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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钳工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维修钳工的工作涵盖了设备的维护、修理及组装,其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准备:检查工作场所,确保无潜在危险,如松动的工具、裸露的电线等。

2. 工具使用:正确选用和使用钳子、扳手、锉刀等工具,避免损坏设备或造成人身伤害。

3. 设备检查:在维修前,全面检查设备的磨损程度、异常噪音、漏油等问题。

4. 拆卸与组装:按照设备手册或专业指导,有序地进行拆卸和组装工作。

5. 润滑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润滑,延长设备寿命。

6. 故障诊断:运用经验和知识,准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

7.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维修过程和结果,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目的和意义

维修钳工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通过遵循规程,维修钳工可以:

- 确保作业安全:规范操作减少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 提升工作效率:标准化流程能减少返工和误操作,提高维修速度和质量。 - 保证设备性能:正确维护和修理能保持设备良好状态,降低停机时间。 - 节省成本:预防性维护减少设备大修频率,节约维修和更换成本。

注意事项

1. 个人防护:始终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安全眼镜、手套和防尘口罩。

2. 工具管理:使用后及时归位,避免遗失或他人误用。

3. 断电操作:在维修电气设备前,务必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 遵守规程:不擅自改变维修步骤,避免因错误操作引起的问题。

5. 沟通协作: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 持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了解新设备和技术,提升专业技能。

7. 环境意识:注意工作区域整洁,避免产生过多废弃物,遵循环保原则。

维修钳工的操作规程是确保工作安全和效率的关键,每位钳工都应认真执行,以实现高效、安全的设备维修工作。

维修钳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矿井维修钳工、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 矿、人车修理工 )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熟悉矿(人)车的性能、构造原理、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 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机械有关作业规程。

4、 检修矿车、人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如需现场作业时,应做好防撞车措施。

5、 要将检修用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维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6、 现场检查人车时,要与机车司机及司旗联系好,同意后方可作业。

7、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机具和工具,装卸时禁止敲打。装卸大件时要放稳摆正防止脱落伤人。

8、人工装卸轴承时,要用软金属或垫有木片。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9、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执行。

10、检修作业结束后。要按完好标准检查验收,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并做好记录。

11、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工具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4、 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5、 支车作业时,必须平稳可靠,以防滑落或偏倒伤人。

矿井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 )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第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0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3、对有关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

第16条 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检修换本或主要部件。

7、减速器更换齿轮。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30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1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2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5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6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8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9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40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1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2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3篇 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掘进队、维修队、综维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好。

4、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5、检修前检查并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如有问题,应先处理后方可工作。

6、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7、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起吊点和起重设施、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8、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机处理。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0、 在更换输送带和检修时,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输送机任何部位不得有人。不得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1、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确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车。

12、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检修记录。

13、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4篇 化产车间维修钳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班前必须规范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岗位吸烟。

2必须熟悉备煤设备掌握工艺,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独立操作能力方可上岗。

3使用扁铲铲活时,严禁对人;使用的刮刀、锉刀必须木头把,刮下或锉下来的金属末不准用嘴吹以防飞入眼内;二人以上使用刮刀做同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

4使用各种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使用,不准反用,用力不要过猛,以免滑动伤人。

5使用手锤或大锤时,首先检查锤头是否牢固,不准带手套;工作时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手锤不得当作垫铁用。

6使用千斤顶时不准放斜,检查千斤顶是否完好垫牢,工作时应随起随垫,随落抽垫木。

7使用砂轮机前应先进行检查,使用砂轮时必须带好眼镜,站在侧面,以防伤人。

8使用钻床时不准带手套,不准用手去拿铁屑。

9检修安装较大设备工程时,应根据检修安装工作计划,向全体维修人员交代工作性质、工作要求、现场情况、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0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必须佩带安全带。

11检修时必须挂好检修牌,严禁不挂牌检修。

12检修前必须和生产工人联系好,并实地了解,作好检修准备。

13检修时必须使用钢锯或电钻时,一定要涂油或浇水。

14检修完的废油、棉纱、破布不准乱倒乱仍,必须集中处理,以防发生火灾。

15凡属危险工作范围以及禁火区域现场动火时,必须申请危险工作证或动火证。

16检修完后,要有岗位生产工、值班班长或工长验收后方准离开现场。

第5篇 精轧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执行安全技术设备操作规程。

2、 工作前先检查、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必要时,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开气”的警示牌。

3、 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内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平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重心近的螺丝,装卸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4、 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摆放,不能乱丢乱放。

5、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妥善配备,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抬轴、管子和人梁时,必须同时,要稳定、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时,应严格遵守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6、 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作底部要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垫枕木以保安全。

7、 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窜动;校正工具,必须装有拿手环或吊环,较大或较重的校准工具不准一人搬运,两人以上做同一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运工件和校准工件时统一行动,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8、 使用工具时应在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 设备的操作规程。

9、 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污水不得倒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10、 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要倒在指定的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11、 机器设备上的防护装置未安装之前,不准试车。

12、 高空业上米以上无平台围栏,应系保险带。保险带应系在固定牢固部件上,使用扳手应使绳子带在手腕以防脱落伤人,外出作业双层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注意现场留有退路,所带材料必须安放好,以防落下伤人。

13、 使用移动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不得大于36伏。

14、 对水、电、风、汽的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水、电、风、汽的来源。

15、 行车检修运转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由专人负责,拉好警示标志。

16、 设备检修完毕,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均使其恢复到正常状态。

17、 负责并参加车间规定的每周安全活动,学习安全作业知识总结和制订安全操作措施。

18、 若发生严重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科、调度、车间汇报。

第6篇 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告牌。

第10条 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6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7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8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9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0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元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1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2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3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4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 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 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 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

4、 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5、 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6、 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7、 主排水泵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8、 减速器更换齿轮。

9、 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5条 试运转时,监护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6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8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29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0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1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2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3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4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5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6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7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8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39条 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告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1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7篇 井下维修钳工(胶带输送机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每天要对机械各部位、制动系统、落煤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修前要备齐所用工具材料配件,并要保证安好,起吊用具安全系数大于6倍。

5、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6、在倾角大于15度施工地点,下方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7、使用起重机滑子时要选好起吊点,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并要与起吊物有一定安全距离,找好退路。

8、使用长工具要注意周围工作人员,在仓口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带。

9、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将手指伸入孔内探查,带电时严禁身体各部位进入转动件之间。

1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1、检修结束后应清理好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第8篇 维修钳工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2、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齐全配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和上岗饮酒。

3、使用工器具时,必须按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使用电动工具,需戴好绝缘手套,女工发辫要扎入工作帽内,检查电源是否断开,如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检修,必须在电源开关处挂不准合闸的警示牌;管道检修时,必须确认检修管道的阀门在关闭状态,同时在该阀门处挂“禁止开启阀门,管道有人检修”警示牌。

4、所用工器具必须完好,禁止使用有裂缝、带毛刺、手柄松动的不安全工具,严格遵守常用工具的安全操作规定;

5、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的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6、高处作业时,工作前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牢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乱丢乱放,安全带应扎好,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随便扔东西。

7、采用梯子登高,要有防滑措施,梯子的角度以六十度为宜,必须设专人看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的绳索拉住。

8、吊物件时,事先选择检查钢丝绳要有专人指挥,不得在吊件下行走,停留,不得用麻绳,铁丝。

9、刮刀,锉刀要有手柄,扁铲要去掉毛刺,不到150mm长的扁铲不宜使用。对面工作的钳台,中间应设有铁丝网防止物件飞出伤人。

10、检修中如需加热时,必须与油质、易燃物品远离,防止火灾。

11、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使用手拉,口吹。

12、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场所必须将设备的电、气、水、油源断开,清理好工作现场,工具和零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13、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14、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渍、污水不得残留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15、调试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严禁在清洗场所附近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和擦洗设备清洗或地面。

16、在相关车间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与车间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必须认真履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生产确认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和签字认可。

17、严格执行与本岗位操作有关的其它安全规定、标准和要求。

第9篇 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掘进队维修队综维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好。

4、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5、检修前检查并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如有问题,应先处理后方可工作。

6、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7、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起吊点和起重设施、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8、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机处理。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0、 在更换输送带和检修时,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输送机任何部位不得有人。不得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1、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确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车。

12、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检修记录。

13、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10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11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2篇 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 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 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 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 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 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 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 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 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 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 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 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 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 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 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13篇 井下维修钳工运输队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14篇 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防护用品。

2使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3维修工作前,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必要时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开气”的警示牌。

4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5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不要乱丢乱放。

6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用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7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晃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较大和较重的校准工具,不准一人般动。两人以上同做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运工件和校准工具时,要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8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9维修空气设备,必须把余气全部放掉。

10维修设备时只准用带安全罩的36伏灯,禁止用高压手灯。

11试车前要检查电源联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开关、挡块等是否正常,传动系统有无问题,机床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护装置要装好,然后才能开车。

第15篇 工贸企业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修理机器、拆卸马达时,必须先断开电动机,禁止在修理是开车,以免发生事故;

2、装拆机器时,应按次序装拆、拆下的零件应当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混乱遗失和损伤现象;

3、拆卸笨重的零件时,身体站的位置应注意安全;

4、试车检验时,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当位置,以免发生事故(飞轮、工件等脱离飞出伤人);

5、拆卸弹簧时,应注意弹簧的弹力,以免发生意外;

6、起吊设备零部件时,必须详细检查所有连接件,如:螺钉、销钉等是否均已拆除,否则可能会损坏设备;

7、装配、拆卸机床时,禁止使用铁榔头,必要时,可以用铜或木料榔头,以保持机床精度;

8凡二人以上工作时,必须指定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9、使用虎钳夹紧工件时,圆形工件要超过中心线,站立位置要妥当,以防工件落下伤人;

10、使用手锤时,必须检查锤头有无松动现象及锤柄有无裂纹节疤等缺陷,锤顶面和手握的部位不得有油脂,同时必须选择正确的运动方向,以防事故发生;

11、使用手锯时,工件须夹紧,锯条松紧要均匀,操作平稳,并选择适当的站立位置,以免发生事故;

12、锉刀、铲刀、刮刀应当装有手柄和金属箱,不能有松动现象,不可当做手锤和对划使用,更不能将其尖端冲击工件上的栓针和插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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