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一、人员资格确认
1. 所有参与校验工作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证书,并熟悉本规程。
2. 校验团队应包括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资质的安全工程师。
二、设备检查
1. 使用的工具和设备需定期维护,确保无损坏或功能异常。
2. 安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安全帽等,应在每次作业前进行检查。
三、工作环境评估
1. 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无杂物堆积,照明充足。
2. 检查工作场所的通风、防火设施是否正常。
四、操作流程
1. 根据预设的校验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步骤。
2.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并报告。
五、风险识别与控制
1. 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预防措施。
2. 实施过程中,持续监控风险,必要时调整控制策略。
校验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活动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要求,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形象。
1. 始终保持警觉,遵守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规程。
2. 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独自进行校验工作,确保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操作。
3. 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时,必须有专门的监督员在场。
4. 记录每一环节的操作细节,以便于后期分析和改进。
5. 对新加入的员工,应进行一对一的规程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正确执行。
6. 在工作中发现规程存在不足或需要更新的地方,应及时提出,以便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指导框架,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和维护这一安全文化,共同创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准确,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
3 操作流程
控制岗位主要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制样及水分检测,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样、留样及单项指标的检验,余热电站制水及水质检测,具体的操作流程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和《化学水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 风险辨识
4.1使用、维护用电设备时可能发生触电等其他伤害;
4.2使用、维护转动设备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其他伤害;
4.3使用、维护加热设备时可能发生灼烫等其他伤害。
5 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5.1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2使用试验小磨等高噪声设备时必须戴耳塞。
6 安全要点及严禁事项
6.1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维护、联系外部检定,各班组长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校验的日常工作。
6.2铂、银、镍器皿使用后应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发生丢失除室内追查责任、赔偿外,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2.1铂器皿
6.2.1.1 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6.2.1.2 不得在铂器皿内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6.2.1.3 高温下不准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6.2.1.4 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
6.2.1.5 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融熔。
6.2.1.6 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 一般清洗时可用稀盐酸(1+5)溶液加热。
b 如器皿上粘有赃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融熔除去。
c 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6.2.1.7 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得用硬物在皿内刮取。由高温中取出的铂坩埚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6.2.1.8 已变形的铂坩埚或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进行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要均匀用力校正)。
6.2.2 银器皿
6.2.2.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750℃为宜。
6.2.2.2 刚从高温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6.2.2.3 应用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融熔,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6.2.2.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融熔。
6.2.2.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6.2.3 镍坩埚
6.2.3.1 镍坩埚只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融熔,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6.3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6.3.1 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6.3.2 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尽量远离热源。
6.3.3 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是否反向。
6.3.4 高温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6.3.5 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3.6 禁止融熔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融熔,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融熔物玷污。
6.3.7 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6.4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6.4.1 每月应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检查一次。当间隙超过3mm±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锅或叶片。
6.4.2 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6.4.3 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6.4.4 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6.4.5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擦拭干净。
6.4.6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5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6.5.1 每月应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开动后振实台来回移动位置。
6.5.2 做完试验后必须将设备擦拭干净。
6.5.3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6压力试验机
6.6.1 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一次,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6.6.2 压力机用油每年更换一次, 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6.6.3 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溢油等情况。
6.6.4 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 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6.6.5 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62.5±0.1mm,宽度不小于4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6.6 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罩子。
6.7 抗折试验机
6.7.1 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
6.7.2 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6.7.3 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6.7.4 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6.7.5 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6.8 标准筛
6.8.1 更换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过±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修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6.8.2 筛子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7 应急处置措施
7.1机械伤害: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2物体打击:按《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3触电: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4灼烫:按《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第2篇 安全阀校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投产锅炉的安装、大修结束及安全阀经检修后,应对安全阀进行校验。
(2)参加安全阀校验的调试人员应持证。工作人员应有熟悉设备系统及阀门特性,技术要求、安全门校验措施的具体步骤。
(3)安全阀校验中运行操作人员与调试人员间的联系信号、通信设备正确可靠。
(4)参加校验调试人员应尽量远离被校验的安全阀及安全阀的排汽口、疏水口。
(5)在现场进行安全阀调试人员应使用听力保护装置。
(6)在校验安全阀时无关人员禁止在现场逗留。
(7)安全阀校验中,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升(降)压速率,参加校验人员不准中途离开现场。
(8)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超压措施。
(9)安全阀应装设排汽管并予以固定,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通畅。
(10)安全阀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放汽试验。在进行放汽试验中,运行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水位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扩大水位保护范围或解除水位保护。放汽试验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汽包水位保护。
(11)安全阀校验后,应将其启座压力、回座压力详细记录在锅炉技术登录簿或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中。
(12)在寒冷地区,对安全阀的阀体、管道和消声器等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13)有压缩空气控制的气室安全阀应配置可靠的除油、除湿供气系统及可靠的控制气源。
(14)电磁安全阀电器回路试验每月进行一次。
(15)安全阀的液压校验装置、在线定压仪所配的压力传感器和力值传感器应定期检测。
(16)安全阀全部校验完毕,降至正常工作压力后,应及时退出直启式安全阀的防起座装置;对带有脉冲汽源的安全阀,应及时恢复系统,投入脉冲阀及完整的安全阀系统(包括电、气动控制系统),并有完整的系统投入记录,防止因安全阀实际处于解列状态而发生锅炉超压事故。
第3篇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准确,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
3 操作流程
控制岗位主要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制样及水分检测,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样、留样及单项指标的检验,余热电站制水及水质检测,具体的操作流程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和《化学水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 风险辨识
4.1使用、维护用电设备时可能发生触电等其他伤害;
4.2使用、维护转动设备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其他伤害;
4.3使用、维护加热设备时可能发生灼烫等其他伤害。
5 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5.1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2使用试验小磨等高噪声设备时必须戴耳塞。
6 安全要点及严禁事项
6.1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维护、联系外部检定,各班组长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校验的日常工作。
6.2铂、银、镍器皿使用后应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发生丢失除室内追查责任、赔偿外,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2.1铂器皿
6.2.1.1 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6.2.1.2 不得在铂器皿内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6.2.1.3 高温下不准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6.2.1.4 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
6.2.1.5 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融熔。
6.2.1.6 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 一般清洗时可用稀盐酸(1+5)溶液加热。
b 如器皿上粘有赃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融熔除去。
c 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6.2.1.7 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得用硬物在皿内刮取。由高温中取出的铂坩埚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6.2.1.8 已变形的铂坩埚或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进行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要均匀用力校正)。
6.2.2 银器皿
6.2.2.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750℃为宜。
6.2.2.2 刚从高温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6.2.2.3 应用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融熔,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6.2.2.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融熔。
6.2.2.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6.2.3 镍坩埚
6.2.3.1 镍坩埚只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融熔,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6.3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6.3.1 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6.3.2 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尽量远离热源。
6.3.3 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是否反向。
6.3.4 高温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6.3.5 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3.6 禁止融熔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融熔,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融熔物玷污。
6.3.7 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6.4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6.4.1 每月应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检查一次。当间隙超过3mm±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锅或叶片。
6.4.2 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6.4.3 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6.4.4 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6.4.5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擦拭干净。
6.4.6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5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6.5.1 每月应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开动后振实台来回移动位置。
6.5.2 做完试验后必须将设备擦拭干净。
6.5.3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6压力试验机
6.6.1 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一次,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6.6.2 压力机用油每年更换一次, 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6.6.3 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溢油等情况。
6.6.4 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 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6.6.5 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62.5±0.1mm,宽度不小于4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6.6 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罩子。
6.7 抗折试验机
6.7.1 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
6.7.2 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6.7.3 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6.7.4 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6.7.5 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6.8 标准筛
6.8.1 更换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过±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修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6.8.2 筛子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7 应急处置措施
7.1机械伤害: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2物体打击:按《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3触电: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4灼烫:按《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第4篇 电子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
5.1.1 校验前对各秤清空,注意称重显示是否在零位如不要先归或调然 校验前对各秤清空,注意称重显示是否在零位如不要先归或调然 校验前对各秤清空,注意称重显示是否在零位如不要先归或调然 校验前对各秤清空,注意称重显示是否在零位如不要先归或调然 后再进行秤校验。
5.1.2 参加校称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5.1.3 与操作人员联系,断开搅拌机电源并挂牌。
5.1.4 指定专人用对讲机和中控随时保持联系。
5.2 作业中
5.2.1 搬运砝码要轻拿放,不得撞击 称体 , 摆放要均衡防止坍塌和物体坠落。
5.2.2 中控员要随时用对讲机与加砝码人保持联系,证校验工作准确无误地进行。
5.2.3 严禁在校称时启动搅拌机。
5.3 作业后
32 / 186
5.3.1 清理现场 ,按指定位置整齐摆放砝码。
5.3.2 与中控人员联系确认后恢复供电。
5.3.3 填写工作校称记录表。
6安全应急措施 安全应急措施
6.1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根据害情况进行处置。
6.2 发生高空坠落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止血固定措施并根据害情况处 发生高空坠落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止血固定措施并根据害情况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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