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操作步骤
1. 检查电机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池电量、刹车系统、照明设备、警报装置及连接部件是否完好。
2. 启动电机车:确认周围无安全隐患后,按下启动按钮,缓慢释放制动器,平稳起步。
3. 行驶控制:根据路况和作业需求,合理控制电机车的速度,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
4. 转弯与倒车:提前鸣笛警示,减慢速度,确保安全后再进行转弯或倒车操作。
5. 停车:在指定地点停车,关闭电源,拉紧手刹,确保车辆稳定。
6. 维护保养:定期对电机车进行清洁、润滑和检查,及时处理故障,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篇2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检查充电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确保电路连接正确。
2. 确认蓄电池电机车停放位置安全,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
3. 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护目镜和防护鞋。
二、充电过程
1. 关闭电机车电源,断开电池连接。
2. 将充电器接入电源,检查电压和电流设置是否符合电池规格。
3. 连接充电线至电池端,确保接触良好,避免短路。
4. 启动充电器,监控充电过程,防止过充。
三、充电期间的安全措施
1. 充电区域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氢气积聚。
2. 避免接触充电中的电池,以防触电或酸液溅伤。
3. 发现异常如发热、冒烟等情况,立即切断电源,采取应急措施。
四、充电结束
1. 充电完成后,先断开充电器,后断开电池连接。
2. 检查电池液位,如有需要,添加蒸馏水。
3. 重新连接电池,确认无误后开启电机车电源。
五、维护与保养
1. 定期清理电池表面及充电设备,保持清洁。
2. 检查电池盖是否密封良好,防止漏液。
3. 对充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篇3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起动前准备
2. 行车操作
3. 停车与检查
4. 应急处理
5. 维护保养
6. 安全规定
篇4
蓄电池电机车是矿山巷道内的重要运输设备,其操作涉及安全与效率。本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车辆检查与准备
2. 启动与运行
3. 停车与充电
4. 故障处理与日常维护
篇5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2. 起动与运行
3. 停止与充电
4. 故障处理与日常维护
5. 安全规定
篇6
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蓄电池电机车是矿山井下运输的重要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影响到矿井生产的安全与效率。以下是蓄电池电机车司机的操作规程:
1. 驾驶前检查:
- 检查电机车的外观,确保无明显损坏。
- 确认蓄电池电量充足,接线连接牢固。
- 检查刹车系统,确保制动有效。
- 测试灯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2. 启动与行驶:
- 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装备。
- 操作手柄缓慢启动电机车,避免突然加速。
- 注意前方路况,保持安全速度行驶。
3. 载物与卸载:
- 根据货物重量合理分配装载位置。
- 装卸货物时,确保车辆稳定,避免超载。
- 卸货后,确认货物完全离车,再启动电机车。
4. 行车安全:
- 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向行驶或超速。
- 在弯道、坡道和视线不良地段降低速度。
- 遇到行人或其它车辆,提前鸣笛示意。
5. 故障处理:
- 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 小故障自行处理,大故障及时上报维修。
6. 停车与保养:
- 到达目的地后,将电机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 定期清洁电机车,做好日常维护。
- 完成工作后,断开电源,关闭车门。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2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二)
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1检查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两个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检查碰头、联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或警笛,如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设备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
1.3必须按照规定的空、重车数拉车,不得多拉。
1.4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阻车器或其他障碍物。
1.5检查蓄电池箱与车架连接是否稳固,箱盖是否盖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销,合上照明开关;检查照明灯是否良好。
1.6判断电压是否合乎要求。
1.7检查各处油量是否满足。
1.8开车前做一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2.操作程序
2.1开车
2.1.1照明开关,开亮照明灯。
2.1.2按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转动手轮,松开制动闸。
2.1.3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了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鸣笛或打铃示警。
2.1.4将控制手把从零位推到“1”位,使机车缓慢加速起动,待全部车辆起动后,再将控制手把均匀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电机车达到正常运行的速度。
2.2停车
2.2.1将控制手把逐渐拉回零位,然后转动手轮施闸,将列车停住;
2.2.2将换向手把扳回零位。
3.运行注意事项
3.1控制手把除4档和7档可以长期停留外,其他档不可停留过久,一般为2-3秒,上坡起动可为4-5秒。
3.2加速时,控制手把应逐级推动,不可一下推过几档,也不可停留在两档之间。
3.3需要低速运行时,可用时断时通电或轮换使用各档来实现,禁止用车闸控制车速。
3.4改变行车方向时,应使列车停稳以后才进行换向操作。
3.5停车应先断电后施闸,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电机反转停止机车。
3.6按公司规定的挂车数牵引列车,严禁超载运行。
3.7列车或机车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有跟车员跟车。
3.8机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
3.9行车时,司机应遵守下列行车信号:
3.9.1口笛信号: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
3.9.2矿灯信号:灯光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前进”,绕圆圈为“后退”。
3.9.3红绿灯信号:红灯为“禁止通行”,绿灯为“允许通行”。
3.10机车行驶到检修地段时,司机应减低车速,打铃示警,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3.11机车临近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视线有障碍时,应在40米外减低车速,并打铃示警。
3.12人车和物车交锋时,双方都应减速行驶。
3.13两列车或两机车头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3.14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15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外,在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16车轮空转或滑行时,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启动。
3.17机车或矿车下道时,应由人工处理上道,禁止用机车强行牵引。
3.18司机应根据机车拉煤趟数和运行中灯光亮度判断蓄电池放电情况,严禁蓄电池过放电。
3.19蓄电池机车在井下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运到车库内检修。
3.20机车司机需离开座位时,应停住机车,取下换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3.21机车运输火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21.1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中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之间及与电机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矿车隔开。
3.21.2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跟车人员要站在尾车碰头上。
3.21.3装送火药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3.22.1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
3.22.2巷道及线路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3.23列车停车后不准压花道。
3.24地面遇有大雾和雨雪看不清前进方向时,要减速,必要时要有人引导。
3.25车闸的使用注意事项:
3.25.1运行中严禁用车闸调速。
3.25.2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动时,应缓施闸,均用力,但不能过晚。
3.25.4当车速快,轨道较滑,在制动时,同时撒沙。
3.25.5使列车在预定地点停车的制动距离,司机应根据经验提前施闸。
3.26电机车有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3.26.1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3.26.2连接装置有损坏时。
3.26.3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3.26.4撒沙装置失灵或无沙者。
3.26.5前后照明不亮、无红尾灯者。
3.26.6警铃不良者。
3.26.7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不防爆者。
3.26.8控制器的闭锁失灵者。
3.26.9减速箱缺油。
3.26.10电机车驾驶室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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