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保个人防护装备完整,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防护眼镜。
2.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接地良好,防止静电和漏电。
3. 在进行任何电气操作前,务必断开电源,使用验电笔确认无电压。
4. 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使用损坏或不合格的工具。
5. 不得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6. 对于高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操作票”制度,明确操作步骤。
7. 遵守电气作业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相关作业。
8. 在潮湿环境中工作时,采取额外的防触电措施。
9.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0. 发生电气火灾时,严禁用水灭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通过规范操作流程,降低触电风险,减少设备故障,提高工作效率。这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1. 任何时候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不冒险作业。
2. 了解并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手册,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 遇到电气故障时,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切勿自行处理。
4. 严禁在疲劳、饮酒或服用可能影响判断力的药物后进行电气作业。
5. 培训和教育是关键,定期进行电气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演练。
6. 遵守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洁,避免杂物引发意外。
7. 保持警觉,注意周围环境变化,如发现电线裸露、设备发热异常等情况,及时上报。
8. 在进行带电作业时,确保有专人监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以上规程需每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电气作业的安全环境。只有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1篇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送电前必须查明的问题
1.1开关线路、变压器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有人工作。
1.2检修是否结束,检修负责人是否亲自联系,或记录本上有签字。本线路或设备是否有其他人员进行作业。
1.3双回路并列运行时,是否定过相序,定相后的线路是否检修过,更换过。
2.操作程序
2.1变电所应按先总开关,后分路开关的顺序操作(先拉油开关,后拉隔离开关)。停电时应先断分路(先油开关后隔离开关)再断总电源。
2.2停送电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3.注意事项
3.1 停送电指令和检修人员的联系,必须记录清楚,以备查考。
3.2严禁带负荷合关隔离开关。
3.3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4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制度、措施进行。
第2篇 各类设备电气部分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一、保持设备清洁
①必须保持电气设备与设施的清洁整齐,在电机、配电箱、开关、灯具、磁盘和蛇皮上没有尘埃、油污。
②防止润滑油、冷却液、铁屑等进入配电箱、接线盒和按钮内。
③配电箱门、接线盒盖应紧闭,不能敞开。
二、设备开动前应检查以下情况:
①了解上班设备运转的情况;
②检查有无妨碍电机运转的障碍物;
③照明灯具是否完好,导线敞露部分有无破损;
④有直流电机时,其励磁调节电阻手柄位置是否放在零位;
⑤电气设备及其导线附近有无易燃物及其它能损害设备和引气火灾物品。
三、设备启动时得注意事项:
①检查电源批示灯是否正常;
②不允许用木棍或其它物件去接通按钮和开关,更不许用脚踢;
③电机应在无负荷下开动;
④按下按钮后如电机不转,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关闭电源,找值班电工检修,以免烧坏电机;
⑤开直流电机时,先将调节电阻手柄向反时针方向转到头,起动后再顺时针方向转动,直至转速到需要值为止。
四、设备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电机有无过热、异常振动和不正常音响;
②配电箱内的启动器有无噪声;
③电机轴承、磁盘有无过热现象;
④直流电机换向器的火花大小;
⑤导线有无松动和摩擦现象;
⑥工作批示灯是否正常。
五、设备停止时应注意事项;
①停机应在电机没有负荷的情况下进行;
②检查电气设施有无异常现象;
③所有电机停止运转后,要切断电源。
六、设备使用局部照明时必须注意:
①装在刀架上的照明灯,在移动刀架时要保护导线和蛇皮管,防止损坏;
②灯泡的容量不许超过规定值;
③换灯泡时不得拧的太紧或太松;
④转动灯架时应先把灯杆座上螺帽松开,到位后再拧紧螺帽;
⑤防止油和冷却液落在灯泡上。
七、使用冷却液泵时必须注意:
①冷却液的过滤装置应完好,严禁铁屑或污物进入冷却箱内;
②电机距离冷却液箱应有一定的高度,防止冷却液进入电机内;
③冷却泵暂时不使用时,要关闭冷却液泵电机及电源阀门;
④注意电机有无发热和不正常声响,如果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
八、要经常保持动力配电箱、设备配电柜、闸刀箱、磁力启动器的清洁、完好,不得随意打开箱、柜门盖,不得在门前和箱、柜上放置其他物品,所有箱、柜一个固定牢靠。
九、设备的电源线不可受到油、水、汽的侵蚀,也不能有动荡或摩擦现象发生。所以接地线路应保持良好,不得松动。
十、若发生故障,如电机、磁盘过热或有异常现象:线路和配电箱冒烟或其它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找值班电工检修。若发生较大事故如电机烧坏等,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找值班电工检查分析,并详述事故经过和向车间报告。
第3篇 电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维修设备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作业前
1、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任务前依照工单和动火证上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3、作业前检查所有工机具、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第五条 作业中
1、使用小车正确运送氧气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
2、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不得小于10米,如采取隔热措施,也不得小于5米。
3、焊接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接近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有效隔离。
4、对动火部位靠近皮带、电缆附近的要用防燃物遮盖好,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在密闭场所及通风不良场所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具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6、禁止焊接有压容器、带压设备、密闭容器和带电设备。
7、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必须把残留物清理干净,并采取通风措施,确认无残留物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操作时必须敞开盖口。
8、在金属容器内焊接作业时,必须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设专人监护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
9、在容器内交替使用电焊和气割操作时,割炬禁止在容器内存放。点燃割炬的操作应在容器外进行。
10、对机械设备进行电焊时,应将该设备的保护接零线暂时拆除。
11、禁止将正在燃烧的焊炬、割炬随意放置。
12、禁止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13、高处作业遵照《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作业后
1、焊接工作结束后,应确认工作场所无火源隐患。
2、工完场地请,及时恢复现场,不得遗留临边洞口等安全隐患。
3、动火证交给巡视人员进行监火工作。
第4篇 电气设备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电气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修理带电的电气设备。
二、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铜丝代替。
三、 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员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四、 电气装置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胡乱合闸。
五、 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并待电流表指示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允许正式工作。
六、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有断路等问题,应及时排除。
七、 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八、 如遇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九、 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作接地线。电气部分不应有漏电现象。
十、 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须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十一、 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十二、 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有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十三、 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发生事故。
十四、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器设备应由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十五、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十六、 如需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箱上加锁,同时挂上“机车修理,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如需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行合闸,以确保生产安全。
十七、 负荷开关与隔离开关必须按顺序操作,即送电时先上隔离开关,再上负荷开关;断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再断隔离开关。
十八、 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闸箱门。
第5篇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3)
1.电焊工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焊工手套,护目镜及盖脚布;并按规定穿耐火工作服,戴防护帽,严禁卷起袖口,穿短袖衣以及敞开衣领等进行焊接作业.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厂房和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施焊现场必须通风良好,长时间施焊时应注意休息,以减少噪音危害和职业病发生.
3.在使用焊接设备前,必须检查焊机机壳,电源线接零或接地情况;一,二次接线柱处均应有保护罩;合拉闸刀时,头部不得正对电闸.
4.气割(焊)前先检查割矩的吸射情况;检查气瓶及减压表的气密性,牢固性.气带与割矩连接处用退火后细铁丝扎紧.
5.定期检查气带老化情况,操作前发现气带老化,裂纹,漏气,打折,破损浸油情况,应予以更换气带.
6.接用减压器前,必须先行开启瓶阀吹除瓶阀接口内污物;开启时,出口不得对准人;氧气瓶及其他器具严禁沾染油脂,氧气瓶应立直放置,防止倾倒,乙炔瓶严禁横卧放置和运输.
7.在工作中,如发现氧气阀门失灵或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氧气自动跑尽后进行修理,开启瓶阀时,应站在瓶阀侧面,开启要缓慢,以免减压阀滑丝伤人
8.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气瓶间距离,气瓶与焊接现场距离均不少于10米.高空施焊时,必须挂好安全带,地面应设明显标志,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9.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压,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生的辐射热.
10.雨,雪,风天气,不得进行室外焊接作业及高空作业,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穿好绝缘鞋.
11.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两个人轮流施焊,外面一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喷吐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施焊.
12.发现回火,应立即关闭切割氧气阀门,然后关闭乙炔阀门和预热氧阀门,并使割矩充分冷却后,吹尽余灰方可使用.
13.遇到乙炔瓶着火时,应用干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机灭火.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轮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熄灭矩火,可用折弯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或熄灭.
14.若出现作业人员烧伤,烫伤,灼伤事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伤口后到医疗点进行包扎,若出现重大伤亡和设备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脱离事故区,一面进行现场急救,一面拨打120救援,同时上报工段,分厂,并保护好现场.
15.出现机械性外伤事故,现场人员应对伤者采取止血措施,进行简单包扎后火速送医疗点抢救,同时报告工段及分厂.
16.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卫生,灭绝火种,清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17.焊条头,废料件不得乱仍,应就地放置,离开时及时清理送入废料堆,废旧棉纱及浸油棉纱要集中回收,送入污沙池,杂物与废纸,板应送入垃圾池.
18.对接作业时,应避免高空对接,以免对接不当造成人员挤伤或摔伤,工具使用符合规范,不得超限使用工具.
19.装配工作时,应遵循内向外,由下向上的原则,拆卸设备时与装配方法相反,且不可硬拉乱卸,造成装配时位置不当而伤人.
20.必须使用已校验气瓶,未校验气瓶不得使用,并送至制氧厂统一校验,运输和搬运气瓶时,应确保气瓶放置平稳,减震圈及附属器具齐全,严禁撞击,坠落和暴晒,气瓶不得混装运输.
21.搬运或运输设备时,应找准设备重心,运输工具必须能承受设备重量且放置平稳,必要时对设备加以固定,搬抬设备前,应先清理现场道路上的杂物,以防设备滑落或摔倒伤人.
22.处理生锈或变形工件时,应注意锈腐程度或变形走向,使用前,必须除锈或校正后方可使用.
23.水中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带绝缘防水手套,电焊线不得放于水中,以防漏电.
第6篇 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
2、不准带电检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
4、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人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5、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6、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所有电气设备都不得明火试验。
7、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8、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记存档。
二、电缆敷设:
1、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垂度适宜(5-10%),吊挂间距不大于3m。
2、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和滴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3、电缆的端头和拐弯处、分支点应有标志牌。
4、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有驰度。
5、橡套电缆与设备连接要按设备完好标准连接;电缆与电缆的连接要用合格的接线盒连接。
第7篇 电气调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调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8篇 a学校后勤物业电气操作规程
学校后勤物业电气操作规程
1、班员凭“停、送电指示”和“工作票”操作。
2、操作前检查操作保护装置,严禁以推、顶和垫的方法强行闭合,合闸前检查受电设备正常方可送电。
3、电气操作需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双路电源需执行双路侧操作顺序,先停后送。
5、隔离开关,断路器动、静接触良好,温度不超过65℃。
6、变压器油开关各部位应清洁、无损、无漏油,运行时声音应正常,温度不超过70℃。
第9篇 洗煤厂集控室电气操作规程
1.控制室内,外均不得带电作业,检修机电设备必须办理停电手续。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厂主管电气负责人员批准,且有安全措施者例外。
2.凡控制室停送电或需登高作业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集控室电气开关、按钮操作顺序:
(1)设备运转前,应先送集控总电源、plc电源、模拟屏电源、工控机电源。
(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切换上述电源。
(3)原煤系统运行方式开关有就地控制位置、停止位置、试验位置、集中控制位置四个挡位。若选择就地控制位置时,则被选择的设备只能用现场的信控箱进行启动或停止设备;在停止位置时,其余档位都不能选定;在试验位置时,只能调试程序用;在集中控制时,应用“原煤工艺选择开关”选择三个工艺流程,即有:流程一工艺、流程二工艺 、返煤系统工艺三档位置。
(4)水洗系统运行方式开关有:就地位置、停止位置、试验位置、集中控制四个档位,分别对应“水洗部分设备”相应功能。
(5)操作台上设系统紧急停止按钮,在发生严重事故用此按钮时,已运行系统将不按正常停车时间进行逐步停车。
4.微机操作管理
(1)控制室操作人员使用微机操作设备运行时,需输入正确的密码。除厂主管电气技术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码。如微机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当班控制室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2)严禁任意修改、删除微机本身所带的文件和格式化硬盘。
(3)不得自备软盘和光盘装入工控机进行操作,以免使微机被感染病毒。
(4)在系统运行中,应将微机切入“工艺操作界面”,同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
(5)严禁控制室工作人员在系统运行中,使用微机玩“游戏”。
(6)严禁任何人把与本系统软件无关的个人资料存盘。
5.启动预告铃声预定
(1)启动流程一、流程二设备前,预告铃声连续发声至给煤机起来后停止。
(2)水洗系统启动前,预告铃声响2秒断2秒,持续30秒。
(3)返煤系统启动前,铃声响 3秒断3秒,持续30秒。
(4)当两条或两条以上工艺系统运行时,共用设备处预告铃声只预告一次。
6.控制室操作人员在系统运行前,应详细检查模拟屏上的转换开关、按钮等位置是否正常,如位置不对或有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调整处理。
7.当井楼煤仓有煤时,应尽快开车。
8.在系统运行前后或运行中,如果发现有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或部门联系 。
9.需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与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
10.系统运行时,应尽量避开起动高峰;无特殊情况,禁止两条工艺线同时起动。
第10篇 电气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设备、线路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检修前必须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并详细检查,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切断电源后应在开关上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合闸送电必须由主修人自己进行,严禁他人乱动。
二、特殊情况下的带电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承担。
三、潮湿地点或身体潮湿,禁止使用电动工具。
四、外线作业或配点系统检修时,必须明确专人统一指挥,电工登高前应检查工具,保证良好可用。
五、对于两相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加强联系和统一指挥防止误送电。
六、架设临时电线时,距地面不少于2.5米,跨越马路不少于5米,临时线的绝缘必须良好。
第11篇 电气检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间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触电、烫伤事故的发生。
2、线路停电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禁止口头约时停送电。
3、停电检修线路的电源开关手把上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必要时加锁固定。
4、停电线路经验电无误后方可挂接地线,接地线是停电检修最可靠的安全措施。
5、工作中离带电设备较近时,按规定装设临时遮栏或护罩。临时遮栏和禁止通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6、带电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检修人员穿绝缘靴,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严禁只穿背心或短裤带电工作。
7、检修运转设备时,必须切断该设备电源,并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8、临时线路装设,应经环保安全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使用时限不应超过3个月。临时用线应专人管理,用毕应断电或拆除。线路安装应按照规范执行,严禁乱拉乱接。
9、更换和装卸熔断器,一般应切除电源进行。特殊情况不能切除电源时,应在没有负荷的情况下进行。对高压设备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尽量使用绝缘钳或绝缘棒,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对低压设备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戴绝缘手套与防护眼镜。
10、登高作业,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办理登高作业证。
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且周围易燃易爆物质要清除干净。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须>1.5米;10kv以上的须>3米;有条件时最好进行绝缘隔离。
12、气瓶内气不能用完,应留有0.05mpa的余压,且使用中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摆放,距离≥7米,工作点与上两者之间≥10米。
13、在雨天和潮湿场地进行电焊作业,要采取防触电措施。
14、数人作业或进入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5、检修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可靠接地。
16、发生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17、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得错用。
第12篇 井下低压电气安、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2、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矿井安装电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安装电工入井进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当作业地点20m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作业,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所有设备电源。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2、检测、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的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3、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装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4、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5、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6、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 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伤人。
7、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1、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采取保护 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3、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4、井下起重设备时,应首先检查起吊棚子是否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5、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6、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7、撤除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程序拆卸严禁野蛮施工,以防损坏设备,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截断电缆。
四、收尾工作
1、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4)试运转。
(5)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6)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7)井下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进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3、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给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4、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13篇 电气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不是电工不能拆装电气设备
2、损坏的电气设备应请电工及时修复
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有效的接地线
4、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温度升高或绝缘下降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并检查设备安装与使用中有无违规等。
5、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对保护接零进行检查。
6、电气设备的检修,应停电,不得带电作业。用电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分断有关断路器。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7、不得随意将断路器的脱扣电流调大及更换大容量灯泡,以免线路过载,电缆(线)发热,发生火灾,做到不乱装、刮拆、刮修。
8、雷雨时,不要进入水池上的维护平台。
9、注意电气装置的防火。在发生火灾时,首先将电源切断。电气灭火,不得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剂,必须使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或干粉灭火剂等不导电的灭火器材。
第14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2、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试验操作,先试手动,后试自动,先试空载、后试负载。
3、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触电保安器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电动设备。
4、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需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大于规定的截面,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5、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等。
6、装有自动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自动装置应投入使用,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同意,不得随便切除。
7、不准操作无保护盖的电气开关,合闸操作,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分闸操作,先分负荷开关,后分隔离开关。
8、机械电器带电部分应加以保护,不使用他人碰到这些带电体,所有机电设备都应做好接地。
9、在进行修理或安装中,做好设备断电,如有特殊原因,不得带电作业时,应遵照带电作业安全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有专人监护。
10、线路修理,必须停电验电,装设三相短路接地保护线,挂标示牌,装设遮栏,有专人监护。
11、一切电气装置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如必须保留,应将裸露端部包好绝缘,并作出标记妥善放置。
1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有监护人,方可进行。
13、严禁非工作人员从事电气工作。
14、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条件选用适当的安全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
15、电工安全用具必须定期检查,凡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安全用具、携带式电压或电流指示器等,均不得使用。
16、安全用具不得任意移作它用,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以确保使用安全。
17、变电所(室)的位置应选取在负荷中心,便于各级电压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灰尘大、振动大的地方,不宜设置配电室。
18、变电室外构架布置应紧凑合理;电气安全距离应满足有关工作规程的规定,变电室的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围护设施。
19、变电室应设置用于熄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20、变压器室的门以及栅栏上应悬挂“高压危险”标示牌,并应加锁。
21、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2、如带电体落地,一定要划出警戒区,以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并设专人监护。
第15篇 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有关规定。
第3条 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度,监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 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第9条 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0条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 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5条 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6条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7条 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⑴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⑵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⑶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上,接地必须良好。
⑷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8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第19条 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三、操作准备
第20条 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1条 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队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2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3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4条 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 或更换。
第25条 安装和拆卸设备时应主要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防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及煤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26条 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27条 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净的地方。
第28条 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记清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29条 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在检修有电气连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连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1条 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2条 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3条 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4条 注意检查刮板输送机液力藕合器有无漏液现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液力藕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内无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第35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和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36条 采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7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38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39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0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安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41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2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交接班人交待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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