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绝缘性能是否符合标准。
2. 穿戴防护:佩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鞋,必要时还需头盔、护目镜等防护装备。
3. 切断电源:进行任何电气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进行验电确认无电流。
4. 标记警示:在工作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
5. 接地保护:进行带电作业时,确保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6. 遵守规程:严格按照电气作业规程操作,不擅自更改电路或设备。
7. 工作许可:获取工作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电气作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8. 避免过度劳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因疲劳导致的操作失误。
9. 保持清洁:工作区域应保持干燥、整洁,防止湿气和杂物引发事故。
10. 应急准备:了解并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如触电急救措施。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
1. 提高电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
2. 保障电气设备的稳定运行,延长设备寿命。
3. 通过标准化操作,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维修成本。
4. 增强团队协作,营造安全的工作氛围。
1. 严禁在身体潮湿或手部有汗水的情况下接触电气设备。
2. 不得使用损坏的工具或绝缘破损的电线,以免引发漏电。
3. 在狭窄空间作业时,要注意通风,预防窒息危险。
4. 遇到不明原因的停电,切勿盲目恢复供电,应先查明原因。
5. 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6. 注意个人健康状况,如有头晕、眼花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一位电工的严格遵守,只有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零事故的目标。希望每位电工都能将安全视为第一要务,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谐。
第1篇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2、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_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5、各种电器必须按设备要求配置接地或接零,杜绝疏漏,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7、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8、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9、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0、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1、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2篇 电工班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流程
风险分析
安全注意事项
严禁事项
应急措施
作业前准备
1、参与班前会,分析作业风险,做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指导检修作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负责员工安全培训;
4、做好交接班记录
5、做好检修作业票的办理
1、机械伤害;
2、触电伤害;
3、噪声伤害
1、了解设备安全运行参数及安全性能;
2、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1、严禁酒后上岗;
2、严禁未进行安全交底;
3、严禁未执行停送电制度
1、受伤员工应大声呼救或用携带的通讯工具呼救;
2、联系相关人员及单位开展救治:
2.1机械伤害:发现设备或人身伤害事故应直接急停设备,采取急救措施;
2.2触电:立即切断电源,对伤者进行急救;
2.3灼烫:人员如果灼烫后,立即进行大量的凉水冲伤处防止伤害深度加深;
2.4物体打击: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严重的迅速送医;
2.5高处坠落: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2.6粉尘:正确佩戴防尘劳保用品;
2.7噪声:正确佩戴护耳器;
2.8中暑: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中暑者转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使其平卧,头部抬高,松解衣扣; 及时采取如补充液体、人工散热等急救措施;
2.9火灾:①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判断火势的来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②火势难以控制时,朝与火势趋向相反的方向逃生;③万一身上着火,千万不要乱跑,应该就地打滚扑压身上的火苗;如同伴身上着火,可用衣物等覆盖灭火,或用水灭火;④火情难以控制时拨打119报警;
2.10其他伤害(滑跌、扭伤、摔伤、碰伤等):视具体伤害类型采取应急措施,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
3、伤情严重时及时拨打120,同时汇报车间领导;
4、派专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救护车
作业过程
1、组织对本部门电气设备系统检查;
2、对本部门所有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检;
3、负责对本部门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整改;
4、组织排查、整改电气设备安全隐患
5、做好班中人员安全管理
6、做好本班档案管理
1、机械伤害;
2、触电伤害;
3、粉尘伤害;
4、噪声伤害;
5、中暑;
6、物体打击;
7、灼烫;
8、高处坠落;
9、火灾
10、其他伤害(滑跌、扭伤、摔伤、碰伤等)
1、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执行;
2、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隐患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4、检修作业前熟悉检修方案,监督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指导、监督及监护;
5、危险作业办理相应《作业许可工作票》;
6、对现场未完成的工作和系统安全进行交接;
7、检修验收试车符合安全性能;
1、严禁“三违”;
2、严禁带电作业;
3、严禁特种作业无证操作,未执行监护;
4、严禁设备检查后无落实无整改
5、严禁无检修档案;
作业结束
1、清理作业现场
2、清点检修工具
3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
4、办理消票送电手续
5、填写检修档案存档
1、机械伤害;
2、触电;
3、粉尘;
4、噪声;
5、中暑;
6、物体打击;
7、高处坠落;
8、火灾
1、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2、工器具摆放整齐;
3、交清本班次作业情况,遗留问题,交接签字
4. 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保证完好有效
1、严禁作业后现场遗留工具、火种等;
2、严禁完工后未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
3、严禁工器具乱摆乱放、现场不清理
4、严禁未完工未交接清楚
第3篇 井下变、配电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变、配电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变、配电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变、配电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变、配电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第4篇 安装电工操作规程办法
1设备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搬运配电盘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用手触摸连接螺拴孔。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4剔沟槽、打孔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墙、楼板的穿透孔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内线安装
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骨架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伏低压电源。
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所用的材料、机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时,应面向楼外,操作时面部应避开。大直径管子灌砂子前,必须将砂子用火烘干后再灌入。用机械敲打管子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应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两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大。
5钢索配线敷设,在切断及固定钢索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6使用套丝机、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保护零线。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
3外线安装
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锨、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土坑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深度确定。
2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施工现场运送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扎绑牢固,防止滚动。人工搬运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因单面受力而扭伤。
4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电杆前应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应牢固可靠,溜绳受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起重臂下不得站人,上方(吊车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5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设好叉木,方可撤去吊钩。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1在电杆上安装横担,活扳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上电杆使用的脚扣规格应与电杆直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保护用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挂在安全可靠处,严禁将安全带挂在横担、瓷瓶上。
3杆上作业时,严禁上下投掷材料机具。材料机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的绳子应牢固可靠。传递完后,要离开电杆3米以外。
6在电杆上紧线时,应在导线侧面将螺栓拧紧,在收紧有转角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设置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竹梯子,必须用绳子将梯子与电杆捆绑牢固。调整拉线时,电杆上不得有人。
7紧线用的铅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在架空线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设一组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严禁上杆作业。
4电缆安装
1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2人工放电缆时,力量应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快跑。看电缆轴的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处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套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得靠近管口;迎电缆时,眼睛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3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把牢。
4人工滚动电缆盘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电缆盘前方,两侧人员站位不得超过电缆盘中心。电缆盘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盘中心穿钢管,在钢管上栓绳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盘停顿时,应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盘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度。
5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的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6在已送电运行的配电室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附近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10千伏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剩余较长,必须绑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7挖电缆沟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确定。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8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伏。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标志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做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应缓慢进行。耐压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严禁合闸。
4用仪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有雷电天气,严禁测试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严禁开路,电压互感器严禁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佩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施工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严禁单人跨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应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志牌。
4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5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连接接地端,后连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作业时应佩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7用绝缘棒或者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佩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设施,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篇 电工防火操作规程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4、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5、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7可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8、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9、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0、当电线穿过墙壁或与其它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烧材料加以隔绝。
11、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2、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电闸箱应配锁。
13、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防潮设施。
14、每年雨季关要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第6篇 井下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四
井下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4)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第7篇 电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告知:
1)、电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职业危害;
2)、粉尘是指在锅炉运行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呼吸系统的各种疾病,如尘肺、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鼻炎等。
3)、噪声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进而影响人的神经系统, 使人急躁、易怒。 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强噪声对听觉系统的损伤,会引起噪声耳聋。
2、职业健康防护
1)、电工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配带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绝缘手套和胶鞋),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2)、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3)、做好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安全供电。
4)、按照完成标准和电气规程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5)、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以及停送电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8篇 电工操作安全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的电工知识,熟悉本系统的各种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同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2、电工操作必须按严格《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3、电工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定期检验,确保绝缘要求;
4、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乙方发生意外;
5、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停止并切断电源,同时挂警示牌,放可进行现场修理;
6、检修高压设备应得到运行主管的许可,并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挂牌等程序方可进行,同时应有人监护,以维护安全;
7、高空作业,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8、低压带电作业,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电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以确保安全。
第9篇 车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车间电工岗位作业人员。
2、操作程序
2.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线路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2现场施工用高低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
2.3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与零线。
2.4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5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间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2.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2.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2.8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9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1211、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的黄沙进行灭火。
2.10带电作业应使用操作票,操作人员应根据调度人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操作票,操作命令应表达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命令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进行操作。
2.11拉闸操作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分合位置等,操作时先拉负荷侧,操作完后,在停电设备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2.12拉闸操作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设备,应戴绝缘手套,无机械传动的应用合格的绝缘杆,登杆操作应戴安全帽。
2.13停变压器时,应先拉开低压刀闸,后拉开高压保险器,合闸时程序相反。变台上有人工作时,禁止带电摘挂高压保险管。
2.14雷电时,严禁拉闸操作,雨天倒闸操作,应使用防雨拉杆。
2.15油开关操作时为左拉右合,操作完毕看箭头指示位置是否正确。
第10篇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六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电气人员在工作时应集中思想,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使用测电笔前应事先在有电处证明测电笔性能良好,测量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事故。做到“装的合理、用的正确、修的及时、拆的彻底”。
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气设备上。
工作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泡沫灭火器和水扑救。
工作结束后,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清理现场后,工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11篇 高压配电工职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必须熟悉掌握电气工作的性能、原理、电力、电气设备的构造,作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2、严格遵守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正确、及时地按生产调度指令进行供电,切合刀闸,保证安全供电。
3、加强巡视检查,准确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精神集中,严禁值班睡觉。
4、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节约原材料,搞好文明生产,做好交接班。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需要经常监视维护的高压设备,应有两人以上常时值班。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需要工作票,但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其它工作。
3、高压配电室的钥匙至少有两把,一把应由值班人员保管,按班移交,一把供紧急使用,钥匙一般不借他人。
4、高压设备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如为室内设备,不得接近故障地点4至5米,如为室外设备,不得接近故障地点八至十米,但救护受伤人员不在此限,应按照紧急救护法进行。
5、配电站的停送电,按停电工作票进行,停电后,一定要进行安全接地。
6、对于高压设备手动操作的开关、刀闸,拉杆操作的刀闸,均应带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室外设备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7、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镜和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夹钳应站在绝缘垫上。
8、电器设备停电后(不论计划停电或设备事故停电)都要断开有关电源,并做好安全措施,否则不能触及设备,以防触电。
9、对于操作、试验用品如:拉杆、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接地线、仪表等物,应精心保管,经常检查,定期校验,防止事故发生。
第12篇 绿景物业工程电工日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工程电工日常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
1.电工必须持有操作证(高压电工须有高压进网许可证)才能上岗,上岗前必须穿戴好绝缘鞋、工作服;检查必须的工具和防护用品是否安全可靠。
2.变配电室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停电维修时应在有关部位悬挂标志警示牌,以免发生误操作,同时应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客户。
3.未经专业主管同意不得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操作,应有监护人方可操作。
4.任何设备未经检验一律视为有电,待验证后方可用手触及。设备维护检修操作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验证无电后接上接地装置,挂上警示牌方可进行工作。
5.在高空或上梯工作时,应检查梯子的可靠性,是否放稳,系上安全带方可工作。
二.作业中:
1.维修操作应保证设备线路与图纸一致,不得私自擅改线路,防止意外事故。如原设备线路与图纸不符,应报告主管。
2.维修操作不应放过任何设备故障可疑点;带电工作应集中注意力,严禁在工作中说笑,防止触电、碰线等事故的发生。
3.有人触电时,应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进行抢救,必要时应进行人工呼吸。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切断电源后救火,带电设备、配电间禁用泡沫灭器,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4.带电清扫配电箱时,使用漆刷的金属部份须用胶带包裹好,清扫的垃圾防止进入接触器、空气开关。
三.作业后
1.维修操作后,应清理场地,清点工具、零配件有无遗漏在电气设备内(特别是配电箱),尤其是小的螺丝、螺帽、线段等金属物,防止短路。
2.恢复设备送电应先取警示牌,对电气设备控制柜应先送控制电源,检查动作正确后方可送主电源。
3.停电维修设备影响大厦内客户的,送电前应提前通知做好准备,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各种电气设备、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维修工作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第1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电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2条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3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4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5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第6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7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8条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 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9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10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11条 剔槽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2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13条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14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15条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三节 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16条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17条 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18条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19条 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20条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21条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第22条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第23条 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上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 电气调试
第24条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25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26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第27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
第14篇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进入制芯机维修前必须先停关闭控制电源、停泵、停风,排除余气,用物件可靠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控制盘要设人监护方可操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
5、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6、维护、检修液压系统时,须先使油缸卸压;气动系统的主截止阀应关闭。
7、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8、进入烘窑内部检修时必须切断工作电源,要有人在外面监护并挂警示牌。严禁无人监控进入炉内作业。
9、在靠近三乙胺或天然气管道旁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0、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1、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15篇 照明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间日常照明灯一般采用线吊式、管吊式。采用线吊式的每一盏灯应有一只挂线盒(多管日光灯和特殊灯具除外),吊灯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接头,在挂线盒内和灯头内应打结,以免接线点承受灯具质量。质量大于1kg的灯具应采用铁链,软线应编叉在铁链内,导线不应受力;当灯具质量超过3kg时,必须固定在预埋的吊钩或螺丝上。采用吊管式时,螺纹连接要求牢固可靠,至少旋入5~7牙,吊管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薄壁管或钢管制成,灯架和吊管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
(2)变、配电所内的高、低压配电盘及母线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3)安装在户外的照明灯具,其高度低于3m者,应予光源保护,装于户外墙屋上时可减至2.5m,潮湿危险场所不低于2.5m,一般生产车间、办公室、商店、住房居民用电的灯头应不低于2m(4)电灯灯头过低又无安全措施的车间照明、行灯和机床的局部照明,应采用36v以下电压的电灯,它还可以用于锅炉、金属容器、构架等内部的行灯及危险场所中,不便于工作的狭窄地点(受限空间)潮湿的场所(如井下作业)
(5)行灯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绕组应可靠接地,不允许用自耦变压器或在附加电阻上抽取电压作为行灯电源。在行灯变压器一、二次回路中应装设熔断器保护,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不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6)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必须接在灯头的中心弹簧上,零线接在灯头螺纹上,灯泡拧好后,金属部分不应外露。
(7)拉线开关的离地距离不应低于1.8m,一般为2.2~2.8m,距门框150~200mm。墙边扳把开关离地不低于1.3m,距门框150~200mmo
(8)直流或交流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其选用的插头和插座不可互换插入。
(9)生产车间的单相电源应采用三眼插座,三相电源用四眼插座。
(10)插座容量应满足用电负荷要求,不允许过载。当分路总熔丝额定电流小于5a时,插座的相线上可不装熔断器,否则应在相线上串接熔断器保护。
(11)明装插座离地高度一般不低于1.3m;暗装插座离地不应低于0.15m;居民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得低于1.8m;明、暗插座在车间、实验室等场所离地面高度不低于0.3m,特殊场所暗装插座不低于0.15m。
(12)暗装的开关及插座应装牢在开关盒内,金属壳的开关盒应接地,开关盒、出线盒应有完整的盖板。
(13)相邻的开关及插座应采用同一种形式,开关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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