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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钳工是矿山生产的重要一环,主要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故障排除。以下是井下电钳工需遵循的操作规程:

1. 接受任务:在接到工作任务后,详细阅读工作票,了解工作内容、地点和要求。

2. 安全检查:进入工作现场前,检查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等,并确保完好无损。

3. 设备检查:对工作涉及的电气设备进行预检,确认设备状态,排查隐患。

4. 断电操作: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 工作实施:按照维修程序进行作业,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材料,确保工艺质量。

6. 记录填写:及时记录工作过程,包括更换的部件、修复的故障等。

7. 安全恢复:完成工作后,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到正常运行状态,拆除警示牌。

8. 交接报告:向主管汇报工作完成情况,交接清楚,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目的和意义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规程的执行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保证矿山的稳定生产。通过规范操作,可降低电钳工的职业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促进企业合规经营,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意事项

1. 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 在潮湿环境作业时,要使用防爆工具,防止电击事故。

3. 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上级寻求解决方案。

4. 不得私自拆卸、改动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

5. 工作过程中保持清醒,避免因疲劳导致的误操作。

6. 与同事间保持良好沟通,协同作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7. 熟练掌握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应对。

这些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井下电钳工严格遵守,通过日常的实践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确保井下电气系统的稳定运行,为矿山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

(一)下井前的检查

1、下井前应先检查自己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备。

2、检查背包内的材料和备用零件是否齐全充足。如保险丝、胶布带、蜡布带、塑料带、电煤钻开关各种小螺丝,弹簧垫和易损零件。

(二)维修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应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

2、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维修,并持有合格证。严禁其他人员进行维修。

3、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定时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跟班电钳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次,看有无失爆现象,并及时处理。

5、在检修设备时,要注意保护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以适量防锈脂。

6、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要检查整定,每季度一次,负荷变化时要及时整定。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每月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应每季度测定。阻值应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数据,并将以上测定值、检查时间、结果、参加人员记录在簿。

7、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设备上应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8、总电源馈电开关断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路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保护、过流保护装置等断电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不准不用,当任一保护失灵时,设备不能投入运行。

9、固定电气设备和移动设备都必须有固定和移动的局部接地级。并与总接地网相接。

10、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记存档。

11、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应悬挂整齐,垂度宜5-10%,吊挂间距不大于3米,吊挂高度使电缆在矿车下道时不受撞击,堕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工具上。大小电缆必须分开悬挂,工作面必须使用非延燃矿用电缆。

第2篇 井下电钳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井下电钳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井下电钳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井下电钳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井下电钳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第3篇 井下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井下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器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高压电器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4、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完好状态。

5、在井下电器设备上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电缆。

6、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器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送电,禁止在甩掉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8、电器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材质、截面尺寸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9、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装置,必须在瓦斯浓度1.07%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10、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1、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专人逐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2、当发现电器设备或电缆着火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电器灭火器材或沙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3、当发现有人触电后,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14、每当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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