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简称轮胎吊,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港口、仓库等场合的重型机械设备。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2. 操作前准备
3. 起重作业规范
4. 应急处理措施
5. 停工与存放
6. 安全培训与监督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设备的完好性。通过明确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执行标准,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1. 设备检查与维护:每次作业前,操作员需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轮胎、刹车系统、吊具、钢丝绳等关键部位,确保无异常磨损或损坏。定期进行专业维护,如更换磨损部件,保持润滑,保证设备性能。
2. 操作前准备:操作员应穿戴好安全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反光背心等,并确保熟悉作业现场环境,了解作业任务和风险点。
3. 起重作业规范:遵循“先起吊后指挥”的原则,使用信号员进行指挥,严禁超载或斜拉斜吊。在吊装过程中,保持稳定,避免快速转动或急停,防止物体滑落。
4. 应急处理措施:制定并熟知应急预案,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物体坠落等,应立即停止作业,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给相关人员。
5. 停工与存放:作业完成后,将起重机停放在平坦、坚实地面,关闭电源,锁住控制手柄。定期清洁设备,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恶劣天气下。
6. 安全培训与监督: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管理层应加强现场监督,确保规程的严格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保持警觉,遵循规程,切勿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们每一位操作员和管理者必须牢记的原则。
第1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3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1、轮胎气压应充足。
2、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3、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5、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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