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一、操作规程
1. 操作前检查:
- 确保起重机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坏或异常。
- 检查钢丝绳、吊钩、滑轮组等关键部位,确认无磨损、断裂现象。
- 检查液压系统油压正常,无漏油情况。
- 测试制动系统,确保刹车功能可靠。
2. 操作过程:
- 按照信号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 起吊物品应平稳,避免剧烈晃动。
- 避免超载,严格遵守额定荷载规定。
- 在吊运过程中,保持警觉,注意周围环境安全。
3. 操作后保养:
- 关闭电源,清理工作区域。
- 对设备进行常规润滑,保持清洁。
- 记录当天操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1. 保障安全:本规程旨在降低操作风险,防止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
2.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维护能有效减少磨损,延长起重机使用寿命。
3. 提高效率:良好的操作习惯和维护能保证设备运行稳定,提高工作效率。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
2. 不得在恶劣天气下作业,如强风、暴雨等。
3. 严禁酒后操作,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4. 操作时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 遇到突发状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6. 维护期间,确保电源已切断,以防触电事故。
7. 注意定期进行专业检查,由专业人员对起重机进行全面评估和维修。
本规程旨在为起重机操作提供规范指导,确保作业安全与效率。请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一、操作者应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及工作原理,还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健康。
二、确保电机电源线连接正确,供给电压正常。
三、在无荷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装装置,均应能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2、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不牢或不平衡
4、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
五、操作守则
1、起吊作业前应按下表做日常检查(见下页):
2、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起吊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3、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
4、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5、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
6、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检查项目
要求
作业地点
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运行轨道
由地面观察轨道上不应有异常
按钮装置
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应灵敏可靠,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
限位器
空载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
吊钩装置
吊钩在圆周360度,垂直180度范围内应转动灵活,滑轮转动时无卡阻和碰擦,
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无异常,钩口闭锁装置正常。
钢丝绳
按gb5972中2.4.1.1进行日常检查
制动器
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
导绳器及其它安全装置
动作正常、安全可靠
7、用户须对电动葫芦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电动葫芦技术文件;安装地点及起用时间;安装、试车检验记录;日常使用、保养、维修等情况记录;设备和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第2篇 港口集装箱轮胎移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rtg安全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起重机必须由经过熟练且培训过的人员进行操作,如使用不当,起重机有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与环境带来危险!
尽管设备本身根据不同层次的状态可提供声光报警,但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还是要要求操作者具备格外小心与熟练的技能!
在起重机出现各种问题时操作应能全面控制起重机,因此,操作者熟悉起重机系统与操作状况都是极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针对不同的风险状态时为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而采取必要的预防准备措施!
当困难出现增加时,总是记住保持冷静!首先应思考,然后采取正确的行动措施!
机器的安全使用:
1、全面熟悉起重机的构成与手册,注意观察一些介绍与警告标志;
2、努力判断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之,对你自己注意到的任何故障报告给你的监管上级或设备维修负责人员;
3、请穿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服装;
4、攀爬或进出起重机设备时请集中注意力并小心,应沿着一些诸如走道的设施进出并保持走道干净,排除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比如积雪,冰块,其他物质,擦除泄露的油污以免打滑;
5、保持机器干净,特别是一些经常需要调整的控制部件;
6、不允许没有任何资质的人操作你的起重机(委托),对起重机造成的任何破坏作用操作者都应付直接责任;
7、出现危险时,确保自己优先使用起重机的各类紧急出口;
8、不要站立在吊起的集装箱或负载下面;
9、充装液压蓄能器之前,应充分确信系统已经卸压,液压油必须能从蓄能器装置自由流出,如果不能流出,说明蓄能器内装压力太低;
10、只有在得到起重机操作司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攀爬起重机;
11、所有的关于起重机电气部分的运送转移,安装,调试,维修都必须由熟练的技术人员来完成;
12、始终佩带劳动保护服装,必要的服务条件下应佩带护目镜,听力保护设施等;
13、小车桥架上检修维护时注意被撞击的危险可能;
14、检查,清洁并排除所有油液包括燃油泄露的可能性(修理工作中油液具有可燃性);
15、雷击与暴风雪环境下不推荐使用起重机(停止运行)。
对操作者:
1、启动起重机前应确认起重机前/后无人(防止撞击/碾压);
2、尽量避免突然停止/启动(紧急停止)状况;
3、仔细观察操作环境条件,注意障碍物影响你的机器工作以及打滑区域,特别是冰雪条件下出现的危险,在有油液覆盖以及沙子很多的路面也会对机器工作产生风险,将所有风险源立即报告给你的上级或主管设备安全的人;
4、为确保安全工作应限制最大驱动速度;
5、对任何在前方的拖车设备应保持足够远的距离(防止撞击),禁止同其他拖车设备并排行走;
6、注意观察吊具的自由高度与相关指示信号,在行车到一个新的受限制的自由高度工作情况下,你应明确你起重机准确的总高度,对一些临时性设施如机器上方的电源线路等应特别小心,防止碰撞;
7、无灯光情况下禁止开动机器,遇到通道灯光微弱情况时应报告;
8、在改变驱动方向时,在变换到其他方向之前应让机器立即停止;
9、应注意大车行走通道的边沿,特别是通道路面有危险情况时;
10、永远记住不要使用起重机来企图运载或提升人员;
11、无论任何时候你离开起重机即使时很短的时间,你也要停止发动机,并将负载卸放到地面;
12、对机器的任何碰撞与事故应做详细的报告分析,包括损坏的原因,以避免同类事故不再重现;
13、注意观察提升重量显示,以及总的负载重量,不要在不满足符合承压强度的路面行使机器;
14、跟踪定期维修流程,确认起重机控制与操作系统可靠与安全;
15、在进行维修与设备检查时发动机必须保持在停止运行状态;
16、当检查燃油及电池电气设施时应绝对禁止明火的使用;
17、在冷却液发热时散热器是处于压缩状态,应注意缓慢打开散热器盖;
18、发动机在运行是不要打开主开关(蓄电池);
19、在服务与维修时仅仅允许对设备相当熟悉的人进行操作;
20、不系安全带,不允许进行大车驱动操作;
21、不要在倾斜路面上停放机器。
第3篇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担任。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工作中,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
5、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安全位置,升起吊钩,并将控制手柄关闭,切断电源。
第4篇 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及皮带松紧程度。
2、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必须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3、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min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
4、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现场只许有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5、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经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数据:
﹙1)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为1.5m。
(2)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为3m。
(3)输电线路电压≥60kv,[0.01(v-50)+3]m.
7、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托盘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弯和突然制动。
8、吊重行走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方,起吊量轮胎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履带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他任何物体碰撞。
9、任何物件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10、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1、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联合工作时,起吊重量轮胎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带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重量的80%。
12、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3、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4、从卷筒上放上钢丝绳时,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尽。
15、起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随意起吊。
16、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17、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18、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9、工作完毕后,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0、履带式起重机长途转移工作场地(1km以上)时,必须用平板车拖运;短途转移(1km以内)时,臂杆应降到20-30°,并将吊钩收起。
第5篇 工贸企业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第6篇 门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抓斗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抓灰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抓斗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抓着灰的抓斗悬在空中停留。
7、检修门式抓斗起重机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8、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抓斗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门式抓斗起重机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抓斗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露天门式抓斗起重机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12、在大车顶部检修小车各部设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4、门式抓斗起重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三、工作完毕
1、将起重机抓斗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抓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7篇 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⑶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⑷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⑸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⑹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⑺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⑻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8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起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9篇 某nk系列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nk系列汽车吊的操作人员,执行本规程前必须熟悉随机说明书。
二 、编制依据:
1、《起重机械技术手册》
2、sepc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3 、sepc3《安全管理制度》
三、操作规程:
基本规定: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手势和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控制部位的操作方法;
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
3、新机或经大修以及技术性能改造的起重机,应经试吊鉴定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超过予修期而仍需要运行的,必需通过技术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安质部门、机械科及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继续使用。
5、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必须在司机的精心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物件时,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
6、司机严禁酒后操作起重机、作业和驾驶。
7、非正式司机,严禁上机驾驶和操作起重机作业。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否则,要及时恢复。
9、起重机上的幅度指示装置,力矩(重量)限制器或荷重计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应保持完好,禁止拆封。不得以安全保护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生机吊着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更不允许长时间停留于空中或过夜。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或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无驾驶证者严禁开车。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求司机灵活使用。
15、用汽油清洗机体或机件时,严禁烟火,清理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保持车辆清洁。
16、起重机作业时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动作,满载状态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一)起重机运行前规定:
在发动机启动前必须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1)检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
2)检查冷却水量是否充足;
3)检查液压油箱的油位及各油管接头联接状态是否良好;
4)检查机油油量是否充足;
5)各部位联接螺栓及润滑部位的状况是否良好;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7)发动机皮带的检紧度是否合适(2cm/10kgf)
8)变速操作杆是否在空档位置。
(二)起重机行驶和作业规定:
1、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上机启动发动机。
2、发动机启动时间每次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启动。
3、在冬季(20℃以下)发动机要先预热20~30s后再起动。起动后进行5~10分钟的预热运转,必要时进行强制式预热运转。使油温上升至20℃以上,水温60℃以上,然后方可行驶或作业。
4、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没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允许高速运转。不允许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长时间高速成运转。
5、起重机必须在基础可靠、安全、平整、支腿全伸(或半伸)状态作业。(nk250e可在半伸状态下使用,其它不允许)没有自动力矩保护装置的汽车起重机不得在半伸状态下作业。
6、起重机作业时,应使轮胎不接触地面。
7、作业时,任何人不得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果需要再次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收回且转至正前或正后方位即可。
8、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9、臂杆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10、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前区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1、臂杆伸缩时,要保证同时伸缩的两节必须同步。严禁带载增幅。缩回臂杆时,臂杆角度不得太小,逐级缩回。
12、严禁起重机超负荷运行。
13、定期检查吊钩及钢丝绳的完好情况,确保安全。
14、严禁带载进行自由降落,各执行机构的离合器必须上安全锁。
15、起重机作业时,严禁检修、调整和保养液压系统等。
16、起重机作业时,起吊钢丝绳在卷筒上的余量不得小于6圈。
17、操作室内严禁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和进入操作室。
18、司机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内容规定。
19、昼量避免双机抬吊工作。确因工作需要时,必须在两机性能相同或相似,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80%(ma_)起吊动作协调一致,禁止回转动作,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20、起重机作业时,臂杆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值。
220/33015435~11010~203~101以下电压值(kv)
6/754321.5安全距离(m)
21、外伸臂杆时要将吊钩落下避免造成钢丝绳过卷使吊钩顶坏。
22、起重作业要停机时,须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过夜。
23、满负荷起吊重物时,待重物离地10cm后,检查重物捆绑牢固平稳性,制动可靠性,起重机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24、要正确使用、维护力矩限制器或载荷计,以防起重机超载或发生倾覆。
25、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要做到下列要求:
1)将起重机的回转止动锁和回转制动锁好。
2)吊钩在长距离行驶时要用钢索固定在保险杠上。
3)起重机外部严禁乘人。
4)通过桥梁、涵洞及架空导线时,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能冒险强过。
26、做好起重机停机后的检查维护工作。
机械施工处
第10篇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交底规程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是,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分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是,不得超过78°
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 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1篇 电动单梁起重机操作规程
1. 运转前准备:
1.1 上岗人员必须有上岗合格证。
1.2 开车前,了解当天作业计划。
1.3 穿戴好劳动保护品,首先检查吊车钢丝绳,限位器、制动闸、阴阳极吊钩有无异常或松动,对上一班交待有疑问处应作详细检查,按润滑基准进行润滑。
1.4 确认无检修、停电警告牌,判明操作手柄开关位置。
1.5 送上电源,对全车进行负载试运转,确认各部动作声音、制动、位置无异常。至此方可开始正式作业。
2. 基本操作规程
2.1 听从地面指挥,保证上下工序配合协调。
2.2 严禁吊运易燃、易爆物品和对电解液有影响的散装物品,严禁歪拉斜吊。
2.3 检修、保养时,须在操作手柄上挂牌和切断电源。
2.4 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切断电源。
3. 出装槽作业
3.1 确认作业的槽组已停电,方可下钩。
3.2 遇有断耳电铜时,应先处理完再下吊钩。
3.3 出槽时,在极板离开电解液面200~400mm高时,应作短暂停车,然后升至上限,到位后方可前后左右移动。
4. 运转结束
4.1按点检标准和润滑标准进行日常清扫、保养。并将车停放在规定地方,做好与电积工的交接工作。
4.2 做好交接班记录,遇有较大故障或隐患应立即向班、工段报告。
吊车停放规定:吊钩距限位位置500mm左右,大车停靠进门(左)端,小车停靠远离门(右)端,操作手柄放在挂钩。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13篇 龙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本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它安全装置应可靠。
二、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四、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五、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六、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七、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八、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九、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十、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十一、起重机行走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十二、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十三、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十四、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十五、换梁龙门起重机的吊梁(梁架)上不许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十六、换梁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十七、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十八、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十九、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换梁龙门起重机必须打铁楔。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规定放置。
二十、每年应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静、动负荷试验;换梁起重机每换梁800片测试一次大梁挠度;换装起重机每换装2000片进行起重梁和扁担梁应力测试。
第14篇 塔式起重机具体操作规程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6.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7.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1.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2.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15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发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拉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m。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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