全和生态环境。

电池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蓄电池搬运车安全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持证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使电瓶车经常保持良好润滑。

3.检查电器装置、安全装置、传动装置状态是否良好。

4.检查各部轴承是否灵活可靠,一旦发现卡死、严重过度磨损和异常音响要及时更换。

5.转向盘空转角不应超过25℃。

6.作业时,不得超负荷承载或牵引,并经常检查板簧有无断损现象。

7.行驶中,决不允许踏着加速器进行换向,防止损坏机件与烧毁主线路。当出现异响和发热现象,必须及时查找原因,予以排除,严禁带病操作。

8.电瓶车在转弯、倒车、进出库房时必须减速,鸣笛,密切注意四周情况,防止碰撞,保证安全。

9.电瓶车应在平坦、干燥、硬质道路上行驶。蓄电池不宜经受强烈展动。因无防爆装置,故电瓶车严禁在易爆场所内工作。

10.电气系统应保持正常状况,接线头防止松动,如有损坏须及时更换.电线、熔断器等元件规格不得任意更改。

11.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关闭电销,使车处于制动状态,方可离去。保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12.按规定撰写各种有关记录。

第2篇 蓄电池搬运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有实习证件外还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当教练。

2 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车厢不准载人行驶。

3 车辆不得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载,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4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5 车辆起动前应检查刹车(手、脚制动机构均应齐全、完好、连接牢靠动作灵活可靠)。转向盘应完整、光滑无油污与立管和导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并转动灵活。车辆喇叭、转向灯、大灯、刹车灯应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6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7 因车内蓄电池不宜受强烈震动,故宜于平坦良好道路上行驶。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准超出5千米/时。进出车间大门、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及车间、库房内不准超过3千米/时。

8 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蓄电池应齐全、完好,外壳应无裂痕,瓶盖应盖紧,安放稳妥。在充电过程中有氢、氧气体外逸,工作人员要严禁烟火接近蓄电池组,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9 电瓶车不宜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工作及停放,不宜停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场所和有毒化学品的场所。

10 不得停放在纵向坡度大于5%的道路上,停放时应拉紧手制动杆,切断电路。驾驶员应随身携带本车电锁钥匙,禁止交他人保管。

11 应按章定期保养和检修车辆。

第3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4.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5.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 %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6.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 %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7.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8.碱性蓄电池使用300 ~350 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 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9.每组电瓶使用达30 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10.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1.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密度。

12.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3.在井行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 分钟后进行。

14.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15.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7.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密度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18.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19.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20.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4 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21.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22.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进行送电。

23.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24.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26.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27.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28.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29.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30.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1.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32.在有80 %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 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 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 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33.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 ±0.01 ,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 时) 或比重为1.300 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 时) 调整;碱性为1.17 ~1.220 。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 ~20 毫米,碱性为15 ~30 毫米。

34.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 ℃;苛性钠电解液35 ℃;硫酸电解液45 ℃。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 块电池。

35.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36.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37.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38.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39.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 ~1.5 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40.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4篇 蓄电池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直流屏上的母线应选用截面为矩形的铝线,截面应按发热条件选择,一般不校验电压降。

(2)布置蓄电池时,应考虑充电室和直流屏的相对位置,做到即使蓄电池与引线接线方便,又使引出线板至直流屏的电缆或敷设导线最短。

(3)蓄电池充电室的母线一般采用圆钢,当采用圆钢截面太大而不易安装时,可用圆形裸铜母线;母线各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大于2m,母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在涂耐酸鉴别色油漆后,还应再加一层薄的凡士林油。

(4)充电整流装置至充电室的接线板应采用钢管暗配线,自引线板至蓄电池应采用塑料绝缘线或橡皮绝缘软电缆,导线与蓄电池连接的地方应镀锡。

(5)两侧装有蓄电池时,充电室走道宽度应在1m以上;一侧装有蓄电池的应在0.8m以上;蓄电池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15m,相邻裸导线间以及导线与建筑物或其他接地体件的距离不应小于0.05m。

(6)工作室应注意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以减少对设施的腐蚀,防止氢气可能带来的爆炸危险。

第5篇 蓄电池室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充电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充电时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③严格执行“蓄电池运行规程

④在主充电或浮充电时,交流电源发生故障或临时停电,必须对配电板和整流器进行停机操作,待来电后再开机运行。交流电源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电工修理,不得自行处理。

⑤倒换电源时,必须先将备用电池组放置于放电位置,然后再把原放电电池组拉开,不准先将放电电池组拉开,以免造成停电停讯事故。

第6篇 工贸企业电池返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应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和手套。

2.在敲打电池壳盖时,应注意物体飞出方向人员和物品的安全,以防伤人害物。

3.如两人取极板时应互相配合协作,以防脱钩和极板壳盖压脚。

4.焊极组时应遵守焊组工安全操作规程。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源接线、夹头等有否松动完好,拖线长度不 超过6米,不跨越通道。并注意缓慢切割,切肩飞出方向严禁站人,防止切割壳 体时飞出碎体伤人。

第7篇 可控硅充电设备及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本机床的结构,工作原理,主要零部件的作用.掌握有关操作规程.严禁超性能使用.

2. 充电设备的使用应注意:

- 充电设备应放置在无强烈振动及爆炸危险的环境中, 且介质中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的地方,尤其不能和蓄电池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 充电时, 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顺序及注意事项进行.

- 定期润滑通风机.

3.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清洁.在充电完毕旋上液孔塞后,可用蘸有5%的氢氧化铵溶液或3%碳酸钠溶液的抹布擦去蓄电池外部溶液,再用清水冲净,然后用净布擦干.注意在清理过程中,绝不能使上述溶液侵入蓄电池内部,以免促使极板损坏.

4. 经清洁处理的蓄电池,在极柱的极柱帽的表面上,应涂以一薄层凡士林以防止松动情况下发生高热,损坏极柱及发生火花,造成氢气爆炸.

5. 蓄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应过充电(电解液密度已达1.270以上时)或过放电(放电至单体蓄电池之电压降至1.70v仍继续放电).

6. 为了保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避免过放电,最好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1.80v时,即进行充电.

7. 装置或移动蓄电池时, 不可倾斜钳拎极柱,不得在地上拖移,防止蓄电池槽和封口剂破裂.

8. 蓄电池在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液孔塞有否阻塞, 须保持气体畅通.

9. 蓄电池组在充电时,如有个别蓄电池的电压及电解液密度上升、气泡的生成等现象有较大差异时,应立即检查不正常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必要时单独处理后,方可并入蓄电池组内使用.

10. 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高于50°c,如超过50°c时应以人工冷却或减小充电电流值,如温度仍不下降时,可暂停充电,但暂停充电时间不宜过久.

11. 由于充电,电解液内水分蒸发而使液面下降,故平时只宜添加纯水以调整液面高度切不可添加硫酸溶液,以免极板引起硫酸化.

12. 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内放出氢气,而空气中含有4%氢气时,就有爆炸危险.故充电室必须通风良好,室内不许吸烟或有其它明火,以防引起爆炸.

13. 在同一充电室内,禁止同时使用酸性或碱性蓄电池.

14. 不可将金属或其它物件放在蓄电池上,以防短路引起燃烧、爆炸和损坏蓄电池.并必须防止金属或其它有害物质掉入蓄电池内部.

15. 蓄电池如在寒冷地区使用,电解液密度可提高到1.28±0.01; 蓄电池在冲足电的情况下,且擦净表面酸液保存. 蓄电池放电至端电压1.85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16. 已经使用过并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贮存期间,每隔一个月必须用经常充电第二阶段的电流制充到冒升剧烈气泡为止,以补充蓄电池的自放电和防止极板的硫化. 在贮存达三个月时,需作一次5小时率的全放全充工作.

17.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时需进行均衡充电:

- 正常使用的蓄电池每月一次(即约使用30次左右).

- 放电终止电压下降至1.5v或经常低于终止低于0.15v三次或以上者.

- 放电后经24h以上未充电的.

- 放电电流值大于规定值达20%时.

- 经常充电不足或发现充放电时电压和电解液密度不均衡时.

- 蓄电池内落入为害不大的杂质或极板自蓄电池内取出至负极板与空气接触发热者.

18.均衡充电、极板硫酸化以后的处理、反极的现象及其处理方法必须按说明书

要求 进行.

第8篇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1 检查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两个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 检查碰头、联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或警笛,如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设备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

1.3 必须按照规定的空、重车数拉车,不得多拉。

1.4 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阻车器或其他障碍物。

1.5 检查蓄电池箱与车架连接是否稳固,箱盖是否盖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销,合上照明开关;检查照明灯是否良好。

1.6 判断电压是否合乎要求。

1.7 检查各处油量是否满足。

1.8 开车前做一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2.操作程序

2.1开车

2.1.1 照明开关,开亮照明灯。

2.1.2 按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转动手轮,松开制动闸。

2.1.3 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了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鸣笛或打铃示警。

2.1.4将控制手把从零位推到“1”位,使机车缓慢加速起动,待全部车辆起动后,再将控制手把均匀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电机车达到正常运行的速度。

2.2 停车

2.2.1将控制手把逐渐拉回零位,然后转动手轮施闸,将列车停住;

2.2.2将换向手把扳回零位。

3.运行注意事项

3.1 控制手把除4档和7档可以长期停留外,其他档不可停留过久,一般为2-3秒,上坡起动可为4-5秒。

3.2 加速时,控制手把应逐级推动,不可一下推过几档,也不可停留在两档之间。

3.3 需要低速运行时,可用时断时通电或轮换使用各档来实现,禁止用车闸控制车速。

3.4 改变行车方向时,应使列车停稳以后才进行换向操作。

3.5 停车应先断电后施闸,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电机反转停止机车。

3.6 按公司规定的挂车数牵引列车,严禁超载运行。

3.7 列车或机车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有跟车员跟车。

3.8 机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

3.9 行车时,司机应遵守下列行车信号:

3.9.1口笛信号: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

3.9.2矿灯信号:灯光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前进”,绕圆圈为“后退”。

3.9.3红绿灯信号:红灯为“禁止通行”,绿灯为“允许通行”。

3.10 机车行驶到检修地段时,司机应减低车速,打铃示警,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3.11 机车临近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视线有障碍时,应在40米外减低车速,并打铃示警。

3.12 人车和物车交锋时,双方都应减速行驶。

3.13 两列车或两机车头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3.14 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15 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外,在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16 车轮空转或滑行时,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启动。

3.17 机车或矿车下道时,应由人工处理上道,禁止用机车强行牵引。

3.18司机应根据机车拉煤趟数和运行中灯光亮度判断蓄电池放电情况,严禁蓄电池过放电。

3.19 蓄电池机车在井下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运到车库内检修。

3.20 机车司机需离开座位时,应停住机车,取下换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3.21 机车运输火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21.1 zhayao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中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zhayao和雷管的车辆之间及与电机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矿车隔开。

3.21.2 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跟车人员要站在尾车碰头上。

3.21.3 装送火药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 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3.22.1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

3.22.2巷道及线路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3.23 列车停车后不准压花道。

3.24 地面遇有大雾和雨雪看不清前进方向时,要减速,必要时要有人引导。

3.25 车闸的使用注意事项:

3.25.1运行中严禁用车闸调速。

3.25.2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动时,应缓施闸,均用力,但不能过晚。

3.25.4当车速快,轨道较滑,在制动时,同时撒沙。

3.25.5 使列车在预定地点停车的制动距离,司机应根据经验提前施闸。

3.26电机车有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3.26.1 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3.26.2 连接装置有损坏时。

3.26.3 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3.26.4 撒沙装置失灵或无沙者。

3.26.5 前后照明不亮、无红尾灯者。

3.26.6 警铃不良者。

3.26.7 有瓦斯、煤尘baozha危险的矿井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不防爆者。

3.26.8 控制器的闭锁失灵者。

3.26.9 减速箱缺油。

3.26.10 电机车驾驶室无门。

第9篇 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2)

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二)

1.充电前的检查:

1.1检查电瓶联结线是否连接牢固并保持双回路,液面高度是否在规定位置(高出极板15-20mm)。

1.2检查电瓶上有无金属物及工具,清除电瓶上的杂物后再旋开透气胶盖。

1.3检查插销插座是否完好,正负极是否接对,负荷电缆有无破裂。

1.4检查整流设备是否完好,调压电位器是否在最小位置,各表指示是否在零位。

2.操作程序

2.1插上防爆插销,这时候直流电压表所指示电压为电瓶电压。

2.2合上配电屏上所充整流器开关,再合上整流器上的空气开关。

2.3将转换开关搬至“常规”或“快充”位置,按下直流接触器的启动按钮,此时直流主回路接通。

2.4将调节电位器顺时针旋转,此时电流由零逐渐上升,当电流达到需充值时,应停止调节。

2.5充电过程中应每隔两小时检查一次整流器电流,电压表读数是否正常。检查每组电池的温度和电池中反应状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2.6充电结束后,应先将电位器反时针旋至零位,按下直流接触器停止按钮,再将转换开关搬至零位。

2.7拉掉整流器空气开关,再拉掉配电屏上的开关。

3.安全注意事项:

3.1电瓶室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以免引起氢气爆炸。

3.2室内严禁吃食物,以免引起铅中毒。

3.3搬运硫酸不准用肩扛、背,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抬运。

3.4电瓶液面高度不合规定或电瓶内是干的未作处理前严禁充电,以免损坏电瓶。

3.5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如超过此值应采取降温措施或降低充电电流。必要时停止充电两小时等温度降至30-350c后,方可再正常充电。

3.6配制电解液时,不准将蒸溜水倒入硫酸内,只能将硫酸慢慢地倒入蒸溜水内。

3.7电瓶必须经常保持充足电状态,不准使用未充足电的电瓶。放电后的电瓶要及时充电,放置时间不准超过二十小时。

3.8注液孔上的胶盖必须拎紧,以免机车运行时由于颠簸使电解液溅出。胶盖上的透气孔必须畅通,否则电池内气体压力增高可能使电瓶壳破裂。

3.9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的比重,每口电瓶的比重必须保持在1.25-1.26之间,对不合标准的电瓶应进行调整。

3.10装配电瓶时,搬运要小心,放置电瓶不准倒立,倒放或剧烈碰撞,以免

第10篇 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掌握电车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作用、使用方法,会处理一般故障。

3.操作时,应保持的正确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把(或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件。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7.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

8.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⑴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⑵连接器是否良好。

⑶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⑷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⑸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⑹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⑺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0.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1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⑷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⑸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⑹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⑺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12.起动: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链,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抱闸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13.运行:

(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以免撞车。

(6)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秒;车场调车不得超过1.5米/秒。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4.减速停车: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岔道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②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③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15.检查刹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16.检查蓄电瓶,碰头连接装置,照明和铃是否正常。

17.断开电动机电源刹紧手闸,将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

第11篇 可控硅充电设备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本机床的结构,工作原理,主要零部件的作用.掌握有关操作规程.严禁超性能使用.

2. 充电设备的使用应注意:

- 充电设备应放置在无强烈振动及爆炸危险的环境中, 且介质中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的地方,尤其不能和蓄电池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 充电时, 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顺序及注意事项进行.

- 定期润滑通风机.

3.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清洁.在充电完毕旋上液孔塞后,可用蘸有5%的氢氧化铵溶液或3%碳酸钠溶液的抹布擦去蓄电池外部溶液,再用清水冲净,然后用净布擦干.注意在清理过程中,绝不能使上述溶液侵入蓄电池内部,以免促使极板损坏.

4. 经清洁处理的蓄电池,在极柱的极柱帽的表面上,应涂以一薄层凡士林以防止松动情况下发生高热,损坏极柱及发生火花,造成氢气爆炸.

5. 蓄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应过充电(电解液密度已达1.270以上时)或过放电(放电至单体蓄电池之电压降至1.70v仍继续放电).

6. 为了保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避免过放电,最好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1.80v时,即进行充电.

7. 装置或移动蓄电池时, 不可倾斜钳拎极柱,不得在地上拖移,防止蓄电池槽和封口剂破裂.

8. 蓄电池在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液孔塞有否阻塞, 须保持气体畅通.

9. 蓄电池组在充电时,如有个别蓄电池的电压及电解液密度上升、气泡的生成等现象有较大差异时,应立即检查不正常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必要时单独处理后,方可并入蓄电池组内使用.

10. 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高于50°c,如超过50°c时应以人工冷却或减小充电电流值,如温度仍不下降时,可暂停充电,但暂停充电时间不宜过久.

11. 由于充电,电解液内水分蒸发而使液面下降,故平时只宜添加纯水以调整液面高度切不可添加硫酸溶液,以免极板引起硫酸化.

12. 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内放出氢气,而空气中含有4%氢气时,就有爆炸危险.故充电室必须通风良好,室内不许吸烟或有其它明火,以防引起爆炸.

13. 在同一充电室内,禁止同时使用酸性或碱性蓄电池.

14. 不可将金属或其它物件放在蓄电池上,以防短路引起燃烧、爆炸和损坏蓄电池.并必须防止金属或其它有害物质掉入蓄电池内部.

15. 蓄电池如在寒冷地区使用,电解液密度可提高到1.28±0.01; 蓄电池在冲足电的情况下,且擦净表面酸液保存. 蓄电池放电至端电压1.85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16. 已经使用过并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贮存期间,每隔一个月必须用经常充电第二阶段的电流制充到冒升剧烈气泡为止,以补充蓄电池的自放电和防止极板的硫化. 在贮存达三个月时,需作一次5小时率的全放全充工作.

17.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时需进行均衡充电:

- 正常使用的蓄电池每月一次(即约使用30次左右).

- 放电终止电压下降至1.5v或经常低于终止低于0.15v三次或以上者.

- 放电后经24h以上未充电的.

- 放电电流值大于规定值达20%时.

- 经常充电不足或发现充放电时电压和电解液密度不均衡时.

- 蓄电池内落入为害不大的杂质或极板自蓄电池内取出至负极板与空气接触发热者.

18.均衡充电、极板硫酸化以后的处理、反极的现象及其处理方法必须按说明书

要求 进行.

第12篇 蓄电池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检查车辆

(1)作业前,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检查压力、温度以及密封件的外泄漏的情况。

(2)检查行走电机及油泵电机的主回路的电路,是否有绝缘不良,短路现象。

(3)检查各种接触器的接触工作情况,应平整、严密。

(4)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充入情况,比重和电压是否合乎规定要求,各电极接头应紧固和清洁。

(5)检查各电线接头及熔断器,应紧固、接触良好。

(6)检查照明系统,应显示良好。

2.起步

(1)此类设备属特种作业设备,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市劳动部门统一颁发。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车辆起步后应由慢渐快地平稳加速。

3.行驶

(1)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行驶。

(2)低速行驶一般不宜超过10s。

(3)全速满载行驶不应超过1h。

(4)车辆不得接近火源;禁止在距机床、管道、熔炉、加热炉以及电气设备0.5m以内的地方行驶。

(5)普通型电瓶车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行驶。

(6)在坡道上行驶,上坡坡度不得超过3%,下坡坡度不得超过8%。

(7)不得在雨中行驶。

(8)电瓶叉车除应遵守以上要求外,行驶时,还应遵守叉车安全操作的有关要求。

4.装载

(1)严禁超载或超长、超宽、超高装载;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2)普通型电瓶车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顶推其他车辆。

(4)严禁电瓶叉车的行驶电动机和油泵电动机同时使用。

5.电瓶保养

(1)电瓶的使用环境严禁烟火,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2)电瓶表面应保持清洁及干燥,在清理过程中,绝不允许碱性溶液进入电池内。

(3)使用时,电瓶应尽量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强充电、强放电及充电不足等现象。

(4)电瓶放电后,应及时充电,最长之间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充电前,按说明书定期检测电解液比重,按要求补充适量的电解液或蒸馏水,要求电解液液面须高出极板10~15mm。

(6)充电前,必须打开电瓶加液盖,以免因充电气体膨胀而造成电瓶损坏。

(7)充电时,按说明书要求的电流进行充电,一般充电电流是电池容量的十分之一。

(8)充电过程中,要避免杂物进入电池。

(9)按说明书规定时间进行充电。

第13篇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蓄电池进行任何的操作前必须保证将车辆停好,并使之处于安全位置。

1 维护人员

蓄电池的充电、维修、更换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来操作。在准备操作之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包括操作手册、补给准备以及充电要求。

2 防火保护措施

在操作蓄电池时,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储存蓄电池及充电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最少应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放置蓄电池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并配有消防设施。

3 蓄电池的维护

1) 每个单元电池上的螺母须保持干燥、清洁,每个接线端和电缆线端须拧紧并用刷子涂上干净的油脂,以防止腐蚀。蓄电池裸露的接线端和接线柱必须用一个防滑的绝缘盖来盖住。

2) 每两个单元电池的电缆线应接触良好。检查每个极柱的螺母是否松动或滑牙,一旦出现,必须拧紧。

3) 保持蓄电池表面的清洁与干燥。充电完成后,应用棉线纱或刷子将溅出的酸迹擦干净,必要时可用潮湿的毛巾擦干净。

4) 蓄电池应避免过充电和过放电,同时快速充电和充电不足也应当禁止。否则有可能影响蓄电池的寿命。

5) 导电物体禁止放在蓄电池上面(包括金属的工具),否则有可能引起电池短路,甚至爆炸。

6) 禁止任何有害的液态或固态的物质溅到蓄电池表面。当使用密度计或温度计时,其表面应干净,不许有任何杂质。

7) 放完电的蓄电池应及时充电,拖延时间可能会损坏蓄电池,最多不能拖延24小时。在很冷的天气里,放在室外的蓄电池可能充不进电,这时候应将其移到室内进行充电。

8) 如果蓄电池长时间不用,则应该每一个月充电一次,每次都应该充满。

9) 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因水份蒸发,电解液面低,应用纯水补加。不许加比重为1.280的电解液。

10) 当个别电池单元出现故障时,应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及出现故障的单元并修复,无法修复时更换。

11) 充电时,应有充分的通风设备,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以免出现氢气爆炸的危险。

12) 蓄电池内的电解液带有毒性和腐蚀性,因为这个原因,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操作,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保护镜,避免身体接触到蓄电池内的电解液。

13) 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一旦沾上蓄电池内的酸液,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来冲洗;当皮肤或眼睛沾上酸液后,除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来冲洗外,还必须立刻去医院检查。溢出的酸液必须马上中和处理掉。

14) 电池的重量和尺寸对车辆的稳定性有相当大的影响,因此只有在获得制造商同意后才允许改动蓄电池的型号。

14) 严禁大电流放电,如行驶和提升动作同时进行。

4 废旧蓄电池的处置

报废的蓄电池必须按照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收、储存规定的环保区域或规定的废弃处理区,并且这些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第14篇 充电机和蓄电池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安装、使用和维护本设备。

2.蓄电池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电池充电前应首先检查以下内容:

1)蓄电池组的连接板和极柱有无断裂。

2)橡胶绝缘套有无损坏,极柱和带电部分有无裸露。

3)蓄电池组有无短路现象。

4)蓄电池槽和盖有无损坏、漏酸现象。

5)每周检查一次漏电电流。

6)电源插销连接是否完好。

4.在检查蓄电池或加水时,操作人员应防护眼镜、穿防酸手套。

5.蓄电池上不准放置工具、金属物体和其他杂物。

6.严禁使用金属物体接触蓄电池接线端子和蓄电池上的连接器。

7.人在蓄电池上连接和拆除充电电缆时,必须断开充电机开关。

8.严禁带电检修充电机。

9.不充电时,充电机开关必须断开,严禁充电机空载运行。

10.蓄电池严禁过放电和过充电,必须保证使用8小时。充电8小时,冷却8小时。

11.蓄电池放电结束后,应立即充电;充电时,一定要将盖板打开并支撑到位。

12.充电机和蓄电池连接时,必须保证极性连接正确。

13.必须将蓄电池通气帽拧紧,只有在检修或测取溶液比重、温度时才可拧开。

14.必须保证通气帽上的通气孔畅通。

15.应定期冲洗蓄电池,冲洗时要将通气孔拧紧。

16.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过多;加水要在充电前进行,每次都应做好记录。

17.严禁逆时针转动充电机定时开关。

18.不可使用闭锁螺钉使蓄电池的开关断电。

19.充电硐室必须配置两个灭火器。

二、注意事项

1.充电时,连接插头必须拧紧,连接前,充电机的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2.将充电机定时器拧到所需时间刻度上,日常充电时间为8小时。每周进行一次平衡充电,充电时间一般为12小时。

3.当充电时间结束后,定时器开关自动断开。

4.蓄电池充电后冷却8小时,方可使用。

第15篇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2)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二)

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1检查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两个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检查碰头、联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或警笛,如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设备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

1.3必须按照规定的空、重车数拉车,不得多拉。

1.4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阻车器或其他障碍物。

1.5检查蓄电池箱与车架连接是否稳固,箱盖是否盖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销,合上照明开关;检查照明灯是否良好。

1.6判断电压是否合乎要求。

1.7检查各处油量是否满足。

1.8开车前做一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2.操作程序

2.1开车

2.1.1照明开关,开亮照明灯。

2.1.2按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转动手轮,松开制动闸。

2.1.3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了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鸣笛或打铃示警。

2.1.4将控制手把从零位推到“1”位,使机车缓慢加速起动,待全部车辆起动后,再将控制手把均匀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电机车达到正常运行的速度。

2.2停车

2.2.1将控制手把逐渐拉回零位,然后转动手轮施闸,将列车停住;

2.2.2将换向手把扳回零位。

3.运行注意事项

3.1控制手把除4档和7档可以长期停留外,其他档不可停留过久,一般为2-3秒,上坡起动可为4-5秒。

3.2加速时,控制手把应逐级推动,不可一下推过几档,也不可停留在两档之间。

3.3需要低速运行时,可用时断时通电或轮换使用各档来实现,禁止用车闸控制车速。

3.4改变行车方向时,应使列车停稳以后才进行换向操作。

3.5停车应先断电后施闸,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电机反转停止机车。

3.6按公司规定的挂车数牵引列车,严禁超载运行。

3.7列车或机车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有跟车员跟车。

3.8机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

3.9行车时,司机应遵守下列行车信号:

3.9.1口笛信号: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

3.9.2矿灯信号:灯光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前进”,绕圆圈为“后退”。

3.9.3红绿灯信号:红灯为“禁止通行”,绿灯为“允许通行”。

3.10机车行驶到检修地段时,司机应减低车速,打铃示警,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3.11机车临近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视线有障碍时,应在40米外减低车速,并打铃示警。

3.12人车和物车交锋时,双方都应减速行驶。

3.13两列车或两机车头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3.14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15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外,在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16车轮空转或滑行时,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启动。

3.17机车或矿车下道时,应由人工处理上道,禁止用机车强行牵引。

3.18司机应根据机车拉煤趟数和运行中灯光亮度判断蓄电池放电情况,严禁蓄电池过放电。

3.19蓄电池机车在井下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运到车库内检修。

3.20机车司机需离开座位时,应停住机车,取下换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3.21机车运输火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21.1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中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之间及与电机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矿车隔开。

3.21.2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跟车人员要站在尾车碰头上。

3.21.3装送火药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3.22.1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

3.22.2巷道及线路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3.23列车停车后不准压花道。

3.24地面遇有大雾和雨雪看不清前进方向时,要减速,必要时要有人引导。

3.25车闸的使用注意事项:

3.25.1运行中严禁用车闸调速。

3.25.2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动时,应缓施闸,均用力,但不能过晚。

3.25.4当车速快,轨道较滑,在制动时,同时撒沙。

3.25.5使列车在预定地点停车的制动距离,司机应根据经验提前施闸。

3.26电机车有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3.26.1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3.26.2连接装置有损坏时。

3.26.3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3.26.4撒沙装置失灵或无沙者。

3.26.5前后照明不亮、无红尾灯者。

3.26.6警铃不良者。

3.26.7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不防爆者。

3.26.8控制器的闭锁失灵者。

3.26.9减速箱缺油。

3.26.10电机车驾驶室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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