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准备:确保所使用的锯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包括检查锯片是否锋利、紧固件是否牢固。
2. 工件准备:测量并标记好切割线,确保材料固定稳定,避免在锯切过程中移动。
3. 操作流程:启动锯机,缓慢下压锯片,保持均匀速度直至完成切割。
4. 安全措施: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护目镜、手套和耳塞,遵守车间安全规定。
锯工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精确。通过规范的操作步骤,可以降低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的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延长锯机的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此外,良好的操作习惯也能培养工人的专业素养,提升整个团队的工作素质。
1. 在开始操作前,务必熟悉并理解锯机的使用手册,了解设备的功能和限制。
2. 不得超负荷使用锯机,以免造成电机过热或损坏锯片。
3. 切割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响声或振动,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工作。
4. 避免直接用手触摸锯片,防止切伤。使用专用工具进行调整和清理。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减少绊倒或滑倒的可能。
6. 停机后,等待锯片完全停止转动再进行清理和维护工作。
7. 确保锯片的冷却系统正常运行,防止过热。
8. 对于特殊材质的切割,需按照特定的切割参数和速度进行,避免产生火花或过热。
9. 遵守交接班制度,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设备状况和未完成的工作。
10.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锯机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这些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锯工的认真对待和持续实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并不断提升我们的产品质量。每一位员工都是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木磨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砂轮是否运转正常,有无裂纹、凹陷现象。
2.检查砂轮防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机接地是否牢固。
3.检查夹紧法兰盘和砂轮之间的衬垫,夹紧螺母是否松动。
4.检查开动,停止开关的操作手柄有无毛病。
5.操作时,必须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6.禁止卸去防护挡板,安全装置或将防护板敞开着工作。
7.砂轮和锯条要平稳的接触,以防砂轮受冲击,震动而破裂。
8.托板边缘和砂轮之间距离,应保持大于3毫米。靠砂轮那面的边缘不应有凹陷。
9.锯条接缝要平直,带锯接合面不得小于一个齿。对有裂纹或凹凸扭曲的锯条、锯片应予以妥善处理。
10.圆锯片裂纹长度超过25毫米时,禁止使用,25毫米以内须经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使用。
11.带锯条的锯齿尖宽度,不应超过锯宽度的1/4。
12.工作后,将锯片,锯条平稳放在指定地点。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2篇 砂轮切割机无齿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检查机床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2、清查工作场所,如易燃、易爆物离机床较近,有危险的,必须立即搬开后方能操作。
3、开车前应检查砂轮的安装是否稳固,砂轮是否有缺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让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
5、在砂轮下料机上严禁割镁合金。
6、更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砂轮的夹板要适当,一般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1/3。
第3篇 圆锯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把袖口捆扎好,不准戴手套。
2.把所加工木料放到锯跟前码好,供水打开。
3.下锯人员用刨钩必须对准圆锯中心刨,严禁刨锯齿位置,万一刨滑了锯齿会把刨钩甩出伤人。
4.遇到夹锯(上锯推不动,下锯拉不动)时,严禁硬推硬拉,两人用力下压慢慢退出或停锯,如果木料已锯过圆锯片大半以上时,上锯人员离开木料正面,把木料回一下锯,锯转起来以后上下锯人员再同时用力慢慢把木料锯开。
5.下锯人员回推木料时,木料必须离开锯片,防止木料被锯齿挂飞伤人,放木料时要注意其他人员,以防伤人。
6.干完工作后断电、停水,打扫干净。
第4篇 修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锯工必须熟知修锯设备和工具性能、结构及操作方法,并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戴好眼睛,扎紧袖口、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3、锉锯前,必须仔细检查修锯机械和砂轮机状态良好并做好油润,方可开机工作。
4、细致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锯条的横向裂纹超过四分之一,必须焊接处理。
5、磨研接头,在卷起时应用卡子卡牢后再磨,以防锯条放开打伤人。
6、拿锯条时,应用双手拿锯背,不得握锯齿。
7、使用立齿机研磨时,必须将锯条安装稳固四周放平,不得有偏坠或轻重不均情况,砂轮磨削之处,卡夹力大小、松紧应适中,不得过送或过紧。
8、校正砂轮与锯齿的角度,不准开机后进行,砂轮在磨削中,操作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砂轮磨销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侧面。
10、修锯用砂轮机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不得任意掀起和拆除。
11、新装砂轮时必须认真细致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严禁不合格的砂轮安装使用。
第5篇 手推锯工操作规程
1.开锯前根据工作地点距离把电缆长度放好。
2.开锯时注意其它工作人员的安全,如手推锯工作点离其他工作人员太近,应让其他工作人员离开后再开锯。
3.截小木料或短木料时,首先要稳住锯片慢锯轻进锯,防止木料被锯齿带飞伤人。
4.手推锯转时禁止推动,避免锯断电缆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锯完一面推向另一面时要等锯片完全停止转动方可推向另一面。
5.锯木料时锯片一定向下压截第一节,再截第二节,还未完全截断时,边上工作人员只能向下压木料,不能向上拿,向上拿会把木料钩起伤人。
6.电缆线收回盘好,电机锯沫打扫干净,检查各部位螺丝、皮带是否完好。
7.干完活后手推锯锯齿向墙或木料停放。
第6篇 木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摆锯是否紧固,并检查制动器、挡销及滚子是否良好。
2.检查紧固螺栓及护罩是否紧固,锯片反转缓速器工作是否正常,手把的楔子是否可靠。
3.用自动进料锯床工作时,必须先停车,用手检查锯片是否触及送料板和压紧滚子,而后开动设备工作。
4.检查锯片的护罩、星齿轮送料链板及压滚子是否良好,不得有歪曲,不得被树脂弄脏以及锯末所堵塞。
5.调整刀架行程(按木板宽度)并紧固。
6.当木板沿滚子工作面移动时,不得开始锯割。
7.有裂纹的锯片,禁止使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7篇 木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进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不准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料人应密切配合。
8.锯片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带锯工操作规程
1.工作服穿戴整齐,戴好手套。
2.检查锯下是否有人拾锯沫,确认没人后,打开风机。
3.开跑车前先检查跑车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
4.工作人员挂锯条时必须戴手套,拿锯条时锯齿向外,锯条挂好后要调整好锯条位置,不能使锯条在天轮上突进突出。
5.跑车挂钩工挂钩时注意挂钩拉出的长短是否碰锯条,开跑车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注意拔钩人员是否拔好钩,手是否离开钩,离开以后方可按电钮把钩挂牢,以免木料脱钩出事。
6.开跑车时眼向前看,注意跑车速度,木料接触锯条时速度要慢,倒车时,要注意木料是否碰到锯条,锯条如有异常声音要立即断电检查。
7.下锯接木料时必须把锯掉的木料及时托起拿掉,防止把锯条碰断或碰出天轮,木料通过运输平台时一定注意把手离开运输平台架,运输平台与平板车之间放好两根台木防止木料滑下,把脚砸伤。
8.开完锯后各设备断电,打扫干净,经常给带锯、跑车加油保养,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
第9篇 木圆盘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吃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度小于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
8、片尚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第10篇 木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恰当,各部螺钉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齿裂纹超过锯条宽1/6或连续两齿缺损、接头超过3个的锯条不准使用。
2.由大堆木材往地面放料时,垛的底部要用木块或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4.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方可开锯。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配合。
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6.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7.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米。锯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应使用工具。
8.锯割的圆木要仔细检查有无砂石,钉子或其它杂质。
9.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10.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将要锯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要用手推。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横跨,车未停稳禁止下料。
11.根据锯条的宽窄调整锯条的适当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则锯条容易裂口。
12.直径100毫米以下圆棒木料不准加工。
13.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14.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1/4。锯床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锯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脱。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1篇 木磨锯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砂轮是否运转正常,有无裂纹、凹陷现象。
2、检查砂轮防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机接地是否牢固。
3、检查夹紧法兰盘和砂轮之间的衬垫,夹紧螺母是否松动。
4、检查开动,停止开关的操作手柄有无毛病。
5、操作时,必须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6、禁止卸去防护挡板,安全装置或将防护板敞开着工作。
7、砂轮和锯条要平稳的接触,以防砂轮受冲击,震动而破裂。
8、托板边缘和砂轮之间距离,应保持大于3毫米。靠砂轮那面的边缘不应有凹陷。
9、锯条接缝要平直,带锯接合面不得小于一个齿。对有裂纹或凹凸扭曲的锯条、锯片应予以妥善处理。
10、圆锯片裂纹长度超过25毫米时,禁止使用,25毫米以内须经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使用。
11、带锯条的锯齿尖宽度,不应超过锯宽度的1/4。
12、工作后,将锯片,锯条平稳放在指定地点。
第12篇 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要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2、 工作前要要对设备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要经过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3、 圆锯片如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需更换新锯片。
4、 在工作台上放置铝棒时,要小心轻放,铝棒锯断后,要等圆锯退回到原来位置再推送铝棒。
5、 开锯时先开冷却水,在启动电机。
6、 从开锯到停锯的过程中严禁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锯面。
7、 在检查、清扫圆锯床、清除铝屑和处理切头时,必须等圆锯停转后方可进行。
8、 锯铝棒时,圆锯机的操作按钮,只许一人控制,不准两人同时操作。
9、 经常检查吊棒的绳具,如发现松脱应及时紧固,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预防意外。
10、 吊运重物时,手要放在钩头和吊绳的外部,以免夹手。
11、 天车要平稳运行,不能使铝棒摆动,不允许有人在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通过。
12、 捆绑铝棒时,要掌握好平衡,防止滑脱。
13、 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并积极组织抢救。
第13篇 带锯工安全操作基本规程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带锯机人员要求
1.带锯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设备结构和性能。
2.做到“三号”(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随时按照“巡回检查内容”检查设备。因事离开要停车,关闭电源、气源。
二、带锯机加工前准备
1.带锯机开车前,要按润滑规定加油,检查各部机件、润滑情况,电源开关、接地装置等是否良好,防护装置是否完整紧固。
2.检查锯条有无裂纹、缺齿现象,张力是否适当,如有缺陷立即修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木料加工前,应检查锯割线上有无铁钉、水泥、铁屑等杂物,应排除损伤锯条的异物后才能进行锯割。
4.换锯条时,须先关电源,锯条上好后应用手搬动从动轮,检查张力是否合适,从动轮与主动轮是否平行,并开空车2~3分钟,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三、带锯机加工操作规范
1.带锯机锯条的大小应根据加工件的厚度调节,加工件的上面与夹口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0~20mm,加工件的厚度不得超过夹口大极限的80%。
2.进料时应轻缓、平稳、吃锯均匀,严禁用力过猛,以防这段锯条。
3.操作中如锯条断裂,应立即关闭电源,然后刹车,带完全停车后方可调修。
四、带锯机加工结束要求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将木屑清除干净,并清扫机床,保持整洁,涂油防护。
五、带锯机行为规范
1.严禁在关闭电源后利用设备本身惯性旋转锯割材料,以防损坏锯条。
2.严禁使用钝口或破裂的锯条。
3.严禁运转中用手清除。操作中应注意清除锯条上的木屑,清除木屑时应停车。
4.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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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修锯工操作规程
1.修锯房内锯沫必须每天打扫干净。
2.带锯条上粘的锯沫、胶要清扫干净。
3.磨带锯条时应先调好砂轮片所磨高度距离,磨锯条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4.翻锯条时要特别小心,锯齿向内或向外翻方向千万不能搞错,否则容易伤人。
5.磨圆锯片时要调好位置,在压料时圆锯片要摆平,一个齿一个齿的打准确,不能打得过大或过小。
6.氧气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距离。
7.工作完后断电,检查磨锯机,磨掉的杂物有无着火,焊接锯条处有无火源,确认无火后方可离开。
第15篇 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带锯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带锯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 操作规程
3.1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适当,各部螺丝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1.2由大堆木料往地面放料时,垢底部要用木块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1.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林牙工具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3.1.4电钮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的配合。
3.1.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或音不正常,要立即停车检查。
3.1.6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凸凹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3.1.7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锯把长度不少于1公尺,锯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要使用工具。
3.1.8锯割圆木时要详细检查有砂石、钉子或其它硬性杂物。
3.1.9当链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得用手去拿锯条。
3.1.10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要切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得用手推。
3.1.11根据链条的宽窄调整合适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锯条则容易裂口。
3.1.12直径100毫米的圆木棒料不准加工。
3.1.13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3.1.14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四分之一,锯条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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