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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电工操作规程

电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准备: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如绝缘手套、安全帽、绝缘鞋等,并进行设备检查,确认无损坏、老化现象。

2. 工作许可:在开始工作前,获取相关工作许可证,明确工作任务和范围,了解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

3. 系统隔离:对工作区域的电源进行有效隔离,断开开关,挂上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导致触电。

4. 测量与检查:使用仪表测量电压、电流,确保系统处于非带电状态,并检查线路、设备是否正常。

5. 操作步骤: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接线、拆线、检修等工作,不得随意更改电路布局。

6.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如遇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7.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汇报异常情况。

目的和意义

电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保障电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规范操作行为,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严格的规程执行也有助于提升电工团队的专业素质,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

注意事项

1. 电工操作时必须遵守“先验电,后操作”的原则,切勿盲目进行。

2. 在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3. 不得在潮湿环境下操作电气设备,以免触电。

4. 对于高压设备,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

5. 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寻求专业指导。

6. 维修完毕后,务必恢复设备至初始状态,清理现场,确保安全。

7. 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有效性。

以上电工操作规程旨在为电工作业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指南,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确保每一次操作都符合安全标准。

电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井下高压维修电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女工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本岗位作业至少两人,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保持现场整洁。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和检查

(1)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2)准备好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他用具并检查其是否完好可靠。

(3)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风量测试

事项。

(4)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确认帮顶无掉块和塌方、冒落危险,并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岗位操作工联系。

(6)井下作业,必须确保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7)不得进入爆破范围,听从爆破警戒人员指挥。

(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上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2.2操作及要求

(1)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

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

放电;

2)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4)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不得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5)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6)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通风、照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电气作业应不少于两人,1人监护,1人工作。

(7)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公司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连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连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8)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⑨)局部通风机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连锁,严禁任意停止局扇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扇。

(1)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火灾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

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他电源。

(1)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料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

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12)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检员一起进行。

(13)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3)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4)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14)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矿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耙斗机、装岩(矿)机及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人指挥,防止碰人和

损坏设备;

7)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2.3收尾工作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3交接班

交班时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如数交接;现场交接班并填写记录,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

隐患和停送电情况,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值班人员不得穿着短袖衣服,严禁穿高跟鞋。

(2)停送电操作过程中,联系停送电的电话旁边必须有人。

(3)杜绝约时停送电。

(4)倒闸操作中途不得进行交接班,本次倒闸操作完成、确认无误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2篇 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第3篇 车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车间电工岗位作业人员。

2、操作程序

2.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线路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2现场施工用高低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

2.3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与零线。

2.4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5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间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2.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2.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2.8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9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1211、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的黄沙进行灭火。

2.10带电作业应使用操作票,操作人员应根据调度人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操作票,操作命令应表达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命令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进行操作。

2.11拉闸操作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分合位置等,操作时先拉负荷侧,操作完后,在停电设备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2.12拉闸操作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设备,应戴绝缘手套,无机械传动的应用合格的绝缘杆,登杆操作应戴安全帽。

2.13停变压器时,应先拉开低压刀闸,后拉开高压保险器,合闸时程序相反。变台上有人工作时,禁止带电摘挂高压保险管。

2.14雷电时,严禁拉闸操作,雨天倒闸操作,应使用防雨拉杆。

2.15油开关操作时为左拉右合,操作完毕看箭头指示位置是否正确。

第4篇 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5篇 电工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工作业时,必须规定等级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安全工具。

2、无特殊情况禁止带电作业,380伏以下必须带电作业,需经本单位领导和矿山技术人员同意,安全部门批准,拟定方案,指定监护人,采取各种必要的安全措施,方能作业,因矿山条件所限绝对禁止高压带电作业。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三相回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网中必须接零,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则应采取保护接地,同一电网不得接地、接零共存。

4、照明装置应该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根据周围环境选用适当型的灯具及设备,如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或特别潮湿的环境应采取封闭式等。

2)、局部照明和手提行灯、照明灯应采用36伏以下电压,并必须采用隔离双卷变压器供电,采用12伏行灯应有完好的保护网、耐热耐潮的防护手柄。

3)、照明灯具安装高度符合规程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措施。

4)、吊灯导线不应承受过分拉力,直接用导线悬挂灯具时,应采取挂线措施。

5)、拉线开关应控制火线,螺口灯头的螺旋部分应接零线。

6)、150w以上灯泡应采用瓷灯头。

7)、照明线路的容丝应选择合理,严禁用铜丝和铁丝、铅丝代替。

8)、灯头引线不准与晾衣铁丝或其他金属拉线相碰,防止引线破裂漏电伤人,更不准在引线上挂设其他东西。

5、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或接地,必须可靠。单项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接零,必须单独与电网连接,引线必须带有接零的线芯橡胶软线,单项的,用三芯线和三孔插销,三项的,用器芯线和回孔插销,工作中还应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应穿戴绝缘手套、鞋等。

6、凡有产生静电感应的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7、高空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

8、停电作业,必须做到:

1)、停电前必须明确安全人,在布置工作时,必须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负责人认为有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处有权停止作业,工作人员在未弄清安全事项前,有权暂缓执行工作令。

2)、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严禁予约等现象。

3)、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必须持停电作业指示牌或警戒牌示,加挂和摘除应由同一人执行,其他人员严禁摸动。

4)、停电线路必须加挂地线,工作地点应重复接地。加挂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然后在接线路(或设备)一端,拆除顺序相反不得违犯。

5)、隔离开关不得带负荷操作。

6)、局部停电作业必须有明显的断路点。

7)、停电后,对线路或设备必须对地放电,确经检验证实后方可作业。

9、送电作业必须做到:

1)、线路检修、施工完毕,人员全部下杆,摘除全部地线,检修或施工负责人问明工作人员、线路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调度交令,高度核实后方可,向值班人员下令供电,摘除地线后,即认为线路带电,不能再行作业。

2)、事故停车后,必须找出故障,原因处理完毕,方可供电,试送电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技术熟练的值班人员执行。

10、移用交流器,变压器二次必须接地。

11、移用交流器一次带电,严禁二次,拆除仪表二次需短路。

12、工作预转角杆时,身体必须在预线路外则,割断架空线或拉线都必须注意方向,若附近有其他线路,落线应注意用大绳缓慢落下。

13、所用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使用前需在次进行检查。架设临时线必须符合要求,工程完后及时拆除,拆除时必须从部闸下段解体,不准只解脱用器接线。

14、电工还必须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矿下发的电器安装规程。

第6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电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离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铜芯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8、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9、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第7篇 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二、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船舶电工必须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电工特种作业证,掌握本工种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方可从事作业。

三、作业前的安全技术要求

1.必须清楚作业项目的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和应采取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2.检查所用工具、测量仪表等应完好、灵敏,安全可靠。

3.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4.检查船只施工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四、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1.登船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船舶电工不得单人从事作业。

2.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接零(地)保护或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严格按gd 3787-19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3. 使用的钳子、螺丝刀、电工刀等工具的手柄必须是绝缘良好的;使用的喷灯不得有漏油、渗油或装油过满现象,也不得打气过多。

4. 进舱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舱内有无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

5. 船只固定照明由专门人员负责安装,其他电工人员不准私拉、乱动船只上的固定照明设备及线路,不许乱移大网灯,局部照明只允许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有防护罩的手提式照明灯。

6. 不准随意动用本工种范围以外的电气设备;不准私自捆绑物件吊运;不许乱动或拆卸船只上设置的一切安全设施;不许私自搭设吊板和拆除吊板;不许坐在舱口、甲板边沿休息;不许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能产生火花的作业;不许带负荷拉、合闸。

7. 高处作业吊板上不许放重物,所需另件和工具必须随身携带,防止坠落伤人。

8. 试验负荷用的设备要有专人监护,并应挂告示牌。

五、裁割电缆线的安全要求

1. 确认电缆型号规格,按电缆册注明的长度切割电缆时,应注意机械工具的使用安全。

2. 电缆轱辘库内吊运、路途运输、吊运上船,都应防止滚动。电缆轱辘上的电缆头要绑扎牢固,防止脱落。

3. 在船上处理电缆端头时,必须带手套,必须注意刀子前进方向,以防人身伤害和电缆伤害。

六、拉放电缆的安全要求

1. 拉放电缆所用的各焊件的焊接应由持证的专兼职电焊工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电缆上船后,不得堵塞通道。

3. 拉放电缆所用工具、绳索、小型起重机械等必须安全可靠,

4.拉放电缆前应将作业现场所有舱口、人孔等加盖防护,防止高处坠落伤害。

5. 应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七、设备、器具安装的安全要求

1. 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用完后应立即撤下电源,不得过夜或只撤掉一根导线,防止触电或火灾事故。

2. 凡钻孔高度超过面部时,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操作手电钻等转动手持电动工具不许戴手套。

3. 设备安装要牢靠,电器设备必须有牢靠的接零(地)保护。

4. 蓄电池安装注意平放,正负极接线必须正确,要防止电解液溢出,酸碱电池切忌放于同一室内。

5. 为防止铅中毒,敷设铅皮电缆后,必须用热水和肥皂将手洗干净。

八、设备接线和通电前检查的安全要求

1.设备通电调试,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互相紧密配合,经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接入电源。

2. 调试人员通电调试设备时,必须精神集中,细心观察,严禁无关人员接近。

3. 临时接线必须用绝缘导线,并执行有关临时用电规定,用完完及时拆除。

九、通电试验时的安全要求

1.遇有必须带电作业时,应事先通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并要派有一定经验的熟练电工,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2. 在通电中突然出现部件损坏或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找出故障原因加以排除或更换零部件后,方可继续通电。

3.通电试验时,配电盘、发电机及通电设备的绝缘电阻应达到规定值。

4.雨天试验发电机负荷时,负荷电阻不准露天放置。

5.作发电机负荷试验时,必须上下左右互相联系好,并设置专用通讯联络。试验中必须随时严密注意电压、电流、频率变化情况,配电盘周围必须铺设木踏板或胶皮垫,有关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口令,开关应由专人操作,负荷电阻要设专人值班看护,划出禁区。

6. 通电试验结束后,必须将电源开关置于“切断”位置。

十、航海试验的安全要求

1. 航海前应做好备航工作,认真检查设备器械仪表,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 航海中船电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饮酒。

3. 值班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 航海中船电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好当班记录,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说明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一、船舶供电值班的安全要求

1.船舶供电值班人员,应严守交接班时间,按时到岗。

2. 值班时间不得脱岗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精神要集中,按时巡查。

3. 在巡查中主要检查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做好记录,还应及时视情况采取切断电源等应急措施。

4.对不使用的运行设备应及时停电。

十二、作业后

1.检查作业现场,确认安全可靠。

2. 收放好所有工具材料。

3.清除线头、线皮,整理清洁作业现场。特别是易燃易爆品必须清除干净。

大连船舶工业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0月

第8篇 井下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配电工必须时刻保持精力集中,熟悉配电硐室及采区供电线路走向,到岗后向队部汇报。

2、认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局部接地,灭火用具、通讯器材及绝缘用具是否完好。

3、当接到停电或检漏试验命令时,必须和队部取得联系,认真填写好工作票后方可操作。

4、停电操作时必须坚持先停低压侧后停高压侧,手反时必须扳到停止挡位上,电分时必须听到分断声音,仪表指示显出“分闸”并加机械闭锁,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

5、送电时操作与停电顺序相反,解开闭锁,把手打到合闸位置,电启动时必须听到启动声音,仪表显示“合闸”指示。摘掉警示牌。

6、停送电时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当运行中突然掉闸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

8、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9篇 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每年经安全知识年审考核合格,否则,不得上岗作业。发现非电气工作人员或无证上岗者,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主管领导。

2、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用具。

3、所有绝缘工具、检测器具、登杆工具、安全用具、安装机具等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鉴定及维修保养。

4、值班电工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由级别高的人负责监护,级别低的人员负责操作。

5、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作业。

6、安装现场使用的设备及线路,应严格按施组及有关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及维护。低压线路应使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应做可靠的接零保护,并正确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7、值班电工每天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记好电工值班记录;每旬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用电大检查,对隐患进行复查,做好相关的记录。

8、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不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气设备、电料、工具等。

10、值班电工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在工作前和工作中不得饮酒或饮用带有酒精的饮料。

11、电工应对电气工程的安装质量负责。

12、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工作,如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并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线路、电器元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13、严格遵守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14、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1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断电妥善处理。

16、施工现场停工或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17、电箱内不得接其它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制,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个以上用电设备。

18、电箱和开关箱内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规范,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漏电部分。

19、开关箱必须设在无积水、无潮湿的地方,并保持清洁。

20、事故发生后,未找出原因及未进行妥善处理时,不得恢复正常运行。

21、多台开关柜(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更不得触摸或伸进螺栓连接孔内。

22、吊顶内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在板条、天棚、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龙骨上铺设脚手板。

2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24、在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地保护,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保护。

25、电气设备的接线必须断开电源,电气设备及电动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摇测绝缘电阻,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

26、使用的材料、元件、设备必须是合格品,使用前应验明合格证并存档,并阅读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27、电杆用车搬运时,必须捆绑牢固:采用人力抬杆时,动作必须协调一致,杆不得离地过高。

28、人力立杆时,所用的叉杆应坚固完好,操作时应配合默契,用力一致且均�。机械立杆时,两侧应设缆绳并由可靠人员拉撑。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填土埋好夯实后,方可撤去叉木及缆绳。

29、登杆前必须检查基坑是否夯实,杆身是否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杆根直径1/3以上时,应加固打绑桩后登杆;水泥杆的纵向裂纹或径向裂纹达到危险限额应禁止使用或攀登。

30、登杆的脚扣应与杆径相匹配;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保险扣环必须扣牢;工具、材料应用小绳系好传递,禁止抛掷。

31、杆上紧线应侧身操作,紧线器的螺栓必须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拉线坑及底把必须牢固可靠。

3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必须大于导线的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站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紧线时应随时观察拉线及拉线坑的状况。

33、电工在高处作业前应对作业面和架子进行检查,架子必须牢固可靠,同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禁止在不坚固可靠的作业面上进行任何作业。

第10篇 工贸企业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熟悉充电设备使用性能,并在作业前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 时排除。充电室内必须保持清洁,通风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禁止烟火。

2.作业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防酸工作服、戴胶皮手套、口 罩、眼镜。现场应配备净水、药棉、肥皂及109^的苏打水溶液。

3.蓄电池充电前,应打开蓄电池盖,认真检查每格电解液的比重和液面高 低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4.充电前应接好连接线。接线时注意防止正负极接错,并压紧线头。

5.检查蓄电池电压时,应使用专用器具测试,禁止用短路的方法试火花。

6.配制电解液时应在玻璃陶瓷等耐酸容器内进行,必须先把蒸馏水放在容 器内,然后将硫酸沿玻璃棒倒进蒸馏水内,同时进行搅拌。绝对禁止把 蒸馏水倒进硫酸内。

7.对流酸要严加管理,放置指定位置。搬运硫酸或电解液的容器时,必须 用筐或箱抬运,严禁直接用肩扛、手抱等。

8.在充电过程中,必须开启排气扇,以防充电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浓度超标, 人员不准长时间离岗,不定时的观察充电情况。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电源,清理现场,做好记录。

第11篇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12篇 电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范本

1、职业危害告知:

1)、电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职业危害;

2)、粉尘是指在锅炉运行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呼吸系统的各种疾病,如尘肺、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鼻炎等。

3)、噪声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进而影响人的神经系统, 使人急躁、易怒。 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强噪声对听觉系统的损伤,会引起噪声耳聋。

2、职业健康防护

1)、电工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配带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绝缘手套和胶鞋),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2)、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3)、做好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安全供电。

4)、按照完成标准和电气规程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5)、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以及停送电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13篇 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办法

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4、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5、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6、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8、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人工敲打上下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9、管子穿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0、放电缆时,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14篇 井下变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井下变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及运行方式,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运行方式。

3、井下变电工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构造、技术参数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练操作。每天定时试验漏电保护装置,并做详细记录。

4、变电所应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5、井下变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二、接班工作: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3、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4、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停电检修的线路和有关设备的情况。

5、检查通讯设备应保持完好。

6、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图纸和各种记录本。

7、接班变电工应在上一班变电工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完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视:

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检查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运行正常,有无异响及过热现象。

2、电气设备的外部接线及所内电缆悬挂应符合要求。

3、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

6、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常。

7、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

8、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四、操作:

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变电工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高压停电工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压开关停电操作。停电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高爆开关分闸按钮,断开真空断路器,操作隔离手车手柄拉出隔离手车,并在手车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⑵、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操作。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送电操作:当变电工接到送电指示或原停送电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要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压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停电标志牌,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将隔离手车推到位,操作真空断路器合闸按钮进行合闸送电。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⑵、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开关手柄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开关,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同时,送电后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必须先向调度和有关人员汇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送电。

2、变电工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矿调度和车间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并悬挂“小心反送电“警告牌。

4、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5、搞好所内文明卫生。

第15篇 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3.矿灯使用温度为-10℃-40℃之间,应存放在阴凉、干燥、洁净的环境中,禁止放入水中或火中。

4.勿对矿灯施加外力或摔掷。

5.充电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

6.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半年全面检修一次。

二、充电:

1.此矿灯可用传统式矿灯充电架充电,内置充电控制器采用恒功率充电模式。

2.矿灯充电架输出电压范围为5~7v,内置充电控制器输出电压稳定在4.2±0.05v之间,充电保护电压4.35v,过充电保护延迟时间100ms。

3.充电电流恒流段控制在650ma之内。

4.完全放电后,充电时间约为10小时。

5.矿灯为荷电出厂,在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

6.若连续长时间不使用,应从充电架上取下。

7.充电时把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8.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或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

三、放电:

1.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歇放电。开关为按键式循环档位,由“主光源开→关断→辅光源开→关断→主光源开”依次循环。开关寿命5万次。

2.矿灯主光源额定工作电流为250ma,可放电11小时以上。若工作时间超过11小时请及时使用辅助光源工作,以延长使用时间。辅助光源工作电流为120ma。

3.矿灯设有放电控制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3.0v时,保护装置动作放电终止,此时断开旋钮开关,保护装置即可恢复。过放电保护延迟时间10ms。

4.放电保护电流为2~2.5a。过电流保护延迟时间10ms,短路保护动作时间小于1ms。

四、注意事项:

1.按开关时用力不用过大,轻轻按下即可。开关外罩为橡胶罩,不允许揭开,同时应避免受利器或硬物划破而影响密封。

2.因灯头是专用灯头,不能随意乱拆、更换灯头或改变正负极性,否则矿灯将不能正常使用而损坏,应由专人负责,拆御或组装时要紧紧按住灯面玻璃,不充许反射器与灯头圈一同转动。严禁在井下拆御。

3.矿灯贮存至少应带50%电量贮存,贮存期为半年。

4.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灯头、灯盖锁失灵;充电不足;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线破损;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5.交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充电是否正常、良好;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有无红、灭灯。

6.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7.对充电架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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