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矿灯工安全操作规程
矿灯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灯具检查:每日工作前,矿灯工应对灯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池电量充足,灯具无破损,开关灵活可靠。
2. 安全佩戴:矿灯应牢固佩戴在头盔上,确保在井下照明需求时能快速启用,同时防止灯具掉落引发事故。
3. 使用规定:矿灯仅供井下作业使用,不得用于非工作场合,禁止私拆灯具,以免损坏内部结构。
4. 维护保养:定期对矿灯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及时更换故障部件。
5. 应急处理:遇到灯具故障时,应立即向领班报告,并使用备用灯具,不得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6. 储存管理:矿灯应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下储存,避免接触腐蚀性物质。
篇2
1. 矿灯准备与检查:
- 检查矿灯的电池电量,确保充足。
- 确认灯罩无裂痕,透明度良好。
- 检查开关功能正常,灯泡无破损。
2. 矿灯佩戴与使用:
- 将矿灯牢固固定在安全帽上。
- 在进入矿井前打开矿灯,确认光线亮度适宜。
- 使用过程中避免猛烈碰撞,保持矿灯稳定。
3. 矿灯维护与保养:
- 定期清洁矿灯,防止尘埃积累影响照明效果。
- 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不得带病作业。
- 更换电池或灯泡需按照操作手册进行。
4. 应急处理:
- 矿灯熄灭时,应立即关闭并尝试重新开启。
- 如故障无法排除,使用备用矿灯或寻找安全区域更换。
篇3
1. 矿灯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2. 矿灯的充电与放电操作
3. 故障排查与简易维修
4. 安全使用规定
5. 应急处理程序
篇4
矿灯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设备准备
1. 检查矿灯:确保矿灯电池充足,灯具无破损,开关功能正常。
2. 工具配备:携带备用电池、维修工具,如螺丝刀、钳子等。
3. 安全装备: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矿灯挂带。
二、工作流程
1. 灯房交接:领取矿灯,登记借用记录。
2. 矿区照明:进入矿区后,开启矿灯,保持适宜亮度。
3. 故障处理:如遇矿灯故障,立即更换备用灯或使用维修工具进行修理。
4. 归还矿灯:出矿后,及时归还矿灯,充电并报告使用情况。
三、维护保养
1. 定期清洁:矿灯表面及透镜应定期清洁,保持良好光线投射。
2. 电池检查:关注电池性能,及时更换老化电池。
3. 维修记录:记录矿灯使用状况,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篇5
矿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矿灯工在日常工作中,承担着为矿井提供照明、监测环境安全的重要职责。本规程旨在明确矿灯工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作业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矿灯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一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ks-8型酸性矿灯维护修理。
(2)掌握矿灯的结构、性能、充电方法、矿灯维护及故障处理,处理充电架的一般故障。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3)要严格执行矿灯考勤记录、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
2.班前准备:
(1)灯房内保持空气流畅,新鲜,温度适宜。
(2)矿灯工必须穿耐酸服,发灯前检查各自分管的矿灯和发出的矿灯是否完好,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
(3)具备必要的仪表与工具,如电压表、电流表、量杯、比重计、温度计、注液器和各种专用搬手等,以供检查、测量和维修之用。
(4)灯房中至少有10%的备用灯,以替换红灯、漏液和损坏的矿灯以及接班和倒班使用。
3.初充电
(1)未经使用的新矿灯及大修后的矿灯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时间较长的初次充电,采用恒流(亦称定电流)并联充电法,用1安培电流充电72小时。
(2)将电池倾斜45°,用注液器分别向每个单格电池内注入120毫升,比重为1.260(30℃)硫酸溶液。
(3)将注满硫酸溶液的电池静放3个小时,然后直立补充硫酸溶液至注液孔相平。
(4)矿灯依次上架接通电流充电,每个电流指示表针有指示,调整整流器电压后使电流在1安培的位置上。
(5)每隔1小时检查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1安培,连续充电72小时。
(6)充电48小时后,将所有电池补充一次蒸馏水,继续恒流充电至72小时,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然后检查和调整比重,其比重应为1.280±0.010,若不符合要求则进行调整,符合要求为止,调整比重后则补充2小时。
(7)初充电完毕后静放2小时,再进行放电试验,测定点灯时间,点灯时间达11个小时,再进行 日常充电12个小时,即可正常使用。
(8)初充电时,电流如果不是保持1 安培,则延长和缩短充电时间,使电池充满72小时。
4.日常充电
(1)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0.1伏特。
(2)放电后的矿灯,应及时进行日常充电,关闭灯头开关,上架充电,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3)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小于12小时,充电末期,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整个充电过程中,保持充电电压为5.0±0.1伏特,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电压。
5.充电过程中和日常工作中注意事项:
(1)充电时必须关闭灯头开关。
(2)在日常充电过程中,应注意充电电流大小是否正常,在充电开始时,充电电流约为2安培左右,初充电电流为1安培,如充电电流相差太大,则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有毛病。
(3)日常充电过程中,如外电源突然被切断,必须立即使灯头 离开充电位置停止充电。如不断开则充好电的矿灯将向没充好电的矿灯放电,并造成全部充电不足。
(4)正常使用和长期搁置不用的矿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24小时。
(5)注意电池一定不能将电放完。
(6)正常使用的矿灯每隔15天对电池补充一次稀硫酸或蒸溜水。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必须在补充液体和充足电后调比重。
6.调配电解液应注意事项:
(1)配制电解液,只准用铅槽或瓷质、陶质、玻璃的容器,耐温度达到100℃。
(2)配液时一定将浓硫酸缓缓倒进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如违反则将造成酸液溅出灼伤人员。
(3)硫酸溶液温度低于30℃方可测比重。
(4)配液时必须两人操作,并穿戴防护用具。
7.收尾工作:
(1)矿灯工应把剩余硫酸溶液和废弃硫酸溶液及工作中使用的注液器、量杯、搬手等工具收拾处理好。
(2)认真填写运转日志、电池考勤和维修等记录。
(3)搞好矿灯房内外环境卫生,矿灯,灯架的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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