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半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 设备检查:在每次操作前,务必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各个部件,包括钢丝绳、吊钩、制动器、轨道及电气系统等,确保无损坏或异常。
2. 起重作业:遵循“先吊后行,轻起慢落”的原则,避免快速移动或猛烈撞击,防止设备损坏或货物受损。
3. 操作控制:使用控制器时,应稳定、准确,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确保平稳运行。
4. 负载评估:清楚了解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的最大额定载荷,以免超载引发事故。
5. 信号联络:在多人协作的场合,必须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进行沟通,确保操作安全。
6. 紧急情况处理:如遇设备故障或紧急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
1. 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在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吸烟或进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 工作结束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并做好设备清洁和保养工作。
4. 对于异常声响、震动或发热等现象,应及时停机检查,必要时报告维修部门。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防止杂物阻碍起重机运行,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6. 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站立在货物下方,防止意外发生。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设备特性,灵活应用,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规程,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备状态。
1、工作前
a.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松开夹轨器。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 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⑥歪拉斜挂不吊;
⑦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⑨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j.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k.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 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篇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松开起重机的夹轨器。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8、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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