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险品运输中,涉及的主要类型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未分类的危险物品。这些物品的运输需要特别的设备、包装和程序,以确保安全。
危险品运输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及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它的重要性在于预防潜在事故的发生,如火灾、泄漏、爆炸等,这些事故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遵守规程也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维护企业合规运营,避免法律风险。
1. 识别和分类:正确识别危险品的性质,并按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进行分类,使用相应的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2. 包装和容器: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包装,确保其能承受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压力,防止破损或泄漏。
3. 装载和堆码:装载时要避免危险品相互接触引发化学反应,堆码要稳定,防止倾覆。装载后需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
4. 驾驶员培训: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危险品运输培训,了解应急处理措施和紧急联络程序。
5. 运输车辆:车辆应定期维护,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警示灯等。运输过程中,车辆应保持适当的行驶速度,避免急刹车和剧烈颠簸。
6. 运输文件:随车携带完整的危险品运输文件,包括危险品清单、应急预案等,以备检查。
7. 应急响应:制定并熟悉应急计划,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正确地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损失。
8. 通信与报告:在运输过程中,保持与调度中心的通信畅通,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发生事故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9. 卸货与储存:在指定地点卸货,遵守危险品储存规定,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10. 记录与追踪:完整记录每一次危险品运输的过程,便于追溯和改进。
在执行这些规程时,务必保持警惕,任何小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错。尽管规程可能会带来一些额外的工作负担,但相比可能发生的灾难性后果,这是必要的投入。请每位参与危险品运输的员工,视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共同维护我们社区的安全。
第1篇 工贸企业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 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 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 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 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1、火药、炸药、火工品(雷管、引信、底火、火帽、点火柱、导火索等),以及由上述品种总装成的产品,总称爆炸危险物品。
2、为了确保爆炸危险品在装卸、搬运、运输绝对安全,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 凡属保管、装卸、搬运、押运人员都要教育或训练,懂得爆炸危险品的性能掌握安全技术、防火、防爆等知识后,才能担任此项工作。
(2) 从事爆炸危险品工作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喝酒。
(3) 运输危险品的汽车司机必须是技术熟练,持有正式驾驶证,其他无证人员及学徒不准开车。
(4) 装卸、搬动中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投掷、甩手、肩扛(袋装除外)、拖拉碰撞、锤击、翻倒、掉落。
(5) 入库、装车(火车、汽车、手推车)前应先将库房、车箱、车板内所积存的酸、碱、油、泥、砂、石、草、铁屑等一切杂物清扫干净,才许装车。
(6)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装卸工具(小推车)必须事先检查各种机件是否完好,如有故障,不得使用。
(7)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火、汽车要配有蓬布,必须包装牢固、严密。并备有灭火器工具,不准使用敞箱车。
(8) 装卸爆炸危险品汽车距离工房、库房、火车箱、堆垛场地,必须在五米以上,司机不得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装卸区。
(9) 遇有雷、电、暴风雨的天气,应暂装卸搬运爆炸危险品。
(10) 小手推车装卸搬运爆炸、危险物品时,如遇道路不平、坡度大要有人扶,防止倒箱。运输危险品的汽车装载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负荷量,最上一层不得不超过车箱三分之一。货物装好后,司机在行车前要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能开车。
(11) 起爆品与爆炸品不得混装在同车车箱运输。
(12)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柴油车、拖拉机、木碳车、煤气车、火车敞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13)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除押运人员和随车搬运人员外,严禁乘搭任何人员,行车中,禁止抽烟。
(14) 装运危险品的汽车,最大时速为25千米/小时,装运全备产品不得超过10千米/每小时,如遇道路不平、视线不明、转弯、会车时时速要降速到10-15千米/小时。
(15) 通火车交叉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抢道。
(16) 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如中途食、宿、车辆抛锚、检修等),要远离建筑物设施和居民住宅的地方,押运人员要轮流看守,不准离人。禁止其他人靠近,并与当地公安、治保部门取得联系共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从事上述工作人员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遵守火工车间、仓库一切技术安防火制度。
第3篇 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易燃液体槽车卸入灌操作规程:
1、槽车对位后,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2、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3、每班操作工要三人以上,其中甲级工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有一名兼岗安全员。
4、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5、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6、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7、检查火车槽车罐口铅封是否良好,如被破坏,要报告安全领导同意后才能卸车。
8、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9、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10、接好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11、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12、槽车卸完四分之三时,应将管头移放到罐底中间的凹坑处,并用扫槽扫刮液体向凹坑汇集,关小开关,慢慢吸入,彻底卸干后停机停泵。
13、停机后,先卸电缆、管阀,后拆接地线,盖好拧紧罐盖,机、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整齐放回原处。将火车槽车底部“空、重”阀拨到“空”阀处。
14、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气温35℃以上、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15、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16、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17、卸入贮存罐:打开放空阀、检查呼吸阀是否通风良好,接地是否良好,贮池净空容积能否装得下,槽车货物与贮罐留存物资是否相同。从泵开始沿着管道检查一遍,打开管线有关阀门,关闭邻线无关阀门,确认阀门准确后,才能开机。
18、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19、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20、卸完后,先关闭沿线各个阀门,后拆掉接地线,关闭顶部放空阀
二、易燃液体从槽车卸入油桶操作规程:
1至15条操作规程与上述相同。
16、提前将所有空桶有序排放,五排桶为一组单元,中间通道可换漏桶,可走老虎车,边沿通道可通汽车、相邻物资距离一米以上。
17、提前检查桶内有无杂物、脏水、破漏、物化性能相冲突的空桶,空桶洗净后必须桶底朝天,排净残水。
18、吸管伸入槽车罐底后,用石棉被盖住罐口。
19、灌桶时,禁止使用非防暴扳手等工具,操作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20、每灌好一桶,必须当即拧紧桶盖,每个桶盖必须有胶圈。
21、灌桶时发现渗漏及漏桶要当即更换。
22、灌桶的桶液面至桶面距离必须留出15─20公分。
23、严禁直接在汽车车箱内分装灌桶,灌桶和装车不得同时进行。
24、灌桶完毕,逐桶全部检查是否有漏,漏桶立即更换。
25、已灌好的桶原地静置8小时确无漏桶才能过磅转运入库、棚。
26、液体桶装物资如临时露天堆放,桶盖处必须向上垫高成30度斜放,以防雨水从桶盖处渗入桶内。
第4篇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5篇 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出车前安全检查操作内容: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驾驶员行驶中安全检查操作: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驾驶员收车后安全检查操作: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第6篇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炸药、炸药、火工品(雷管、引信、底火、火帽、点火柱、导火索等),以及由上述品种总装成的产品,总称爆炸危险物品。
2、为了确保爆炸危险品在装卸、搬运、运输尽对安全,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 凡属保管、装卸、搬运、押运职员都要教育或练习,懂得爆炸危险品的性能把握安全技术、防火、防爆等知识后,才能担任此项工作。
(2) 从事爆炸危险品工作职员禁止在爆炸物品四周吸烟,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3) 运输危险品的汽车司机必须是技术熟练,持有正式驾驶证,其他无证职员及学徒不准开车。
(4) 装卸、搬动中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投掷、甩手、肩扛(袋装除外)、拖拉碰撞、锤击、翻倒、掉落。
(5) 进库、装车(火车、汽车、手推车)前应先将库房、车箱、车板内所积存的酸、碱、油、泥、砂、石、草、铁屑等一切杂物清扫干净,才许装车。
(6)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装卸工具(小推车)必须事先检查各种机件是否完好,如有故障,不得使用。
(7)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火、汽车要配有蓬布,必须包装牢固、严密。并备有灭火器工具,不准使用敞箱车。
(8) 装卸爆炸危险品汽车间隔工房、库房、火车箱、堆垛场地,必须在五米以上,司机不得离开岗位。无关职员严禁进进装卸区。
(9) 遇有雷、电、狂风雨的天气,应暂装卸搬运爆炸危险品。
(10)小手推车装卸搬运爆炸、危险物品时,如遇道路不平、坡度大要有人扶,防止倒箱。运输危险品的汽车装载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负荷量,最上一层不得不超过车箱三分之一。货物装好后,司机在行车前要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能开车。
(11)起爆品与爆炸品不得混装在同车车箱运输。
(12)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柴油车、拖拉机、木碳车、煤气车、火车敞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13)装运危险品的车辆,除押运职员和随车搬运职员外,严禁乘搭任何职员,行车中,禁止吸烟。
(14)装运危险品的汽车,最大时速为25千米/小时,装运全备产品不得超过10千米/每小时,如遇道路不平、视线不明、转弯、会车时时速要降速到10—15千米/小时。
(15)通火车交叉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抢道。
(16)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如中途食、宿、车辆抛锚、检验等),要阔别建筑物设施和居民住宅的地方,押运职员要轮流看管,不准离人。禁止其他人靠近,并与当地公安、治保部分取得联系共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从事上述工作职员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遵守火工车间、仓库一切技术安防火制度。
第7篇 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
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危险品的运输存在巨大的危险性,稍不注意可能会造成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品分为以下几种。
依据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① 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 易燃液体④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⑦ 放射性物品 ⑧腐蚀品。
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59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16位用户关注
70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75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96位用户关注
2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