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乘人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准备
1. 检查车辆外观,确保无明显损伤或异常。
2. 确认油水、刹车液、电瓶液等液体在正常范围内。
3. 检查轮胎气压,防止因气压不足导致行驶不稳定。
4. 检查灯光、喇叭、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5. 确认车载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带等完好无损。
二、行车过程
1. 启动车辆前,确认周围无人员靠近。
2. 行驶过程中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
3. 注意路况,及时避让障碍物。
4. 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弯道和坡道上减速慢行。
5. 在乘客上下车时,必须停车并开启警示灯。
三、收车后保养
1. 关闭电源,清理车内杂物。
2. 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记录异常情况。
3. 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保养,更换磨损部件。
4. 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安全。
无轨胶轮乘人车司机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司机的日常工作流程,提高行车安全性,减少设备故障,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提升服务质量,为乘客提供舒适、安全的乘车环境。
1. 司机需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熟悉车辆性能及操作方法。
2.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确保乘客安全疏散。
3. 不得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保持清醒状态。
4. 严禁超载,确保每位乘客都能系好安全带。
5.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6. 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如雨雪天,应降低行驶速度,增加安全距离。
本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指南,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位司机都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无轨胶轮乘人车的安全运行。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并按本规程进行操作。
第3条 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熟悉行驶路线范围,掌握各种安全交通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二、准备工作
第4条 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和补水箱中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少油液,应及时添加到位;
2)检查进气软管有无断裂、松脱现象,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是否漏液,如发现漏液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前后钢板是否有断裂,u型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轮胎和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进行处理;
5)先将气罐的总阀门打开,然后打开总开关,检查启动气压表的气压是否达到启动车的要求值,否则应及时充气。
6)检查制动系统手动换向阀有无损坏,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7)检查仪表台上显示瓦斯浓度是否超标,如超标应马上停车。
三、正常操作
第5条 经检查车况良好,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打开电源箱开关、气罐球阀和拨动阀;
2)将控制箱中间的旋钮打到“运行(on)”挡,安全保护装置通电;(正常状态只有机油压力发出声光报警,其余自检项目正常)
3)踩下离合器踏板,配合适当油门,按下启动按钮至起动,起动后随即松开启动按钮,柴油机则进行正常运转;
4)启动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安全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6条 启动后的检查:
1)检查所有的车灯开、关是否正常;
2)检查喇叭是否正常;
3)检查制动效果是否灵敏;
4)检查油、水、气连接的各部是否有渗漏或不够紧固的现象;
5)检查方向盘能否随驾驶员的意志进行轻快自如和准确的转向。
第7条 具体操作时应做到:
1)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要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2)启动车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认驻车制动有效;
②档位手柄应置于空挡位置;
③所有水位和油位都在正确位置;
④关上驾驶门;
3)开车前要按响喇叭提醒车下人员;
4)在不平的路面、拥挤的地方或下坡行驶时,应低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
5)无论载人或载货均不能超载;
6)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
7)车辆必须停在安全位置、并将车的驻车制动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换挡手柄处于空挡和柴油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
8)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后加防溜车装置;
9)不要让发动机空转过长时间;
10)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任何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1)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2)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四、行车规定
第8条 柴油机起动后应怠速预热,柴油机水温必须达到55℃以上才允许开车行驶。
第9条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机正常运转的水温应保持在80℃-95℃的范围内。
第10条 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各部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响,应及时检查和排除。
第11条 重载上坡和遇到故障情况下需用低速行驶时,应用低速一、二档,但在正常行驶中使用一、二档的时间不宜过长。
第12条 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每小时,两车同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50m的安全距离,严禁使用高速档。
第13条 下坡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挡滑行,下陡坡应换入较低档,利用柴油机来制动,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第14条 需换入倒档时,应待车完全停止后,并观察车后和周围情况下以缓慢速度倒车。
第15条 当车辆行驶时出现异常响动,应及时停车检查,在车辆恢复后才可继续行驶。
第16条 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400mm时,车辆不许涉水通过。
第17条 车辆会车:
1)车辆会车速度不得超过在5公里每小时;
2)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
3)胶轮车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第18条 停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负荷应降低转速;
2)停驶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均匀冷却;
3)停车时应将气罐中的气压充到0.7mpa以上;
4)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挡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还应同时将换挡手柄置入一档;
5)司机在下车后应关闭气罐的总开关以及电源箱的开关;
6)每隔两天吹一次空滤滤芯。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 工作结束后,将胶轮车停放在规定地点,及时清洗排气栅栏,将胶轮车内外卫生打扫干净,向接班司机交代清胶轮车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2篇 无轨胶轮乘人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并按本规程进行操作。
第3条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熟悉行驶路线范围,掌握各种安全交通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二、准备工作
第4条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和补水箱中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少油液,应及时添加到位;
2)检查进气软管有无断裂、松脱现象,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是否漏液,如发现漏液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前后钢板是否有断裂,u型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轮胎和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进行处理;
5)先将气罐的总阀门打开,然后打开总开关,检查启动气压表的气压是否达到启动车的要求值,否则应及时充气。
6)检查制动系统手动换向阀有无损坏,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7)检查仪表台上显示瓦斯浓度是否超标,如超标应马上停车。
三、正常操作
第5条经检查车况良好,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打开电源箱开关、气罐球阀和拨动阀;
2)将控制箱中间的旋钮打到“运行(on)”挡,安全保护装置通电;(正常状态只有机油压力发出声光报警,其余自检项目正常)
3)踩下离合器踏板,配合适当油门,按下启动按钮至起动,起动后随即松开启动按钮,柴油机则进行正常运转;
4)启动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安全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6条启动后的检查:
1)检查所有的车灯开、关是否正常;
2)检查喇叭是否正常;
3)检查制动效果是否灵敏;
4)检查油、水、气连接的各部是否有渗漏或不够紧固的现象;
5)检查方向盘能否随驾驶员的意志进行轻快自如和准确的转向。
第7条具体操作时应做到:
1)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要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2)启动车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认驻车制动有效;
②档位手柄应置于空挡位置;
③所有水位和油位都在正确位置;
④关上驾驶门;
3)开车前要按响喇叭提醒车下人员;
4)在不平的路面、拥挤的地方或下坡行驶时,应低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
5)无论载人或载货均不能超载;
6)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
7)车辆必须停在安全位置、并将车的驻车制动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换挡手柄处于空挡和柴油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
8)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后加防溜车装置;
9)不要让发动机空转过长时间;
10)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任何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1)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2)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四、行车规定
第8条柴油机起动后应怠速预热,柴油机水温必须达到55℃以上才允许开车行驶。
第9条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机正常运转的水温应保持在80℃-95℃的范围内。
第10条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各部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响,应及时检查和排除。
第11条重载上坡和遇到故障情况下需用低速行驶时,应用低速一、二档,但在正常行驶中使用一、二档的时间不宜过长。
第12条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每小时,两车同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50m的安全距离,严禁使用高速档。
第13条下坡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挡滑行,下陡坡应换入较低档,利用柴油机来制动,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第14条需换入倒档时,应待车完全停止后,并观察车后和周围情况下以缓慢速度倒车。
第15条当车辆行驶时出现异常响动,应及时停车检查,在车辆恢复后才可继续行驶。
第16条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400mm时,车辆不许涉水通过。
第17条车辆会车:
1)车辆会车速度不得超过在5公里每小时;
2)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
3)胶轮车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第18条停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负荷应降低转速;
2)停驶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均匀冷却;
3)停车时应将气罐中的气压充到0.7mpa以上;
4)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挡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还应同时将换挡手柄置入一档;
5)司机在下车后应关闭气罐的总开关以及电源箱的开关;
6)每隔两天吹一次空滤滤芯。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工作结束后,将胶轮车停放在规定地点,及时清洗排气栅栏,将胶轮车内外卫生打扫干净,向接班司机交代清胶轮车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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