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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2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2

有哪些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规定:遵守矿山安全法规,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如安全帽、绝缘鞋、工作服等。

2. 工具准备:携带必要的电工工具,如螺丝刀、钳子、试电笔、绝缘胶带等,并确保工具完好无损。

3. 设备检查:对采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电气线路、开关、电机等,确保无短路、接地不良等问题。

4. 故障处理:遇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故障排查,必要时需填写故障报告。

5. 维修作业:实施维修作业时,应遵循先断电后操作的原则,严禁带电作业。

6. 系统测试:维修完成后,进行系统测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再投入生产。

7. 记录与报告:做好维修记录,及时上报设备状况和维修情况。

目的和意义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工的工作行为,保证采矿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预防电气事故,减少设备故障带来的生产中断,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注意事项

1. 在潮湿环境下作业时,要特别注意防止触电,必要时使用防水绝缘材料。

2. 检查设备时,要防止因松动部件引发的意外伤害,如旋转部件未停稳前不得接触。

3.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评估风险后再采取相应措施。

4. 与他人协作时,要明确沟通,避免因误解导致的误操作。

5. 不得擅自修改电气设备的接线方式,以免破坏原有保护功能,引发事故。

6.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7.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绊倒或引起其他安全隐患。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但实际情况可能各有差异,电工应根据具体环境和设备状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警惕,以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2范文

第1篇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2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二)

一、一般规定

1.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2.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4.采掘维修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5.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6.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7.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0.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11.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⑴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⑵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⑶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再进行检查。

12.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不得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3.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14.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15.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公司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16.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7.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扇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扇;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18.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火灾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19.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20.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⑴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⑵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⑶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⑷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检员一起进行。

21.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⑴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⑵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⑷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⑸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22.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⑴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⑵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⑶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流化热或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⑷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侧搬运。

⑸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⑹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⑺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23.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24.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2篇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2.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4.采掘维修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5.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6.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7.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0.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11.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⑴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⑵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⑶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再进行检查。

12.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不得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3.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14.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15.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公司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16.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7.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扇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扇;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18.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火灾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19.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20.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⑴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⑵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⑶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⑷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检员一起进行。

21.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⑴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⑵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⑷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⑸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22.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⑴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⑵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⑶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流化热或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⑷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侧搬运。

⑸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⑹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⑺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23.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24.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3篇 综采掘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对于6kv的高压输电线路停电后要进行放电,并在停电期间挂接地线。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用相应等级的检电笔检电,确认无电后要进行放电(放电处其沼气浓度不得超过1%)。检修完毕送电前要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三条: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人身接触的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专人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主管单位下发施工措施,施工人员持施工措施方可工作。

第五条: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所用电器设备都不得明火试验。

第七条: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 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第八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下看有无失爆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在检修设备时要注意保护其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擦适量防锈脂。

第九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季一次;负荷转化时要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露和配压试验,每年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测定,并将检查和测定的结果记录入专用的记录薄内存挡。

第十条: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第十一条:总电源馈电开关继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所有继电报护装置都不准不用,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不得投入运行。

第十二条:在每个开关的里面设有漏电试验、过载及短路试验装置,每周都要进行试验一次,检验各保护系统的灵敏度是否良好,并将试验结果填写记录。

第十三条:固定电气设备,移动配电站,都必须设有固定和移动的局部接地板,并与井下总接地网连接。

第十四条: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录存档。

第二节 电缆敷设

第十五条: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垂度适宜(5-10%),吊挂间距大于3m,吊挂高度应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工作面所用电缆必须采用非焰燃电缆。

第十六条: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 水和滴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如果同水管、压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架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圆型或8字形的电缆不应带电。移动变电站的电源。电缆可盘在特制的车盘上,其最大长度不应超过100m,电话和信号电缆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并保持0.1m以上,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第十七条:电缆的端头和拐弯处,分支点应有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用途和长度等。

第十八条: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有松弛度,电缆吊挂要用不小于40mm宽的钩子,用绝缘防腐油煮过的木卡缆或规定允许其它材料加工的,不得用铁丝吊挂,斜巷敷设电缆每隔10m要用卡子固定一下。

第十九条:橡套电缆与设备连接,按设备完好标准连接,电缆与电缆的连接要用合格的接线盒连接。

第三节 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用摇表测电气设备时,要用和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摇表,摇表测变压器二次侧绝缘时必须将所带的检漏继电器拆除或把检漏继电器电源隔离开关断开,方可进行工作,防止损坏检漏继电器的保护系统。对通讯设备和控制系统,除接连电缆的干线接地外,禁止使用摇表测试。

第二十一条:工作面安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和防爆、防潮性能。

第二十二条:综采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都应有可靠的通讯设备和足够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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