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 储存区域划分:明确划分危险品区、普通物品区和特殊存储区,确保各类物品分类存放。
2. 安全设施配备:安装消防设备、通风设施、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3. 物品标识管理:所有存储物品应有清晰标签,标明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信息。
4. 储存方式:根据物品特性选择合适的货架、容器或托盘,避免直接接触地面。
5. 储存量控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库存积压,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6. 人员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操作培训,了解储存规则和应急处理措施。
7. 访客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存储区需有专人陪同,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8.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盗窃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仓库内物品的安全存放,防止因不当操作导致的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企业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运营秩序,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1.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存储位置或混放不同类型的物品。
2. 对于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需特别加强监控,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良好。
3. 存储区域内禁止饮食、吸烟和进行无关活动。
4.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撤离并及时报警。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6. 在搬运重物时,要穿戴防护装备,遵循正确的搬运方法,防止人身伤害。
7. 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存储区,以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8. 注意保持存储区的清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安全隐患。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操作规程,我们能够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储存环境,确保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1篇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收存和发放民爆器材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二、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摩擦。
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应放入毛毡、胶皮板上或其他柔软的材料上,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四、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室温不超过40℃。
五、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0米,袋堆不超过1.20米。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度不超1.60米,若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0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钉子钉头应埋深5mm,并用灰浆抹平。
六、民爆器材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七、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爆炸危险品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同库贮存。
第2篇 气瓶储存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规定,用于充装气体的包装必须使用专用钢瓶,确保储存安全;
2、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同介质的气体气瓶使用专用仓库,不得混储;
3、仓库内不得有内地沟、暗道、库内通风良好、干燥、避免阳光直射、严禁烟火和其它热源;
4、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最高温度、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5、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设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6、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其一个方向,并设置气瓶防倒装置或设施。
7、配备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仪器,定时进行监控和检测;
8、加强库房安全巡罗检查,确保仓库储存安全。
气瓶搬运、装卸: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使用专用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
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撞;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性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辆高度。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员、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
8、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有灭火器材;
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会正确处理。
10、驾驶员、押运员应经政府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3篇 煤气储存柜安全操作规程
净化冷煤气的生产工艺流程中,有的为了稳定煤气压力和煤气质量,往往在煤气汇总管上(在煤气增压机前)增设一个煤气储存柜,煤气储存柜的容积大小不一,最小的有几百立方米,最大的可达十万多立方米。从其工作原理上来分,有浮顶式的和气囊式的,浮顶式的煤气储气储存柜在实际生产中应用最广,其结构形式与储量有关,分为一塔、二塔……多塔,它的升降方式有的是垂直升降的,有的是螺旋升降的,在煤气储存柜的煤气进口总管上必须设置煤气止回装置,煤气止回装置多采用电磁式、浮筒式或人工操作的钟罩阀门,其目的是防止煤气站因突然停电造成煤气储存柜中的煤气向煤气炉倒流。
1、煤气储存柜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
⑴、 煤气储存柜的水槽中注满工业水,并达到规定水位。
⑵、 检查水槽底部放水管上的阀门是否漏水,如发现有漏水现象,必须迅速修好。
⑶、 煤气进、出管上排水系统要完备,各阀门必须开、关灵活,无漏水现象。
⑷、 煤气进口管上止回装置,动作必须灵活,运行必须可靠。
⑸、 煤气储存柜的升降标志,必须明显、可见。
2、煤气储存柜首次投入或是中间入网,必须按照下列操作方法进行:
⑴、 将煤气储存柜的进、出口煤气阀门关闭,并将浮顶上放散管的阀打开,进行蒸汽吹扫,吹扫的时间根据气柜的容积而定,直到放散管冒出白色蒸汽为止。
将煤气进气管阀门开启,用煤气置换,并慢慢关闭蒸汽阀门,直到放散管有煤气冒出时,取样化验,含氧量低于0.5%时,慢慢关闭放散管上的阀门。启动煤气加压机操作,按煤气加压机的操作规程操作送气。
第4篇 气瓶运输、储存、使用、改装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 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①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②钢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
③内容物互为禁忌物的钢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库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储存的钢瓶应直立放置整齐,最好用柜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有通道。
易燃液体储存
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1. 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2. 作业前必须打开仓库前后大门。大门必须栓牢。
3. 报警系统出现异常不得进行作业。
4. 泄漏危险品不得进入仓库内。取样分析后必须将盖、口封闭,周围清除干净。
5. 容器包装应严密无损,否则应转安全地点及时妥善处理。
6.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要及时记账、登卡,做到“三清”(规格清、型号清、数量清),“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确保账、卡、物一致。
7. 物资堆码不得超高、超宽,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
8. 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应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
9.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得停在库房内或在库房内修理。
10. 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安全巡回检查并拉闸断电。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
易燃固体储存
a.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酸类 (特别是氧化性酸类),不可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
b.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拖、拉、挤、撞,保持包装完好。
c.有些品种,如硝化棉制品等,平时应注意通风散热,防止 受潮发霉,并应注意储存期限。储存期较长时(如一年),应拆箱检查有无发热发霉变质现象,如有则应及时处理。
d.对含有水分或乙醇作稳定剂的硝化棉等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要经常检查稳定剂存在情况,必要时添加稳定剂,润湿必须均匀。
e.在储存中,对不同品种的事故应区别对待。如发现赤磷冒 烟,应立即将冒烟的赤磷抢救出仓库,用黄沙、干粉等扑灭。因赤磷从冒烟到起火燃烧有一段时间,可以来得及抢救。但如发现散装硫磺冒烟则应及时用水扑救。而镁、铝等金属粉末燃烧,只能用干砂、干粉救火,严禁用水、酸、碱灭火剂及泡沫灭火剂和二氧
化碳。
自燃物品储存
a.入库验收时,应特别注意包装必须完整密封,储存处应通 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b.应根据不同物品的性质和要求,分别选择适当地点,专库 储存。严禁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储混运,即使少量亦应与酸类、氧化剂、金属粉末、易燃易爆物品等隔离存放。
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a.此类物品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b.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 发酸雾的物品。
c.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 钾、钠等活泼金属绝对不允许露置空气中,必须浸在煤油中保存,容器不得渗漏。
d.不得与其他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性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及同车、同船运输。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
①氧化剂应储存于清洁、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曝晒,照明设备要防爆。
②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合储存。
③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根据其性质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如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共储混运;亚硝酸盐类、亚氯酸盐类,次亚氯酸盐类均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储混运;过氧化物则应专库存放,专车运输。
④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有毒品储存
①有毒品必须储存在仓库内,不得露天存放。应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应良好。
②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
③有毒品一般不得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包括非危险品)共同储运,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应严格分开。
④储存和运输有毒品,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装破损的不予运输。
⑤剧毒品管理
1. 剧毒品到货时客户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
2. 剧毒品入库后,清点数量,存放在专用仓库。包装破损的另行堆放,并加贴封条,开入库单,登记入册,入库单和剧毒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仓库保管员核对并签名。剧毒物验收后,必须进入专用仓库存放,严格实行专人管理。
3. 除专职管理员、安全员、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剧毒化学品仓库。
4.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和专用手套,作业完毕后清洗脸、手,防护用品集中存放。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清除出的杂物、遗漏物、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进行处理。
5. 堆存货物时桩脚之间留有一定的通道,便于检查货物。货物存放过程中发现渗漏、破损时,及时汇报、处理。
6. 作业场所不准带入食品在作业场所吃喝。
7. 检查仓库内货物时必须两人以上,做到“五双”,即:双门、双 锁、双人操作(发货)、双人复核(验收)、二本帐记录。出库时及时关门上锁。剧毒品仓库的钥匙不得带回家中,未经公司同意其钥匙不得转交任何人代管。一旦发现仓库钥匙遗失,应立即更换锁,并报公司备案。
8. 剧毒品拆箱前必须先开箱门通风30分钟以上方可进行作业,如发现箱内有破损、渗漏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9. 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出库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10. 仓库内配备好防毒面具、防护衣服等防护物品,以备急救使用。
11.应注意根据用毒品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腐蚀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① 腐蚀性物质均须贮存在冬暖夏凉的库房电,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热;
② 腐蚀性物质不能与易燃物质混合贮存,可用墙分隔同库贮存不同的腐蚀性物质;
③ 采用相应的耐腐蚀容器盛装腐蚀性物质,且包装封口要严密。
注意事项:
1、腐蚀性化学试剂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分别存放。
2、易燃、易挥发物品,如甲酸、溴乙酰等应放在阴凉、通风处。
3、受冻易结冰物品,如冰醋酸、低温易聚合变质的物品,如甲醛则应存放在冬暖夏凉处。
4、有机腐蚀品应存放在远离火种、热源及氧化剂、易燃品、遇湿易燃物品的地方。
5、遇水易分解的腐蚀品,如五氧化二磷、三氯化铝等应存放在较干燥的地方
6、漂白粉、次氯酸钠溶液等应避免阳光照晒。
7、碱类腐蚀品应与酸分开存放。
8、氧化性酸应远离易燃物品。
9、工作场所应备诸如苏打水、稀硼酸水、清水一类的救护物品和药水。
10、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洒落、碰翻、倾倒腐蚀性化学试剂。
11、工作时,人体一旦误触腐蚀性化学试剂,接触腐蚀性化学试剂的部位应立即用清水冲洗5~15分钟,视情决定是否就医。
第6篇 中间储存罐操作规程
一. 中间储存罐作为中间物料转运短暂储存。
二. 设备使用前先检查底阀是否完好且关闭,检查储存罐内的液位高度,根据存液高度估算中间储罐还能装多少料,以防冒槽。
三. 物料放入储存罐前要先打开放空阀,放料过程要有专人看管,不得跑料。
四. 物料有储存罐转出时,先打储罐底阀和放空阀,启动与之相连的泵,把物料转走。
五. 转完料要及时关闭底阀和放空阀。
第7篇 火药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封条不完整应开箱验收,封条完整的抽箱验收,并核对生产时间是否过期、数量、规格、质量是否相符。
2、爆破器材无押运员,保管员一律不予验收;严格出入库手续,严格按照当地公安机构核定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进入库区不应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4、进入库房前,必须释放人体静电。
5、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6、储存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应堆放稳固整齐。
7、储存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不同品种、规格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9、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宜画线定置限高堆放。
10、储存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小动物进入和采取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
11、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2、每天记录库房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按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13、库区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严禁进人库区。
第8篇 气瓶储存、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规定,用于充装气体的包装必须使用专用钢瓶,确保储存安全;
2、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同介质的气体气瓶使用专用仓库,不得混储;
3、仓库内不得有内地沟、暗道、库内通风良好、干燥、避免阳光直射、严禁烟火和其它热源;
4、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最高温度、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5、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设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6、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其一个方向,并设置气瓶防倒装置或设施。
7、配备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仪器,定时进行监控和检测;
8、加强库房安全巡罗检查,确保仓库储存安全。
气瓶搬运、装卸: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使用专用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
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撞;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性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辆高度。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员、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
8、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有灭火器材;
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会正确处理。
10、驾驶员、押运员应经政府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9篇 氧气瓶乙炔瓶厂内使用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使用、运输和储存氧气瓶、乙炔瓶的人员必须熟悉《气瓶安全检查规程》和《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遵守使命操作规程。
2、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且不得任意涂改,气瓶的日常漆色工作,由充气单位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3、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禁止敲击、碰撞;
②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③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④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⑤夏季要防止日光暴晒;
⑥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4、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②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③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④车上禁止烟火,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5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最高不应超过五层;
②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应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③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要分离储存,不能混合在一个储存仓库内。
第10篇 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 制定定期核对目,做到帐物相符
1、爆破器材须由爆破器材押运员领取,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当班领导批准,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计划用量,使用量要详细记录,使用与剩余的数量总和要与领取数量相符,剩余的炸药应该当班退回入库.
3、爆破器材的运输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向运达地点的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4、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船,除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乘坐.
5、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须由工地领导指定,运送期间,严禁饮酒,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应彼此相距5~10m,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品.
6、搬运爆破器材上下车、船时,注意防滑,轻拿轻放,防止撞击,保证安全;在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
7、对变质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及时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方案,不得运至工地使用,变质的炸药、雷管经报上级批准后由工地爆破工作负责人亲自指定专人处理.
8、搬运爆破器材时,炸药与火具要分别搬运,雷管必须装入原盒搬运到作业地点,即使量少,也禁止揣在衣袋中.
9、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单独、安全可靠的仓库(工棚、船)内,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设立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专人看守.
10、仓库(工棚、船)内储存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内住宿或进行其他活动.
12、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13、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14、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工作,配备好消防器材.
15、如有爆炸器材丢失、被盗 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16、爆破器材进、出流动,帐物要相符,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17、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要悬挂或张帖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8、凡有雷击地区,地面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应有防雷措施.
第11篇 液氧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要熟悉工艺流程、设备及低温液体方面的知识,应经常检查压力表、液位计及各安全装置,不允许在安全措施不可靠的条件下进行贮存,尤其是要防止阀门被冻结而卡死。
2、充气密封的气体应是干燥的氮气,并保证不能中断,使其内部压力保持在0.01mpa以上。
3、严禁液储罐的使用压力超过设定压力,应每周化验液氧中的乙炔含量,超过0.1ppmm时应排放液氧。
4、液氧罐不准充满,须留有一定的气体存在空间,因而规定液氧不准超过储罐几何容积的95%,不允许液体的液位超过90%。
5、对压力表、真空计、液位计及报警系统以及安全阀等,均要定期校验,要求准确、灵敏、可靠、好使,确保安全。
6、汽化器水位不低于规定值,水温一般控制在60℃左右,汽化器应设出口温度过低报警、液氧泵连锁停车保护装置,确保汽化器出口氧气温度高于0℃。
7、设备、管路、阀门冻结时,应用70~80℃的热氮气或空气加热解冻,严禁敲打、火烤或电加热。
8、防止液氧漏泄冻坏设施,更不要让低温液体与皮肤接触,而引起严重冻伤。
9、液氧储槽及低温液体管道附近严禁高温、热源接近,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接近,液氧储罐半径30mm内不允许明火或火花,必须用防爆电器。
第12篇 气瓶使用、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的气瓶使用与储存规范化、制度化,使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制造分厂、水泥分厂维修工段
3 引用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安全风险
火灾、爆炸、
5.安全技术要求
5.1氧气、乙炔气库房及周围严禁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标志。库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持库内的消防通道畅通。
5.2库内禁止烟火及携带引火物品。库内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制度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后,方可动火作业。
5.3非库内人员禁止入库。如需进库时应征得保管员同意。
5.4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消防工作“三懂三会”要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5储存各种气瓶,放置必须整齐,直立放置时必须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以防倾倒。倒放时,必须固定,防止滚动,头部朝一方向,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五层。
5.6气瓶的安全帽及防护胶圈必须备齐并旋紧,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分库堆放。
5.7对各种气瓶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禁止在阳光下暴晒,靠近高温热源,严禁互相撞击,禁止采用抛、滑或其它容易引起碰击的方法,防止发生事故。
5.8运输氧气、乙炔气瓶的车辆必须设置醒目的“危险品”标志。
5.9氧气、乙炔的领用和运输都不能混装,空、饱瓶应设明显标志分开堆放。
6 相关文件
6.1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6.2 《员工工作制度》
第13篇 爆炸材料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爆炸材料运输的一般规定
(1)严禁用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等车辆运输爆炸材料。
(2)严禁爆炸材料与其它货物混装,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
(3)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材料。
(4)用车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装车高度不许超过两层。
(5)分层装爆炸材料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6)装卸运输爆炸材料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7)运输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2、井下运输爆炸材料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斜井串车提升运送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配编组,不准同一钩运送。
(2)从地面向井下爆炸材料库运送爆炸材料以前,要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上、下把钩工,让他们做好运送爆炸材料的准备工作。
(3)运送爆炸材料时,绞车司机启动和停止绞车时,都不准使矿车发生震动,升降速度不许过快。斜井串车运送爆炸材料时,都不得超过1m/s。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6)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到工作地点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 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②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与炸药严禁在同一容器内。领料后,应及时装箱上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装入袋内或中途逗留。
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沿井筒上下。
3、火工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封条不完整应开箱验收,完整的抽箱验收,并对生产的时间是否过期、数量、规格、质量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追查处理。
4、火工品如无押运员及提货员,保管员一律不予验收。严格出入库手续,严格按公安局核定的储备量储备。
5、炸药的储存、保管要加强通风管理,要保持良好通风、干燥,并做好记录,使之不变质。
6、火工品的搬堆,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拖拉、撞击。
7、严禁炸药、雷管混放,箱与墙距离不小于200mm,堆高不超1500mm,不同品种规格必须分别存放。
8、库房要保持清洁,严防鼠虫害,确保安全。
第14篇 附二医院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医院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目的:
加强药品储存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责任人:
库房管理员。
内容:
1.药库保管要熟练掌握贮藏药品的质量、性能及其储存要求,按规定认真做好药品储存工作。
2.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相应的库中(冷藏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3.药品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
4.药品与非药品分库存放,中成药与西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饮片分区存放,原料药、试剂与药品分库存放。
5.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须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二类精神药品储存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内,专人保管、专账记录。
6.危险药品严格分类存放于有专门设施的仓库,并有消防等安全设施。
7.药品堆放稳固整齐,严禁倒置。
8.退货药品和不合格药品专库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9.药品堆放留有一定的间距。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10.在库药品严格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库区为黄色标志;合格品库区为绿色标志;不合格区为红色标志。
11.记录要求
11.1记录按规定及时、完整、逐项填写清楚,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划线后在旁重写,并在划线处签字。
11.2签字、盖章须用全名;记录、签字、盖章均为蓝或黑色。
11.3药品储存、保管记录保存5年。
第15篇 危化品储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部门 | 喷涂车间危化品仓库 | 工种 | 储存管理操作 | 作业单元 | 危化品储存作业 |
安全作业程序 | 可能发生的伤害 | 安全预防措施 | |||
1、腐蚀品搬运、发料、领料作业前必须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胶围裙、胶鞋、防护眼镜; 2、堆放、搬运作业动作应轻稳、堆放层叠应整齐、稳固、禁止超高、倾斜、防止倾倒、坠落导致容器破裂泄漏; 3、堆放、搬运油漆、稀释剂等易液体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燃爆; 4、检查化学品的包装容器是否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5、禁止汽车进入库房; 6、禁止用叉车搬运易燃易爆化学品(如涂料、燃气); 7、装卸油漆、稀释剂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8、油漆、稀释剂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9、库房内禁止开箱、开桶、分装、验收检查,必须在库房外进行; 10、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 11、易燃液体、酸碱类必须隔开储存,禁止混存,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12、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13、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 1、堆放在库房内的油漆、稀释剂等甲乙类易燃液体倾倒坠落而泄漏导致易燃气体聚积在房内浓度过高引起员工急性中毒; 2、油漆稀释剂等泄漏浓度过高达到爆炸下限遇火源引起火灾或爆炸; 3、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不配戴防毒口罩而导致职业中毒; 4、酸碱类化学品腐蚀伤害。 | 1、作业前应先开启排风机、排气扇,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测试洗眼器是否正常,确保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3、禁止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 4、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敲打油桶,防止火花产生; 5、禁止穿化纤衣服及带钉鞋; 6、未经申请批准,库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7、仓库必须配齐消防器材并及时检查,确保良好; 8、每日应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9、甲、乙类易燃液体进入库房内前必须消除静电; 10、油漆堆放不应超高(堆放不超过3层); 11、油漆存放不应超量(防止构成重大危险源); 12、作业人员应学习了解掌握所储存化学品的msds; 13、禁止在调漆房内进食、喝水; 14、禁止酒后或带病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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